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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文明由于遭受宗教长达千年的禁锢,才以物极必反的极端方式,把人性中自然欲望的解放当成不可动摇的绝对真理。张扬人性、个人主义至上,其实只在反对宗教的时候,有临时性的作用。然而,由于西方宗教对人性的禁锢实在太长,为了反其道而行之,主张个人欲望充分合理的理论,如今已经以对等的方式,畅行了500年,并且似乎还要继续下去。它对于中国社会的危害,甚至超过对西方社会自身的危害。为了强调个人欲望的合理性,这种理论以人性的〃真〃作为评判标准,自然欲望由于是〃真〃,因而被大大推崇。道德因为〃伪〃,因而被贬低。当中国社会出现了高尚道德,一些〃普世价值〃的传教士,立即以〃真小人〃的姿态,把所有的道德都贴上〃伪君子〃的标签。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民主是“术”,道德是“道”,道能治本(3)
道德教化有虚伪的成分的确不假,但是道德虚伪的存在并不是否定道德教化的理由。〃普世价值〃以〃真伪〃标准替代〃善恶〃标准,提倡以〃真小人〃为荣,以〃伪君子〃为耻,其理论来源就是卢梭主张的〃自然人〃。为了维护这一〃自然人〃的绝对权利,卢梭将所有人类文明的成果,都看成是对〃自然人〃的污染,由此在今天的中国,建立了〃真小人〃拒绝道德教化的合理性。在西方文明的强势作用下,随声附和的声音从普通民众散布到理论界。*、自由之类的〃普世价值〃理论,因为反宗教而忽略了一个重要的社会原则:人一定是需要被教化的,道德教化的重要性,远在*、自由之上。没有道德教化,所有的人都是〃真小人〃,一群自私自利〃小人〃的*,只能是一个自私自利小人猖獗的社会。即便真实,也是一种令人厌恶的真实。
有一匹〃害群之马〃,便将事情的闹得很严重。而一味提倡张扬人性、主张按照人的自然天性享受自由的社会,已经变成〃一群害马〃,这是道德教化被严重破坏的必然后果。早在2500多年前,孔子就指出,法律只能惩罚〃害马〃,但不能消除产生〃害马〃的土壤。仅仅加强法制,加强对〃害马〃的处罚力度,也并不能保证〃害马〃未来不再出现。处罚了一匹白马,将来还会有黑马、红马、花马产生新的危害,最终变成法不责众的尴尬局面。*与法制之上,还应该有道德教化。没有道德就没有文明。
道德教化的内容很多,它需要教育,需要榜样的力量,需要制度的引导,需要对反面形象的道德谴责、法律惩罚,需要大张旗鼓地树立正面形象,并给正面形象以适当的现实鼓励。面对当前自私自利动物性泛滥的局面,我们借用一下李益的诗句,问一问:何时见诚信?何时见将心比心?何时见恻隐之心?何时见〃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何时见〃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何时见〃我为人人,人人为我〃?
西方文明在反对西方宗教道德禁锢的相反方向,建立了一个鼓励和保障追逐利益的社会制度。教育除了传授固定知识以外,不再具有其他功能。从而把社会上的每一个人全部逼到必须做小人、必须自私自利的境地。没有道德教化,*、自由也无法改变这种局面。用中国古人的话来说,*、自由只是〃术〃,而道德教化是永恒之〃道〃。〃道〃之下,可以用各种〃术〃;没有〃道〃,任何〃术〃都没有用。有人也许会说,凭什么让你来教我道德?还有*吗?还有自由吗?还有平等吗?但是,道德并不是某一个人脑子里凭空想出来的规则,而是最大范围综合民意的结果。道德的民意来源,超过了现世的活人范围,它包括了我们的祖先。同时,我们无数的后代,成为修正和补充道德原则的依据。我不相信一个社会的民意会不需要道德。我相信对于道德的淡漠,是个人至上社会的最大危害。
道德与*并不相悖,有道德必然有*,有*未必有道德。道德教化之后的*,才是有益的*。没有道德教化的*,往往是有害的*,是一群真小人、衣冠禽兽的*。这样的事实,已经在世界很多地方出现。因此,我反对这样一个观点,这个观点说〃*是个好东西〃。我认为,*不具有〃好坏〃的价值判断,*只是一个社会管理的工具。
民主,这个东西到底好不好?(1)
丘吉尔说:〃*不是一个好东西,但目前还没有找到一个比它更好的东西,所以我们不得不用它。〃*是把锤子,可以盖房子,也可以拆房子;*是个杯子,可以盛美酒,也可以盛毒药;*是把刀,可以切菜,也可以杀人。用我们祖宗的话说:水可载舟,亦可覆舟。
2007年,北京发生了一起危房改造与*结合的事情,引发很多讨论。
北京市酒仙桥地区有一批建于20世纪50年代的房子,已经成为危房。市政府早就确定要实行危房改造。不料,一件好事遇到了麻烦。大家对开发商的拆迁方案意见不一,于是举办了一个全体居民的投票。总共5473户居民,2451票同意,1228票反对,32票无效,1762票弃权。显然,同意接受拆迁方案的占多数。
那么,是否反对者也就必须接受这个方案呢?
