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混音人生-第28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因为不知温暖为何物,所以也不怕冷。
    “哥。”
    坐在他身边的感觉很放松,我甚至觉得睡意一波接着一波涌上了被灯光照着的脑门,他声音低低的,离我极近,如尘埃落定。
    “……谢谢你。”
    我抓着手里的杯子,指尖被杯身渗出来的水汽弄湿了,有点打滑,所以握得越发紧。然而这句话过后我再也想不到什么值得说的,好像说什么都是徒劳的,辜负的,是浪费感情的无用功。
    可是没有后文的半句话怎么听都有些意味不明,我局促万分地想,再他妈这么下去可就只剩告白的词儿了。
    太唐突了,我也不指望能跟这样的人谈恋爱,是越想越不知好歹的奢求。
    怎么办啊。
    我的底气已经不够支撑游刃有余的表象,恨不能把自己的脸埋进杯子里,半天才听见他说了句:“我都看在眼里呢,你有多争气。”
    “一个人拼命活着的样子,你不知道有多好看。像会发光似的。”
    他就像没看见我满脸猖狂的绯红一样,用指尖勾了勾我的下巴,“加油啊,潜力股。”
    约摸着快到夏皆回来的时间,我送宫隽夜到大马路上,顺便在那里等我妈。
    我真是装不下去了,本来就不是心灵手巧又特别开窍的类型,被他几句话一刺激,免疫力直接跌破停板,内分泌都快失调了。
    对我这样年龄青黄不接、心思跳脱懵懂的小孩儿来说,这种男人无疑有着致命的魅力,我分不清是憧憬还是歆羡,抑或二者皆有,“喜欢”这个概念成分复杂,目标却一定是准确无误的。
    接下来的日子我消停了一阵儿,白天写作业晚上打工,闲暇时跑去图书馆查了些正经的工具书,又上网不辨菽麦的七搜八找了一大堆不正经的资料,最后也是收获寥寥,差强人意。
    我人生第一次陷入这种纸上谈兵不顶用、亲身实践又犯怂的两难境地,自己琢磨得都快少年谢顶了,才想起我有灵魂导师这一号人的存在。
    于是那天我趁着酒吧开门迎客之前,把全部地板拖洗一遍后坐在吧台边稍事休息的时间,鼓起勇气向何故提出了我的疑问。
    “何老师,”我壮着胆从他烟盒里抽了一根烟叼在嘴上,没点着,就故作深沉的衔着,“怎么追人啊。”
    何胖子从来没听我主动聊起过这方面的问题,当即就满面红光,英雄到了用武之地,一双眼睛无不流露出“儿大不中留”的喜悦和感慨,待我毕恭毕敬地把他的烟点上,悠悠然吸了一口,道,“首先,你要知道对方是不是讨厌你,自己有没有机会。”
    我叼着烟想了想,应该不讨厌吧。不讨厌。
    “其次,在独处的时候尝试些亲昵的行为暗示,如果对方没有明确表示出抗拒,就代表你有戏。”
    “最后,择一良辰吉日,花前月下,告白。我跟你说啊小姑娘都吃这一套……”
    我迟疑地打断了他,说,要不是小姑娘呢?
    他本来还愣了愣,等砸吧过那个味儿来,表情顿时跟生吞了只癞蛤蟆似的。
    “你再说一遍?”
    
    第42章
    
    “恋爱”是什么?
    是怦然心动的情感共鸣,是渴求肉体的原始冲动,是共度余生的强烈愿望。
    我所认为的这三样东西是衡量自己是否能够选择“恋爱”的标准,当然了,也许等我更长大一点儿,或是更有经验了,能够在这个基础上丰富和完善它们,只是现在。
    怦然心动有了,渴求肉体也有了,共度余生还有点难想象,但哪怕是前两个针对的人也是男性,和我一样的、不同于传统爱慕对象的“同性”。
    我并不是个特别离经叛道的孩子。这一点夏皆女士最有发言权。
    ——同性恋?
    我无意提起,也无意欺瞒,但我是真的很想知道,我该怎么去喜欢一个人,让他成为“我的”?
    “哦,”我摸摸鼻梁,假装不好意思的,“比我大好几岁呢。”
    何胖子的眼神半信半疑,一脸我被心怀不轨的社会人士勾引的警惕神情,“大多少啊?干什么的?了解多少了?”
    我用脚尖勾住了高脚椅下面黑亮的横梁,还没酝酿好初恋少男的专有情绪,“大八九岁,了解么,还没到知根知底的地步……”
    下一秒,何胖子对着门外一声吆喝就把我劈得魂飞魄散,“哎哟我说宫少,how old are you(怎么老是你)?”
