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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没错,就是这个方向,而且怪自己脚快,还走超了较长一段路程。当他弯下来,把眼睛放到离马路没有距离的空间上仔细勘察时,果然发现了车子刚刚翻过的林间沃土,还在黑夜里泛出湿冷的土壤气息。如此一来,是可以松一口气了,“当”的一声,他背上紧绷的一根弦被放开来。
“啊!”他要直起腰来,返回去定位大哥的位置。可是,瘫痪多时的老腰,刚刚让自己那么一放松,可怜的老腰估计是误以为没事了吧,现在他正想直起腰来,却遭到老腰的罢工起义。
过度用力使他尖叫了一声,差一点面朝黄土直栽下去。
无奈,他坐下来,顺着关键点穴位轻微捶打几下。他是一名医生,这自然是他的专长,只是他却不应该把腰弯得那么曲折,都快鼻子触地。但那也不能怪他,许多医生们共同的生理缺陷,读书年代研究各种医术阅读各种医书,早已看坏了眼睛,从此只能借以眼镜应付这个明亮的世界。但,刚刚那一场车祸早已让他的眼镜荡然无存了。
“咦?怎么会在这儿?”
“啊,大哥?”该点的点,该按的按,打点妥当,正打算开始地毯式搜寻。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他所要苦苦寻找的大哥就躺在离他不远处的一个低洼处,正补着难得的美颜觉。
天助我也,感谢苍天。
大哥真是福大命大,明显看得出,车子的轮印从他所处洼地的左右两侧平行架过,刚好掠过他头顶。他不知道为什么会有这么蹊跷的事情,不过,现在找到大哥了,怕是他伤得不轻,救人要紧。
洼地有点深,要不大哥这条性命也就早该驾鹤西去了。他两只手不好操作,因为洼地边缘上的树叶和松土都容易使他受力的脚滑落。“大哥,你醒醒啊。”他只好一只手连同屁股一起拄着地面,一只手去抓着大哥的衣领拼命往上提。
现在的医生很虚弱,平日里,他也只是一名不弄刀枪的文士,貌似把大哥从洼地里拉上来是一件他目前还办不到的难事,可是救人如救火,刻不容缓。
大哥自己又醒不来,也不知是死是活。万一大哥已经。。。。。。
他暂且停下来拉人的工作,用手去搓弄大哥的脸,试图把他弄醒。但不管用,反而使他察觉出一丝怪异,他的手触及的人脸像是一块弹性很好的高档海绵,软绵绵的,还带有一丝暖暖的余温。
医生愧疚作为兄弟还这么辱骂亲哥,不过大哥的嫩脸的确太出乎他的意料了。这一张与全天下所有矿工的脸都不一样的脸,实在太让兄弟羡慕嫉妒恨。
轻微摇弄不管用,他就用掌开始在这张嫩脸上拍打。虽然医生不舍玩弄大哥这么一张堪比女人的好脸,但是没办法。
他想总不能真的趁大哥没意识抽他几耳光吧,那不行。不行就拔他头发,要是还活着的话,应该会来点反应。医生的手离开那一张余温暖暖的脸,移到头发上去,得拔掉几根头发,让他惊叫醒来。
今天,嫂子专门从橱柜里,掏出来一根娘家带来的赤红老腊肉,切成块儿状放于灶里烤出油来,先用菜刀把烧焦的白肉刮掉,再用锅铲使劲把猪皮上的猪毛刷净。然后拿锅里热过的温水泡开,切成薄薄的肉片,放入锅内,进行慢火煮炖。
第295章 : 我所有的爱()
“成老爷子,近来可好哇!”庄主留住身后所有人,自己上前来问候到。
“我不想跟你说话。”来者不善,老成心知肚明。他早已做好最坏的打算,没必要多废话。
“哟,怎么把水瓶给弄碎了?狗尾巴,捡起来。”庄主看着地上被老成摔碎了的水瓶,转而面向另一人喝到。
并非所有的高粱皆为“红高粱”,为什么说是“绿高粱”呢。高粱一般是春种秋收,到了金色的收割季节,成熟的高粱从果实到杆子、叶子也就都变成了红色。
然而老余家的绿高粱并没有按着常理春种秋收,也不是秋种春收。那是得在立秋前际播种,刚到冬季过半就收割。
