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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幻]用歌声征服光明神-第10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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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村落里的孩子们在学习,菲利娅也同样在接手光明神的教导。
  神明的课程经过几个月的尝试,慢慢的贴合菲利娅的学习进度,到现在为止,光明神已经知道应该怎么教导好一个人类了。
  而在这段时间,有着其他种族的对比,光明神偶尔会在课后奖励般的抚摸菲利娅的头。
  菲利娅无疑是个天才,所以和光明神作对比,是颗不会开窍的顽石。而一旦与连学习怎么识字的异族对比,菲利娅的速度可以说已经达到非人的境界。
  或许这就是穿越过异界壁垒的人类的不同之处。
  从无名村落出来之后,菲利娅正式和塔特尔道别。莫姆十分不舍,飞扑进菲利娅的怀里,哭唧唧地撒着娇,抱着她的手臂不放手,大有跟着一起走的倾向。
  塔特尔震惊地下巴都快掉下来了。
  “莫姆!你这个叛徒!”塔特尔大声抗议,“你别想丢下我!”
  戏精又开始给自己加戏了,莫姆懒得理他,便嫌弃地翻了个白眼。
  塔特尔受到了重大的打击。
  或许是莫姆呆的时间太长了,光明神头一次主动把小动物从菲利娅的怀中拎起来。
  神明伸出手,白皙如雪的手指有着比人类还要低一些的体温,他毫不客气地抓住莫姆的后颈,动作轻柔。
  塔特尔还是第一次见到金发青年做这种主观性的动作,说实话,在塔特尔的印象中,西泽和整个世界格格不入。金发青年只有待在菲利娅身边时,才会做出普通人类该有的动作。
  包括但不仅限于摸摸菲利娅的头,替菲利娅擦拭残留在眼角上的泪,或者替菲利娅挽好散落下来的碎发等等——咦,这么一想,这不就是情侣吗?
  塔特尔恍然大悟,难怪西泽一开始就对他很冷淡,原来是他打扰了人家小情侣的旅行!
  黑皮少爷经过一系列的脑补之后,产生了奇妙的内疚感,这股内疚感让他越发不好意思起来。
  “真是抱歉,”塔特尔真诚地说道,“原来你们是情侣啊,我现在才知道,对不起。”
  他语出惊人,并且眼瞎的无视菲利娅震惊得仿佛看到史前大怪兽的表情。
  “不过你们可不能忘记我,”他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枚制作精美的金色徽章,“如果哪天你们结婚了,记得把请柬发给我哦!”
  菲利娅:“……”
  你可闭嘴吧!
  作者有话要说:  农村生活我写腻了!


第87章 
  离开罗利森林; 与塔特尔道别后; 菲利娅和光明神再次搭乘天之舟; 直接越过阿西亚村,前往泽利西亚之城。
  泽利西亚靠近海边; 它拥有独特的地理位置,大半个城是在水上建起来的。这里的居民深谙水性,平时娱乐方式是比拼游泳速度; 并且常年有各种各样的祭典。
  美丽的蓝色城镇多样包容; 菲利娅在书上见过不少赞美泽利西亚的段落; 作者们用优美的语言; 绘声绘色地描述斜阳下的城镇。
  落日时分,泽利西亚的上空会飞过一排雁鸟; 如果运气不好; 还会被雁鸟的粪便砸中脑袋。由于中招的人数太多; 城镇的居民苦中作乐; 逐渐地将其看成幸运的降临。假若有第一次进城的旅人有幸被雁鸟的粪便砸中脑袋,那么他今天便会拥有一整天的运气。
  ——当然这都是假的,自欺欺人的手段而已,一般人才不会喜欢被鸟粪砸头呢。
  或许是因为靠近海边的缘故,泽利西亚的天气十分多变。菲利娅和光明神进城的第一时间; 便是去附近的百货店买了两把伞。
  靠近城门的商铺卖的伞比一般人使用的要花哨得多; 伞边缝制着漂亮的蕾丝。菲利娅用的时候还能说得上是可爱的淑女,而光明神拎着蕾丝伞的时候,却也意外的和谐。
  菲利娅想了想; 觉得这大概是时代的审美问题。
  她曾见过爱美的贵族在袖子上缝制漂亮的荷叶边,有中年秃头的贵族还会收购少女靓丽的发丝,命人制造假发,戴在头顶,假装头发浓密。
