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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啊,生活-第25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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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事,没事,是啊,天都要亮了,你刚来,可能还不适应,你先去休息吧,别管我。”常顺关照道。

    常青猜不透大哥是怎么了,看看这院子是不太冷,却也不暖和,何况都这什么时候了,宁愿抱着枕头坐着睡觉,也不回屋去睡。如此推理,实在有些不符逻辑。

    常青把双手伸到火炭上取暖,想了又想。

    还是没想通具体原因,却是想到回家途中遇到的鲁长官身上去了。对了,记得鲁长官说过一句话,“你现在的大嫂可不好惹。”嗷,应该是自己之前和哥哥在院子里喝酒大哭,吵醒了嫂子,后来哥哥又是喝得大醉,所以嫂子才不让他进屋睡觉。

    那可得陪着哥哥在院子里过夜了,人都赞扬手足之情呢,怎么好意思自己一个人先回屋睡大觉。

    事情就是常青所想的那样,等常青去送走成芸后,常顺一个人把成芸收拾剩下的东西给搬进屋子里。又去水池边把自己洗得干干净净,这才敢进屋里去,低三下四地跟嫂子说,自己回来睡觉了。

    “出去出去,都这么晚了,还回来干嘛?”嫂子是二话没说,一把推开常顺,把门给带上。

    这可没办法了,常顺今晚因为弟弟常青久别还家,自己是感动得既破戒大喝一场,又在夜里大哭大喊的,现在被嫂子赶回来,只好又回到烤炉边,准备在此过夜。

    类似这种事情,这三年以来,也是时有发生,可以当作是家常便饭了。换作是以前,一旦出现赶出来事件,常顺就可以直截了当地睡到留给弟弟常青的空房里去。不过,现在常青回来了,哪还能这么做呢。

    “这个给你,妈妈说外面不冷,但你抱着它睡觉吧,是我自己带出来的,妈妈不知道。”还好,小女儿芳芳白天睡够了,也还在陪着嫂子熬夜,没睡觉。她见嫂子把常顺赶出去,自己偷偷抱出来一个小枕头拿给这位名义上的父亲。

    一时,让失落着的常顺得到了一丝丝亲情的抚慰。

    这样的事情,哥哥常顺没脸讲,弟弟常青也不好意思问。

    常青不知道是拿树枝戳了多少回,烤炉里的火光越来越暗,越来越暗。他就这样陪着哥哥常顺坐了一夜。哥哥常顺倒好,还有一个小女儿芳芳给的枕头,正抱着呼呼大睡。

    常青可就没那么好受了,虽然身上的水分早就被自己的体温加之烤炉里的火光给烤蒸发了,不过自己是两手空空,不像大哥还有枕头可以抱。何况,那白天长途跋涉的赶路和夜间泥潭里的奋战,到现在,已经是全身酸痛,四肢麻痹了。当真是苦不堪言哪!

    时间走到此时,鸡舍里的公鸡,开始扇着翅膀打鸣。哥哥常顺全然不顾,继续睡他自己的。常青一直忍着,忍了一个漫长的夜晚,要是天再不亮,自己也许就真的撑下去了。烤炉里的火炭燃烧殆尽,彻底丧失了原来一点点仅存的微光,变成了白色。

    白色!喔,是天亮了。

    “你俩怎么在这儿坐着呀?”母亲已经起床,从屋里走出来。原先看到俩儿子在屋外,还以为是他俩起得早,后又见大儿子常顺还在抱枕入睡。母亲就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妈,你起来了啊?”常青有声音没声音地跟母亲打了声招呼,既然天都亮了,证明自己是陪着哥哥常顺坐了整整一夜,也算是手足之情充分到位了。再也顾不得哥哥常顺,自己闭着眼睛起身回屋补觉去。

    “出去。。。。。。”嫂子裸着上半身子,正在给小女儿芳芳穿衣服呢,常青就贸然闯了进来。她这才拽起被子,勉强盖住要害叫了起来。

    常青虽然是迷迷糊糊闭着眼睛,仅在意识的引导之下进去的,但他坚信自己没有走错。这间房屋做工巧妙,修饰精致,背靠高粱地,面朝村东面,结合地理位置,光照条件,是院子里最好的一间屋子。从烤炉位置,绕过花坛,上几步台阶就到了,常青是没走错。

