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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头香-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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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果这次我还真看走眼了,就在我准备看余合笑话的时候,突然余合的目光盯住了一片矮窝子草。

    他静静的盯着那片矮窝子草看了很久,猛地把背上的枪解了下来,那动作麻利的一气呵成,我当时眼前一亮,心说卧槽,这孙子可以呀,还真是玩枪的!

    我这边心里吃惊,余合可没理会我,他给我打个眼色,让我退后几步。

    我当时看见余合这个动作,心里也没来由的开始紧张了,由于手里没枪,我就把武装带里的刺刀拽了出来,做了个深呼吸,紧跟在余合身后。

    只见余合动作小心的来到矮窝子草旁,他蹲下身子环顾左右,最终周围什么动静也没有,余合这才把枪口放低,目光盯住了矮窝子草里的几撮白毛。

    “我说班副,这是啥玩意儿,不会是兔子毛吧?”

    看着矮窝子草里的那几撮白毛,我心里有些不解。

    余合白了我一眼,伸手把那些白毛拿过来皱起了眉头:“什么兔子毛啊,有点见识没有?这是狼毛!”

    “啥,狼毛?”

    听余合说这几撮白毛是狼毛,我瞪着眼睛,嘴里不屑的一笑,心说你小子别逗了,吓唬谁呢?我长这么大,北京动物园咱也去过好几回了,我咋就不知道狼毛是白的呢?

    余合看出了我对他的话不信,他也不和我争辩,手里碾着这几撮毛,环顾四周地形对我说:“你小子还别不信,老子在内蒙打过两年狼,这双眼睛是不会看错的。这只狼现在脱毛了,这是它刚褪下的绒毛!”

    “操,你就吹吧,你丫的还真打过狼啊?”

    听余合说的不像开玩笑,我心里不由的信了几分。

    余合也不说话,他盯着手里的白毛看了很久,最终看向远处的林子,好像自言自语的说:“真是奇怪了,这大兴安岭自从建立哨所以来,我们一共打了三次狼,如今这周边的野兽都被打的差不多了,这里怎么会有狼毛呢?”

    余合说的话,其实我没当兵之前就听说过。

    那年头内蒙狼多,大兴安岭也不少,听说长沙那边还闹老虎,全国最有名的打虎英雄陈耆芳还被周总理亲自接见过。

    听余合说的信誓旦旦,我当时也就闭了嘴,过了能有半分钟后,我和余合想到了一处,我们两个彼此对视,突然异口同声的说了句:“卧槽,那两个女人不会被狼吃了吧!”

    我们两个说完,又同时一愣,这回也来不及拌嘴了,余合端起枪就招呼我往东边林子里跑。

    我当时并不知道余合为什么带我往东边跑,我愣头愣脑的跟他跑了一会后,我猛地想起了庞良章留给我的那两个牛皮笔记本。

    这两个笔记本我一直带在身上,没舍得把它们放在家里,这两年在鸟不拉屎的哨所里,平时没事的时候,我就把这两个笔记本当成小说看,倒是前前后后看了好几遍。

    我记得庞良章在狩猎的那个笔记本里专门写过狼这种动物,他说狼是动物里最聪明的,也是最狡猾的。还说什么群狼好惹,孤狼难寻。

    在庞良章的笔记里,他把狼这种动物写的很详细,他说狼一共分为上中下三等,下等狼喜欢集体行动,它们只知道执行头狼的命令。

    中等狼有自己的思想,它们虽然也在狼群里,但当狼群发动攻击的时候,这些狼可不会像下等狼一样第一时间冲上去,它们会躲在狼群里静静的观察猎物,伺机而动,不出手则已,一出手必断猎物退路。

    而上等狼和这些狼都不同,他们是狼中的行者,也是狼群里最聪明最凶悍的存在。这些狼每当头狼老迈的时候,就会伺机挑战争夺头狼的位置,赢的留下当狼王,而输的一方,将被赶出狼群,独自游荡在大山里。

    回想着庞良章写在笔记里的这些话,我突然对狼这种动物产生了好奇,也对他留给我的那两本笔记产生了兴趣。

    我跟在余合身后,努力回想庞良章写在笔记里的那些对付狼的办法,可惜平时我都把那两本笔记当小说看,根本没记住什么内容。

    正当我走神的时候,我一头撞在了余合的背上,余合回头瞪我,我有些尴尬的看他。

    余合打量我几眼,问我是不是怕了,我此时不知该说什么好,就连忙摇头说我没怕,问他怎么停了。

    余合也不理我,他不屑的一笑,随后转头看向了我们右侧。我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当场就倒吸了一口冷气!

