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仔细朝那尸身之上打量了几眼,从肉眼来看,完全判断不出死因,看来必须得靠近查明。
身子又朝前挤了几步,这时,看见一位男子俯身蹲在了死尸之旁。
星光黯淡,看不清那男子的长相和服饰,但依稀从背影可以判断出,此人年纪在三十上下,而且武功不俗。
他的身上,有着一种高手的气息,这种气息,极为外溢。
“这是什么人啊?”人群之中,有人小声问道。
“他你都不认识啊,他是六扇门的金捕头。”另一人答道。
“金捕头不是应该在六扇门吗,为何会在此呢?”
“金捕头经常来民间走访,难道你竟从未听闻过吗?”
……
六扇门的金捕头,那就应该是金如唤。
金如唤的武功,在江湖排名之中,绝迹能排到十五位之前。
这不是重点,重点是,金如唤此人号称当世狄公和包公。
这样的美名,自然不是金如唤本人起的,而是外界送他的美誉。
师父曾经说过,金如唤是鬼谷一门弟子金日磾的后人。
金日磾是匈奴休屠王太子,后来归顺大汉王朝,成为天国子民。他的子孙后代也因此在
就连师父都对这个金如唤赞不绝口,我倒要看看他究竟有什么本事。
金如唤在死尸身上查探了不到半盏茶的功夫,随即问道:“有人认识死者吗?”
围观之中,有一人大声喊道:“我认识,死者好像是吴记掌柜吴发财。”
吴发财,这名字起的,还真符合生意人的风范。
“吴记?就是那个卖衣裳的吴记吗?”有人小声问道。
“除了那个吴记,还有哪个吴记?”
“吴记的老板向来为人低调,怎会死于非命呢?”
“就是,就是的啊,真是让人费解。"
……
周遭的围观群众又开始议论纷纷。
“金捕头,敢问可有什么线索没有?”
问这话的,不是别人,赫然正是我身后不远处的唐坤。
金如唤顺着声音看了过来,瞧见是唐坤之后,答道:“原来是唐兄,好久不见!”
金如唤的语气里,带着一丝讶然,似乎尚未料到唐坤会出现在这个地方。
我三两步走近唐坤,小声对他说道:“问问这位金捕头,看人是怎么死的。”
竭力将声音压地极低极低,可还是被金如唤给听了个见。
“姑娘有话直问无妨,何须劳烦唐兄代劳?死者是被人用暗器所杀,而那暗器,是一片花瓣。”
“花瓣?”人群之中,有人惊呼一声。
“花瓣岂能杀人呢?”
“花瓣怎么就不能杀人?你莫忘了,昆仑山之巅的公子刑天,他有一门独门绝技,叫拈花一笑。”
“这位仁兄说的很对,死者的确死于拈花一笑。”金如唤此时开口道。
我的脸色早已大变,公子刑天来京城了,他当真来京城了。
秦广王来京城了,公子刑天也来京城了。
天苍苍,野茫茫,我这到底是什么命呢?
第73章:大明最强大脑()
公子刑天威震八方,为中原地区所熟识,正是始于他那比大明江山还要广饶的统治范围,以及他的独门绝技:拈花一笑。
与其说拈花一笑是一门武功,倒不如说它是一门暗器。
拈花一笑这个名字,始源于佛祖释迦摩尼昔日在鸡足山讲座之时拈花一笑的典故。
拈花一笑这门暗器,使用的武器道具,正是花瓣。
昔年,我第一次见公子刑天使出这门暗器的时候,真真可谓是亮瞎了狗眼。
公子刑天当时,取人性命于瞬间,或者说眨眼间,但其实,连眨眼的功夫都没有。
若说这世间最快最致命的暗器,那无疑属拈花一笑莫属了,一花封喉。
缓缓迈着步子,来到死尸身旁,即便在黯淡地月光下,即便身子并未蹲下,可我清清楚楚看到了死尸喉咙位置那细细的伤口。
不错,那俨然正是拈花一笑所留下的。
死者吴发财的身上,除了拈花一笑的伤口之外,的确并无其他伤痕。
外界盛传公子刑天杀人如麻,更传他杀人从不问理由,但其实,他所杀的每一个人,都是他自己的企图或者用意。
大多人,并不是直接死在公子刑天手里,而是死在昆仑山之巅弟子手里的。
若论杀人数量,死在我手里,都远远甚于公子刑天。
一个普通的衣裳店铺掌柜,能劳公子刑天亲自动手,看来这吴发财的身份极不平凡。
我朝吴发财走近的时候,金如唤并未拦我,原因何在?
