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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作快些,还要赶路呢。”
这句话同样是用吐蕃语说的,刘稷心知不秒,只见后路为首的骑士点点头,露在外头的眼睛里闪过一丝残忍,慢慢将手上的细长标枪举过了头顶。
与此同时,前面的三骑已经开始掉转马头,为首的骑士没有多看一眼,刘稷注意到,跟在他身后的两人和下马男子一样,都是只穿了长袍,不曾披甲。
他们的同伴正弯下腰,兴奋地去捡地上的钱币,至于那个一脸惊惶的唐人行商,结果已经注定了。
今天的天气不错,太阳从河谷的另一边升起,照亮了这片山林,刘稷的视线被高他很多的马上骑士给挡住了,只能看到一块巨大黑影,黑影的顶部是一个突起的尖端,
马上骑士的眼中笑容越来越盛,这种杀人方式是他最擅长的,手中的长矛,曾经取下过无数敌人的性命,唐人、突厥人、粟特人等等,将近两步长的铁尖,刺穿敌人身体的时候,将他们钉在地上,那种挣扎无门慢慢嚎叫着死去的一刻,很快就会上演了。
“嗯。”
骑士在面甲里闷闷地一哼,手上的速度陡然加快,由上至下狠狠地挥出,正中目标的一刻,他眼前一花,年轻的唐人行商突然间失去了踪影。
“噗”地一声,骑士感到手上由紧到松,这是矛尖刺穿身体的反馈,对于他来说再熟悉不过,可是他的眼中却没有一丝兴奋,因为被钉在泥地上,不停惨叫的,根本就不是自己的目标,而是下马去捡金币的那个男子。
骑士顿时感到了不秒,他的反应不可谓不快,毫不犹豫地放开手上的长矛,试图去拔腰间的佩刀,手指将将挨上刀柄,就听得胯下的马儿一声悲鸣,整个身体突然一下子失去平衡,连人带马朝一侧倾倒过去。
“轰!”地一声,大片大片的尘土四下飞散,弥漫了整条山路。
人马加上一身重甲和装备,全重超过六百斤的庞大躯体,恰恰压在了被刺穿身体的男子身上,一下子打断了他的惨嚎。
毫无准备的骑士被摔得七荤八素,眼前金星直冒,好不容易睁开眼,却发现自己的一条腿被马身死死地压住,根本就站不起来,那匹跟了自己多年的战马,发出一声接一声的长嘶,他这才看清楚,战马扬起的右前蹄,竟然从膝盖的位置被切掉了,只剩了血淋淋的小半截。
骑士奋力地想要拔出腿,眼前的光线被一片黑影给挡住了,那个年轻的唐人行商,正以一个似笑非笑的表情看着自己,与不久前自己看着他的那个眼神一模一样。
一个无处可逃的猎物。
刘稷用一只手掀开他的面甲,反握着短刀的另一只手上,还带着血渍的刀尖飞快地划过裸露的颈部,手指顺便做了一个下按的动作,这是为了防止大动脉破裂时,大量鲜血溅到自己身上。
然后毫不停留地飞身一跃,像一只灵猫般窜向上方的山林,等到前路的三人听到动静回过头来,只看到那个骑士徒劳地捂住自己的脖子,眼球凸起,想叫又叫不出声的惨状。
鲜血从他的指缝间飙了出来,就像圣山上的流泉一般,绚烂无比。
第四章 丛林()
“射死他!”
