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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是气候愈来愈恶劣的缘故,又许原本就是条小路,走了半个多时辰,总共也就唯有遇上一名樵夫而已。
那名樵夫见我是个女子,长地还算对得起人民群众,急忙劝阻,千叮咛,万嘱咐,让我赶紧往回走。
问明缘由之后,方才知晓,原来,前方十几里之外,有个土匪窝,叫黑风寨。
黑风寨这个名字,可谓是弱爆到家了,一看就知晓是那山寨里头的老大平常看戏文看多了。
据闻,那伙土匪,无恶不作,既打劫过往的路人,又干那奸淫掳掠的勾当,称霸一方,无人胆敢招惹。
当地的百姓,虽有怨言,但又苦于拿他们没辙,只得忍气吞声,只得既然惹不起,那就唯有躲得起了。
问题来了?此等无法无天的土匪贼寇,官府是干什么吃的?别人惹不起,难道官府亦惹不起么?
自古以来,这十有八九的强盗贼匪,俱都是和官府里应外合、狼狈为奸的。
官府的官员,一年里头,不知从那些贼匪手里,收受了多少金银财宝。鉴于利益共通的基础,他们为何要没事闲地淡疼去剿匪呢?
因而,不是惹不起,而是不愿惹,不愿管,而是采取放任的态度。
然而,这黑风寨的土匪们,并非是官府不愿管,而是不敢管。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黑风寨的大当家的,当年,曾经当着官府众位衙役,外加七八十号百姓的面,手撕了一位县令,活生生撕了一位县令,将那县令的身体,撒地是四分五裂,肠肠肚肚洒满了一地。
此种手段,非常人所能及,既非常人,那便是妖怪,便是蛇鬼牛神一流。
在此,澄清一点,以上的结论,并非我的认知,而是寻常百姓,而是世间绝大多数人的认知。
姑且不论错对与否,我们再来说说那位大当家的,此后,众人提起他来,俱是闻风丧胆,俱是吓地屁滚尿流,甚至于,还给他起了一个罗刹王的美名。
罗刹是什么东西?罗刹可是吃人肉喝人血的鬼怪。由此可见,世人对那位大当家的,害怕到了何种程度。
蓦然联想到兰州城所出现的那位女魔头,与这位罗刹王,该不会有某种隐秘的关系吧?
顿时来了几分兴致,我倒要前去瞧瞧,看那罗刹王究竟是个牛头,还是个马面?
樵夫见我执拗不过,一意孤行,非要继续赶路,不由得连连叹了数口气,感慨道:“哎,当真的世道,真是不比从前了,这姑娘家家的,胆子怎么都大成这样。老儿我要不是为了养家糊口,打死都不会从这黑风寨附近经过。哎,哎,哎……”
樵夫走了几步之后,又回过头来,快步追上我,将自己砍柴所用的砍刀从身上取下,递了过来,“姑娘,这刀你拿着吧,兴许能防防身。”
不由得有种老泪纵横的感觉,你说,这世上究竟是好人多,还是坏人多呢?
能对一位素昧平生之人问寒问暖,这充分说明,在大多情况下,普通的百姓,俱都是良善之辈。
原本想拒绝他的好意,转念一想,将刀收下,并且,道了几句感谢的话语。
所谓盛情难却,虽则自己拿着无用,可对于这种善举,唯有却之不恭。
然而,如此大的一个家伙,我若拿着它走路,被黑风寨的那些土匪给瞧见,铁定一眼就能瞧出是前去找茬之人。
也罢,反正咱正好是前去找茬的,如此一来,倒省得再多费口舌。
据樵夫所言,往前五六里之后,便是黑风寨的地盘。
约莫估计已有七八里的路程,别说是土匪,连个良家百姓,都未瞧见。难道说,这些土匪们出来打劫,是轮流着作息么?
