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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话妖言录-第1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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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没有去龙宫,而是绕过龙宫,走过绵密如墙的水草,向一条海沟走去。

    他们要去的,是这广袤东海中,不同于龙族的另一种族——玄火金魇族。

    玄火金魇族华丽而阴暗,他们族中无论男女都生得异常耀眼,精通幻术,尤其是王族金氏,更是幻术通天,曾经是东海龙王的左膀右臂。

    七百年前,玄火金魇族的王膝下有两个儿子,王位由长子金乌尔继承,即位后,继续效忠龙族;次子金茗训封为濯清王,终日吃喝玩乐,不务正业,他兄长也就由他去了。

    谁都没有想到,这个平日里浪荡放纵的花花公子金茗训,会在兄长和宠姬去陆上游玩时,派人暗杀了兄长,对子民谎称兄长得暴病去世,但国人多是持疑。王上客死他乡,濯清王在宫中主持大局,偷天换日,自己做了王。

    金茗训登基,依然辅佐龙族,比他父兄更忠心,这样过了几十年。

    一次,龙王来玄火金魇族视察,没想到金茗训居然暗下毒手,埋伏甲兵,要不是一干勇将拼死护主,龙王就要重复金乌尔的悲剧了。

    金茗训即位这几十年来,对外中庸平和,忠心耿耿,暗自厉兵秣马,励精图治,龙王虽然活着回到龙宫,但金茗训的军队也到了,打龙族个措手不及,要不是龙族实在实力雄厚,这东海就该姓金了。

    从此,龙族和玄火金魇族战事不断,一度形成对峙,在五百年前,现任龙王敖淩的父亲敖叔元将玄火金魇族的族魂封在一颗夜明珠里。所谓族魂就是玄火金魇一族所有妖魔魂魄的根,毁了族魂,他们将全部灰飞烟灭。敖叔元不得已的做法,才使玄火金魇有所顾忌,全族迁到了赤御海沟,这才得以相安无事。

    金乌尔的子孙虽然被尊为王,却形同虚位,吃穿用度极尽所欲,国事半分不让沾,政权全掌握在金茗训一脉手里。如今的玄火金魇族大王,正是濯清王的孙子,名为金叔翰,继位没多久,年轻气盛,睥睨东海。

    此刻,这颗珍稀的灵珠从残墨口中逼出,被灵气护着到了李邺掌中,这颗玄火金魇一族的命根子不过樱桃大小,发出荧荧淡光,像个小巧素雅的少女,李邺将它吞入口中,运灵气将它与自己的灵珠融在一起,这样做,谁要强抢族魂就很难了,李邺还可以随时和族魂同归于尽。做完这一切,他轻轻吁出一口气,神色平静,虽然此去凶险,前途难卜,但他要在气焰上完胜。

    在漫长的岁月中,李邺经历太多,多少次比此行凶险何止万倍?他也早练就了泰山崩于面前不改色的沉着和瞬息扭转乾坤的应变能力,所以,对于此次任务,他并不担忧,可他突然想到了一个人——刘逸宸,想起初次见他,他的表现,他的镇定与机敏,这个二十来岁的男孩子,是怎么练成的?对于刘逸宸接受过的教育,李邺很有兴趣。

    分神这一会儿,主仆俩已经走到了海沟边沿,残墨看了眼深不见底、黑暗到吞噬一切光线的海沟,面露惧色,李邺微微一笑:“怎么,和我在一起没有安全感?”

    残墨垂头说:“属下不敢。”

    李邺笑笑,从脖子上卸下龙骨,挂残墨脖子上。

    残墨忙道:“主人,这使不得。”

    李邺不理她,纵身一跳,已经跃进了无尽的黑色中,残墨带着主人的龙骨,仿佛有了保障,恐惧减轻许多,也跃入了黑暗之中。

    降落了两公里路,才隐隐看到宫阙的轮廓。

    “主人,早都听说玄火金魇族特别会享受,又喜欢攀比,所以住的房子越来越豪华,都赶得上水晶宫了。”

    “他们的房子虽然豪华,但是不伦不类,俗艳不堪,而且盖得毫无章法,完全就是堆砌贵重金属和石头的垃圾。”

    说话间两人已经落了地,残墨见果然如李邺所言,玄火金魇族的房子都盖得甚是奇葩,其间街道纵横交错,各色店铺星罗棋布,行人如梭,具是停下脚步打量他们几眼,然后继续前进,黄发垂髫,少女儿郎,大都容貌艳丽,衣着华贵,这里赫然便是一个小小的王国,而且还是个富裕、安宁、和乐的王国。

    拐个弯儿,一个更加惊天地泣鬼神的建筑出现在两人面前,他们都驻了足。

    “主人,这就是王宫?”

