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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弟弟爱德华对于这个好像不仅是无可辩驳的事实,而且是在处理老提摩太的财产上更适当得多的安排,深信不疑;因为他跟别的许多人一样,对于另一份遗嘱里所规定的种种限制感到非常惊讶,一点也摸不着头脑。他和他哥哥提摩太一道取消了那个一直被承认的文件,一切情形还是照常,因为在那份掉换了的遗嘱里对财产的安排,除了与还没来到的将来有关的部分外,跟另一份里的没什么两样。
时光一年年地过去了。卢柏特还没有显露出提摩太所迫切盼望的、应当预示出前面所说的公爵家庭的政治才能的历史特征。这时候,碰巧有一天,提摩太彼特利克认识了布得茅斯的一位着名的医生,这位医生多年来就是去世的彼特利克夫人家里的医药顾问和朋友;不过在安奈塔结了婚和她后来又搬到斯泰普福德以后,他就没有再见过她,因为那时候照顾彼特利克家的、附近的开业医生自然也就变成她的医生了。提摩太深深佩服那位布得茅斯医生在谈吐中所表现的见解和学识,当相识变成亲密的时候,医生提到安奈塔的母亲和祖母容易起的一种幻觉——把某些梦想当作事实。医生委婉地问提摩太,当他妻子在世的时候,他是否也曾注意到她有这么一类的幻觉。医生认为他在安奈塔少女时代给她看病的时候,就在她身上察觉了同样怪癖的萌芽。医生接二连三地说下去,直到目瞪口呆的提摩太彼特利克自己心里也相信了安奈塔对他的忏悔是出于幻想的。
“你怎么闷闷不乐啦?”医生踌躇着说。
“有点打不起精神。没想到是这么回事儿。”提摩太叹息道。
但是他几乎不能相信它是可能的;他想最好是坦白地对医生说,便把事情的全盘经过告诉了医生,这件事直到现在,除了他将死时的祖父以外,他从来没有对任何活人谈过。出乎他意料之外,医生告诉他,从安奈塔的病历看来,这种幻想正是在她一生中的生死关头可能发生的。
彼特利克又在别的方面进行调查;他努力的结果,简单说来,就是:时间和地点两方面的对照无可辩驳地说明了他可怜的妻子的话事实上是毫无根据的。她所爱慕的年轻的侯爵——一位道德高尚、头脑清楚的贵族——在安奈塔结婚前一年就出国了,直到她死后还没有回来。这个少女对他的爱不过是一个美妙的、理想的梦罢了。
提摩太走回家来,那孩子跑出来迎接他;于是一种出奇地怏怏不乐的不满之感袭上了他的心头。原来继承他的姓氏和财产的人的血管里只是平民的血液;他不会有什么出身高贵的人来做他的后裔了。卢柏特的确是他亲生的儿子;不过他以为他的儿子从前代继承下来的、使他弟弟的孩子们相形见绌的荣誉和光辉,从卢柏特的额上永远消失了;他再也不能瞧出那孩子面貌上的历史和他眼睛里的几百年的统治了。
从那天起,他对他儿子的态度一天比一天冷淡了;他带着痛苦的心情觉察出彼特利克家族的面貌上的特征逐渐显露出来。在孩子的脸上看不到萨士韦斯特兰德公爵们所特有的漂亮的楔形鼻子,而开始出现他祖父提摩大的大鼻孔和凹鼻梁了。在这继承人的灰蓝色眼睛里,不可能放出政治家的光彩,因为它们具有像他一个特别讨厌的亲戚的眼珠的表情;并且孩子的嘴唇,也不像那说出演讲词(那些演讲词现在用小牛皮面精装、保存在每一座井井有条的图书馆里)来使议会的听众震惊的嘴唇,却是他那个不幸在一位大人先生的遗嘱的签名上出了毛病,因而被判处长期流放的叔叔的难看的大嘴唇了。
只想想他怎样为了仅仅跟这个倒霉的老叔叔(这老家伙的名字他真愿意忘得一干二净)一模一样的亲骨肉,而自己也在一份遗嘱上犯了同样的罪吧!甚至连那孩子的教名也是一个欺骗和讽刺,因为它暗示出那孩子显然得不到的世袭的权势和光辉。当然他能常常感到有一个亲生儿子的安慰,但是他禁不住自悲自叹:“为什么一个儿子不能同时是自己的,而又是别人的!”
