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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缺点也是十分明显的:距离城市繁华地区很远,比如大型超市、电影院、高档餐饮等设施基本上见不到,只有一些基本的设施,而且大多粗陋不堪。
这一带治安也比较差,小偷小摸就不说了,甚至有些身背要案的流窜犯也都住在这附近,前些年某个在此地为村民理发十五年的师傅,突然被警车带走,据说是多年前在老家杀过人,此地的老百姓们已经见怪不怪了。
想到这里,孟根生突然一阵脸红。说起来,人家康晓明对自己十分礼貌,连自己劝酒时逼着人家喝,人家也都一直客客气气的,想起自己的大女儿孟凝,当初活着的时候要是嫁给这么一个有风度的青年,那该多好?自己喝醉了,人家居然把自己送到这里来先休息着,要知道旁边的主卧室就是人家的洞房,自己一个大老头子在这儿像什么话?
可自己这时候也不知道具体是几点了,看天色这么黑,估计晚饭的点儿都过了,老婆子和女儿还在家等着呢,这就要立马站起来,先出门给人家好生道歉,万分感谢,然后再快点离开。
但孟根生又突然面红耳赤,想到了当年他和戴淑芬结婚的晚上,那时候他还是个精壮青年,憋了那么多年精力,终于在夜幕降临后全面释放了,当晚戴淑芬就怀上了大女儿孟凝。
现在是个非常特殊的时间段,康晓明和媳妇很有可能在“办事”,人家万一正“忙活”得十分投入,自己在这么一出现,轻则把人家吓一跳,更加尴尬,重则别把人家吓出心理阴影来,那就真作孽了。
于是,孟根生陷入了进退两难的地步,坐在床上琢磨了半天,好几次都决定出去试试,却还是鼓不起勇气出去。贴着窗边听,也没听到什么声音,但这也难说人家不是在“办事”,兴许是“前戏”呢。
也就在此时,自己的手机突然传来了铃声,他立马去摸手机,但喝得晕晕乎乎,即便醒来也是头疼,记不得手机是在哪个兜儿,找了老半天,可那音乐也响了很久。
等他找到手机,对方也不再打了。可他清楚,这么一闹腾,铃声已经把人家小夫妻俩给折腾了。孟根生是个十分要脸面,万分讲原则的人,这会儿觉得脸红到了脖子根,蒸腾得直冒热气,几乎要热晕过去。
没办法,这时候只能出门跟人家作说明了,因此孟根生就抓住门把手,企图向外拉开,可突然发现门不知道是锁上了,还是门把手坏掉了,居然打不开。
他用力摇晃起来,可是门除了发出吱吱嘎嘎的叫声,却仍旧不动弹,他这一着急,喊了出来:“我说……小……小康啊,真不好意思,你大叔喝得晕里吧胡的,睡到现在你看这儿,你咋把门儿给锁了?你……你俩现在……方便吧?要是方便的话,能不能给开个门儿?大叔谢谢你们找车把我运回来,还给我抬上楼睡,真让你们看笑话了呵!哎呀,你说说……”
他自己嘟哝了大半天,前言不搭后语,可等到整整十五秒过去后,还是没见任何动静。
“睡着了?”孟根生想了想,“还是出门了?出门应该不可能。哪有这样的大喜日子出门啊?”
但他突然怔住了,因为他看到了主卧室的门下角落里,有一点点明显的红色。
孟根生先是吓了一跳,但接着感到可笑——这都是法制节目看多了,哪有这么多可怕的事?即便那些节目里的内容都是生活中的真事,但仍然距离自己很遥远。自己活了这么多年,也算是命途多舛,见识过生离死别,好不容易生活走向正轨,一切光明起来,不至于偏偏在这时候这么倒霉吧?
但那红色却开始扩大,而且色泽深得可怕,就像欧美杀人狂电影里毫不值钱滥用的红色那样触目惊心,却又像日本恐怖片里那样静谧如冬季的森林。
孟根生却不是个时髦的人,没有看电影的享受,他甚至没见过红酒酒瓶砸碎后,酒是如何流淌的,因此实在无法判定,那浓郁的、纯正的、聚集在一起缓缓挪动的均匀腥红,到底是什么东西。
虽然他已经想到了最可怕的结果,但仍旧不敢相信,这种只有新闻里才会发生的事情,突然发生在近在咫尺的房间里。
直到他再也无法否认这是血之后,忍不住惊恐万分地狂叫起来,啊啊啊啊地不成章法。他平时干活很努力,生活经验也很丰富,可在这方面却没有什么经验——要是他的女儿孟灵在这里,也会立即捂住嘴巴,不敢再做声。
天知道主卧室里死的人是谁?死了一个人还是死了多个人?凶手杀人后已经走了,还是仍旧在主卧室里?