又往前走了两里,终于碰上了黑风寨的土匪,并且,还不是一个两个,而是一大群。人数,起码在二十上下。
那群土匪,赶着六辆马车。马车之上,俱都放着几口大箱子。箱子之上,俱都贴着“顺风镖局”这般的辐条。
好家伙,这群土匪,显然是劫了顺风镖局的镖车。
这顺风镖局,乃是大明数一数二的镖局,在大明二十几个省都建有分镖局,总镖局则在江苏苏州。
这十七省绿林好汉当中,鲜少有人胆敢去劫顺风镖局的车。
原因何在?原因在于,顺风镖局的幕后东家,可是位黑白通杀的大人物。江湖当中,无论是白道,还是黑道,都会给他几分面子,甚至于,就连官家,都不敢不买他的账。
对于这位神秘东家的身份,坊间的百姓,可谓是众说纷纭。
大多说法,则是倾向于万贞儿所开,抑或者公孙狗贼的老爹公孙行所开。毕竟,放眼整个大明,在朱佑樘未回宫之前,这最嚣张,最得势的人,非那两人莫属。
其实,这只不过是一种讹传,是百姓们的推测而已,事实的真相又是怎般情形呢?
事实的真相,或许别人不曾知晓,但我却知晓,只因,顺风镖局的幕后东家,不是他人,正是公子刑天。
公子刑天为何要在大明开设镖局,这其中的缘由,我不得而知,但得知的是,除了顺风镖局名义上的大东家之外,这世上知晓这个秘密的,只恐唯有我一人。
提起这茬,猛然想到,公子刑天身上那些不为外人所知的秘密,我是几乎皆都知晓。
在公子刑天那里,我是的的确确真真切切占有了他人生的诸多第一次与第一位,甚至于唯一一位。
当时,为何就从未想过,公子刑天能将那诸多秘密独独告诉给我,岂非说明我在他心中,占据着与众不同、举足轻重、独一无二的特殊地位呢?
当真是从未想过呢?还是也曾想过,不过后来又被自个给否认了而已?
这不是此刻的关键,关键是,劫谁的镖不好,敢劫你姑奶奶男人的镖,黑风寨是么,姑奶奶非得叫你这黑风寨变成白风寨不可。
第189章:黑风寨(二)()
对付这群宵小,弹指醉纯属浪费,普通的迷药,足矣。
指尖缠绕,手中的动作,一触即发。
蓦然之间,想到,若是药倒这群不知死活的狗东西,那谁带我上黑风寨的老窝,直捣黄龙呢?
罢了,也不差这一时三刻,就暂且放他们一码,让他们多乐呵乐呵一会。
此时,其中一位土匪,终于察觉到周遭有其他人的存在,朝我端详了足足半晌,随即,快步跑到另一位土匪的身旁,呼喊道:“三哥,三哥,快瞧,那有位姑娘,我瞧她那身段不错,要不,带回山寨去,给三哥您今晚好好享用享用?”
看吧,你不去咬狗,可总有一些疯狗扑上来咬你。
享用是么?姑奶奶倒要看看,你们是否有那等本事。
自打见着自个昔日的武功渐渐恢复之后,正愁英雄无用武之地。这群狗东西在这个时候送上门来,此乃天意呐!
心里想着,脚下的步子继续朝前迈着。
随着距离的靠近,那群土匪的模样,也随之跃入视线当中。
那位被称之为三哥的土匪,虎背熊腰,体态彪悍,不用求证,单看外形,亦能知晓此人定然有一身的蛮力。
至于最先瞧见我的那名土匪,咋一看,像只猴一般,干瘦干瘦,虽不至于皮包骨头,可比皮包骨头强不了几分。
这人倘若一瘦,就会显得眼大。这干猴的眼原本就大,再加上瘦,使得眼睛在五官之上,异常突出,远远看去,仿佛有种天外之物的感觉。
一高一矮,一胖一瘦,一壮一弱,这两人站在一起,十足宛若包子与面条的组合。
这不是此刻的重点,重点是,众位土匪,顺着干猴的手势,看了过来。
霎时之间,人声鼎沸,就像炸开锅一般。
“这远看一朵花,近看还是花。”
“不仅身段不错,这小模样也不错。”
“说不定,她那伺候人男人的本事,更不错。哈哈哈!”
“三哥,您今夜可有福了。”
“你瞎啊,看不见她头上没有发髻吗?人还是一位黄花大闺女呢。”
“黄花大闺女?这没有成亲的女子,可有不少都与男人有那等苟且事情。”
“你瞧你,邪恶了不是,哈哈!”
“我邪恶?那也比不上你,流东街那几个小寡妇,哪个和你没染?你说,还有那牛村,还有那黄村……”
……
若想不让人议论,若想不被人诟病,那除非把他们个个给毒成哑巴,抑或者,把他们的的舌头个个都割掉。
吸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