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枭心人-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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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厚薄不一的色块,就像一块夹着发霉奶酪的白面包。
  不愧叫作“灰霾山庄”。我大概知道格森喜欢这地方的原因了。实在是个好地方,遮光度很高,尤其适合他这种败类隐居。
  “恶龙的牙齿把我咀嚼,
  恶龙的涎滴使我燃着,
  恶龙的鳞片将我割裂,
  恶龙说,我咬你,烧你,弄伤你,
  为什么你还没有死……”
  我赤_裸着身体,哼唱着跑调的歌谣,懒洋洋地走出化为尘埃的灰霾山庄。不远处的灰石大道上停留着一辆马车,上面坐着三个残废,一个女人和一个老头。残废兄弟正两眼馋光地从麻袋里掏珠宝,比花岗岩还坚固的牙咬得圆润的金银饰品咔咔响。断臂阿姆和瘸腿赖格又打了起来,这两个白痴总是将搜刮来的战利品放入一只麻袋,然后因不满分配大吵大闹。他们的另一个兄弟,独眼艾厄坐在一旁编麻绳,对那两个蠢货无聊的争执并不在意。
  妓_女芭芭拉比起珠宝似乎更关心我的鸟。她盯着我的胯,直到我系好裤带才发出赞叹般的啧啧声。我坐在老头子旁边,吐出了嘴里的铜戒和画像,“如你所说,乞乞柯夫,格森把戒指藏到了壁画下,‘钥匙’就是他的手骨。”
  我瞄了一下他那颗闪着精光的灰蓝色眼珠,“你这只眼睛着实了不得。”
  乞乞柯夫漫不经心地摩挲着铜戒,对那块小画像更感兴趣,“没想到你把这东西也拿出来了。”
  我耸了耸肩膀,“好歹看得下眼。没女人时凑合着爽爽。”
  “那可是你妈妈。”乞乞柯夫龇出了一口黄牙,猥琐地笑起来,“你这个小畜生。”
  芭芭拉一屁股坐到了我的腿间,媚眼如丝地扭腰,“别忘了还有我,莱蒙。我能让你爽上天,小野狼。”
  我将她一把掀下去,这个骚女人发出一声尖叫。我从乞乞柯夫掌心里拿过铜戒和画像,起身拍了拍身上的尘土,“那我去了,乞乞柯夫。”
  残废三兄弟一齐转头冲着我,“你是说真的吗,莱蒙?”
  我奇怪地看了他们一眼,“我何时开过玩笑?”
  独眼艾厄说,“你要去的可是亡灵法师的地盘。”
  我道,“一个活人还会怕一个死人不成?何况我已经完成了她的要求。”我敲了敲腰间的那颗脑袋,又吐出勾着铜戒的舌头,“万事俱备。”
  芭芭拉从车轮底下灰头土脸地爬起来,短小的身体拼命想跳上马车,“我要和你一起去,莱蒙!我决不会让你单独和那个法师待在一起!那个女人很危险,要是突然反悔,你拼不过——呀!!”
  我扯着她的头发把她从底下捞上来,芭芭拉疼得叫嚷不止,声带像是一根拉长的橡皮筋。我冷冷地说,“给我闭嘴,谁再敢跟我晦气一句,我就割了谁的舌头。”
  我把斫骨刀用布包好,挂在腰间另一侧,想了想,把那颗头也包裹得严严实实。乞乞柯夫沉默着吞云吐雾,好半天憋屁似地憋出一句话,“好歹把刀磨得锋利一点。”
  “没必要,老头子。”我咧嘴道,“别忘了这就是把专门用来剁骨头的刀。


第2章 蛋壳骑士
  我挑了拉车的两匹马中较为强壮的一匹(虽然跑得还没有驮着我的独眼艾厄快),驭马朝荒骨沼泽前行。离开灰霾山庄附近那层缥缈的白雾,行了不过几小时,污浊的天色就清透得仿若水洗,从铅色的灰变为深邃的黑。深夜降临,马蹄踩在枯枝败叶上沙沙作响,我在林间乘着风穿梭,任那些飘落的碎叶眷恋地缀在我烈焰般鲜红的头发上。
  曾经,大概,我是一位王子。那似乎是很久以前的事,久到我分不清那是现实还是我的幻想。我曾有着一头任谁看了都自惭形秽的金发,我不喜欢金色,但喜欢它象征的高贵血统。但金色没给我带来多少好运,反倒是这头魔鬼般红发,让我如一个真正的魔鬼般在这世间恣意游荡。
  我不是王子,因为我没有自己的骑士。
  马儿驶过一块起伏的麦田,嗒嗒地在泥梗地上跳动。仿佛在响应我的心声,一排麻雀吵吵闹闹地从麦田飞起,我勒住了马头,目光被那个伫立在麦浪中的身影吸引过去。
  嘎,嘎,嘎。乌鸦在他身边叫个不停。起初我以为那是个赶麻雀的稻草人,离近一看才发现是个活人,被钉在十字架上。乌鸦蹲在他的肩头,我听到了咀嚼声,在月光冷冰冰的照耀下看到了他被啃光的头皮,还有凸出来的半块大脑。
  “嗨,朋友!真高兴你在匆忙赶路时能停下来看我一眼。”这个人兴高采烈地晃动着身体,丝毫没有头皮被鸟啃净的恐惧。十字架在泥土里插得很深,我看见一只乌鸦把一块长着头发丝的头皮嚼碎吞下。他的大脑粉嫩柔软,让我几乎控制不住自己,想要一刀将那核桃状的浆袋拍成肉酱。
  “你怎么会在这里?”按住因渴望而颤抖的右手,我问道,“这里是通往荒骨沼泽唯一一条路,我想不出一个普通人会出现在这里的理由。”
  这个男人的脸一瞬间变得严肃起来,“实不相瞒,朋友。我在这里,是为了成就一件伟业。”
  如果喂饱乌鸦也算某种“伟业”,那他此行该是相当成功。我说,“什么伟业?”
