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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赵云便取出那包裹当中的锦衣战甲,细细打量。发觉那战甲丝毫不同于此时铁片甲,而是马家特质的鱼鳞连环甲,而内衬之物,竟然是上等的真丝。衣甲锦袍,更是最昂贵的白练,耀眼如皓月。血红的余晖照耀在锦袍之上,竟然隐隐反“射”出浅红光芒,当真“精”致名贵到了极点。
“兄长莫瞧这衣甲轻便,但防御‘性’能,更甚铁片甲。甚至更名贵的明光铠甲,也不见得比之优越。此甲外用百缎‘精’钢丝三层环套而成,内中真丝,更可阻挡箭簇刺破。”说到这里,马超不禁豪气顿生,望着赵云的眼睛说道:“兄长与某俱是白衣,此番徐州战场之上,还望兄长代超一战!”
赵云闻言,不禁被马超这番真情赤诚以及匡扶众生的猛壮之气折服。立时将衣甲披上身上,‘交’枪与马超轻轻一错,开口说道:“此番入徐州,云定当谨记孟起贤弟之言。为救苍生,纵九死亦无悔!”
马超闻赵云说出决志,不由对古人开口闭口便将‘死’字挂在嘴上感到郁闷。身上的一番豪情,也微微消失了几分。由此,他转口说道:“包裹之内,还有三支宿铁枪头,两柄宿铁宝剑,以及几把元戎弩。此外,便是一些盘缠”
马超准备地这般仔细,赵云心中不禁更加感念。然而,当他在包裹当中翻出一方锦盒的时候,不由开口问道:“孟起,此乃何物?”
“这是小弟为兄长准备的疗伤之物,俱是为了治愈兄长与奉先公一战所用。”马超打开那锦盒,拿出华佗配制的那些‘药’瓶之后,又拿出一物,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此物非是送与兄长,而是希望兄长可代超‘交’予”
“玄德公?”赵云未待马超说完,接过那物便问道。可是当他仔细看向那物之后,才发现自己完全想错了:那物大如弹丸,“色”如黄杏,微有柔“毛”,显然是一熟果。而马超纵然再有深意,也不可能平白无故送玄德公这等之物。
“此乃何物?”赵云皱眉,忍不住拿来手中打量,开口问道:“贤弟为何平白无故会送与玄德公此物?”
马超闻赵云询问,脸‘色’不由微微低沉几分,开口说道:“此物非是送与玄德公,不知兄长为何上来断定超‘欲’送玄德公?”
赵云闻言,先是默然无语,一双虎目似天宇星辰璀璨,盯着马超心中难免有些发‘毛’。随后看马超果然不‘欲’承认,才缓缓开口道:“刘皇叔一名,几日内便传遍五州四海。云纵然无谋,亦然猜得到,此等通天手段,除了马家暗影营之外,再无他人。”
马超听后,不禁面‘色’怃然。片刻之后,似是想通了什么一般,自嘲一笑道:“不错,此事正是超所为。而其中用意,想必兄长也猜出了。虽然这一切,俱是为了马家,然超身为马家之主,不得不为也!”
“贤弟不用解释,云此番能说出此话,便也知晓贤弟诸侯之心。”赵云见马超磊落承认了此事,心中也早知‘乱’世诸侯用心。而马超所为,不过是再寻常之事罢了。由此赵云结束了这个话题,改口道:“此物不是送与玄德公,那究竟‘欲’让云送与何人?”
“此物名曰枇杷,生于南方。兄长北方之人,难免没有见过。”马超闻赵云所问,也不想再继续先前话题,开口说道:“此物治肺气,润五脏,下气,止呕逆,并渴疾。乃是一味‘药’材,并水服下,久之可解哮吼之症。超托兄长将此物,‘交’予北海相孔融帐下太史慈。”
哮吼其实就是哮喘症,历史上记载太史慈之母,便有哮喘。而在古代医学还不发达的汉末,枇杷果可以治疗哮喘的效用,还未当世人知晓。如今太史慈在孔融帐下为将,与刘备共讨曹“操”,赵云若去徐州,定然可以相见。
而赵云听马超此言,不禁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开口说道:“真不知道天下英豪,哪个能逃出马家暗影的耳目?”
马超闻言,知晓赵云在取消自己又探查天下英豪之事,不禁也开怀一笑,随即想到曹‘操’与袁绍那句‘精’彩的对白,脱口说道:“吾任天下之智力,以道御之,无所不可!”
