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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切都源于他母亲的工作。
毕竟一个没多少文化的女人在这座把人类当成代谢品的工业城市要养活一个孩子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所以,易北妈在易北会走路后就去找了一份兼职:每当等到霓虹初亮她都会到去市中心的夜总会卖酒水。
人言可畏。
院子里其他妇女,包括我妈在内,都说易北母亲是去那里出台了,院子的大人们甚至私下都称易北为小鸡仔。
易北也知道这件事,所以每次在谈完他母亲之后。他都会十分无奈的叹一口气,然后站起身来走出去,外面是九月的艳阳或是三月的风光,他站在光影下,那一瞬间比任何同龄人都要成熟。
他做着三份兼职,这个十四岁的少年在忙于学习的同时,开始尝试用自己稚嫩的肩膀慢慢担起家庭的重担。
所以,易北会和他母亲打起来,是我史料未及的事情。
易北:
我从小就与众不同。我身边的大多数人都觉得我怪异的性格源自于我那位可怜的母亲。但只有我自己十分清楚。这种像是疤瘤一般的隐疾是自我落地起就从我骨子里长出来的。
当然,在一周以前的十四年人生里,它一直都隐藏在我身体的某个阴暗区域之中,让包括我在内的所有人都不曾发现它。直到一周前,一个不不经意的事情让他从我眼睛能够看到的地方崭露头角。紧接着便似一个丑陋的肿瘤盘踞在了我的心脏之上。
我觉得我应该是自我厌恶达到了一种极点才会做出这种事情来。毕竟,对于我这位大多数时候不在家的母亲,其实我一直都是怀着一种怜悯之心来看待她的。
所以,当我手里的球鞋飞出去,砸到她一头乱糟糟头发的头上时,我蹲在那颗飘着枯朽叶子的大树旁,再也不敢有任何举动。
那一瞬间我被自己吓傻了。
当徐文凤如愿以偿的掐住我的脖子时我完全没了反应的余地。
我十分清楚,她这个动作曾不止一次在我身上练习过,所以此时做起来就别提多么驾轻就熟。
因为自幼营养不良,幼童的我身体相当孱弱,有几次生病甚至到了一口气提不上来就去了的地步。
我知道徐文凤曾将自己那双白惨到毫无血色的手从我的脖子上放下,拿开,再放下,再拿开......这样重复过无数次,直到我因为等的焦急而睁开迷糊的眼睛时,她才会叹息一声,然后默默走出去买药。
从我记事起,她宛如骨爪般的手掌就一直是我一个挥之不去的梦魇。今天,梦想再次照进现实。
我只希望这一次她不要再手下留情了。
我像一只缺氧过度的死鱼躺在那里没有任何挣扎。尽管我会因为即将到来的黑暗而害怕,但是我却能脑袋清醒的去感受到她尖长的指甲划破我的皮肤,然后刺进我的血肉里传来的那股尖锐痛感。
我听见她骂:“你个□□养的......”“你知道我这些年活得有多辛苦吗?”“你怎么不去死!你去死吧!你死了我就解脱了!”“你们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徐文凤将她对那个我素未谋面的男人的恨通过一种诡异的呼喊声冲着我咆哮出来。
我知道此时在包围着这块空地的四周房子里有着几双幸灾乐祸的眼睛看着我跟她的这一场闹剧,但是我却不觉得这是一件多么让人羞愧难当的事情——一个没有希望的人是没有自尊可言的——每当那双钳住我的手收紧一分,我的心脏就会加快搏动几分。我的眼睛在慢慢模糊,但是我却是高兴的,我甚至扯动嘴角,冲着只剩下一双猩红眼睛的徐文凤笑了笑。然后,余泽那张该死的脸便出现在我面前。
余曼:
照理说,这个时候我哥应该是在房间里面写着他那永远写不完的高考解题库的。
在陵水这样的小镇,如果考不上一个好的高中就意味着读不了一个好的大学,那么,你的人生大概也只能是乏善可陈的待在沙镇这破地方,一直到死了。
我对这样的生活倒是没有多大的意见,但是我哥不这样想,确切的说,是我妈,她从来就以在陵水生活为耻。
以前,我妈将离开这地方的夙愿放在了我的父亲身上。但这个在钢铁厂上班的老实男人除了在我四岁那年带着她去了一趟北京,他们的脚步就再也没有离开过超过陵水方圆百里的地方。
我妈这些年最爱做的事就是拿着一张她站在□□前的照片叹息,愤恨人生的不公。我觉得她一直认为自己应该生活在金碧辉煌的宫殿,而不是我们这个漫天飘着二氧化硫的工业城市。
所以,重男轻女的她自然让我哥成为了她孤注一掷的棋子。在她的心中,只要我哥有出息,她就再也不用待在破地方受气了。
她的想法是好的,所有人的想法都是好的,但生命的诡异之处就在一他永远都是跟你的想法背道而驰?
