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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着胖爷冲!”
胖子左手手心夹着定风珠,跟打仗似的朝着前方一指。
风雨本来密不可分,此刻却从中裂开一段,朝着两边分开。马匹重新有了精神,呼哧叫了一声,朝着未定的方向奔跑。
几分钟后,还能看见孤坟林立,或许还未逃出多木萨谷。而汇聚的泥石流已经卷入谷地,在外围掀起十丈高墙,好似连风和雨都被强行分开。
从今以后,再也没有人能窥视觊觎这座黄金之城。
谷地中变成乱石滩,马非常吃力的奔跑,迎面有两个人朝着我们跑来。是娘娘腔和力子。看着他们,竟然要跟我们反方向跑。
“有毛病,我们走。”胖子嘀嘀咕咕混着雨声骂了几句,娘娘腔抬头一看,见着队伍里有多余的马,便要牵走。
“怎么,这可是私有财产。”胖子这样就知道他不会白便宜对方,这时候还不忘计较。
“放开,要不都得死。”
“谁稀罕,胖爷是自主创业。”胖子和娘娘腔争道。
我双手在眼眶上搭了个凉棚,见前方旌旗蔽日,人马如潮。
不知何时在人迹罕至的死地,聚集了一堵人墙,有几千上万之多。
“是阴兵,胖子快走。”我抽了胖子身下的马一鞭子,都这个时候,哪里还顾得上马不马的。可恨娘娘腔和力子,引狼入室。
这些阴兵,当年都是跟着成吉思汗殉葬的队伍,有所谓寒光照铁衣,暴戾恣睢马无蹄。
这方军队又从地底冒出来,大军领头将军朝着我们一指。轰然间,风雨停歇,都被喊杀声惊走。这威力,一往无前,纵然几万人的步兵方队,也难抵挡骑兵从高处冲击。
大地都像摔地上的盘子开始碎裂,前有阴兵压来,个个举起弯刀背长弓,欲与天公试比高。后有成峰洪水,携带万吨泥沙。
我这辈子五行可能缺火缺木缺金,但肯定不会缺水。我今天,已经把一辈子缺的水全部补回来。一个个黑人来这走一遭,估计皮肤也会变成白雪公主。
“快,向两边走。”赫尔目珠一扬马,头马在前面带路,其余马匹受到鼓励,嘶鸣一声,还是迈开马蹄。蹬开一层层水波,后面是洪水赶集,中间夹着千骑阴兵,向着我们杀来。
阴兵们一个个拖长马脸,弯刀在阴云绵雨中来回穿梭,隔着滚滚风沙吹上九天,那种军阵中杀伐决断的气息,压得后人无所适从。
一群死人跟着活人屁股后面撵,那些都是军马,肯定比我们骑的牧马要快,而且耐力要好。况且阴兵只是魂魄状态,也可能是那些士兵不散的英灵。它们可以杀我们,而我们却奈何不得它们。
照这样下去,一分钟内,我们就会沦为俘虏。
一个劲抽身下的马,连马皮都在鞭子下绽裂出血花。不过还是跑不快,还是跑不掉。
“想办法,再这样下去,不是死就是淹死,胖爷要活得有盐有味。”到了这般地步,胖子说话有些语无伦次。试想任何人,反应可能还不如他。
“炸药,还有炸药。”力子把背包解下来,里面还有最后两块。
“拿过来。”胖子一把夺下。胖子拿着火药,骑马上点不燃打火机,况且即使有定风珠,要照顾这么多人,只能保证不会连人带马的飞出去。
试了几次,胖子脱开缰绳,把炸药在怀里点燃一块。
等到引线要燃到末端,胖子拉住胯下已经跑红眼的马,说他断后。我一直回头打量胖子,怕他在风沙中消失。
胖子立在万马军头,手拿燃烧的炸药,顿然朝对面扔过去。
时间上胖子是算好的,炸药丢过去,能在阴兵正中间爆个中心开花。我拉缓身下速度,胖子策马飞舆,过来帮我抽了一鞭子。
“还愣着个屁,快逃要紧。”
“废话,小爷怕你成了烈士,到时候家产这些大烟袋就帮你收了。”
我也抽了胖子身下的马一鞭,我们两个跑到后面,看见前方队伍向上一升,居然开始跑出多木萨谷这个大盆地。
炸药被阴兵的马来回当球踢,距离开始出现偏差,一路传送过来。