    一名男子从斜靠在老树上的车子里醒过来,他急忙往后座里看去,嘴里不停唤着“大哥”。

    可能是车子里太黑了,他什么也没看见。一个可怕的预感顿时涌上心头来,使他急促的大口吸着夜里凉凉的湿气。难道是大哥已经。。。。。。

    他不敢去想,只是奋力地将上身尽可能地伸长起来,用手去摸后座上的座位。可是在他的手能触及的地方,根本就感觉不到有什么东西。他勉强转过头去,要开门下车。

第294章 : 我所有的爱() 
“余常青是谁?”芳芳淘气地询问着嫂子。

    “叭”的一声,常青一进屋就倒在床上,声音特强劲,听起来像开大炮似的,兴许床板已经彻底断裂了。

    嫂子给芳芳和自己穿戴完毕,赶早在水池里挑了水,来到厨房,开始忙着做起了早餐。她先去淘米,给花儿浇上水,又去菜园里摘回来一篮黄花菜和番茄。现在生了火,往锅里放入些清水。

    “大哥,大哥,你在哪。”他花了最大限度的力气,叫了好几声,依然没听见任何回应。他坐在副驾驶座上,开始艰难地用肩膀去撞击车门。

    他现在的举动就像是一只进错玻璃瓶的苍蝇想要用翅膀撞碎玻璃进行逃脱。预计得坚持到猴年马月方能见效分毫。

    也不是,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由于他的持之以恒,再小的力气还是掀起了陶然大波。然而,他没有把车门撞开,事情并没有他想象的那般美好。而是,车子本来就是一侧悬空顶在老树杆上,着地的另一侧难以长时间支撑车身。现在加之他这么一撞击最大受力的一边,导致了悬空的车子失去平衡又是一个黑暗里的高难度旋转,车子又侧翻了。

    还好这一次只是轻微的侧翻,而且也就仅仅是翻转过来三百六十度一整圈,刚好可以把车子停在马路中央。早已熄灭的车灯还莫名其妙的自动打亮了。

    幸运的是,之前顶在树干上的车门也在旋转时的重力作用下,自动打开了又合上。他推开车门,走了下来又回到车上去,半天过后,他拿着一只手电,一步一个脚印拖着抽筋不听使唤的伤腿原路搜寻而去。

    车子是部很旧很旧的越野车,在这种森林沙路上使用了几十年了,是他父亲买的第一部车子。当时堪称是全国最好的一款,到现在还是挺不错的。这车子自买来后,它的命运就是常年奔赴在这崎岖颠簸的沙石马路上,一成不变。

    所以过分的颠簸至使车子后门很松动,行驶在路上,就一个劲“嘎达嘎达”响个不停。他说过要拿去修一修才行,可是大哥说,用不着修理它,留着在路上当音乐听也是很不错的,况且修了它也还会坏掉。于是,后座的车门就一直没去管它。

    然而,小事不除,必有后患。今晚的意外,又让这车门派上了最新的用场,都不知道把大哥放哪里去了。

    他想可能是车子在九十度大转弯的时候,车门洞开,把大哥给投了出去。可是车子完成转弯过后,又不辞辛劳地代劳了打滚又翻滚的精彩表演,他怎么知道该去什么位置去找自己的大哥。

    车祸的黄金五分钟,也算不好已经过去了几分之几。作为一名好医生,他是要赶在第一时间救援自己失踪已久的大哥。

    他尽可能地加快速度,往最先刹车的事发现场赶去,他想自己无法确定大哥被投出去的具体位置,只要回到最初的地点,沿路探查,就可以找到目标。一颗医生的头脑从疼痛中脱颖而出,以救死扶伤为天职,舍己为人的品质化为血液灌输到他的体内,让他得以继续前进,前进,冒着全身的疼楚前进。

    天哪,当时坐在车里,也没觉得车子载着他经过了这么长一段刻骨铭心的旅程。也不知道是他走得太慢,还是路太远,他感觉时间分分秒秒地过去,很久了,他还是没有按时到达预定地点。

    难道是走错了,方向搞错了?

    天哪,怎么会这样?

    一阵寒风从他头顶上飘过,带给他一丝凉意,他感觉冰冰的,冷到头发都疼痛不已。瞬间,一股狂热的血液奔腾在他的双足之间,使他用力跺了一脚,然后这股热流垂直向上,直奔头颅,差点顶破了他的最后一层头层,索性喷射出来,当即吓死森林里的鸟兽们。

    不对,他不就是沿着路上的踪迹,原路返回的么?

    差点没被自己吓坏了的医生又冷静了下来,弯下腰去细看马路上车子驶过的标记。就在这时刻,他要把他那医生临床不乱的精气神发挥到极致。

    没错,没错,就是这个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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