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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种茶香的综合。”
一种两种特征或许叫巧合,但多种聚集在一起,那诚然并非是巧合,而是事实。
金如唤说到此处之时,众人早已拍手叫好。
难怪就连师父老人家都时常提及这个金如唤,看来他不是有两把刷子,而是有三把四把。
金如唤许是见我缄默不语,轻声一笑,继续说道:“其实,这都不是最重要的,我之所以如此肯定这金如唤是外地人,实乃京城之中,所有本地人口,我都耳熟能详。”
京城的人口,少说也有二百万,本地人口,更是足足有一百多万。
耳熟能详是个什么概念?我正思考之际,耳边传来人群的议论声,“可不是吗?据说金捕头有过目不忘和过耳不忘的本领,别说是某个人,就连某个人的祖宗八代,他都能将他们的生平事迹一一道来。”
“就是,我就曾亲眼见到金捕头办案,一刻钟的功夫就捉到了真凶,那推断的技巧,比包青天有过之无不及。”
“可不是嘛,这位姑娘一看就是外地人,连我们大名鼎鼎的金捕头都敢质疑。”
……
不得不承认,我真真切切是山野出来的土包子,也真真切切瞎了自己的狗眼,金如唤在断案方面,的确堪称大神。
“这位姑娘不必放在心里去,金某那只是徒有虚名罢了,倘若金某当真有那般神乎其神,也也不用问这吴发财的身份了。金某虽然记性较好,但这一年之内来京城的外地人,终究还有心有余力不足的。”
此刻,我真想一口血喷死金如唤这厮!
一年之内?这话的言外之意是,一年前京城的所有本地人和地外人的身份背景,他金如唤是一清二楚,而这一年之内的所有本地人和部分外地人的身份背景,他也是一清二楚,只有这一年内的部分外地人,他记得不大真切。
金如唤这是变相夸他自己呢?还是企图秒杀所有人呢?
话说你这么牛掰,你娘想必也拥有一颗最强大脑吧?
金如唤就算再张狂,他也有这个本事。
“倘若我记得不差的话,这个吴发财来京城的时日应该超不过半年。”
金如唤此言一出,我真有种活活毒他的冲动。
“回金捕头,的确如此,吴掌柜是三个多月前才来京城的。”有人在人群之中大喊了一句。
“三个多月前金捕头好像在南京办案,前几日才回来,这就难怪他不认识吴掌柜了。”有人附和了一句。
听闻此言之后,我再也没了活活毒死他的冲动,而是想活活毒死我自己。
同样是人,你说这差距为何这般大呢?
我的记忆,出过问题,导致曾经忘记了许多事情。可这金捕头,他哪里还是凡人?他绝迹是文曲星下凡转世,绝迹堪称大明最强大脑。
围观群众当中,有一人和吴发财较为熟络,那人,是吴记对面酒馆的掌柜张忠,他自告奋勇讲述了吴发财的事迹。
据张忠所述,吴发财是三个多月前来京城的,吴发财来京城的第一日,就盘下了吴记那间铺子。
吴记里的衣裳,做工精细,价格还不贵,开张之后,生意极好。
吴发财为人和善热情,有人找他帮忙,从不推脱,也极为慷慨,吴记那条街上的乞丐,全都受过他的恩惠。
吴发财就住在吴计里,独身一人,并未见着有妻儿老小。
至于吴发财是否和他人有仇,和昆仑山之巅有仇,张忠表示不知。
但张忠肯定的是,吴发财是个好人,是个大好人。
每个人都是具有多面性的,所谓的好坏,只不过是那个人通常表现出来的善举多一些,还是恶举多一些。
张忠或许在别人眼里是个好人,但并非代表他就真的是个好人。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公子刑天究竟为何要亲手杀死他呢?
第74章:不像表面那般简单()
一味地站在大街之上自然是查不到什么线索,金如唤或许正是想到了这点,决定去吴记的店铺看看。
金如唤在前走着,围观群众之中,一些好热闹者也跟在了身后,还有一些则回到客栈或是自己家去睡觉。
在这些好热闹者中,自然少不了我和唐坤。
在路上的时候,我对唐坤说道:“没想到这个金如唤果真名不虚传。”
唐坤看我的眼神,宛若在看一个傻子一般,“你才知道啊!”
