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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可他浑身透着一股子书卷气儿,瞧着是半点武力值也无。魔界之中,何时容得下这般弱质的男子存活了?
众魔物见这男子出来了,立即围上去,问道:“大王。夫人她……”
噫,这羸弱的男子。果真是殁玉。还当真如他的名儿,是个如玉光华,却极易陨殁的人儿。
小灰鼠吱吱一叫,瞥了茱萸一眼。似是在说:“你们这挑大王的眼光,真是挺特别呢。”
茱萸皱了鼠眉,一尾巴扫过去。将小灰鼠扫趴下了。
“没法子了……”殁玉摇摇头,望向自己双手的血迹。面色唰地就白了,“天要亡我,是天……要惩罚我。”
茱萸亦不知自个儿见到了他,究竟是喜是怒,只是心头的滚滚波涛,翻来覆去,搅得心绪翻腾,不能平静。
他还是老样子,清秀得仿佛清晨绿草叶片儿上的一滴晨露,清新洁净;又仿佛一块上好的羊脂玉,凝华温润。
三千二百年前,殁玉从家乡柘境逃难出来,流落街头,又被几个牛角魔人拐卖给了一个商队做奴隶。商队路过钩吾山时,被当时的红鼠大王给劫了道儿。打从见他第一眼,茱萸一眼看出,殁玉同寻常魔物不一样,他的灵魂,干净纯善得不像个魔物。
“喂,小朋友。”茱萸摆出大王的架势,将他手脚上绑缚的绳索用刀割开,豪爽地拍了拍他的肩膀,“没事儿吧?”
殁玉向她行了个礼:“多谢大王相救。”
茱萸上下瞄了他几眼:“过来吃点儿东西填饱肚子,明儿上路。”
殁玉听到“上路”二字,叹了叹,倒也没反对。当天晚上,寨子里举行庆功晚宴,他吃饱喝足,随后乖乖地将脑袋搁在她的刀下:“多谢大王,让殁玉得以吃饱了再上路。”
得,他搞错了!
茱萸很是纳闷儿,这世上怎会有如此文弱秀气,不争不抢不打不闹的魔物?她没杀他,却照死里折磨他,逼他反抗。最后,她得出一个结论,殁玉是这世上,最最没脾气的魔物。但同时,这也就意味着,他并不适合在这个弱肉强食的魔界生存。
十日后的一个清晨,茱萸将殁玉带到了山脚:“你走吧!”
“大王为何不杀我?”
“我只是喜欢劫道儿,又不是杀人魔王。”茱萸不耐烦地道,“你走吧,不过我劝你,若要自保,最好是离开魔界,到人间去生活。凡人力量甚微,你在人间,说不定还能做个小霸主,欺负几个人类玩儿。”
“人间?如何去?”
茱萸丢给他一张地图:“上面的红圈儿就是通往人间的出口。”
“我不认路。”
“路长在嘴上。”
“我嘴笨。”
“那如何办?你莫不是指望我派人送你去?还是指望我红鼠大王亲自送你?!”茱萸抱怨了一通,自个儿简直是好心没好报,捡着个这般麻烦的货色,还不如一刀杀了他来的敞亮。
“不好办,我便不走了,可以吗?”
“啊?”
“魔界虽残忍无道,但毕竟是生我养我之处。殁玉留在家乡,饶是死了,也好过流落人间,无家无亲人。”
殁玉说这话儿的时候,一双清澈如水的眼眸深深地望着她,里面有说不尽、道不明的情感,仿佛他已经将她当做了最亲近的人。那一瞬,茱萸仿佛魔障了,鬼使神差地留下了这个文弱温润的男子。
彼时寨子里的魔物们都很纳闷儿,红鼠大王怎会留下他。但因了红鼠大王是最高权威,加之寨子从前也收留过抢下来的奴隶,倒也没有非送走不可的理由。
殁玉不大爱说话,这样温温润润的性子,和寻常魔物不同,不争不抢,不怒不气,倒也挺招人喜欢。日子久了,有了感情,谁也不再提送殁玉走的事儿。
时移物异,殁玉还是那样无害的容貌,还是那样温软的性子。
一切,却又不再相同。(未完待续。)
ps:今天做了个小视频发微博上,花的功夫太多,以至于码字时间不够了。抱歉今天只能一更了,明儿双更~~
☆、第162章、是正是邪
“天要亡我,是天……要惩罚我。”殁玉本就似个白面书生,如今被老婆要死的事实唬着,脸色更是跟刷了几层面粉似的。
许是大家都沉浸在悲痛之中,没人注意到屋前拐角处的四只小鼠。
茱萸的一双小鼠眼儿黑溜溜的,一直注视着殁玉,口中喃喃:“天要惩罚……原来你也晓得自己的背信弃义!”