一声低吼从面甲下发出,在几层铁片和牛皮之间撞来撞去,显得有些沉闷,露在外头的那双眼睛里,红得就像是喷出火来,显是愤怒已极。
后面的两个长袍男子立刻从马身后抽出木弓,两只羽箭几乎同时射出,无一例外都打在了山间的树身上,他们的目标已经飞速地消失在林间。
“格桑留下,贡多松布,你跟我追上去,一定要找出来。”
达囊乞是这一小队吐蕃骑兵的头儿,官名为“祖本”,有点像唐人的伍长,手下的这四个人,死掉的那个是他的副手“俄本”,这种名为‘组’的五人队是吐蕃军队中最小的单位,以两名披甲重骑为首,三名轻骑为辅,可马战也能步战。
听到他的命令,除了被留下来的一名长袍男子外,另一个手持弓箭的男子随着他下了马,循着目标消失的方向追了上去,山林里长矛施展不开,他只带了一面圆形的藤牌,以及腰间的长刀,而将所有的马匹和其他装备都留在了原地。
这是一片坡度接近40度的山林,生长的大部分都是本地雪杉,由于地处高寒带,很少能长到五米以上,再加之树冠直径普遍不算大,林间的分布也比较稀疏,因此,在阳光的照射下,山林里并没有显得多么黑暗。
刘稷弯着腰一阵疾跑,在躲过箭矢的射程之后,马上改成了匀速,要知道这里的平均海拔超过了四千米,越往上走空气越稀薄,任何呼吸道疾病都可能引发肺水肿,不同于后世的有针对性的锻炼,对于高原反应,他的这具新身体,还不怎么适应。
呼吸着草木特有的清新味道,感受着体内越来越充沛的活力,同时对于新身体的掌控也在逐步增强,好像刚才亲手杀了人都没有影响到心境。
后世的华夏是个提倡和平的国家,自从七十年代末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战争,但并不表示华夏的军人没有杀过人,就以他们所在的边境防务来说,贩毒者、偷盗者、越境者比比皆是,他开过枪也打死过人,后来转到情报战线,反而没有电影中那么刺激了。
刚才的生死只是一瞬间的事,但凡有一点心慈手软,也许已经穿越到别的时代了,并不是对这个时代抱有什么念想,才来了三天,任是谁都会有好奇之心,他也不会例外。
况且,对于任何一个华夏人来说,汉唐都是值得骄傲的年代,他想亲眼看一看那些传说中的城市和历史人物。
前提就是,得活下来。
刘稷越跑越慢,到最后停在了一棵树边,一边坐下来,一边小口地喘着气,以求尽快地恢复体力,才有可能应付未知的局势。
除了休息,还有一个问题始终在他脑海里萦绕,这些吐蕃人的行为非常可疑,从装扮上看他们不像是山贼,就算是山贼也没有无缘无故上来就杀人的道理,那些金币或许是下手的理由,可刘稷总觉得事情没有这么简单,没有什么道理但他就是这么想的。
这些人出现的时机太巧了,如果不是自己坚持要留下来,他们此时应该还一直跟在后头,刘稷感觉到,他的行为很可能改变了什么。
会是什么呢?
显然,敌人不会留给他多少思考的时间,没等他喘完气,山林里就传来了一阵唏簌的声音,刘稷的听力还没有能恢复到重生以前,只能大概地认为有人追过来了。
高寒山地,树叶的枯萎和腐化都会变得很慢,林子里铺了一层厚厚的落叶,人的脚一踩上去就会发出那种声音,他仔细听了听,判断出来人不会超过两个,才稍微放心。
五个敌人,已经解决了两个,余下的三个对付起来不会比之前更困难,何况在山林里,马匹没有了作用,重甲影响行动,他的劣势已经被缩小了不少。
当然了劣势还是存在的,因为时间太紧,他来不及去拿那两个死者的武器,因此手上只有一把短刀,这种处境让他想起了曾经经历的野外求生训练。
这一回,他的敌人除了大自然,还有活生生的人。
刘稷迅速站起身,用短刀在树身上剥下一条长长的树皮,来不及将树皮捻成索,只能就这么捆在两棵树干上面,离地大约五厘米的样子,紧接着在隔了三、四个树身的位置,又做了一道绊索,当敌人的身影出现时,他已经完成了三道这样的绊索,然后伏在一棵树身后面,向远处张望。
贡多松布是族里打猎的好手,最擅长的就是追踪,这也是达囊乞敢于带着他一个人就追上来的原因,两人一前一后,全付重装的达囊乞在前,靠着稍后一点的贡多松布的指点,一点点地接近了刘稷的位置。
他们的速度不算快,每过一会儿,都会停下来,直到贡多松布确认无疑,时间隔得不久,落下的痕迹来不及消除,就连达囊乞都看出了点端倪,他们离目标越来越近了。
“那个唐人就在前头。”蹲在地上的贡多松布拿起一片叶子,在鼻子上嗅了嗅,很肯定地说道。
眼看他们就要接近第一道绊索了,如果再让他们这么一路查过去,过于粗糙的布置根本就瞒不了行家,刘稷‘呼’地一下站起来,从树身后头现出形迹,就像是慌慌张张地乱跑一通,没头没脑地窜向山林深处。
“是他,你绕过去。”
达囊乞举起手里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