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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在七零[穿书]-第2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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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莫晚睡着后,余生眯了一会儿就醒了,他借着月色穿上衣服,悄悄推门走出去。那天三哥说,暂时不去乡下收粮食了,要缓一缓,每天去收,老百姓也没那么多可以卖,得留够自家的口粮。他和韩鸣这些日子赚了不少钱,看到了中间的利,他俩一合计,干脆去山里捉鱼卖。
  这条河很少有人知道,也不会被发现,鱼是新鲜的,活的,每天清晨拿去卖,卖的很好。
  “余哥。”那头韩鸣已经到了,手里拎着个桶。
  余生:“走。”
  两人摸黑走进山里,也亏两人胆大,仗着身强力壮的进了山,村里人白天都很少来,别说是晚上了,其实他俩十几岁的时候,就已经把山里摸遍了,一个顶着地主后代的标签,一个孤儿寡母的,被家人分出来单过没人管他们死活,饿的狠了,就放下恐惧进山找吃的,偶尔还能捉到几只野味,来的多了自然就不怕了。
  当然,夜里两个人也不往深山去,就在山头的水里下下渔网。
  “余哥,找到没有?”韩鸣在岸边拿着手电筒往水里照,黑夜里泛着幽幽的光,一个手电筒,花了好几块钱呢。
  “找到了。”余生拖着渔网的头从水里走出来,水没过他的腰线。
  他把网里的鱼都倒在桶里,足足有小半桶。
  韩鸣笑着说:“卖完今年,我就有余钱娶媳妇了!”
  余生波澜不惊的说:“哦,我早就有媳妇了。”
  韩鸣:“……”余生刚结婚的时候,他真的不羡慕,毕竟他的媳妇除了一张脸毫无是处,现在,他有那么一丢丢羡慕。
  余生在网里放上诱饵,继续把网投进水里。
  再次从水里出来的时候,他拧了拧湿透的衣服,换下脚上的胶鞋,反过来倒掉里面的水,然后把鞋藏在草丛里,“走吧。”
  他俩要趁着夜里,骑自行车把鱼带到镇上。
  作者有话要说:  余生:我是个靠捕鱼发家致富的男人,江湖人称鱼哥
  我明天打算加更,反正不低于3000,嘿嘿


第三十二章 
  莫晚醒来的时候,毫无疑问,余生又不在了,这段时间他都是九点左右才回来,其实她有点好奇,他每天都在做什么。
  她在床上呆呆的坐了一会儿,然后开始穿衣服。
  “嫂子。”
  院子里余新已经在喂鸡了,鸡是他的宝贝蛋儿,生怕鸡饿着就不下蛋了。
  莫晚捏捏他的脸蛋:“喂完去洗脸。”
  “嗯。”
  她自己也打着哈欠去洗冷水脸,昨天睡太晚了。
  莫晚打算煮点粥,热几个馒头,再给两个孩子煎个鸡蛋。
  余新见大哥又没在家,迈着他的小短腿去烧火,他一边往灶里填麦秆一边问:“嫂子,大哥怎么又没在家啊?”
  发家致富啊!当然这种话不能跟小孩子说,小孩子嘴不严,莫晚随口忽悠他:“大概是你大哥外面有狗了吧。”
  余新得到答案似懂非懂,有狗?大哥养狗了吗?他垂着小脑袋想。
  不过很快煎鸡蛋的香味传到了他的鼻子里,余新就忘了大哥的狗了,他用力吸口气,好香啊。
  “好了新新,不用烧了。”莫晚把煎蛋盛出来。
  听见不用烧了,余新灭了火苗,蹦蹦跳跳的跑到桌子面前,鸡蛋煎的油亮亮的摆在盘子里,色泽明黄,新新吞吞口水。
  莫晚敲敲他:“去洗手。”
  四人吃完早饭,莫晚把桌子收拾好,余生的那份放在锅里温着。
  回房间一眼就看见窗台的小桌子上摆的半成品,余新的衣服,裤子还差一条腿没缝,莫晚拿起来看了看,不错呀,针脚均匀细密,脑海里翻出他昨天坐在这里勾着头认真缝制的画面,其实这个男人,优点好像还蛮多的。
  “大哥,你最近早上怎么都不在家?”
  莫晚听到余新的声音,手一松衣服掉落在桌子上,她拍拍自己的脸,她刚刚在想些什么!