  光明神的脸准确来说雄雌莫辨,性别对神明来说不过是人类加在他身上的枷锁,如果菲利娅喜欢,神明还能把自己的形象变成美丽高挑的女性。
  菲利娅:不了不了。
  她是喜欢漂亮的女孩子没错,但是假若她的神明为了她的审美变成女性,菲利娅大概会震惊到满地找眼睛吧。
  她的神明只需要做自己就好了,别的都无所谓。
  虽然泽利西亚是建造在水上的水之城市,但是能供行人行走的路倒是不少。比较麻烦的是,路太过曲折和漫长。菲利娅想走到对面的书店去,还得从这头的路一路东拐西拐,跨上附近最近的那座拱桥,越过太长的人造河道,才能慢慢地走到书店面前。
  然而肉眼可见,书店就在河的对面,门口正对着菲利娅的双眼。
  而这个时候,应运而生地小舟便出现了。
  由于城市规划的复杂性(这也是泽利西亚特有的魅力),不少平民制作或者购买小舟,在不同的河道段落去接引初来乍到的行人,或者赶着时间去工作晚期的同胞。
  他们要价不贵,只需要几个铜币就能撑着过河。
  菲利娅还是第一次乘坐那样的小舟。
  她拎着裙摆,走到小舟中,她的神明牵着她的手,一同落下。撑船的居民一边摆弄着划船木浆,一边感叹般地看向长相出色的两位贵人。
  男俊女俏,在船夫有限的生命中,他从来都没见过像这两位那般雍容华贵地大人物。木浆下的水哗啦啦的溜走,倒映蔚蓝的天空,菲利娅探出头,还能见到透澈水下摆着尾巴的游鱼。
  “你们的河真干净。”菲利娅真诚的赞美。
  船夫一听,得瑟的开始显摆:“这都是莱斯利大人的功劳,他出台律法禁止居民和游客在河里扔垃圾,还请人定期清理河里的杂物。”
  “莱斯利大人是……?”
  “你们是刚来的游客吧?”船夫恍然大悟,开始解释,“莱斯利大人是泽利西亚的领主。”
  泽利西亚这座城归属莱斯利·罗德尼,罗德尼是雅伦比亚王国贵族的姓氏。菲利娅在以前看过关于雅伦比亚王国的相关书籍,知道罗德尼是现在雅伦比亚国王的亲生弟弟的家族名。
  雅伦比亚的王子如果没有继承到王位,分领土的时候必须改姓,罗德尼是国王赐给他弟弟的姓氏,一直延续下来,运用至今。
  莱斯利·罗德尼的父亲正是雅伦比亚国王的弟弟,他继承了父亲的领土,成为国王的新宠——作为纳贡赋最多的领主,得到国王的偏爱也很正常。莱斯利领主拥有极大的权利,传说中,他见到国王都不需要行礼。
  领主的八卦听听就算了,菲利娅并不想去接触这位领主。她只想和光明神当普通的游客,看一下日落时分的飞鸟,如果运气好,还能看到浮上水面的海牛。
  泽利西亚有一个观光望台,不少慕名而来的人会到那边看海。偶尔还会遇到架着绘画板聚精会神绘画的画家,或者灵感爆发正在写着曲谱的吟游诗人。
  菲利娅与其他游客不一样的地方,便是她第一站永远都是书店。泽利西亚的书店有菲利娅想要收藏或者没看过的书,每个去过的新城市,都会有它本地作家出版的作品。
  枯燥的书籍看多了便觉得有趣,菲利娅偶尔还能看到某些城市出的报刊上,会刊登一些似真似假的连载故事。
  什么《和大小姐的私奔实录》,《拜师学艺的那些年》——这些不都是故事的前身嘛。
  或许再过两年,会有人写《霸道公爵的小逃妻》也说不定。
  清澈的河水泛着天空般炫目的蓝色,阳光被建筑遮挡,只有些余热洒落在身上。晃着的小船像是温柔的摇篮,菲利娅昏昏欲睡地靠在船舷边上。
  她看着水面下的游鱼,他们这艘船追了不少鱼儿,有发现异状的行人纷纷探头,感叹着异样的一幕。
  菲利娅漫不经心的伸出手,指尖还没接触到水下的鱼嘴,便被光明神握住。
  她疑惑地偏过头。
  “有人过来了。”神明简单地作出解释,把菲利娅抱紧怀中。岸上看着的游客刚惊呼着养眼的两人有亲密接触,就看到一个炮弹般从高处掉落的“东西”笔直的撞入小船附近的水域。
  泛起的水花太大了,就连熟手的船夫也无法保持平衡。菲利娅刚感觉到身下一丝摇晃,她抓住光明神的手,下一秒,两人一起从船上翻了下去。
  一人惹事,四人落水。菲利娅不会游泳,光明神也不会,但是他们并不是一般人,圣光飞快的把水隔离开来,密密麻麻地替一人一神撑起圆圆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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