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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怔,复又想到弟妹、侄子都在天津,他们住在太太的亲戚家,论辈分,是太太的叔公,也是我们皇帝的表叔。早年日本人刚打进京城,皇帝在天津的日本使馆里住过些日子,叔公就率领一家老小,捧着颗忠心追随而至。由于使馆分给皇帝活动的地方太小,大臣都得在使馆外头候着,一侯就是大半个时辰。深冬腊月,寒风萧瑟,叔公受了寒,病了好些日子,期间,皇帝又回了京城,未过问过叔公一句病况,叔公心灰意冷,自此称病,蛰居天津,不问朝政,再不动地儿了。
及至九一八之后,皇帝来到了满洲国,成为了满洲国的皇帝,叔公与他,便是连君臣的名分也尽了。
叔公的住所在日租界,是个顶大顶好的二进四合院。我到时,已是日薄西山之景,恰有下人从后门出来买菜,见了我,诧异道:“这不是……这不是咱们堂少爷家的姑爷吗,诶哟,您来了怎么也不提前知会一声,还专挑后门走!”
这下人在叔公家做了有些年头,说话竹筒倒豆子似的,其次咔嚓,这会儿菜也不买了,拽着我就往屋里走:“老爷见天儿的在幽流堂呆着,正好见他之前你想想你要吃点儿啥,我一块儿买全乎咯!”
幽流堂正是书房,说到这个,也是有趣:叔公在京城的书房,匾额上写的是“深柳堂”,取自“闲门向山路,深柳读书堂”。自打到了天津,似乎呕着股火气,京城那套统统不要了,就连一个书房的名字,也换成了“寂历弹琴地;幽流读书堂”。
我说道:“我知道地方,自己走就成。你去买菜吧,不用带我的份儿,我就是来看看叔公,这就要回的。”
她却一跺脚,辫子一甩:“老爷定是要留您的,这饭横竖也得加,我就看着多买些得了!”
说完一溜烟儿走没了,留我在原地哭笑不得,打起精神来,去了幽流堂。
幽流堂在二进院的西厢,树影憧憧,风一过,沙沙作响。院里只有个扫地的大爷,见了人也不吱声。我脚步一顿,便直接了当地敲响了幽流堂的门。
叔公果然在,里头也没有个伺候的,还要他亲自来开门。我这才后知后觉,如今早不是前朝,前朝那些个人丁兴旺的风光,就像天边儿的夕阳,死撑着最后一刻,却终是要下山的。
叔公不剪辫子,这似乎是他唯一的坚持。因为隐居,不出门走动,身上穿的也是多年前的旧衣,长袍马褂的一披,就是一天,一天又一天的,就成了好多年。
他的头发全白了,蓄了胡须,身形却如同下午瞧见的法国梧桐般挺拔。我娶太太那年,他来做高堂,那时候他的头发只是零星斑白,也没有胡子,很显年轻。
打个照面,他眯缝起眼睛仔细辨别了一番,慢腾腾开口道:“……是依家老二啊,还是那副模样,没变。”
我行了个礼,笑道:“叔公,我也是顺道儿来看看您,就没提前知会,太太可念着您呢。依航这两年叨扰您了,一直住在这儿,有什么需要,您尽管使唤他,也让他有些事做。”
叔公喟然叹道:“……我这里下人走得差不多了,你就是来知会,也找不着人。我都是一脚迈进棺材的人了,也不在意这些,你来看我,说明你还是个念着情分的。”
边说着,边相携进了书房。桌案上摆着台灯,灯下摊放着一本书卷,茶水是冷的,没有人换,只好由我亲自动手。和叔公说了说太太的情况,又把话题转到了小弟身上。
岂料叔公道:“依三去年不就被你接走了吗?”
我愣道:“什么?”
“你是奉天警署的吧?去年也是这时候,你们警署来人把他和他媳妇儿子都接走了,说是你派他们来的。”
心下一慌,犹自镇定道:“我没有派谁来过,小弟来这儿戒烟,都是秘密的,哪会大张旗鼓让人来接?”
叔公神色凝重:“是我考虑不周了。现在外面的局势,我并不很清楚,对你们东北,更是知之甚少。不过来接的人都是中国人,大概有十来个。”
“小弟的烟戒得怎么样了?”