  难为他没了头皮还在调皮地动脑,“你猜我的身份是什么?”
  我瞥了一眼他身上堪比破铜烂铁的铠甲,“一位骑士。”
  疯子骑士,在这个荒诞纪元里常常出现。
  “不,不不!”他似乎感到很得意也很好笑,一张大嘴咧得能塞进去好几枚铜币,“我是一名修士!”他义愤填膺地说,“我到这里,是为了消灭邪恶的亡灵法师!”
  噢,幸亏这疯子没有得逞。这家伙原来连一个疯子骑士都算不上,是一个比疯子还疯的修士。我对他完全失去了兴趣,正要催马前行,那疯子却叫道,“等等!朋友,你要去哪里?!”
  我将马勒出一声高昂的嘶喊,就像某种仪式的开幕,“我去消灭亡灵法师。”
  “原来如此!”疯子猛然间激动起来,他鼓劲一拔,直接把手掌从钉子上扯下来,从怀里掏出一本破烂的书。我盯着他被扯出两只血洞的手心,发现自己越来越喜欢他了。
  “我要为你赞美祈祷,伟大的勇士!”他扯着难为情的声调说道,我本该起一身鸡皮疙瘩的,但莫名觉得这种疯癫的祷词就该由他这么疯癫的修士说才合理。
  “你这是什么书?”
  疯子修士骄傲地举起书的封皮,“它的名字叫《天经》,只是上半部,讲述命运和苦难。下半部为《地义》,讲述美德与善行。我认为《地义》的一些观点没有《天经》适合这个时代,所以只随身携带上部,作为我的精神食粮。”
  他的脑壳都要被乌鸦当作食粮了。我看着从他脸侧滑落的血浆,忽然产生了一丝难得的耐心,“那你说说,有什么有趣的观点?”
  疯修士无比虔诚地翻开那枯黄的书页,对着其中一页大声念道,“当别人打你的左脸,你不但要打他的右脸,还要打落他右侧的牙齿。”
  我听得哈哈大笑,疯子看我高兴,念得更起劲了,“你不愿别人怎么待你的时候,一定记得下次这样待你恨的人……”
  我说,“一定是因为你的头脑无比睿智,乌鸦才不敢啄食它。”
  “当然!”他喜形于色道,“我敢发誓,我对主的领悟无出其右!”
  “真高兴遇见你,伙计。”我说,“但我不能耽搁了,我会替你完成这个伟业。”
  “愿主赐福于您。”疯修士真挚地说,“我叫波波鲁,别人都喊我蛋壳修士。敢问您的尊名,伟大的勇士?”
  “莱蒙。”我想了想,补充道,“莱蒙·骨刺。”
  蛋壳疯子闻言激动地挥起一双血淋淋的手,“哦,莱蒙,小柠檬!可爱的名字!”
  要不是他之前的话取悦了我,我绝对会代替乌鸦吸干他的脑髓。
  ****
  结束了那个小插曲,我重新踏上了前往荒骨沼泽的路。看来想杀死亡灵法师的蠢货不少,那个叫波波鲁的蛋壳疯子就是其中之一。这不是个好兆头,过多的追杀者会加重法师的疑心,会让我的谈判难上加难。
  不知道那个疯修士在我回来之前会不会被乌鸦啃干净。
  我解下水囊,饮了一口腥臭的鲜血润喉,大致眺望了一下四周的景致,驭马奔向东南方幽谧的森林。黑夜像一个敞着漆黑斗篷的巫妖,白骨似的一轮弯月悬于枝桠凌乱的树梢,我牵着马,行走在诡秘幽深的树林中。猫头鹰咕咕地叫个不停,翅膀划过空气的声音就像撕开一张羊皮纸。我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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