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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非常痛心那些恶毒的、根本没有爱国之情的党派阴谋的得逞〃。①
按英国宪法,内阁失去下院支持,要么辞职,要么由首相提请英王解散议会重新大选以最终决定内阁的去留。但是1784年英国首相小皮特创造一个宪法惯例,那就是:内阁可以在不辞职的情况下提请国王解散议会,实行新的大选,直接求得选民的任可和支持。新的大选中,巴麦尊的辉格党获胜,据说这是1832年《改革法案》通过以来辉格党所取得的最大胜利。当然,这与英国选民的情绪有关,跟巴麦尊对英国人民的忽悠也有关。
他在一次宴会上的发言可作代表:〃我国国民在遥远的地方遭受了种种的侮辱、迫害和虐待,对于这些是不能置若罔闻的(欢呼声)。我国的条约权利已遭破坏,而责在保护我国在华利益的人员,不仅有理由,而且有责任竭其所能,来对付这些暴力行动。如果我们不赞同我们认为正确的措施,那就辜负了国民对我们的信任。如果我们自己处于相同的境地,我们也会认为我们有责任去采取这些措施(欢呼声)〃。
千言万语,我看巴麦尊的意思只有一条,那就是:政府有责任保护他的国民,哪怕他在遥远的地方,否则,要这政府做甚。对此,马克思如此评论:〃无论英国的人民和全世界人士怎样为这些花言巧语所迷惑,勋爵本人却绝对不会相信他的话是真的。〃①老马知道,老巴这一手很煽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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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8节:广州开打,英国议会开吵(6)
可是,百姓遭遇这样的政府,便只有眼泪哗哗的了,除了投票还有啥说的?
3月20日,英国政府派额尔金伯爵(Lord Elgin)为高级专使,准备对华正式用兵。1857年4月,英国外相克拉兰敦给额尔金伯爵发出了使华训令。主要精神如下:
第一,对英人损害的赔偿。如果法国与咱合作,那么也应提出对法国人的损害赔偿。
第二,对于条约规定,要在广州及其他口岸完全实施。
第三,赔偿英国人及受英国保护的人因亚罗战争所受的损失。
第四,中国政府应允许英国人在北京居住,或者允许英国公使对北京作不定期的访问,并觐见中国皇帝。承认英国公使有自行传送文件之权。
第五,修约,增加商业便利。比如允许英国进入各大内河沿岸的城市,无区别的准许中国船只从中国各口岸开往香港进行贸易。
外相授意额尔金,如果中国政府同意前三条,那么通过谈判争取后两条;如果中国政府不同意前三条,那咱就打。不过,一打就得要求赔偿战费。如果打过之后,中国政府在开放口岸及改善对华通商方面能让咱们满意,战费赔偿不要也罢。②
由于修约时有了合作基础,更由于对华有共同语言,所以英国一直与法国、美国频频联络,筹划联合行动。美国方面,马沙利表示:〃中国政府只有在一支既有能力又有决心厉行正义的武装力量之前,才承认正义〃;麦莲表示:〃同这个政府只能在炮口上才有外交〃;伯驾表示:跟英国联手,干它一家伙。问题是美国政府不同意,指示它的驻华委员们,中立,一定要中立。
可以说在鸦片战争中,美国政府一直想和平对待中国并且为此而努力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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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节:马赖事件,拿破仑三世不安了(1)
3.马赖事件,拿破仑三世不安了
〃亚罗号〃事件发生前,法国传教士马赖(A。Chapdelaine)在广西西林县出事了。
1853年,马赖受巴黎外方传教会派遣,不远万里来到中国,希望把上帝的福音传给受苦受难的全球三分之一的中国人民。澳门的教会组织派他到广西工作。当然,他是地下传教。因为《黄埔条约》之外,法国迫使中国驰禁天主教了,但对于外国传教士来讲,则只能在五处通商口岸活动。进入内地传教,那就是犯了天朝法令。只不过,《黄埔条约》特别规定,一旦有法国人违禁,听凭中国官查拿,但是查拿之后,要就近解送法国领事收管,中国官民不得殴打、伤害、虐待所获法国人。