孟根生不相信,这么多的血会来自自杀,哪怕一个人决意要死,也不见得会采取这么可怕的方法,除非跳楼,否则很难会看着自身流出如此多的血而死亡的。他觉得,这必然是被人杀害了。可惜,别说凶手是谁,他连死者都不知道是谁。
最要命的是,假设凶手真的不动声色地仍旧在主卧室里呆着,本以为家里只有这对小夫妇,却听到了孟根生刚才的手机铃声、稀里糊涂的喊话声和摇动门把手的声音,这还能就这么算了?
孟根生想到这里,心下大惊,他总算也是经历过特殊年代的人,动作也算迅速,很快又很轻捷地把鞋子穿好,然后缓缓退却,向窗边摸去,尽量强行压制住不断加速的心跳。说实话,他已经能听清自己心跳声在脑海里的回音越来越响,仿佛随时就会爆炸一样。
他不知道凶手会不会突然来开门。假设这是从外面锁上的门,那也许用钥匙也能打开,假设凶手在这个屋子里待得足够久,说不定知道钥匙的所在。假设这门只不过是坏了而已,那凶手极有可能会用钝器或者椅子将门砸开,强行破门而入。
自己虽然有把力气,可毕竟六十岁的人了,无论凶手是男是女,多半应该比自己年轻,自己可没把握跟人家大,再说这可是生死之拼,能别玩命,还是别冒险,他还有家庭,还有日益美好的生活,还有已经开始装修了的大房子,等着自己去住呢。
念及此处,他连忙去打开窗户,下面一阵凉风袭来,的确,已经是深秋,空气里初来乍到的寒意已经有些明显了,尤其是在夜晚。这附近的路灯比较少,而且颜色昏黄,视线很差。
但不要紧,他仍然有把握,因为他在孩提时代就爬过高处掏鸟窝、摘果子,在以前上山砍柴的年代更是登高的好手,虽然岁月不饶人,可底子还在。尽管这楼的地下室是高出地面半层的,也就是说,二层楼的高度已经接近了高层建筑的三层,可他小心翼翼地攀爬的话,应该是有把握安全落地的。
正在此时,门外响起了门铃声,这声音客观上来说,还没有孟根生的手机响亮,是一段很柔和也很单调的音乐,可在孟根生听来,却十分刺耳,心里一阵毛骨悚然。
他知道,他必须加快速度了。
0244 普通人类
一辆雪白的沃尔沃大型SU正停在荒芜的路面上,童雅诗像是这满是砂砾的粗犷地带突然长出的雪莲花,光是这辆车就足够吸引周围经过的男人们的眼球,而他们看了第一眼就挪不动步伐了,几乎不约而同地驻足观望,因为他们没想到车里面有个绝世美女。
而童雅诗的目光却永远离不开于果,她的于果正站在一扇沉重的大门前,前面是两名警卫,神态庄严。
看守所大门口,于果拿起正在响的手机,一瞧是金俊基打来的,想了想,还是接了。之前金俊基打电话来过,可那两个周他想清静清静,就直接没开机。但人家第二次打,自己再不接就不合适了。
金俊基因为于果能文能武,完败胶中学会富二代组织,以及为迟海超化解心魔等事件,从最早的不服气变成了彻底佩服。
而这回于果拳打老虎,在法庭上如同福尔摩斯般抽丝剥茧,将一桩一环扣一环的诡异大案全面揭秘,并且冒死驾驶着装有炸弹的车冲入大海,却奇迹般地生还,还毫发无伤,已经令金俊基超越了彻底佩服的阶段,上升为深深的敬畏,并且以于果是自己的朋友而深以为荣。
因此,现在金俊基对于果的态度如何,从说话就能听得出来:“果哥?果哥你好,最近是不是很忙?”
于果有些歉意地说:“前些日子有些忙,就直接没开机,确实很不礼貌,金总……”
金俊基立马纠正道:“果哥!你要是确实拿我当朋友,再别叫什么金总了,好不好?叫我俊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