如此,高粱的生长期可就大大的缩减,多亏村庄里常年气候湿热,基本上能够解决生长期间所需的水分和温度。但,这高粱生长到成熟的季度是从深秋到初冬季节,期间缺少足够多的光照。于是乎,就成了“绿高粱”。
不过,老余常唠叨,这种绿高粱所酿制的酒比红高粱出的酒好喝许多。他把酒送给会喝酒的老人们品尝,大家也大多认可老余的观点。
这就是老余家的田地为什么与别家不同的缘故。
余常青站在院子外,目光顺着那一片绿高粱,环绕好几圈,好像是察觉到哪里不对劲,但一时半会儿又说不上来。
噢,对了,今年这田地上的绿高粱比往年在家时所看到的少了好几片。怪不得看上去,这么不顺眼。心想,可能是父亲老余上了年纪,这绿高粱酒怕是,酿造得少了吧。
余常青这么寻思着,一股梅花的香气穿过门缝徐徐散开而来。说是香气,其实,梅花有是有香味,不过这股香味却是淡之又淡的,你要不仔细留意这味道,或许就感觉不到。根本不像古人诗中所赞美的那般芳香愈浓。
“嘎吱吱”的一声,没有敲门,余常青推开大门走了进去。这里的村民都很友善,虽然每家每户都有院子围墙,有大黄狗,还有老木门,但几乎不会有紧闭大门,并且牢牢上锁扣死的人家。
余常青瞬间看到的变化是,这道木制的大门从根部到顶端,都露出明显暗自腐烂的痕迹。看吧,就连没有生命的木头,也是经不住岁月那无情的折磨哪,何况是人呢。
这道木门上不知贴上又褪去多少层春联,一年复一年,红了又红。再过一久,等过大年了,余常青要把今年的喜庆春联,给亲自贴上去。
余常青把眼睛从木门上转向院子内,竖起鼻子,寻着梅花香气往里走去。走得很慢很慢!
因为走得很慢,很稳,大概是不会有人知晓院子里他的到来。突然,一声激烈的狗叫声猛地填满整个院子,余常青不会嫌它吵,相反,听起来是那么的振奋人心。
这不是刺耳的警报,而是熟悉且难得的问候音。以前在家时,是不容易听到的,这可以算作是久别重逢的第一份礼物了吧。
不用怀疑,这是从小和自己一起长大的老花狗的叫音。想必它是闻到了儿时伙伴,也就是余常青身上那熟悉的味道,因而才高兴地大吼大叫。
随即,一位白发苍苍的老女人连忙从屋里走出来。
可能是走得过急,险些跌脚摔下去。
笨拙迟缓的身影,看得余常青差点笑出声来。余常青只是个单纯的男人,想笑他就会笑的,何况本身笑点就低,不过这回他还是忍得住。
老女人上前移动几步,呆呆的立在余常青跟前,深情地看着他。
“哎,是谁来了?这么吵?”一声女人的尖叫声从耳后方传来。
在余常青听来,这一声疑问,有的不仅仅是陌生,更多的是一种硬生生的拷问,绝对的强势。听得他心生好奇。
余常青不得不先扭过头,后转过身子去识别这个陌生的声音,看看是什么样的女人发出如此怪异的质疑。
说话者,是一位三十出头的女人。
古代战国时期的妇女发型,中锋的发髻垂涎在脑后,一条白色丝带在背后发尾处缠住打结。白嫩而又微微透红的一张脸上,满是睡意。
对,就是睡意。还别说,这女人就是穿着睡衣跑出来的呢,左脚上套着本该属于右脚的拖鞋,一身蓝色睡衣包裹里外。
余常青肚子里洋溢着无比的惊奇和疑问。身后年迈的老女人不认识,可能是亲戚来串门的。身前这个漂亮的女人,还是不认识呀。况且,她一定是在睡觉,刚从床上走下来。
那么,这大白天的,谁家的女人会睡觉,这是谁的家?
糟糕,走错了。
是我走错了。余常青慌忙抬头巡视四周,围墙上的单页草,房檐下的燕子窝,角落里的小翠竹,没错,就是自己家的院子!
嗷!明白了,肯定是家里人已经把院子卖给别人,搬到别的地方去了。
那也不对,刚刚还听到了老花狗的叫声?难道他们连同院子一块儿给卖掉了?这也不至于,搬个家,怎么也不会把陪伴多年的老狗给卖掉的。
不对,不对。这村庄的习俗里头尤其重视看家狗,无论如何,家人也不会把狗连同院子出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