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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至秀腼腆地点点头:“那我进去了?不早了,你也快回去吧。”
“好。”
如往常一般再也看不到她的身影,春承抱着药罐子往男生宿舍楼走。
走到半途她足尖一转,来到女杂务工住的地方。
路灯下,多日不见的徐浣端着亲手所做的糕点殷切地递给一身黑衣的女子:“尝尝吧,可甜了。”
“徐小姐。”桂娘头疼地转过身来:“我不爱吃甜的,这些,您还是拿回去吧。”
“也有不甜的!你尝尝呀。”
“不用了。”
徐浣难过地垂了眸:“你是嫌弃我做得不好吃吗?”
“没有。”
“那你尝尝?就尝一块?”
桂娘怔在那,似乎透过少女的眉目看到了往日的自己,她松了口。徐浣急忙打开油纸包,从里面捡了块不甜的糕点送给她:“爱吃的话,明天我还送你。”
糕点入口即化,不甜,却有淡淡的香味。
“你嘴角沾了糕点屑。”
徐浣将素净的帕子递给她,桂娘没接:“徐小姐贵为徐老爷子的孙女,是我家少爷的学姐,我身份低微,您也看到了,我就是个打杂的,何德何能……”
“你才不是打杂的!那天我看到了,你很厉害!你用一柄飞刀吓得那些人屁滚尿流,你是侠女。”
桂娘被她一席话堵得不知说什么是好,然而徐小姐带给她的惊讶还不止这些。
徐浣强行把帕子塞到她手上:“我没有调查你,但以我的猜想你应该是春承的贴身护卫吧。
我听祖父说过,春家往上数多少代向来有‘影子’这一说法,影子是主人家的第二条命,我若用高于十倍的价钱,你能不能做我的‘影子?’”
“不能。”桂娘回得斩钉截铁,不留余地。
“这一世,我只当少爷的影子,承蒙徐小姐厚爱,少爷是我一生的背负,莫说十倍价钱,百倍,千倍,我都不能毁诺。”
“他能给的,我给不起吗?”
“给不起。谁也给不起。”
徐浣失望地哦了一声:“那我能拜你为师吗?我也想学那手飞刀绝技。”
“如果徐小姐能吃得下习武之苦,教一教也没什么大不了。不过师徒名分就免了。您千金之躯,我……”
徐浣不想听她妄自菲薄,欢快地朝她摆手:“那我们明天见!”
“少爷。”
春承扬唇打趣道:“桂娘,怎么和徐学姐有来往了?怪不得最近看不到徐学姐,不成想……”
“少爷想多了。”桂娘匆匆用帕子擦拭唇角残渣,一脸正色:“少爷来此,所为何事?”
“今夜,秀秀说有人盯着她,我不放心,明日起她的安危就有劳桂娘了。”
“可我是少爷的影子。”
“护她,就是在护我。料想也没几个人胆大包天敢在这时节朝我动手。京藤杂务工只是个幌子,桂娘,我把秀秀交给你,她好,我才能好。”
“是。”
“桂娘,其实……徐学姐人挺不错的。”春承拍了拍她的肩膀,凑在她耳畔小声调侃:“你要好好珍惜呀。”
人扬长而去,愣在原地的桂娘摇摇头,眸光存了零星的宠溺。多少年了,她用百倍的努力,十二年如一日的陪伴,暖化了少爷那颗冷漠的心,如今的少爷,也晓得和她开玩笑了。
不愧是陷在恋爱的年轻人。
春承的话她没放在心上,很多年前,她心里已经有人了。
回到男生宿舍楼,301寝室门前站着一人,明亮的灯照亮了走廊,杨政兴冲冲地迎过去:“春同学,你终于回来了!”
“怎么了?”
杨政很开心他能和自己说话,激动得语无伦次:“我…我是想,是想告诉春同学,小心夏择那人,他这两天和一个女子走得很近,那天我隐约在图书馆看到两人有说有笑,还听到一些不好的话……”
“什么话?”
“就是说至秀同学啊……是、是那女子说的,说至秀同学为人不检点……”
“不检点?”春承脸色顿变:“杨同学,这话你听听就好,不要当真,我的未婚妻,品性端庄,是世间难寻的好女子。夏择那里我自会找他算账。”
“春、春同学,你就不怕他们污蔑至秀同学吗?”
“没什么好怕的。”她压着火气,温和地朝杨政致谢:“多谢杨同学,不管他们使出什么诡谲伎俩,有我在,他们不会得逞的。”
“春同学……很爱自己的未婚妻吗?”