有这么一条保护,所以马赖么也无惧,他路过贵州时,当地两名中国教徒成了他的跟班。这两名跟班,一个叫白小满,据说是老教徒了;一个叫曹桂,又名曹素云、曹二娘,是个二十岁的小寡妇,前辈奉教,所以更是老教徒了。三个人结伴来到广西西林县传教,众所周知,阻力是很大的。
直到今天,传统伦理气息浓厚的乡村还对基督教徒看不惯。举个例子,基督教徒不拜祖先,但中国人敬宗爱祖。中国人过年给族里长辈叩头时,面对的是对方八仙桌上的祖宗牌位。中国的基督徒过年也给人叩头,但是他对着主人叩头。而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只有人死了,才会面临被人正对着直接叩头的待遇,一句话,对着人叩头,意味着人在棺材里挺尸呢。总之,冲突大了。于是乎,被他们忽悠入教的人,肯定被乡民们视作流氓无赖;这些中外教徒又不分男女的聚会,肯定会被奉男女授受不亲之古训的乡民们想象为流氓开会。现在的某些学者,干脆对他们简单地概括为〃抢掳奸淫,无恶不作〃。这样概括,既是对宗教的侮辱,也是对教民的侮辱。
按我的认识,这些教徒即使不作恶,仅是按天主教的规矩来,民愤就足够大的,根本用不着他们作恶,冲突就会不断的。不过,西林县的百姓民愤再大,也还是通过了他们的知县黄德明。这知县比较理智,1855年夏天,派兵勇把马赖传到了县衙,劝他离开。马赖离开了,可是冬天又回来了。群众更愤怒了。1856年初,黄德明调任,新任知县张鸣风到岗。这家伙有些二百五,先是警告马赖,后是下令逮捕马赖,1856年2月24日,马赖与中国籍教徒中的25名骨干一块儿被逮,审判三天后,白小满被杀头,马赖与曹桂在站笼中站死(一说先站后斩)。
所谓的站笼,这里需要交代几句,站笼又称立枷,是枷号的一种高级形式,清朝时开始正式作为法律惩治手段。它是一种特制的木笼,上端是枷,卡住犯人的脖子;脚下可垫砖若干块,受罪的轻重和苟延性命的长短,全在于抽去砖的多少。有的死刑犯会被如此示众三天后论斩,有的呢,站着站着就站死了。还有的受不得,自己把下面的砖踢翻,就可以像上吊一样,加速自己的死亡。《老残游记》里有个著名的所谓清官……山东曹州知府毓贤; 署理曹州府不到一年的时间内;衙门前12个站笼便站死了2000多人。按这数字,应该是笼子天天满,死人日日有了。问题是,中国人可以忍受站笼,人家法国人不能忍啊。别说这种高级站笼了,按照条约,你罚人家一个普通站都不行呢。这不明显的违反人权吗?
马赖死了,死得很中国特色,他穿着中国衣服,服的是中国特色的刑罚。问题是,还有更可怕的,马赖死后,刽子手挖开了他的心脏。法国的一家报纸居然传说他们把神甫的心脏煮着吃了。这一传说,英国外相克拉兰敦都采信了,所以他才在议会的辩论里说什么一个可怜的法国教士,经过三天拷打后被吊死,他的心被刽子手吃了云云。不管马赖的心是否被吃,也不管广西的刽子手是否好这一口(按马士的说法,刽子手把马赖的心给狗吃了,不是自己吃了),总之,马赖死了。这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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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节:马赖事件,拿破仑三世不安了(2)
首先向清政府表示抗议的,是法国驻华代办科尔西,1856年7月25日他引用《黄埔条约》照会叶名琛,认为中方破坏条约,要求:第一,中国向法国作出有分量的赔偿;第二,他根据法国的荣誉、尊严和利益决定是否接受这种赔偿;第三,和叶名琛见面。第二天,他又递交一份照会,又提出一条:请立即释放至如今尚在押的中国教徒,归还教徒们被勒索的财物!随后,科尔西给法国的外交部写了信,表示,他对叶名琛的回复不抱任何希望。为此他提出了自己的赔偿建议:第一,西林知县革职充军;第二,钦差大臣给予正式照会告知上项处分业已执行;第三,在清政府的邸报上公布该项处分的上谕;第四,清朝皇帝通谕全国,其他官员如果发生类似违约行为,一律照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