    只见余合盯住的是一棵树,那是一棵柏树,树身上有几道抓痕,在树根底下,还有一只带血的女人脚!

正文 第013章 巡山找狼

    为什么这只脚我看出是女人的呢?

    因为在这只断脚上,穿着一只只有山里女人才穿的粗布压草鞋!

    这种鞋的鞋面,一般是山里女人自己纺的粗布做的,鞋底冬暖夏凉防菌除臭,是用乌拉草一圈圈盘出来的。

    这种鞋是大兴安岭地区的特色,当地的女人们管这种鞋叫草扎子。

    当时看见这只断脚的时候,说实话,我真的有了一种要吐的感觉。那感觉很强烈,但并不是我害怕,纯属是我第一次看见人的断肢,感觉很恶心罢了。

    余合看着树下的那只脚,他转头看向我,我怕他小瞧我,强忍着没让自己吐出来。

    我们两个彼此对视,余合皱着眉头走到了那棵树边,他蹲下身先看看树上的抓痕,随后毫不在意的拿起地上那只断脚,转身对我说:“妈的,咱来晚了,这只脚又凉又硬,女人在这里挣扎过,尸体一定被拖到别处起了!”

    “啥,你……你说她死了?那是被……被什么东西咬死的?”

    我此时强忍着胃里的翻涌,所以精神有点不集中。

    余合听我如此一问,当下气笑了:“还能有什么呀,狼呗!走,再往东边找!”

    “等等!”听余合说此时还要往东边找,我真的有些按捺不住心里的疑惑了,“我说班副,你家祖上是不是打猎的,你怎么知道在这里能找到女人脚呢,再往东走,咱是不是该遇见那头狼了?”

    “你小子怕了?”

    余合说着,也不回答我的问题,好似故意恶心我,竟将那只女人脚递给了我。

    我看着他那副坏笑的样子,心说不能让这孙子小瞧了,虽然我心里很抗拒,但我还是装作不当回事的把它接了过来。

    余合见我竟然接了,他也是愣了一下。

    他盯着我半晌没说话,最终点头笑道:“行,按新兵来说,你还真对老子脾气,但别装了,想吐就吐吧,不丢人。我当初去湖南打土匪,第一次开枪就打死了一个男的,那场面我现在还记得,当他脑袋开花的时候,我就吐我们连长鞋上了!”

    “你才要吐呢,不就是只女人脚吗,算个啥呀!”

    我愣充好汉,把手里的女人脚摆弄了一圈,当我看见那白森森的骨茬,还有骨头里凝固的血液后,我是再也装不下去,哇的一声吐了出来。

    看到我终于吐了,余合哈哈大笑。我伸手指着他,大骂了一句“草你大爷”!

    我这话骂完,余合也没还嘴,他从兜里掏出半卷草纸递给我,拍拍我的后背说:“吐出来就好了,不然憋着难受,当初我开枪打土匪的时候,我们连长就是这么拍我的,他当时问我怕不怕,我说有点怕,我们连长哈哈一笑,告诉我说第一次都这样,只要吐出来,以后就不怕了。”

    余合话落,他的眼里突然闪过了一丝彪悍的神色。

    我抬头看着他,那一瞬间我忽然觉得有些不认识面前的余合了。

    平日里这孙子没精打采的,十足的老兵痞子,但此时他在我眼里,竟显得有些神秘,我甚至再想也许我以前看扁了他,没准他的那些牛皮,可能还真不是吹出来的。

    “班副,你……你真打过土匪,杀过人?”

    “你说呢?”

    余合笑着,指指我的水壶,同时拿走了我兜里的烟。

    看着余合抽烟,我安静的拧开了水壶盖子,猛灌了一大口。余合说的很对,吐出来之后,这胃里还真是舒服了不少。

    见我缓过劲了,余合把烟丢给我,指指被我丢在地上的女人脚,告诉我说这只脚我们得留着,等下不管找不找得见那只狼,我们都得把这只脚带回去。

    看着地上这只女人脚,我也给自己点了一根烟,随后从地上拽了两把猫儿草,这回还真不害怕了,把那只断脚包好,小心的装进了背包。

    余合坐在树根底下一直看着我弄好后,他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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