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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殊-第2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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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怎么能有这样的力量?”剪刀仍然困惑,“哪有这样的灵术?”
      “这的确不是灵术。”曼殊笑颜稍敛,“这是妖术。”
      图穷匕见。
      而剪刀醍醐灌顶:“哦!”想来也是。若非妖术。怎能有此力量?
      “你不害怕?”曼殊奇道。
      剪刀也说不清自己的心态,竟也说不上很害怕。大概是先前已经死过一次了,所以勘破了某种关碍吧!他倒是好奇的问:“如果我害怕,你怎么办?”
      “害怕也是自然的。”曼殊耸耸肩。“不过好好说。你也会发现我们不可怕吧?”
      “如果我始终害怕及排斥你们呢?”剪刀问。其实就是问,如果他不能为他们所用,他们怎么办?强迫把他妖化?还是杀了他?
      “杀了你。”曼殊坦白道,“反正你也要杀我。这也算公道吧?”
      “公道。”剪刀心服口服。那时他向曼殊挑战,没有留力。如果曼殊不敌,他是真能杀了曼殊的。现在曼殊能力压得过他,把他杀死,他也没有委屈。只要曼殊不打算强行妖化他。就已经算是很尊重他了。他佩服之余,对于妖化倒也没有太大的抗拒。
      曼殊笑笑。心想只要假以时日,这个人完全可以和平演变过来。现在么,先套套近乎、聊聊身世、培养培养感情好了。
      说起身世,剪刀来自蜡城。这倒是曼殊也知道的城池——哦,蜡城已经改为蜡郡了!剪刀仍沿用旧称,一方面说明他生长在那里、习惯了;二来说明他这个人念旧;三来说明他这个人对蜡郡王可能有点意见。
      说到这里,晨風倒是想起来了,前阵子听说,蜡郡王好像害了场病。曼殊得到妖力的助益,耳目特别灵敏、记忆力特别好,此时自然也想起来了,就向剪刀问起。
      剪刀跟曼殊他们化解敌意之后,也放开了,就说起身世,果然是因为跟蜡郡王闹意见,这才跑出来的。这还真跟蜡郡王那场病有关。
      修灵者是很少生病的。一旦生病,往往说明修行出了问题。这比一般人生病还要凶险,甚至可能直接导致殒命。蜡郡王这次生病,也得到了州府的高度重视。愫以期亲自来探病,还对他笑称:“还债来了。”说的是先前愫以期施出天罚灵招而受创,蜡郡王尽心服侍的情份。
      一般来说,愫以期为人严肃,喜怒不形于色。但这次他来探望蜡郡王,却是言笑晏晏,好像游春踏青一样轻松。要知道他如果真的去踏青游春,那反而是像扫墓一样严肃了。可知此次蜡郡王之病,非同小可,以至于愫以期都要装出笑脸来安慰他。
      不知道是不是火州军神万年不遇的笑脸特别有疗伤功效,又或者是州皇让他带了些特别的灵药来,还据说连心光煜琉都托愫以期捎了东西来。总之蜡郡王的病终于好了。
      或许也是生病的后遗症,蜡郡王的脾气,比起从前来,见得不好些。他要往一处林区去休养,发现那处休养宫邸没有好好维修,顿时大怒,叫了那负责养护的内史令来骂道:“你以为我这次要死了,不能再住在这里了吗?”当时是骂了个狗血喷头,着他好好修起来,倒也没别的。但回去之后,就叫人查他的经年帐目,果然查出许多营私舞弊之事,以此罪名,就把他斩了。时人议论是查得突兀、罚得过重,都因为在郡王病重时不修疗养宫邸、触了郡王的忌讳了。
      另外有一个人,帮郡宫管理座骑们。蜡郡王要骑马了,一看,那马挺瘦的,再一看别的,好家伙!所有的座骑几乎全都健康不良!怨不得蜡郡王又大怒了:“你以为我这辈子再也不能骑马,看不到了吗?”又要把这厩令拿下。厩令好不聪颖。连滚带爬叩头请罪道:“臣子听说王体不安,白天晚上都吃不香、睡不好,担忧的心情无法排解。臣子的心思。确实不在管理座骑上啊!”蜡郡王脸色这才缓和。厩令那天不但没受罚,后来也没有,还加升了一级。
      这种差别处置,难免叫人心里有想法,剪刀不幸是那被斩的内史令的亲眷,跟内史令还挺亲厚的,心里更不平。再不平又怎么样?他能去杀郡王吗?且不管成败如何。他顶着什么名义去呢?就为了郡王斩杀了内史令?内史令是真的贪腐了啊!王者判杀贪腐官员,是有这种权力的,最多人家议论判罚过重、动机不纯。可是剪刀要为了这个去杀蜡郡王。那就是维护贪腐者、不惜谋逆叛上,这大义名份很不正啊!
