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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黎不知道,我在爱着你-第1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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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日上午,微婉被门外锤钉钉子的声音吵醒。这是很久以来,她第一次睡了个安稳觉,居然才睡了七个小时就被打断了。她怒不可遏,翻身下地,拉开了门,果然噪音的来源就在她房间的正对面。
    比她还高的木制折叠梯两脚张开,上面有个穿白背心和蓝牛仔裤的年轻男人。他身材修长,肩膀很宽,正对着坏了很久的走廊灯抠抠弄弄。如果不是她头疼得厉害,再除去她的起床气,她还是能看清他有张眉目清秀的脸的。但现在,她只能揉着太阳穴,认为他有张欠揍的脸。
    “你在干什么?”这种大小姐专用的无理取闹的口吻,一向是她的姐姐用,她很少用,但她现在就是看他不爽。
    “……修灯泡。”对方居然心平气和地回答了。
    “我看不出来吗?”她继续发怒,“我的意思是,你就不能找个其他时间修灯泡吗?现在是周末早晨!”但看着廊窗外强得刺眼的阳光,她不得不在话后三思了一下,于是她尴尬地改口,“呃,周末上午……”
    陌生人抱了双臂,似笑非笑地看她。她没办法:“好!周末中午!总之,这个时间有人在睡觉,好吗?”
    陌生人点了点头,好像很赞同她的话。这时她盯住了他的白背心,真见鬼了,她一直最控穿白上装的男生。
    可白背心讽刺地开口了:“我想说的是,你周六早晨没有任何生活,只能待在寝室里睡觉,这可不是我的错,好不好?”
    
    微婉倒吸了一口气。
    原来他就是昨晚的那个鬼魂。
    居然拿她的话来回她,天,她这辈子都没被人堵得这么郁闷过。
    陌生人一步一步地重新爬上了折叠梯顶端,将灯泡不紧不慢地拧上,然后开始“嚣张跋扈”地敲第二轮钉子,那声音撞得她脑门子突突直跳。就在她处心积虑地想如何反驳时,他完成了他手中的工作,下来走开几步按下了开关。
    灯啪的亮了。
    “修好了。”陌生人掏出手帕擦了擦手,蹲下将锤子钉子装回旁边墙角的工具箱里,然后才抬头看她,“我煮了醒酒汤,你要不要来点?”
    这邀约来得太突然了,微婉实在搞不清状况:“呃,我要睡觉。”
    陌生人抬腕看表,那一瞬她心揪得厉害,好像这动作什么人做过。他盖上工具箱,起身:“那你继续睡吧,我下午一点出去,在那之前都行。”他拎上箱子,走回房间,临关门前回头朝她露齿一笑。
    “对了,不知道你发现了没有——我是你新邻居。”
    
    衣冠不整、蓬头垢面地暴露在任何人面前,都足够让她撞墙自杀,而且她还会留下遗书要求立即焚烧尸体。更何况,这还是个笑起来很好看的年轻男人,会修灯泡,会煮醒酒汤,说话会抖机灵……嗯,还真挺机灵,她喜欢。如果她是精心梳妆过的,刚才她就会直接与他约会。
    想到这里,她将最后一丝睡意甩在脑后。回到房间里,她开始洗脸刷牙,挑选衣服。
    一切都收拾妥当的时候,刚好下午一点五分,但约会略微迟到反而更显得女方矜持得体——女孩子都会迟到一点点嘛。在这五分钟内,对方会忐忑不安地思考她不露面的原因。然后在她露面的时候,喜悦之情会增加好几倍。
    临出门前,她接了汤毅凡的第十二个电话。她兴高采烈地表示,自己终于找到了医治失恋痛苦的良药——隔壁新搬来一个帅气的陌生人,她对易凡说他如何好玩如何体贴(“醒酒汤哦”)。汤毅凡忍俊不禁地叮嘱她,分手了可别忘第一时间打电话给他。Vivien前男友俱乐部现在打牌正好够手,于是就没人在旁边递烟了。
    她酒醒之后,世界果然一片大好,连“狗一日”都分外可爱。
    微婉美滋滋地出门,轻触隔壁门铃,却没人应。她急躁起来,重敲几下,但门里依然一片沉默。她这才意识到,他人已经走了,他居然连五分钟都没有等她。你准备了一肚子的钓男人上钩的调情语句,完全没处使,这郁闷才真叫大发。
    这男人是死脑筋吗?拜托,她只是迟到了五分钟而已。
    那种“没人为我而留下”的落寞又袭上心头,她突然很想知道虞雪是到底怎么遣走落寞的。
    可能没有那么多男人会在马路上回头看虞雪,但曾有那么一个男人,愿意为她而留下。她值了,夫复何求呢?
    微婉噘着嘴在原地转了好几个圈,有些不知所措。
    