    李邺点了点头,残墨倒抽一口凉气。看来玄火金魇族的王甚爱翡翠,这看不到尽头的王宫全是用名贵翡翠砌成的,因为匠心别致,整个建筑以一种不可思议的形态存在着,看起来像一疙瘩表面凹凸不平、溃烂、生锈的铜块。

    “真真是暴殄天物圣所哀!”残墨由衷地感叹。

    他们到达王宫。

第二十六章() 
宫门口冷冷清清,远远有个细高个人过来了。

    待走近一看,却是个头上长着触须的丑陋之人,而且衣着寒碜,眼神闪烁,应该是被玄火金魇族所不齿的海生族俘虏,在这里当了最下等奴隶,只见这人慢慢蹭过来,倨傲地扫了他们一眼,撇了撇嘴说:“我们大王可以见你们。”

    残墨怒火中烧,强自忍住,李邺却是一脸古水不惊,只是说:“回去告诉你们大王,李邺今天来,有重要事情,如果他没空,那玄火金魇一族上下几百万条命——李某就万分抱歉了!”

    那奴隶回去赴命了。

    过了十来分钟,一小队人从宫门缓缓走出来,为首的是位容颜俊美、衣着华丽的青年,正是玄火金魇族年轻的王金叔翰,身后跟着四个冷面护卫。李邺便也带着残墨慢悠悠走过去。

    金叔翰将李邺迎进一间花厅,只留两个心腹护卫,分主客坐毕后,金叔翰带着外交性的笑容说:“‘毒手檀郎’今天来敝处,蓬荜生辉啊!”

    李邺神色温文有礼:“无事不登三宝殿,我这毒手今天给殿下带了两个消息,一个好消息,一个坏消息,不过,在我告诉殿下之后,殿下得承担消息泄露出去的后果。”

    金叔翰扫了眼花厅里的两个护卫:“这两位是本王的心腹——本王老远就感觉到了族魂的灵气,才特意差人迎接公子,这可是用很高的礼节呀!”

    玄火金魇族的王颈上悬着一枚灵玉,专门用来感知族魂安危,所以他如是说。他话音一落,他的属下都掩嘴笑了起来。

    李邺神色一凛,冷冷地说:“如果殿下知晓,敝人今天带给殿下什么消息,会为刚才的话后悔。”

    金叔翰悠闲地理了理金线绣花的袖口,漫不经心地说:“是吗?好啊,本王倒要听听公子有什么可说的。”

    李邺的笑泛着冷光:“贵族族魂现在和我的灵珠拼合在一起了,我随时可以毁了它。”

    金叔翰的脸色立马僵住了,两个下属已经向前两步,做出愤怒的样子,那个年纪较轻的怒气冲冲地说:“李邺!你敢动族魂一下,我就灭了你!”

    李邺并不理睬他,年长的护卫说:“李公子,你伤了族魂,自己也好不了。”

    李邺目视前方,眸子深处是万年冰山般的冷酷和决绝,哼了声说:“敝人今天既然能来,就做了死的打算,有贵族和族陪葬,值了!”

    两个护卫一阵骚乱,年轻的几欲上前和李邺开打,金叔翰咳了一声,立刻安静了,都悲愤地看着李邺,金叔翰目光冰冷地说:“是敖淩让你来的?他又想怎么样了?”

    李邺面色缓和下来,他说:“殿下,龙王陛下压根不知道这事,封族魂的夜明珠也是我费尽心思偷出来的,然后,我又放了一颗普通灵珠进去,偷梁换柱——我有个打算。”

    金叔翰脸上肃杀之气也淡了,他浅浅一笑:“不知道公子有什么打算?”

    李邺说:“我想请你们帮个忙。”

    金叔翰说:“李公子法力无边,用得上我们帮忙?”

    李邺不多解释,只是说:“如果这次事成了,我就把封族魂的夜明珠交给殿下你。”

    金叔翰笑道:“虽然公子和龙王是至交,这样做恐怕他也会不高兴的。”

    年轻护卫冷笑着说:“敖淩对付叛徒手段毒辣是出了名的,你虽然法力强一点,怎么敌得过龙王陛下?!我劝你还是把夜明珠还给他吧!”

    “为了这夜明珠,我费了不少心思,怎么能再还回去?”李邺嘴角动动,微微欠身凑前,声音低沉故作神秘地说,“而且,龙王不可能为这事找我兴师问罪。”

    金叔翰挑眉不解:“是吗?”

    李邺说:“听说殿下王府花园里的海梅开得很清艳,是东海一绝,能请我赏玩一下吗?”

    金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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