按照人们对于*通常意义上的理解,既然是全体投票,依照*的规则,就应该少数服从多数。那些不愿接受拆迁方案的人无条件地接受大多数人的意见。否则,搞这个投票活动干什么?这个*投票的方式似乎找到了对付〃钉子户〃合法、有效的手段。但是,人们思来想去总觉得不对劲,如果这个拆迁方案对于一部分居民确实不尽合理,那么,这种*投票的方式岂不真的成为多数人对于少数人的*?于是,很多专家、学者站出来说话了。
部分专家、学者旗帜鲜明地反对〃酒仙桥*〃。必须承认,他们并非是站在*对立面的专制主义拥护者,而恰恰是〃真*〃的忠实追随者。因此,他们反对的理由是:开发商在酒仙桥搞的*是一种假*。这些专家和学者指出,真正的*是有条件的,对于公民生命权和财产权这种至高无上的绝对权利,不适用于*表决。也就是说,我们不能用投票来剥夺他人的生命,也不能用投票来剥夺他人的财产。这种解释听上去很有道理,但是,生命和财产是每个社会和个人最大最根本的问题,如果在这两个根本问题上*不适用,那么*究竟适用在哪里?是否可以说,在一个社会的根本问题上,不能采取*表决的方式?
事实上,*社会里始终都在对生命和财产问题实行投票表决。罗马竞技场上观众的呼声就可以决定角斗士的生死。美国国会的投票决定了几十万伊拉克人的生死。废除或保留死刑的法律,其实也是在用*的方式决定着他人的生死。即便是用法律判决杀人犯的死刑,从*制度上说,法律的形成也是*的结果。虽然我们可以说,刑法的生死决定针对的是确定有罪的人,而酒仙桥反对拆迁方案的居民不属于这个范畴。有些*国家通过〃安乐死〃的法律,算不算用*方式决定他人的生死?一个用*程序通过的法律就可以向社会上的某一部分人征税,是否应该算是在用投票的方式剥夺他人的财产?在我看来,反对的理由都站不住脚。
更有甚者,同年6月12日《广州日报》上发表了一篇文章,赫然写道:〃我想,即使不是'多数人',而只是'少数人'的房屋是危房,都必须引起政府警惕,并对其实施改造。在这样的情形下,我们显然不能只讲*的'少数服从多数',而应当追求生命与财产保护的'多数服从少数'。〃这个观点更让我惊讶,如果对于至高无上的生命权和财产权必须遵守〃多数服从少数〃的规则,如果这个少数是极少数,甚至只是一个人,那么,这种论点不是在为*张目吗?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民主,这个东西到底好不好?(2)
我认为,用*投票的方式解决拆迁方案,不是一个可取的办法,但是,专家们站在拥护*的立场上,反对这一*方式的理由,实在让人无法接受。由此可以看出,一些专家学者表现出对于*的混乱意识和自相矛盾。为什么会出现这种状况?原因就是他们把*当成了一种信仰,当成一种绝对正确的真理。为了维护*信仰的纯洁,为了捍卫这个真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