所以,我妈打死都不会想到成绩优秀,运动全能的我哥会和隔壁那个小鸡仔成为好朋友。
于是,当我哥出现在那对撕扯的母子身边时,原本在房间里看热闹看的一脸兴奋的我妈整个脸像是烟熏了般,直接黑成了炭块。
她三步并作两步的冲到家门口,冲着外面大叫到:“余泽,你干嘛呢?”
我妈活了这么多年从来就不懂通情达理。
所幸我哥并没有理她,我看到他急匆匆的走过去,一下将像是已经失去理智的易北妈拉了开来。
易北:
余泽这家伙。
他的眼神总是那样,看谁都像是充满怜惜。
我想,就是他那副眼让我自甘堕落的。我不知道在什么时候开始,我对余泽的感情就不再是单纯的朋友那么简单了。而我真正醒悟这份感情是在一周前,我跟他打完球坐在球场边聊天。
我记得那天的阳光很好,我记不清当时我们聊到了什么,我只知道他靠在我旁边突然发出了一阵十分爽朗的笑声,我很自然的回头,那一刹那,我触碰到了那个隐藏在内心深处的秘密。
我大概能形容出那副场景,因为刚运动完,他的脸上全是汗水,因为长期在室外运动,他的肤色是小麦色的,头发是最简单的短发,他咧着嘴巴笑,整齐的白牙在阳光下发出温和的光芒;
他修长的双腿随意的向外伸展着,阳光将他不稀不疏的汗毛染成了好看的金色,他的球服也被汗水黏在了身上,少年的矫健身姿被隐约勾勒出来,我甚至闻到了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麝香,那一刻,我的心脏突然漏拍了几下。
我知道自己完了。
这几天,那副场景一直会在我脑子里像卡带电影一般无限重播,白天的时候那副场景是美好的,可是一到晚上它就变成龌蹉无比。
我得了一种无药可医的绝症。我开始自我嫌弃,这种否决一切的心态终于在刚才达到零界点。我所有的焦虑,不安,甚至是恐惧全部通过那只此时落在一堆烂叶里的球鞋爆发出来。
余泽将徐文凤拉开时,我的眼睛重新聚焦在他温柔的脸上,虽然只比我大了一岁,但他的五官已经初露锋棱。鼻子嘴巴眼睛,甚至连他呼出的气体都带着一股温柔却又坚决的风,一下下,猛地卷进我的内心深处。
我躺在地上,像一只从桎梏挣脱的牲口猛地颤抖起来。
我开始剧烈咳嗽,眼泪慢慢模糊了我的眼睛。
我控制不了自己,我爱上了一个少年。身为同性,这是一件难以启齿却又让我欲罢不能的事情。
☆、不是你能玩的女孩
韩文斌:
那天的天气应该很好,我觉得阳光应该有点耀眼,因为整个学校草坪上的枯草在那天都散发着一股淡淡的金色光芒。
我觉得我需要多做点铺垫,因为我接下来要讲的的事情与我过去十几年的循规蹈矩的人生对比起来简直太过惊世骇俗了。
我主动吻了何辰筱。
我知道这件事在那些虚伪的老师们的眼里显得伤风败俗,甚至是不知廉耻。但能有什么办法呢,你不可能去阻止自己体内的荷尔蒙去为一个对你而言显得特别的异性来发生反应。
我甚至都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何辰筱的。
是那天她在巷子里拦住我时,我看到了她那对黑色的大眼睛?还是更早之前她从我们教室前面走过时,那些坐在我旁边的同学们对她异于常人的议论?她毫不在乎别人眼光的装扮亦或是那天她在看到我胸口那块疮疤时眼睛里流露出来的胆怯......
不管是什么,我都不得而知。
我只知道那天体育委员请假,作为班长我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