“情况不错,都从医院回来搁家住了。”
手里捂着热茶,心却凉了下去。
事情渐渐脱离了我的掌控,一切正在向不可预计的方向发展。
傍晚,叔公留饭,偌大的宅院只他一人,形单影只,惹得人心里不是个滋味儿,便未拒绝。他如今虽落魄,风骨却仍在,饭食不见得样子多,却个个精致。下人是真的少了,不说布菜的,就连奉茶的也不见了。
茶是好茶,秋老虎的时令,正是喝水仙茶的好季节。我家里并不讲究这些,就是茶叶末子也能入口,太太常年喝着茉莉香片,小孩儿喜欢喝橘子汽水,茶就是茶,分不出个三四五六来。
叔公道:“刚也没见你吃多少,想来是天气热,没胃口,就喝些茶解解暑吧,这还是我四年前得的台湾的水仙茶,可宝贝着。”
一喝上茶就没完没了,晚上便在叔公府上留宿。一天下来,疲乏不堪,解了衣服,低头看了看小腹,那里的肉松懈了些,却依旧平坦,看不出里面有个小崽子的模样。正要脱裤子,忽然听得“噗通”一声,似乎是什么从天上掉了下来。
我住西厢,后面连着个小小院落,没了园丁,就任由它自个儿长,颇有些自然写意之趣。值得一提的是,这没说没管的小院子,似乎沾染了隔壁法租界的习性,在院子墙壁长出了一溜儿鲜红的玫瑰,十分的罗曼蒂克。
声音正是从院子里传出来的。我提上裤子,披上上衣,来到玫瑰丛中,一眼就叨见了那位倒霉的——
“曹维?”
他跟个大刺猬似的,趴在锦簇花团里,被扎得呲牙咧嘴,听我叫他,恬不知耻一笑:“依大哥,咱出去玩啊?”
作者有话要说: 拉皮勾:就是用两根树叶的根茎,绕在一起拔,根茎断了就输了~各地有各地的叫法,但意思都一样啦~
小曹深夜会佳人XDDD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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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二十三章
曹维宵小行径,却不得好处,得亏这院子不是在二十年前,否则曹维才从外面一爬墙,就要被成群的家丁拖下去围起来揍。
我带他进屋挑刺儿,他不知疼似的,笑道:“今儿下午我看着你进了这宅子,本以为晚上你能出来,我就在对面街的咖啡馆等你。离这儿不远就是家舞厅,我在那儿有朋友,想你出来了,可以带你去玩,谁知你一直不出来,我也不想大张旗鼓惊动府里的人,就想着先进来再说,没想到这一跳,正跳到你面前了!你说我俩这缘分!”
他一兴奋,就眉飞色舞,手舞足蹈,打扰了给他挑刺儿的视线,我也没好气儿,拽着他的手冷声道:“别动!”凑到台灯地下,捏着绣花针。
老子啥时候碰过针线?
曹维胳膊上扎得密密麻麻的小红点,玫瑰刺儿硬,折进皮肤里的没几根儿,翻来覆去挑完之后,我摆出兄长的架势,正要教训这个毛毛躁躁的年轻人,他却从裤兜里一掏,送出支玫瑰花来:“这花开得好,你看看,多好看!”
我瞅他一眼,没了脾气,接过来随手插进杯子里:“我是不是该谢谢老天爷,墙角长出的不是白菊?”
“白菊又没到开花的时候,不如玫瑰好看。”
“别嘻嘻哈哈,严肃点儿,”我说,“你大半夜翻人家墙干啥?”
“刚不是说了,找你出去玩。”
“我没空,去不了,我这就送你出府,赶明儿晚上的,请你吃义顺和。”
“用不着你请,你在天津的事儿要是办完的话,就去找我,你可别忘了。”
我气笑了:“后天还要和你一块儿去上海,还能丢下你?少胡思乱想,有空合计合计找点儿药膏,给你那两条胳膊抹抹,别留了疤。”
好说歹说给劝了回去,回了屋子倒头就睡,浑身疲乏,却睡不着。
我心里自有计较:戒烟医院说,小弟是前天被人领走了;叔公却说,一年前小弟就离开了戒烟医院,住回了他家,然后才被奉天警署的人带走了。
奉天警署能调动人员的,无非那么几个。睁开眼睛在脑子过了一遍,起身摸到书桌,摊开两张纸,又从衣兜里翻出钢笔,分别在纸上写上:成田、横沟。
我排除了成田。
成田是警署次长,名字虽好听——像我似的,警察署长,听着威风——却是个鸡肋,能调动的只有警察,连宪兵队的尾巴都够不着,而具有出城执行任务资格的,只有宪兵队。
在成田的名字上画了个大大的叉,只留下了横沟少佐。
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