“你预备着做点个甚么?”九明媚笑问,“现今正是殁玉极为凄惨之时,稍稍一动,便可让他……万劫不复。”她从来不是个慈悲的神,虽不会因某人将一尸两命而幸灾乐祸,却也不会有甚么同情心。没本事活下去,便只有听天由命,白白送出这条性命了。
茱萸很是一怔,来此之前,甚而是进入寨子之前,她满腔的怨愤难平,恨不能当面同殁玉对峙,问问他为何要这般待她。可是见到他,看到他这张惨白的面容,听到他带着悔意的话语,心底里的怨愤忽然消弭了许多。
“我……”茱萸顿了顿,转念一想,她将钩吾山交予他来照料,他却将红鼠一族打入穷途末路。四百年风雨过去,她其实对于什么大王不大王的位子,没有那么多的新鲜劲儿了。不当这个红鼠大王,倒没什么关系,但倘若不彻底了结了这段恩怨,红鼠一族迟早会灭绝!
“梅神,可以将我变化成人形吗?”茱萸扭头问道。
她四百年前被断魄刀重伤致死,断魄刀这玩意儿,也是老魔尊越疆那些年钻研出来的重量级武器,只是越疆用着不大顺手,随便丢给了一个弟子。十万年前大荒之野的那场决战之后。越疆手下的弟子也是死伤将尽,断魄刀也随之丢失。
据茱萸所言,四百年前,她是在打劫一个魔族商队时,被对方的头头羞辱。她可是红鼠大王,性子爽烈刚硬,容不得半分折辱。于是乎。她一个小冲动。单枪匹马地追杀而去。一路追到个沼泽地,四处寻那人不得,及至看到那人踪影时。却只觉后脊梁骨撕拉一声。她还没来得及感觉到疼痛,便被一柄大刀,砍掉了半截身子。
断魄刀,杀躯壳是次要的。杀魂魄才最牛叉。强一点的魂魄,勉强能留下一点魂魄精气。弱一点的,那就直接魂飞魄散,连再生轮回的机会也无了。
茱萸天资不错,加之有六千年修为。倒也不算忒弱,故而勉强留下一点点魂魄精气。恰逢白棱相救,施咒法补了些魂魄。又寻了个气场相近的耳鼠躯壳让她附身,这才使她以耳鼠的身份。又活了四百年。
只是,她魂魄被断魄刀砍出来的伤,是极难痊愈的了。这本就对她的法力有很大影响,如今又强迫自己从耳鼠躯壳内分离出来,再度伤了魂魄。饶是利用已死小红鼠的骨躯化骨成媚,她的法力却已经弱不堪言,连化成人形也难。
“自然可以。”九明媚答道,“你想要个甚么人形?你原先的模样儿?”
“嗯,我想以初见他时的模样,再见他。”
以初见时的模样,再见……听起来还挺浪漫来哉。不过,于殁玉而言,只怕瞧不出甚么浪漫,有的,只是惊吓。噫,白面书生再受惊吓,那脸蛋儿还不得让面粉全泡了?干脆直接拿面粉堆个脑袋得了。
九明媚扭了扭红鼠屁股,用鼠爪子拈了个诀,丢在茱萸身上。只见茱萸满身红色的树皮渐渐褪色,化成人类白皙的皮肤,满头红褐色的鼠毛渐渐伸展延长,染上了墨黑色,变成一头乌泱泱的长发来。至于那红鼠身子,则向上立起,舒展开来,蜿蜒出一道曼妙的身姿曲线来。
转瞬间,一只丑不拉几的小红鼠,便幻化成一个十五六岁的漂亮姑娘。
九明媚又随手拈了几片蔓居草的叶子,丢在光裸的姑娘身上。绿莹莹的衣裳立时穿在姑娘身上,轻飘飘、柔顺顺,极是好看。绿衣裳极不易穿,挑皮肤,但凡肤色暗些、容貌次些的姑娘穿起来,怎一个“俗”字了得。只有茱萸这般,美得清新脱俗,又自带一股子爽利侠气的姑娘穿着,才是真正的漂亮。
屋前头,大家仍旧商议着,该如何挽救夫人的性命,还劝解殁玉,莫要放弃希望。
就在这时,不知是谁第一个发现了后方踱来的不速之客,紧接着,所有人都向后望去,瞪大了眼珠儿。众魔物仿佛被定住了,一动不动,连眼珠子都不会转悠了,只能停在来者脸上。
茱萸踏着轻缓的步子,一步一步,走上前去,面向自己曾经的亲人、战友、朋友。
“大大大……大王?!”
“我我我……我不是做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