“你也说了,她是我的未婚妻,我若娶妻,自然要娶心中所爱。”
杨政黯然地叹了口气:“我知道了。就不打扰春同学了。”
楼道男同学们撒欢地乱跑,春承懒得多看,掏出钥匙打开门。
殊不知隔壁的杨同学此时呆呆地坐在桌前,颤着手擅自拆开了她写给至秀的信……
言辞恳切的致歉信,看得杨政生出怒火,不过是一个笔友,有什么资格使得春同学低声下气地求原谅?
他目光痴然地流连在那大气疏朗的笔墨,暗道:不愧是春同学,字写得都如此俊秀。
不客气地拆开第二封信,若说第一封信是春承写给笔友的致歉信,那么这封信,便称得上语气委婉的责问信。
啪的一声,笔杆被捏断。
杨政愤愤不平,怒火中烧:这个7773笔友竟然是女孩子?一个女孩子,竟然和春同学来往许久,竟然敢用这样的口吻和他说话?
他计上心头,提笔蘸墨,仿照信上的字迹,略显吃力地以春承的名义去信一封。
至于那个女孩子写来的责问信,被他撕碎丢在废纸篓。一个未婚妻就够他膈应的了,这笔友,趁早和春同学断了,换他来!
第79章 【7 9】
清晨,女生宿舍楼楼下; 穿着白衬衣的春承拎着饭盒一身清爽地候在门口。
少女穿着浅蓝色刺绣长裙; 踩着白色高跟鞋从宿舍楼小跑出来; 裙摆摇曳,露出线条流畅白皙如玉的小腿。
一股清淡的兰花香随风萦绕在鼻尖,至秀温温婉婉地看着她:“这是我买给你的那件衬衣; 你穿着真好看。”
藏青色校服长裤; 洁白如雪的笔挺衬衣,气温升高,哪怕清晨不穿外套,春承也不觉冷。
来之前她有特意打扮,皮鞋擦得锃明发亮,衬衣的金色袖扣流转着碎光; 依着秀秀霸道的作风,将衣领的扣子系到了最上方; 莫名的禁欲感; 矜贵优雅。
至秀没忍住碰了碰她的金丝眼镜,指尖划过她的鼻梁; 目光悬在那截温润惑。人的脖颈,她接过饭盒,咬了咬下唇这才淡然出声:“要带我去夏家吗?”
“秀秀果然冰雪聪明; 吃过早饭,咱们就去找夏世伯评评理,他家不争气的儿子觊觎我的未婚妻; 于情于理,我都得强势一点,不然,平白教人小觑了春家。”
她勾了勾少女小拇指:“其实,我心眼挺小的,那些不怀好意的人看你一眼,我都觉得恶心。谁让我恶心了,我就让谁不好过。这就是我的处世之道。”
前世她花费七年时间闯出了春家女公子的名声,最后碍于世俗血脉不得不向祖父屈服,这种被迫屈从的滋味她不想再尝第二次了,这一世本就是捡来的,她想痛痛快快的活。
“我要畅快的活,秀秀也该如此。你我本是一体……”
她看着少女微红的脸颊,饶有兴致道:“你我本是一体,你不喜欢的人,我也不会喜欢。作为‘未婚夫’,你的颜面就是我的颜面,是我春家的颜面。作为心上人,我得照顾你,照顾你方方面面的情绪,让你寸步都舍不得离开我。”
“你今天……”校园人来人往,至秀小声道:“怎么突然哄我?”
“不好吗?”
“也不是不好。”
知她害羞,春承一手抱着药罐子,一手抬起碰了碰她脸颊,至秀稳住心神:“你可不要乱来。”
“没乱来。”春承规规矩矩收了手,赞道:“你皮肤真好。”
至秀特意抬眸认真看她一眼:“你皮肤也很好呀。”
诸多细腻缠绵的小情愫藏在细微的小动作里,等用完早饭至秀蓦地想明白春承为何要在大庭广众下伸手碰一碰她的脸颊。
这意味,大概和她之前站在宿舍楼门口没忍住碰了碰她的金丝眼镜,指尖划过她鼻梁一般,归根到底,是春承想要亲近她。
一如她看着白衣倾城的春承,想扑在她怀里,想抱着她胳膊撒娇,想亲她,也想被她亲。
想明白后的至秀心情好得回来的路上哼着不知名曲调,春承耳朵尖:“这是咱们凤阳城的‘山花调。’”
“你还记得吗?”
“记得。这首山花调是凤阳人都会唱的曲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