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剑桥中国史:中华民国史(下)-第9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叛乱而来的混乱与破坏。②省当局所作的努力,是采用加强传统的控制和宣教
机构以巩固地方税务和秩序的基础:整饬县政,振兴儒家教育,重建地方经
济。与此同时,有的人在寻求新的途径,认为只有找到一种新办法控制社会
名流的能量,帝国体制才能存在下去。争辩者(最有名的是冯桂芬)认为地
方名流多年来非正式的政治势力不是帝国控制的合适基础,需要进一步加强
县级及其以下的行政管理。清代末期的几十年,占主流地位的思想认为,中
国政治体制的复兴有赖于对地方政府所采取的新办法。如何做到这一点呢?
问题是,是否要通过吸收社会名流到地方自治机构中来,从而达到把他们的
力量用于国家的目的,或者,一个向下延伸到村级的更官僚化的控制系统,
是否更适合中国的政治传统。


① 伊懋可:《上海的行政,1905—1914 年》,载伊懋可和史坚雅编:《两种社会之 间的中国城市》,第
240—250 页。雪莉?S。加勒特:《商会与基督教青年 会》,载同书,第 218 页。今堀诚二:《北平市民的
自治机构》,第 23—24 页。
② 《财政说明书》,20 卷。刘善述:《自治财政论》,第 25 页。孔斐力:《中华民 国的地方税收与财政》,
《远东研究中心论文选》,第 3 集(1978—1979 年),第 100—136 页。
① 张玉法:《中国现代化的区域研究:山东省,1860—1916》,第 458—459 页。 关于士绅卷入地方税收,
见孔斐力:《中华民国的地方税收与财政》。
② 见《剑桥中国史》第 10 卷,第 9 章,《长江下游的战后问题》,刘广京著。



19 世纪 90 年代末,由国际压力突然引起的危机,使解决这个问题有了
新的紧迫感。社会名流对外国压迫者的义愤(和暗地里对不能保卫国家的满
族人统治政权的不满),导致要求扩大政治参与的范围。戊戌维新运动包含
一股值得注意的地方积极精神的潮流,它预示着利用好地方名流的力量将是
建成强大国家的唯一途径。像黄遵宪这样的改良派人士,在呼吁以地方自治
作为强国基础之时,心目中显然以日本作为榜样。黄遵宪断言,官方的控制
只能导致依赖和被动,而这正与全然觉醒的民众的素质背道而驰。①
戊戌维新运动的失败以及义和团运动的灾难,加强了要求立宪的呼声;
人们认为立宪的一个重要部份就是要求在地方政治方面实行改革。康有为在
1902 年写道,地方自治对国家复兴来说是必须的。关键是动员民众的力量,
特别是动员地方名流的力量。只有在管理自己地方社区的策略方面长期研
究,才能使中国人适于在竞争的世界中生存。康有为在文章中吸收了顾炎武
在 17 世纪信奉的旧“封建”思想,地方人士对他们社会福利的关心远远超过
按照回避原则从别处调来的官吏。康有为认为,西方国家之所以能够动员民
众的力量,完全是那些国家的地方自治长期实践的结果。经济发展和国家强
盛必然会跟随地方政治力量的动员而来。可通过立宪制度把这些力量用于国
家,地方主义决不会减损国家的凝聚力。相反,康有为认为两者是非常紧密
地联系在一起的。②
在立宪派中间,康有为的弟子梁启超是地方自治这一新思想的最主要的
推动者。他认为自治将主要有益于中国的民气。自治绝不是一种分配权力的
方案,而是一条加强内部纪律、充实整个国家的途径。虽然没有官吏从“外
部”统治他们,但是民众会最终为一系列的社会法则激励,朝向他们共同的
目标迈进;这个目标就是国家的团结和强盛。和康有为一样,梁启超相信自
治对个人性格并最终对群体起到改造作用。立宪派的主要对手章炳麟,作为
同盟会的发言人,带头抨击“封建”思想。中国数千年以前就脱离了封建时
代,它不同于西方国家——更不必说日本了。他认为,那种以为中国适合于
实行西方变体的代议制政府的观点是荒谬的;它只会在从政者中导致追求自
我利益和相互竞争,并在地方社会中导致无政府状态。(可能是作为革命的
后果)所需要的是一个肃清腐化、纪律严明的适应统一的民族国家各种需要
的官僚政体。①
晚清官方关于地方自治的观点,大部分是由袁世凯的活动和提议形成
的。袁世凯在 1902 年被任命为直隶总督后不久,即开始在天津建立现代化的
警察和教育制度。天津被列强视为它们通向京城的路线上的一个枢纽;在义
和团事件后,有效率的市政管理被认为是避免中外冲突一再爆发所必需的。
袁世凯的计划不仅包括现代的警察和学校,而且包括吸收和利用地方名流的