赵云听后,脸‘色’变幻不已。而马超看赵云神‘色’,瞬间想到了其中缘故,思忖片刻后,开口道:“曹‘操’乃世之‘奸’雄,但超却不得不承认,他的确有不凡之处。兄长磊落之人,想必不会以此见怪吧?”
“非是见怪,只是云想不到,父仇纵然滔天,曹孟德便可那般丧心病狂?”赵云提到“曹孟德”三字时,语气中,不禁带上了一分遗憾,以及九分的愤恨。
而马超看得赵云,明白赵云此人太过忠义,是非分得太过分明。由此,也未同赵云多解释曹‘操’屠徐州内幕,抱拳说道:“此去一别,不知何时才能再见兄长。超就此拜别,望兄长一路保重,了却心中夙愿!”
“贤弟亦保重,此番西征凉州,云未能随同。日后相见,自然再与贤弟一个‘交’代!”言罢,赵云扬鞭纵马,绝尘而去。数千白马从义,依次从马超身边纵马而过,俱是抱拳谢恩而去。
马超望着天边那渐渐落下的夕阳,想着赵云“日后相见”这四个字,不由嘴角咧出了一抹笑意:赵云言出必行,有了这个保证,想必再回来时,便是马家将矣。
而远处山谷后处,李儒听闻赵云那番话之后。才微微挥了挥手,让丑哥麾下的三千五百余马家铁骑,静静退了下去
第七百一十九章 花语
“花语”是一个很美丽的名字,而同样的,拥有这样美丽的名字,也的确是一个漂亮美丽的女孩。
不过,伴随着自古红颜多薄命的这句名言,花语的命运,的确谈不上太好。或者说,结局不会太好。
解语花,自然需要一个可以懂她的人来疼惜。可惜,在汉末时代,极少有人会认真听花的轻语。更多的时候,男人只是将女人作为一种点缀,一种财富的象征,来向外人炫耀。花语觉得,这样,已经很可悲了。但她想不到的是,在她十六岁的时候,又迎来了司隶那年史无前例的蝗灾。
本来,花语家中的粮食,是可以撑过这一年的。可惜,花语没想到,自家的乱世抱负,却成了这个乱世的原罪:花语曾经不止一次同兄长说过,放弃与马家为敌的想法。可兄长一意孤行,最后导致全家被马家抄没,所有的粮食财物,全成了乱世灾民的腹中食。
花语姓王,同前司徒王允俱是一脉,若按血脉,王允是王花语的叔父。
本来,单纯的花语觉得,这样也很好。只是,她却没有想到,自己同兄长躲过那一抄家劫难之后,自己面临的,却是如地狱一般的生活,一种她从未经历过的生活。
自兄长死里逃生之后,他便背负着家族的仇恨,留下花语一个人,不知去了哪里。而花语在饿晕被疼痛惊醒之后,才发觉,自己的贞洁,竟然被一个三十多岁的暴民给夺了去。而之后的日子,她为了活下去,便想到了自己的美貌,其实还可能换来生存
花语的确很美丽,她的肌肤并不像汉朝一般女孩子那般略微泛出浅黄色。而是如牛奶一般的白晢,犹如缎子一般的光滑。而她的眼睛,更好像夜空的月光那么皎洁。就是这样美丽的容颜,让她在疼痛和灾难当中,生不如死。
那一天,当花语已经被饿得双眼昏花的时候,她突然感到眼前被一片阴影挡住。而之后,她便看到了一团糟粑。花语当时根本没有任何想法,她抓起那团糟粑便吞了下去。随后,她抬起头,想到自己已经污秽不堪的身体还可以回报那个给她糟粑的那人,她叉开双腿,说了一句:“来吧”
而这番动作之后,花语才看清,眼前那个人,身边竟然四女环绕。而那四位女子,没有一个比她姿色差的。纵然是当初在王家养尊处优之时,花语也觉得,自己除了皮肤白皙那唯一的优势之外,其他任何方面,都败于那四位各有千秋的女子。而她们无形当中散发出那种淡雅高贵的气质,更是让华语感觉到了一种压迫感:那是不用多言便可以感觉到的上位者气息,自己小的时候,只从那些极少出入家中的夫人身上体会到过。更何况,她们的气质,还远远高于那些妇人。
至于那个男人,花语已经没脸再去看了。她只记得,自己在那个男人离去之后,望着那个男人生病但依旧硬挺的背影,发出了自己有生以来,最后悔凄厉的哭喊
后来,花语便被人蒙着眼睛带入了一个府邸当中。那里有不少女孩子,但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