忽然一朵蘑菇云爆炸,卷起雨水在空中形成一柱龙卷风。前头一端阴兵在火光里吞灭,再也看不见,唯独后面的马脸人,还在前仆后继。我们骑在马身,爆炸余波传来,缰绳勒得马嘴出血,也真可怜了这几匹烈马。
即将离开多木萨谷,大烟袋他们早就跑出去。
部族的马都是好马,老马识途,再恶劣的地方,它们也能分辨出回到部族的路。
停在多木萨谷凸起的一圈岩石上,下面矮矮的坟包泡在水里,就犹如鱼头冒出汤锅一点。庞大的泥石流还在吞吐阴山每一个凹陷不平的角落,凡是移动过去,都变为光秃秃的黄土山。
阴山失去往日峥嵘,因为黄金之城的倾覆,这里再也不会有人问津。
我拿过胖子手里最后一块炸药,点燃后尽力丢过去。
阴兵转而覆盖火苗,即使要出了多木萨谷,它们也会尽力留下我们。
第92章 反骨()
我和胖子在雨水中笑得痛快,雨滴顺着笑嘴咧开而流入喉腔,引得一声声咳嗽不休。
最后一声爆炸传来的声响,淹没在雨势滂沱的白天。
终于摆脱了那些追魂阴兵,然而阴山四处出现的滑坡逐渐汇聚。
几百年前,黄河堵塞了河道而形成地上河,那模样就是如此。哪怕大象大小的岩石,在大势所趋中也是一粒砂子,而随着整个阴山的重组,我们几次险些死在乱流中。
当我们从阴山山头来到阴山山腰时,暴雨终于小了,变为西瓜子大小的雨滴,仍然把泥土浇得透湿。身下的马受不了,两只前蹄一弯,跪倒在地。
我和胖子摔在地上,也不疼,有水的黄沙土,软绵绵的比席梦思舒服,我差点倒在这温柔乡中。
胖子拽着我继续走,现在待在山上,危险也随时会让我们两个与世长辞。两匹瘦马跟在我们后面,流血跛足的样子十分惨烈。
我生出一个心思,要不回了部族,把这几匹马买下来。
这次收获不小,买下它们绰绰有余。到时候托人养在部族内,偶尔我还能来度假骑马。辽阔的草原无天无地,只有自由和奔放存在的平原上,人心再宽阔,也显得狭隘。
后来我们追上了赫尔目珠和大烟袋,娘娘腔他们已经分开。
回到部族的措辞,大烟袋已经与赫尔目珠商议好。
既然出来了,遵从青巴禅师的遗愿,赫尔目珠不能住在部族里,他们这一代的使命,在今天已经终结。长大的雏鹰总要飞翔,所以青巴禅师让赫尔目珠跟着我混?这是我的猜测,反正是赖上我了。
几天才能回到部族的路程,硬是让我们缩短成一天半。
那是何等的速度,比之来时的从容悠闲,现在我只想喝碗热的奶茶,吃一块流着黄金油水的烤肉。
这场大雨下了三天,还好阴山附近少人,比较湿润茂密的山脉,滑坡虽然有,但没有那种颠倒乾坤的威力。
吃的没有,一路上我们喝水充饥。
现在山里到处是流转蜿蜒的小溪,时而还有各种五颜六色的蘑菇。赫尔目珠采了一些,说是没毒,我们是不敢吃的,将就着说不饿。
都说,岁月是把杀猪刀。
这话有道理,才进内蒙古几天,我就从小帅哥蜕变成满面沧桑,一肚子故事的中年大叔。摸摸下巴长出来的胡茬和蓬松如鸡窝的头发,倒映水中的脸,洗净泥沙还是那棱角分明的帅气。
看来之前我误吞的那恶心东西,并没有给我的身体造成影响。这事我也没说,安静的放在肚子里。
提起精神继续走,偶尔骑马狂奔一会,马累了就坐11路公交车,省水省电省油省钱顾名思义,两条腿
回到部族,看见里面升起的篝火时,我才顿悟,这才是人间!
支撑回到部族,人和马都在虚脱昏迷的边缘。马被人牵走好生饲养,胖子和大烟袋几乎爬在马背上拉不下来,像极了一只大牛虻。我就不管这么多,看见赶来的敦厚的蒙古壮汉,我直接睡在地上去寻那梦中仙境。
吃饭睡觉是本能,也是人生最享受的事。
等我的饥渴战胜了睡眠时,外面的天已经亮了,暴雨消散,露出湛蓝的天空和比绵羊还白的云朵,空气中,是牧场带来的草香味。
我懒懒的伸了个懒腰,左右活动啪啪作响快要生锈的骨骼关节。揉了揉干涩的眼睛,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