      再说那厩令虽然没有受罚、反而得赏,人说是他拍马屁的功劳,谁知道他就不是因为忠正清廉、毫无贪腐。借这次机会被蜡郡王发现了。蜡郡王才重用他呢?
      可以说,蜡郡王仍然行在王者的正路上,没有太大偏差。至少表面上看来是如此。剪刀虽然心里不痛快,却也无法了,只能离开这是非之地,眼不见为净。
      却说他杀了花妃之后,花与蝶之死传了出去,世人都知花蝶殉情。为他俩之刚烈好不唏嘘一阵。又有好事者,翻出那花妃原来是才女。有小作为证。那小小作品分析了种种红色的不同,倒颇有可供清玩之处。其作开篇道:最怕被问“你最喜欢什么颜色?”简单的问题,却哪里回答得清楚?
      且拈一朵微笑的花,听它细语:红颜与红颜之间,有多少变幻。
      ——而后,作者便将不同的红色,细细数来,分别如下:粉红——竹影筛斜阳里,一丛花团粉簇,是细碎、而不失细腻的红。红粉佳人,只宜捧在手心里珍惜的,怕那风大了,吹散漫天粉红。
      绯红——天边淡淡的一抹霞光,也不见得怎么浓的,就是光彩照人——甚至有些眩人。若少女颊边飞起这绯红,若这霞光是为你而飞;你如果不被它眩、不为它醉,直是不解风情的一头猪了!
      杏红——据说杏子曾是很普通的水果,现在怕还不如“红毛丹”普通。只有去古人诗里找:“单衫杏子红”,是“才解相思,便害相思”的女孩子了,轻倩的飞舞中,欲语还羞。
      桃红——这又是另一种水果了,更开朗些。“小桃红”,这是可以直接去做词牌名的,这种明亮的秀丽,只有配着水边浣纱的双鬟少女,才不屈了它。
      橘红——要多掺些橘黄——对了,就是烛光的黄。烛光透过橘子皮的红晕,是冰心手里的灯了。又想起“橘红糕”,荧最爱吃的,糍软的小糯米团,穿心一点橘红。橘红是温暖的、柔软绵长的红呀。
      胭脂红——这是专给女孩子的红呢。宝玉为平儿捧出的胭脂膏,甜香满颊,据说不掺水可以直接涂唇的——很是信它,胭脂花开,本就娇艳如一万个少女的红唇。
      朱红——朱砂喂的“守宫”,捣碎了,就是古时女孩子的守宫砂。朱红是“庭院深深”,是“珍重芳姿尽掩门”,朱红的温暖,是藏在贞静里的。
      大红——可能是最俗艳的一种红?那要看它出现在哪里!黄地黄天的黄土高原,乍的看见大红窗花,那一刻如饮烈酒。大红是要有了野性,才有生命力的。
      血红——很刺眼,是么?可你看过作女红的姑娘不小心刺破的指尖吗?血渗出成一颗小珠,青葱的指尖上,晶莹、和润的一颗血珠,那是致命的温柔。
      火红——热烈的红焰,不需要语言了。像红楼里的尤三姐,任性的、澄明透亮的,游戏过、爱过,尽头里没有二话,只便扬剑,在她爱人面前!柳湘莲若不是误会错过,也未必真当得起这火红女子。
      猩红——比血红浓烈,比火红沉郁。猩红的热情大概不输火红,但精神气力,已是“开到茶靡”了。猩红是美人迟暮的爱情,再浓烈,注定带着悲剧的气息。
      ——这一切的红都写完,最后结尾说,她最爱的还是水红:“一直向往水红,尽管从未与它谋面。有人说,那是太阳落在水面上的写照。我想:是夕阳罢?无论如何,不会是正午的太阳。它回比紫红略浅,比嫩红略深,比大红飘逸,比血红清淡,比胭脂红轻灵,比起粉红来,更多那么一层,蒙蒙的水气。想得痴掉。后来有一天,有人让我见到了水红……我从此一直恨那个人。”
      这最后的一段有点难懂,最后的共识是:水红的颜色实际上没有名字这么动人,所谓见面不如闻名。这件事进一步被引申为有的事情,遐想一下就好,何必真的亲眼看见呢?于是生成了一个新的流行语,多年之后,也许会被收进成语大全的。
      这篇文章的作者,其实也是有疑议的,但大多数人相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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