好吧,是我孤陋寡闻了,是我见识浅薄了,是我狗眼看人低了。
慢慢将手抽了回来,继续走路。
留着唐坤还要给我做牛做马,断然不能现在就废了他的蹄子和爪子。
吴记的位置,并不在京城最繁华的街道,而是在最繁华街道的侧巷。虽是侧巷,但道路极为宽阔,看着和正街毫无两样。
此时,天已近五更,街道之上,原本极为寂静。由于我们这熙熙攘攘地一大群人,立即显得沸沸腾腾起来。
准确来说,是我们的到来惊扰了那些正在梦香之中的百姓们。
吴记的门打烊着,那就说明吴发财关门的时候一切还是极为正常的,同时也说明吴发财出去的时候走的不是正门,而是后门。
金如唤显然也注意到了这点,绕到了后门去。
后门果然是掩着的,金如唤一推就走了进去。
我和唐坤跟着走了进去,一些不怕事的胆大者也跟着走了进去。
金如唤在屋内探查了一番,似乎并未发现有什么蛛丝马迹。
金如唤查探的时候,我也跟着一起四周瞅瞅,也是没有捕捉到什么蛛丝马迹。
屋内十分整齐干净,没有被动过和翻过的痕迹。
这说明吴发财离去的时候并不匆忙,要杀他的人也不是因为钱财抑或是其他东西。
排除了财杀的可能性,情杀也是不可能的,那就只有剩下仇杀,而仇杀?
据我所知,公子刑天在布朗族中,似乎并未有仇敌,起码以前的时候并未有。
怎么想怎么都不明白,公子刑天究竟为何要杀吴发财呢?
自打我跟了他之后,他亲自动手所杀的人,绝迹不会超过五位。
金如唤又在吴发财屋中转了好几圈,仍是尚未察觉出一丝端倪。
“金兄,认识你这么久的时间,还从未见你如此愁眉不展过,看来金兄你这次是遇上棘手的案子了。”
唐坤这句,也不知道是在关心金如唤还是在落井下石?
不过,唐坤倒是道出了我的心声。
原以为像金如唤这种大神,只要在现场勘查上一盏茶的功夫,那便能将一切了然于心。
“是有些棘手,我总有种感觉,这个案子或许并不像表面那般简单。”金如唤答道,转而看向了我,“不知姑娘有何高见呢?”
唐坤闻言之后,立即表达了不满之情,“金兄为何问她不问我呢?”
这一句,唐仑又是道出了我的心声。
“为何?只因她比你有脑子。”金如唤答道,仿佛全然不顾及唐坤的感受。
金如唤和唐坤的交情不浅,还是十分不浅,若不然他也不会在唐坤面前心直口快到如斯地步。
真正的知己好友,真正的好兄弟,正是那些可以在你面前肆无忌惮地说出任何打击你的话语。
“你和她才第一次相见,怎就知她比我有脑子?”唐坤的语气,明显不服。
“自打进门开始,她一直在细细留意观察,可你呢?你一直在傻傻发呆。”
不曾想,金如唤也是一个毒舌。
“你又怎知她不是在东张西望?”唐坤仍是不服。
“她眼睛所看处,都是寻常案件之中会出现端倪和蛛丝马迹的地方,而你看的地方,都是屋顶。”金如唤答道。
我若说自己此时没有笑出声来,那绝迹是假话。
“既然金兄你如此抬举她,那就让她分析分析,看她究竟察觉出什么端倪来?”
唐坤说着信步走到一张椅子之前,坐了下来,宛若一副虚心请教的模样。
“其实说实话,我并未察觉出什么有用的线索。”我如实道来。
我并非尚未察觉出任何线索,只是不想告诉金如唤和唐坤而已。
从吴发财屋中的摆设来看,像极了汉人屋中的摆设,然而,吴发财真真切切是位布朗族人。
布朗族人的图腾,的确是竹鼠,但其实,蛤蟆也是他们一族的图腾。
汉人总是喜欢说癞蛤蟆还想吃天鹅肉,将蛤蟆形容成一种又丑又下作又卑微的东西,但对于布朗人来说,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