① 黄遵宪:《在南学会上的讲话》,载《湘报类纂》,第 307 页以下。对地方行政 的评论追溯到清初顾炎
武和黄宗羲的论著,在 19 世纪末,日本和中国学者都 研究这些论著。见乔舒亚?A。福格尔:《政治与汉
学:内藤湖南(1866—1934 年)个案》,第 182—190 页。
② 闵斗基:《清代封建论之近代变形》,见《中国近代史研究》,第 228—273 页。 孔斐力:《民国统治
下的地方自治:控制、自治和动员问题》,载魏菲德和卡 罗林?格兰特编:《中华帝国晚期的冲突与控制》,
第 272—276 页。
① 孔斐力:《晚清关于政体的种种见解》,《远东研究中心论文选》,第 4 集 (1979—1980 年),第 10—16
页。



措施。这要通过在天津府属各县实行代议制去做到。新的警察局首先在天津
县示范,进行居民普查,作为制定选民名单的基础。天津县议事会在 1907
年选举产生,成为清政府建立名流代议机构的样板;清政府认为,这种代议
机构在对待地方自治权限范围的问题上,应恪守基本保守的观点。在采取这
一步骤走向以名流为基础的立宪制度的同时,袁世凯开始把新式警察系统扩
展至直隶的其他地区,从而把地方治安系统牢固地置于官府的控制下,加强
了知县的权力。②
义和团事件以后列强撤出,华北地区处于无政府状态,袁世凯以名流为
基础的民主制和官府控制结合起来的试验,可看成是他对所接管的这一混乱
局面作出的反应。在日本人的影响下,较为严厉的政府控制,将会在地方名
流的合作下建立起来。
这种观点也体现在清廷自己对地方行政的看法上,1908 年颁布的法令授
权逐步设置地方谘议局作为全国立宪制度的基础。朝廷认为地方自治只是传
统的绅-官关系的延伸;在自治中,地方名流能够做那些县政府不能执行的工
作:主要是在教育、公共救济和公共工程等固有士绅管理领域内。在官府密
切监督下,自治团体在地方政府中起纯粹的补充作用。当然,这里没有我们
先前在维新派分子的著作中见到的动员民众的热切呼唤。①中国地方政府的改
革将在以后的 30 年中摇摆于这两种概念之间:追求动员和追求控制。

议事会和“新政”

政府支持的宪政,尽管有种种局限性,但对地方政治的冲击还是巨大的。
一旦清廷本身开始承担起有限的制度改革,建立合法的机构加以实施,地方
名流固有的积极精神便大规模地发扬出来,这正是国家机构压倒之势的威信
的标志。庚子义和团运动带来的羞辱震撼了全国,导致朝廷支持的措施出台,
从而开创了地方名流参政的许多渠道。其中首要的是 1901—1905 年的教育改
革,首先是授权创立一套仿照日本的新式学校体制,采用西式课程。当 1905
年传统的科举考试制度废除,新式学校成为社会流动的标准渠道的时候,随
之而来的是名流大量参与新体制的管理。地方政府经费与人员的不足,使得
新式学校系统主要成为地方名流的事业。1906 年根据敕令在各县设立“劝学
所”通常安排地方名流任董事,他们立即埋头于全县范围的基金筹集和管理
工作。正如教育是为了地方的文人学士,官方新委办的商业公所是为了商人
和厂主。和新的学校系统一样,商业公所是一种非官方负责的系统,名流活
动家可借以在公共事务中发挥作用。①
然而,采取市议事会和县议事会形式的地方自治,是县名流进入政界的
最重要的渠道。它的机构的声望接近于官府,引人注目,而它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0 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