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努尔哈赤的兄弟舒尔哈齐等人的儿子,大多数是台吉,只有阿敏、济尔哈朗、斋桑古三人进入贝勒的行列。
尽管宗室贵族之中,爵位权势有所差异,但总的来说,他们都是后金国汗努尔哈赤的亲族,是所谓的“天潢贵胄”,辖有牛录或固山,占有大批包衣和拖克索,统军治民,领兵出征,是执掌军政大权的最高统治集团成员,构成了满族贵族的主体。
二、 四大贝勒与和硕贝勒
和硕贝勒,为清朝特有的专用名词。和硕贝勒,乃满文hoo i beile的音译。hoo(和硕),意为“四方之方,东南、西南、东北、西北四角之角”。i意为之。beile音译为贝勒。hoo i beile按字直译,应译为“一方之贝勒”,即一方之主。《满文老档》有时又将hoo i beile(和硕贝勒)称为gūsai beile或gūsai ejen beile,前者译为“固山贝勒”,后者为“旗主贝勒”。和硕贝勒就是固山贝勒,就是旗主贝勒。
和硕贝勒、旗主贝勒的人数,随着时间的推移,旗主的年岁增长、死亡,以及功过升贬,而略有变化。天命四年(1619)萨尔浒之战被俘进入建州的朝鲜从事李民,对八旗作了如下的叙述:
胡语呼八将为八高沙。奴酋领二高沙,阿斗、于斗总其兵,如中军之制。贵盈哥亦领二高沙,奢夫羊古总其兵。余四高沙,曰红歹是,曰亡古歹,曰豆斗罗古(红破都里之子也),曰阿未罗古(奴酋之弟小乙可赤之子也。小乙可赤有战功,得众心,五、六年前,为奴酋所杀)。一高沙所属柳累三十五,或云四十五,或云多寡不均。一柳累所属三百名,或云多寡不均,共通三百六十柳累云。……旗帜(有五色之大小不同者,奴酋黄旗,贵盈哥黑旗,红歹是白旗云)。李民:《建州闻见录》。
根据李民的记述,八旗(八高沙,即八固山)之中,努尔哈赤亲领二黄旗,代善(贵盈哥)也有二旗,阿敏(阿未罗古)、皇太极(红歹是)、莽古尔泰(亡古歹)、杜度(豆斗罗古)各有一旗。
稍晚一点,朝鲜满浦佥使郑忠信,于天命六年(1621)八月入使后金,记述八旗人员兵数如下:
一部兵凡一万二千人,八部大约九万六千骑也。老酋自领二部,一部阿斗尝将之,黄旗无画,一部大舍将之,黄旗画黄龙。贵盈哥领二部,一部甫乙之舍将之,赤旗无画,一部汤古台将之,赤旗画青龙。洪太主领一部,洞口渔夫将之,白旗无画。亡可退领一部,毛汉那里将之,青旗无画。酋侄阿民太主领一部,其弟者哈将之,青旗画黑龙。酋孙斗斗阿古领一部,羊古有将之,白旗画黄龙。吴晗:《李朝实录史料》第3146页。
将这两段材料对比分析,我们可以断定,进入辽沈前夕,后金国中八旗的旗主贝勒、和硕贝勒,有代善(两个红旗)、阿敏(镶蓝旗)、莽古尔泰(正蓝旗)、皇太极(正白旗)、杜度(镶白旗),努尔哈赤既是八旗之“共主”,又亲领正黄、镶黄二旗。
和硕贝勒、旗主贝勒权力很大,是本旗之主,与旗下人员之间,是君臣关系,君民关系。《满文老档》在记述和硕贝勒与旗下官兵的关系时,用了一个很特别、很有趣也很准确的词语: salibumbi。 salibumbi是动词salimbi的强制态和被动态。salimbi意为“承受家产之承受,擅,专”。salibumbi意为“使承受,使专主”。这就是说,八旗人员包括各级官将,都是后金国汗“专主”之人,由努尔哈赤赐给各旗主贝勒,使旗主贝勒承受,使其专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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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贝勒和台吉(3)
《满文老档》有时也用salibumbi一词,来表述家主与阿哈的关系。比如,大贝勒代善怀疑次子硕托有叛逃之心,而向汗父奏请说:如我听信后妻谗言,“不将我之僚友、部众给与吾子(硕托),不将包衣阿哈、马牛牧群使其承受专主”,则杀后妻。可见,和硕贝勒有权将为其专主的旗下大臣、诸申,像阿哈、马牛一样,赐予子孙,连用的词语都相同,都用salibumbi一词。