原因在于,唐坤用眼神给金如唤示意的缘故。
唐坤和金如唤不止认识,交情应该还不浅。
“这吴掌柜怎会得罪公子刑天呢?”
“是啊,吴掌柜向来为人和善,又待人热心。”
……
蹲下身去,我又细细朝着吴发财打量。
吴发财年纪三十有五,四十不到。身材中等,相貌中等偏上,从面相来看,的确不是穷凶极恶的主。
吴发财身上的衣裳,布料并不昂贵,但极为舒适,裁剪也十分精细,袖口和领口的针脚,更是精致,
由此可以判断出,吴发财是个极其注重生活质量之人。
一般而言,凡是注重生活质量之人,会比较挑剔。
他这个挑剔,不是要最昂贵的东西,但绝迹是要最好的东西,是要性价比最好的东西。
吴发财脖颈位置的伤口,极浅极浅,从力道来判断,公子刑天约莫只有使出了一二分的功力。
吴发财的手上,有老茧,这是常年习武所造成的结晶。
将吴发财的手腕捏在手里探查了一番,吴发财的死因,的确只是暗器所致。
然而,吴发财的内功,极为醇厚,至少应该是个武功中手。
吴记掌柜的身份,是吴发财用来掩人耳目的身份,吴发财这个名字,只怕也不是他的真名。
我在探查之际,金如唤在一旁询问,“吴发财来京城有多久时日?”
“你怎知他不是京城人氏?”我开口问了一句。
请注意,一般这种情形下,普通的捕快捕头第一句所问的应该是:“吴发财是哪里人氏?”
金如唤似乎十分笃定吴发财并不是京城人士,这着实令我好了奇。
“吴发财的颧骨较高,鼻翼右侧也较常人突出一些。西南一带。有个民族叫布朗族。他们族的男子一般都有这个特征。”金如唤转身看向我,答道。
“单凭身体特征就判断出民族,这点,的确吻合大多数情形。然而,这世间万事万物都没有绝对,大多数并不代表全部。这是其一。其二是,即便这吴发财就是布朗族人,那也说明不了他就不是京城人氏。这偌大的京城之中,除了汉人,那还居住着其他民族的百姓。你这个推论过程,实属荒唐和草率。”我出语反驳道,明显不大苟同他的想法。
金如唤诚然犯了严重的逻辑错误,也犯了过度引申的错误。
看来金如唤也不过只是浪得虚名而已,他在办案方面的造诣和才智,或许还不如我这个门外汉。
倘若我要是进了六扇门,那他这大明第一神捕的称号兴许就要归我所有。嘿嘿嘿!
归他大爷,当金如唤说出如下话语之时,我是恨不得一口血直接喷死自已。
“这位姑娘所言极是,金某话还没有说完,这吴发财的的确确是布朗族人没错,而且他的的确确不是京城人氏。
其一,布朗族人,还有个极为特殊的标志,布朗族的男人右臂上,会纹着一只竹鼠。竹鼠是布朗族的图腾,是布朗族的吉祥物和保护神。布朗族的男子从一出生,便会在手上纹上竹鼠。
其二,布朗族人极为喜欢吃酸性的食物,他们常常腌制酸笋、酸肉、酸鱼等。吴发财的身上,赫然正有一股酸不溜秋的味道。
其三,布朗族人喜欢喝自己研制出来的翡翠酒,翡翠酒在出酒时,会用一种叫悬钩子的植物的叶子来过滤,过滤之后酒的颜色呈绿色,极像翡翠的颜色,翡翠酒也因此得名。吴发财的身上,也有悬钩子的味道。
其四、布朗族族人大多居住在云南保山一带,保山一带,盛产闻名的普洱茶。加之布朗族人生性喜欢喝茶,花茶,酸茶,普洱茶,时常都不离手。吴发财的身上,正是有着多种茶香的综合。”
一种两种特征或许叫巧合,但多种聚集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