    那个下午,易微婉窝在阿泰内广场的套房里吃了好几份牛排,不是在她的芭比房里,就是在汤毅凡的套房里。她知道他在这里至少签了一年的合同,这间窗口位置很好的套房,只为他一个人留着。即便他不在,也不会订给别人。于是,她可以随意地霸占。毅凡并没在巴黎置产,他甚至说过他不喜欢法国这地方,软骨头多得紧,叫他看着腻烦,且,她援引他的原话——这是个没有前途的地方。
    
    可是,这里正适合她这种没有前途的人待,于是他话又说回来:“既然您要在这儿长住,那我不来也不是个事。”
    于是这几年他频繁地来巴黎,并且择了处酒店——她的酒店。他订下了一个房间,算作他的“长期落脚点”。
    安东尼送甜品进来的时候,她正对着蒙田大道美如梦幻的街景发呆。
    老人微笑启口:“宝贝,知道我在想什么吗?”
    “知道。你在想,‘今天下午过后,这姑娘会胖成熊猫’。”微婉恹恹地搅着碟子中香浓的奶油,“不过我不在乎,说真的,安东尼,漂亮又有什么用呢?”
    “不是。我想的是,你现在需要一个最好的朋友。”
    
    两个小时后,易微婉就坐在前往伦敦的班机上了。这是几周以来她头一次全身心地感到喜悦。
    刚才,就在她吃完最后一口松露之前,安东尼告诉她,他刚从公司总部得知,伦敦海德公园一号的房子,三天前迎回了主人。如果她愿意,随时可以去拜访。微婉当即就决定,接受安东尼的这个邀约。
    “我马上打电话给Yvone,说你日落之前会到骑士桥。宝贝,周末玩得开心。”
    你可能认为,客户允许安东尼直呼他的名字,这会让安东尼感到很荣幸。但事实上,该感到荣幸的是该客户。因为能让老安东尼待见的孩子,世界范围内,十根手指就可以数得过来。而如果微婉这时还记得起新邻居的质问的话,那她就该感到解气,因为她在周六的早晨,其实是有事可做的。
    只要有一个Yvone Chang在她身边,她的周末上午就不会无聊。
    
    8
    蒋怡风,一个打破“单亲家庭孩子不幸福”谣言的最好范例。她是微婉在德微中学的同学,也是她的终极闺蜜。除了出生就见面的汤毅凡外,蒋怡风是她认识年头最久的老伙计了。微婉只读过几个月的女中,之后就回家请了私人老师。她中学唯一美好的记忆,就是交了蒋怡风这个好友。她们的友情由来久矣,说起来,她们的友谊还是从她们十二岁那年的那起欺凌事件而开启的。
    起因是,那时一个喜欢易微婉的男生,想要送玩具给她。男生被其他小孩子笑话,说他和养女混在一起。于是男生改换了主意,将玩具送给了另一个女孩。微婉很难过,下课时,她趁女孩不注意,将玩具偷偷地拿了过来。后来东窗事发,女孩恼怒地骂她是下贱的养女,将她推倒。她头撞到了桌脚,流了很多血。
    事情到这里并没有结束,因为,这事被她的姐姐知道了。下课后,姐姐带着她的一帮手下,扣着那个小女孩的双腕,把她拉到了盥洗间里。姐姐按着她的头,要她在微婉面前下跪。小女孩挣扎着不肯跪,还咬了姐姐的手,于是姐姐大怒,叫跟班轮流地掴她耳光,直掴到她双颊都肿得高高的,哭着求饶才停止。
    微婉看不下去了,求姐姐停手:“也不至于这样对她吧,我也没怎么样,只是破了皮而已。”
    姐姐丝毫不为所动:“可我今天很无聊。”她想了想,“喂,你们有没有人带了剪刀?给我把她的衬衫剪烂。”
    有人带了剪刀,还不止一个人。姐姐坐在洗手台上,看着众人七手八脚地扒了女孩的衬衫,大笑着把它剪成碎片,丢进马桶。女孩白皙的皮肤裸露在外面,高声的哭叫变成了低沉哑忍的嘤嘤而泣。她颤抖着环抱住自己,连反抗都不敢了,只是拼命地向后缩。
    微婉僵硬地站在原地,双拳攥得紧紧的,她也在颤抖。
    姐姐这才一身轻松地从洗手台上跳了下来,蛮横地将衣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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