    我一个没坐实从凳子上栽了下来。
    “聊什么呢?”
    一个人从我身后靠上来,左手穿过我手臂和身体中间的缝隙,按在吧台上,刚好把失去平衡的我撑住了,从何故手里接过一杯杏仁甜酒。
    他下巴搁在我肩窝里,吞咽时喉结滚动压过我的皮肤,慢悠悠地开口。
    “瞧把我弟弟吓得。”
    区区几秒钟我脑子里已经间不容发的发生了数十起连环爆炸,烽火狼烟五脏俱焚,可是跑都跑不了,因为在外人眼里这动作并没有什么不妥,就像我前天路过以前居住的老街,碰到那些看着我长大的街坊邻居,他们都会抱一抱我一样。
    可是又有哪里不一样?
    我说不上来。
    可就是因为这种“和别人不一样”,才会一头热的定义为“喜欢”么?
    我强自镇定的回答,“跟何老师谈谈人生哲学啊。”
    然而我担心的事情还是发生了。
    “还逗呢,早恋都没赶上趟儿。”何故扭头就把我出卖了,“管不了了,管不了了,要拱别人家白菜了。”
    九头身的巨型白菜趴在我背上,很惊讶,“真的啊?”
    “可不嘛,不过哎,这方面你宫哥比我有经验得多,跟过他的闺女能从北四环一路躺到新街口,你问他吧。”
    搞不好是这种话题让何故想起了他早已寿终正寝的初恋,他毅然背过身去,企图投身于工作让自己忘却痛苦,“夏息你待会儿过来帮忙啊。”
    “知道了。”
    何故走后,宫隽夜把空杯子放回吧台上,动手把我坐着的椅子转了一圈,跟他面对面。
    吧台外围靡靡的灯光下,我注意到他换了发型,左右鬓角的头发变成了铲青,前额的头发蓬松而软,自然的斜往一侧,让人情不自禁想摸上去。
    但我不能摸。
    我现在连看都不敢多看。
    “跟我还扭捏什么,”他说,“我看你这性格在姑娘面前不吃香吧,对着我都脸红。”
    那可不吗。
    我又不是我们院儿那个高血压老大爷,对着谁都能脸红。
    “我从小就这样。”我摆摆手,随口搪塞道:“所以不指望人家看得上我。”
    “话别说太早。”他两手环在胸前,语重心长地,“不试试怎么知道。”
    试试?我甚至不知道他有没有女朋友,或者男朋友。
    我也没有胆量去以身试险,宁可呆在目前这个朦胧而又安全的范围内,不知道太多,也不想知道,那样起码还能自私的保留着喜欢他的权利。
    我太窝囊了。
    “……也许我该约他出去?”我假惺惺地笑了一下。
    “是的。”
    他慢慢地眨一下眼,深以为然的模样,顺手在我头顶揉搓了一把,结束了这段让我煎熬万分的对话,“不打扰你工作了,我走开一下。”
    “好。”
    我如获大赦的跳下椅子,跑去后台找活儿干,今天不是周末,所以没有驻唱之类的节目,我也就安心端我的盘子,时不时听着何故的指挥去唱片机那里换一张碟。
    宫隽夜没有走,而是到一个不起眼的角落里坐着,似乎在等什么人。
    这种情形下,我很难控制住自己不为了他分神。不一会儿,门外进来一个穿皮夹克的男人,走得很急,不像是闲暇时间来酒吧消遣的,而且眼下的季节穿皮夹克实在鲜见;他低着头,眼神四下里乱瞟。
    这时,紧跟着他又进来两个黑衣男人,站在他左右两旁,虽然谁都没有动手,但能看得出一种前后压制的关系——那俩人是跟着他的。
    然后他们的目光锁定了,我看到那三人朝宫隽夜所在的方向走了过去,这样的远近让我看不到宫隽夜的表情,皮夹克被那两个人按着肩膀,在他对面的沙发上坐下了。
    其中一个黑衣男人像是感觉到视线似的,扭头看了我一眼,我赶忙把手里的账单送回吧台,眼角余光还看得见宫隽夜从皮夹克那儿接过了什么东西,放在自己手里掂了掂,皮夹克又凑近了,在他耳边说了些什么。
    我把找零拿给客人,并送他们到门口,回来的时候,皮夹克已经站起来打算走了,那两个黑衣男人还跟着他,而宫隽�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