没多久以后,侯爵到斯泰普福德邻近的地方来了,提摩太彼特利克碰见他,而且羡慕地盯着看他那高贵的面貌。第二天,彼特利克在书房里的时候,有人敲门。
“谁呀?”
“卢柏特。”
“我是要管你叫卢柏特,你这个小骗子!好啦,原来只是这么个可怜的、不值钱的彼特利克!”他爸爸发牢骚说,“你怎么就没长出像我昨儿见着的侯爵那样的一副嗓子呢?”孩子走进来时,他紧接着说:“你怎么就没有人家那样的相貌和大模大样的气派,就像你已经显了好几百年的威风一样呢,——嘿?”
“咦?干吗那么想呵,爸,我跟他又挨不着边儿!”
“嗯!那么你就应当挨得着边儿!”爸爸咆哮着说。
罗书肆译
作品简析
第四章 约翰·高尔斯华绥()
约翰高尔斯华绥(1867—1933),英国家、剧作家。193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30岁时发表处女作天涯海角,随后着有大量的长篇、短篇和戏剧作品,最着名的有有产者三部曲。高尔斯华绥自己出身有产阶级,受过良好的教育,对英国上层社会有深刻的了解。他的有产者与法国的梯波一家和德国的布鲁登勃洛克一家齐名,堪称西方文学中三大“家族盛衰史”。
品质
我很年轻时就认识他了,因为他承做我父亲的靴子。他和他哥哥合开一爿店,店房有两间打通的铺面,开设在一条横街上——这条街现在已经不存在了,但是在那时,它却是坐落在伦敦西区的一条新式街道。
那座店房有某种素净的特色;门面上没有注明为任何王室服务的标记,只有包含他自己日耳曼姓氏的“格斯拉兄弟”的招牌;橱窗里陈列着几双靴子。我还记得,要想说明橱窗里那些靴子为什么老不更换,我总觉得很为难,因为他只承做定货,并不出售现成靴子;要是说这些都是他做得不合脚因而退回来的靴子,那似乎是不可想象的。是不是他买了那些靴子来做摆式的呢?这也好像不可思议。把那些不是亲手做的皮靴陈列在自己的店里,他是绝不能容忍的。而且,那几双靴子太美观了——有一双轻跳舞靴,细长到非言语所能形容的地步;那双带布口的漆皮靴,叫人看了舍不得离开;还有那双褐色长统马靴,闪着怪异的黑而亮的光辉,虽然是簇新的,看来好像已经穿过一百年了。只有亲眼看过靴子灵魂的人才能做出那样的靴子——这些靴子体现了各种靴子的本质,确实是模范品。我当然在后来才有这种想法,不过,在我大约十四岁那年,我够格去跟他定做成年人靴子的时候,对他们两兄弟的品格就有了些模糊的印象。因为从那时起一直到现在,我总觉得,做靴子,特别是做像他所做的靴子,简直是神妙的手艺。
我清楚地记得:有一天,我把幼小的脚伸到他跟前时,羞怯地问道:
“格斯拉先生,做靴子是不是很难的事呢?”
他回答说:“这是一种手艺。”从他的含讽带刺的红胡根上,突然露出了一丝微笑。
他本人有点儿像皮革制成的人:脸庞黄皱皱的,头发和胡须是微红和卷曲的,双颊和嘴角间斜挂着一些整齐的皱纹,话音很单调,喉音很重;因为皮革是一种死板板的物品,本来就有点儿僵硬和迟钝。这正是他的面孔的特征,只有他的蓝灰眼睛含蓄着朴实严肃的风度,好像在迷恋着理想。他哥哥虽然由于勤苦在各方面都显得更虚弱、更苍白,但是他们两兄弟却很相像,所以我在早年有时要等到跟他们订好靴子的时候,才能确定他们到底谁是谁。后来我搞清楚了:如果没有说“我要问问我的兄弟”,那就是他本人;如果说了这句话,那就是他的哥哥了。
一个人年纪大了而又荒唐起来以至赊账的时候,不知怎么的,他绝不赊格斯拉兄弟俩的帐。如果有人拖欠他几双——比如说一两双以上靴子的价款,竟心满意得地确信自己还是他的主顾,所以走进他的店铺,把自己的脚伸到那蓝色铁架眼镜底下,那就未免有点儿太不应该了。
人们不可能时常到他那里去,因为他所做的靴子非常经穿,一时穿不坏的——他好像把靴子本质缝到靴里去了。
人们走进他的店堂,不会像走进一般店铺那样怀着“请把我要买的东西拿来,让我走吧!”的心情,而是心平气和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