这种政治上和硕贝勒与旗下人员的君民隶属关系,在经济方面也有体现。努尔哈赤曾谕告众人说:“若无阿哈,主何能生!若无诸申,贝勒何能生!”这在前面已经讲到,诸申必须自带耕牛农具,屯垦闲地,当兵服役,遭受贝勒欺凌盘剥。
我们还可以引用一个具体事例,来看看和硕贝勒与旗下官将的君臣关系。八旗设有牛录额真、甲喇额真、梅勒额真、固山额真等官。额真乃满文ejen的音译,意为“主”。如照字直译,牛录额真(niru i ejen)应译为牛录之主,固山额真(gūsai ejen)应译为“固山之主”或“旗主”。牛录额真、固山额真等官衔的出现,固然表明担任牛录额真、固山额真的官将,对本牛录、本旗的诸申,有权管辖,有权盘剥,但他们毕竟还不是本牛录、本旗的真正之主,他们和诸申一样,皆须尊奉本旗和硕贝勒为主,受其统辖,为其效劳,否则将被严惩。比如,天命五年(1620)八月二十一日,努尔哈赤率兵攻明时,令“左翼之一固山之主莽古尔泰贝勒”,领精兵一百,追逐沈阳城外明兵。“以莽古尔泰贝勒亲身远逐,该固山大营之兵主总兵官额亦都率领众兵,不速追贝勒,由后缓缓而行。”回兵时,“莽古尔泰贝勒对彼之大兵之主额亦都曰:尔何故不从吾行?额亦都曰:怎知如此远逐,尔如此追杀,我等众兵焉能追及”。努尔哈赤因额亦都不护卫莽古尔泰而大发雷霆,下令尽捕其随从的十余大臣,额亦都也“自缚待审”。法司拟处额亦都死刑,努尔哈赤虽念其长期征战,军功卓著,又系妹夫,其子亦娶己女,宽免不杀,但仍严办,夺其诸申三百丁,革其功。这样一个开国元勋、皇亲国戚,因未紧密护卫和硕贝勒,险被斩首示众,可见和硕贝勒确是本旗之主,旗下人员皆系其臣仆,君臣之义甚严。
和硕贝勒还是本旗其他贝勒之主。当时的贝勒,都是努尔哈赤的子、侄、孙子,都是皇子皇孙,拥有汗父(汗伯父、汗祖父)给予的牛录诸申、阿哈,与议国政,带兵出征,有些还是“十部执政贝勒”,常以“执政贝勒”名义代表后金国,与蒙古各部贝勒盟誓议和,权势很大。但是,贝勒并不都是和硕贝勒,进入辽沈以前,八旗只有代善、阿敏、莽古尔泰、皇太极、杜度是和硕贝勒,其他如努尔哈赤第七子阿巴泰、第十子德格类,舒尔哈齐之子斋桑古、济尔哈朗,代善之子岳托、硕托,都已成年,都是有权有势的贝勒,但都不是旗主贝勒。他们不能独立成旗,必须附入父兄旗下,服从本旗和硕贝勒辖治,仰其供给,对旗主十分敬畏。阿敏及其弟斋桑古之间的关系,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
镶蓝旗和硕贝勒阿敏,怀疑其弟斋桑古贝勒行为不轨,因而“对其诸弟之衣食生计,供给便不充裕,不公平。斋桑古向大贝勒、四贝勒再三陈诉,大贝勒、四贝勒以若将弟诉之言告于父汗,则似诬谤并肩而行之阿敏台吉,将招外人之言,因而不告。斋桑古欲将苦情告于汗伯父,则惧兄阿敏台吉,若不告,生计无着,困苦忧愁”。后斋桑古与硕托分别前往自己的拖克索和牧群地,诸贝勒、大臣听说后,疑其欲逃往明朝,发兵堵截。阿敏奏告汗伯父,建议:“将吾等弟兄置于众人之前审之,若吾为非,则辱吾,若弟斋桑古为非,将弟付吾,吾将杀之。”努尔哈赤拒绝此议,决定从轻了结此事,下令说:“若斋桑古愿与其兄阿敏台吉合居,听之。若不愿与阿敏台吉合居,欲与他兄合居,则归入于他兄之固山下。”
这件事表明了五个问题。其一,斋桑古虽是拥有牧群、诸申、阿哈,领兵辖民有权有势的贝勒,但并不能独立为旗,而是依附于兄长阿敏,归属旗主贝勒阿敏的镶蓝旗下。后虽因弟兄之间关系恶化,难以合居,亦不能独立于八旗之外,必须“归入”另一和硕贝勒的固山之下。其二,斋桑古等贝勒,衣食方面,仰赖于兄长和硕贝勒阿敏供给,阿敏刻薄寡恩,则其弟便“生计无着,困苦忧愁”。其三,本旗的其他贝勒,对自己固山的和硕贝勒阿敏十分畏惧,虽受其虐待,亦不敢直接反抗,甚至还不敢越过阿敏向一国之汗努尔哈赤诉苦。其四,和硕贝勒对本旗人员有权支配,除汗父(汗伯父)可以干预外,其他旗的和硕贝勒无权过问该旗的内部事务。像上述辅父执政的大贝勒代善,为汗父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