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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台阶虽是有点不靠谱,终究也是个台阶啊。皮逻阁转头瞧着阿黛笑笑:“你说的什么意思,我不太明白。”
“我是说,他们两个是奔族仅存的后代,年龄品貌相当,刚好可以定亲啊。若是这姑娘成了惊风的媳妇,也就是弟媳了,你不能因为她冒了妹妹的名号就杀了她吧。再说,你可以认她做义妹,这样她也算是公主了呀,就不算欺君了。”
皮逻阁点点头,也只有这个办法能圆满收场,不会伤了兄弟们的心。便朝着惊风笑道:“你是要做兄弟,还是妹夫啊?”
惊风紧张的脸色瞬间绽放成一朵波斯大丽菊:“老大肯饶了她了?这……这才第一次见面,就,就占人家便宜,不太好吧。”
惊风嘿嘿笑着搓手,转头看向凌风。姑娘虽是瘦弱了些,也还是挺漂亮的,否则也不可能让她来冒充美若天仙的倾仙公主。
凌风似乎有点明白了是什么意思,诏王有心想饶恕她,是因为惊风哥哥苦求,可是现在诏王要让自己嫁给他,他……
想起他刚刚拼命维护自己的模样,凌风嘴角翘了翘,他是奔族最后一个男人,她是奔族最后一个女人,似乎他们是应该在一起,延续血脉。
“你……你是不是不乐意啊?”惊风见她低着头不说话,一副神游太虚的模样,心里没底了。这是唯一活着的族人,她不愿意,他绝不会勉强,只会拿她当妹妹,全力护着她。
“凌风,你不要为难,若是你看不上我,我也绝无怨言。你是我唯一的族人了,我像像对待亲妹妹一样对待你的。”惊风着急的拉住她手腕,赶忙表白自己的诚心。
“谁说我看不上你了,我只怕你……怕你瞧不起我。我又笨,又骗了大家。”凌风抬眼羞涩的看他一眼,便又垂下头去。
“嘿嘿!”有门儿!“我怎么可能瞧不起你呢,我只会心疼你这些年受的苦,以后跟着哥哥混,保证不会有人欺负你。”
看他拍着胸脯保证的模样,凌风的大眼睛笑成了一轮弯月。
皮逻阁最后拍板:“好,既然如此,本诏收凌风做义妹,封为倾风公主,赐婚于惊风,赐府邸奴仆,择吉日,以公主之理完婚。”
惊风趴在地上嘭嘭嘭磕了三个响头,诚心诚意地感激皮逻阁。阿黛瞧着自己的男人也颇为赞赏,既佩服他心胸宽广,又暗赞他的韬略智慧,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件事迟早会被人知道,人们都会称赞诏王重情义,这真是招揽人心的好法子。
气氛轻松起来,六个人到偏殿一起吃了饭,三个男人各自照顾自己的女人,既和谐又甜蜜。
“李世子要连夜出发,自然不能带着小茶姑娘,我看让她独自留在使馆,不如留在宫里陪着阿黛和凌风,三个人在一起互相也有个照应,终究大王宫的守卫比使馆要安全的多。”皮逻阁提议。
李惟垂眸想了想,对小茶道:“诏王说的有道理,你就留在大王宫吧,我回来以后自然来接你。”
小茶其实不太想留在这里,她有点怕阿黛,抬眸看了阿黛一眼便低下了头,也不敢说不行。
姑娘的表情尽收眼底,皮逻阁笑道:“你若是不愿去我的寝殿和阿黛住,也可以留在醉仙殿和凌风一起住,这件屋子附近都是山茶园,你闻闻屋子里的味道,喜不喜欢?”