  余生一进门两个孩子就黏过去,他们对大哥的感情很深,从有记忆起,大哥就一直陪在身边,还小的时候,大哥干活都带着他们。
  余生一手提一个:“大哥最近有事。”
  “什么事啊?”这次问话的不是新新,是星星,小丫头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问。星星现在比起以前开朗了些。
  “和你韩鸣哥哥一起干活。”防止她再问,余生转移了话题,“还有饭吗?大哥饿了。”
  “有,嫂子给你留在锅里了。”余新声音响亮的回答,并一溜烟的跑去厨房,把饭端出来。
  余生和星星跟在后面。
  一碗粥,两个馒头,还有莫晚凉调的马玲菜。
  余生坐下喝了一口粥,忙活了大半夜,胃里正空着,喝一口软糯的粥,别提多舒服了。
  见两个孩子一起盯着自己,余生:“你俩想吃?”
  两人齐摇头:“不吃,早上嫂子给我们煎了喷香的鸡蛋,我们喝的白粥,嫂子还放了一勺糖!可甜了。”
  余生点点头,一口馒头一口咸菜也吃的香甜。
  两人一左一右坐在大哥身边,星星眨巴着眼睛问大哥:“大哥,你养狗了?”星星现在每天洗的白白净净,梳着整齐的麻花辫,卖起萌不要太可爱。
  养狗?余生还没反应过来,那边余新就巴拉巴拉开始了:“大哥,你养的什么狗?大吗?凶吗?什么颜色?和队长家养的狗一样吗?我能见见吗?”
  “停停……”余生皱眉打断他,“谁跟你说我养狗了?”
  “嫂子啊。”余新指着门口,莫晚一只脚刚迈进门槛,见三兄妹都看过来,她嘿嘿笑了两声。
  余新接着说:“嫂子说你外面有狗了。”
  莫晚咳了两声:“你俩不要打扰大哥吃饭了,吃完饭他还要给你们做衣服。”
  “好吧,那大哥你快点吃饭。”想到新衣服,为了能早点穿,两人暂时放弃问大哥养狗的问题,手拉手出去了。
  莫晚刚想跟在他俩后面一起出去,就听见余生慢悠悠的声音传来:“我什么时候养狗了?”
  莫晚挠挠脑袋走过去,“我这不是骗他的吗?他问我早上你干什么去了,我又不知道。”
  余生挑挑眉:“你想知道?”
  其实有点好奇,莫晚舔舔嘴唇:“主要吧,是两个孩子想知道。”
  余生目不斜视的喝粥:“哦,那我等会告诉他俩。”
  莫晚:“……”呵,谁想知道。
  莫晚噘着嘴走了,余生看着她的背影笑了笑,不过,外面有狗了?莫非她想养狗?他夜里经常出去,养条狗倒也可以。
  余生吃完把碗洗了,又烧点热水舒舒服服的洗了个澡,就上床睡一会儿。
  莫晚中途进房间,见人睡觉了,动作放轻了几分,她看到了余生眼下说黑眼圈,大半夜出去,早上回来,没有黑眼圈才怪。
  “大哥睡着了,你俩玩的时候小声点啊。”莫晚嘱咐两个小的,见他俩乖乖点头,这才随李菲菲一起出门,李菲菲约了莫晚一起挖野菜。
  自从上次信的事件之后,两人的关系不知不觉近了。李菲菲觉得莫晚嫁了人以后,性子平易近人很多。
  两人挖了常见的几种野菜,马玲菜,苋菜,还有莫晚喜欢的黎蒿,这种野生的比后世卖的要小很多,但是味道差不多,这里很多人吃不惯这个味道,所以每次莫晚都能采很多,而且都是嫩的。
  “莫晚,你很喜欢吃这个?”李菲菲忍不住问,她每次和莫晚出来挖野菜,莫晚都会摘这个,她跟着挖过一次,一股味道。
  莫晚点点头:“这个好吃。”
  李菲菲的表情有些一言难尽,她实在不觉得这个味道奇怪的野菜有什么好吃的,想想莫晚也挺惨的,因为落水被救,被迫嫁给穷人家,估计只能吃野菜吧。
  看出李菲菲不相信,莫晚说:“中午去我家吃饭吧,尝尝看就知道好不好吃了。”和李菲菲相处一段时间,莫晚很喜欢她温和的性子,早就把她当朋友了。
  李菲菲本不想去,但是想到了上次莫晚带给他们的田螺,那味道,确实很好,以至于他们知青点全都念念不忘。
  想到田螺,她诚实的点点头:“好。”
  作者有话要说:  我错鸟
  不应该立flag,脸打得啪啪的
  我哭的像个孩子,承诺过两天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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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袭绯衣、霖霖懿 1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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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回到家莫晚清了清菜色,一个黎蒿炒肉片,一个虎皮辣椒,余生从镇上带回来的豆角,还有一个凉拌马玲菜,一个苋菜汤,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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