小茶从一进殿的时候就感觉到了,清香淡雅里包含着一丝甜,是山茶和薄荷的味道,有点熟悉又有点遥远。
“嗯。”小茶乖巧的点了点头,这味道,她确实喜欢。
皮逻阁的嘴角挂着若有若无的笑,没敢多看她,转头对李惟道:“那就让小茶姑娘住在醉仙殿吧。”
李惟点头表示同意,凌风便开心的笑了:“好哇好哇,我自己住在这里这么多年,真的好寂寞,你来和我作伴,真好。”
凌风卸下公主的包袱,此刻恢复了山野女子的心直口快,自然淳朴,没有一点架子,小茶喜欢她,就朝着她点点头。
吃完饭,李惟告辞离去。皮逻阁牵着阿黛的手回寝殿,叮嘱惊风今晚不要去太妃那里,以免打草惊蛇。
众人都散了,小茶被安排在醉仙殿的东配殿里,惊风却舍不得走。这么多年,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太寂寞了。奔族人最喜欢随风奔跑,比比谁快,他们没有姓氏,名字里都有一个风字。
“我带你去巍山上跑一圈怎么样?”惊风双眸晶亮。
“好啊,我刚才跑不过你是因为没吃饭,这些天我都是半夜出去偷吃点东西,现在吃饱了,有力气了。”凌风跃跃欲试。
“好,我让你三个数,你先跑吧。”惊风大度的笑道。
“诶!你看那边谁来了?”凌风俏皮的一指旁边,待惊风转头之际,便如离弦的箭一般飞了出去。
“好哇,你敢使坏,看我抓到你,狠狠的惩罚。”惊风笑呵呵的去追。
两团身影化作暗夜里的两缕清风,很快便消失在如水的夜色中。
巍山的夜晚,连一丝云彩都没有,天空蓝的透明透亮。月亮像一个新娶来的媳妇,刚刚从东天边升上来,就又羞答答地钻进树叶子里藏起来。那些稠密的百年古树,像是一条流水,在清风中沙沙沙,沙沙沙,在人们看不见的地方,平静又响亮的流着。
两团欢快奔跑的影子,在暮春之夜,时而引发一阵夜鸟的惊叫,扰断了如水的恬淡。恍惚之间你娇媚的眼神惊现在我的眼帘,映进我的心海。
“你真好看。”惊风停住脚步,捧着她绯红温热的小脸儿,怎么看都看不够。
“今天是我十六年来最高兴的一天了,惊风哥哥。”姑娘欢快的大眼睛里简直快要蹦出花朵来了。
“我也是,我……我不想做你哥哥的,你是想让我做你哥哥吗?而不是……”惊风犹疑道。
“我,我也不想让你做哥哥,我想……嫁给你。”姑娘鼓起勇气在他脸上亲了一小口,娇羞的低下了头。
“嘿嘿!那还等什么?”他们自小没有受过礼仪教育,族中男女互相喜欢了就可以在一起,有了孩子自然奉子成婚。惊风飞快的解开她的衣裳,姑娘惊叫一身,风一般躲到了大树后面。
他把自己的衣裳一扒,抬脚便追上了她。凌风这才知道,其实他比自己要快得多,刚才不抓住她只是跟她玩呢。
“你放开我。”姑娘小声道。
“你确定我们要光着屁股在林子里跑?”惊风趁她愣神的空隙,抱住人放倒在凌乱的衣衫上,以风一般的速度冲了进去。
姑娘还没反应过来,他已经动了十几次了,速度太快,她都来不及觉得疼,就被他上上下下撩的火热。他常年以风一般的速度奔跑,大腿粗壮有力,腰腹韧性十足。
凌风知道,奔族最好的男人才会有这样的身材,这样的速度,沉浸在男人旋风般的爱抚中,她沉迷而满足。
半月琉璃暮,嫦娥月吟歌。
黎明时分,惊风把朦胧浅睡的姑娘悄悄送回醉仙殿,在她额头轻轻亲了一下,低声道:“今日我要随老大去打仗,你乖乖的等我回来。”
凌风迷蒙的双眼突然睁开,抱着他的脖子撒娇:“我也去,我跑得快,不会受伤的,我给你当助手,让我跟你去吧。”
惊风拉下她的手,亲了亲修长的手指,哄道:“听话,留在这,刀枪无眼,你没上过战场,我会担心的。你留下保护大嫂,老大对咱们这么好,咱们要报答他对不对?”
凌风眼中带着浓浓的不舍,却还是点了点头:“好,我和大嫂在一起,等你们回来。”
作者有话要说: 肥肥的一大章奉上,亲们还不收了么
☆、临别
被他温暖的大手握在手心; 阿黛觉得自己的小手很舒服。既然舒服,就想多被握一会儿才好; 可是他脚步很快。
明天他要出征了; 所以今晚时间宝贵。想到这两晚他都是变着花样折腾,还一脸吃不饱的表情,阿黛心里突突地跳了起来。他肯定是想赶快回寝殿; 好好地享受几回。他是享受了; 可是自己……想到自己的感受,阿黛心跳的更乱了。第一次因为泡在特制的药水里; 除了撞进来的时候疼了一下,渐渐的就没事了,那药水可能也有催情的作用; 在身体的渴望和他的急切碰到一处时,顺理成章的接受了他,欢迎着他,享受着他带来的甜蜜刺激。
昨晚更不必说了; 他一遍一遍的疼她,似乎想把心底里所有的深爱都融进骨血,全身心的亲热令她丢了魂儿,酸了骨缝儿。
皮逻阁感觉到柔若无骨的小手忽然热了起来,摩挲了一下白玉般光滑的手背,回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