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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平民-第1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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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知整个“回归”里面,只有杀了140级的野鸳鸯,才能爆出情侣戒,但现在又哪有玩家有能力去杀野鸳鸯呢?且不说140级的野鸳鸯那恐怖的冰火二重天,单是要突破100级魔物——情鹿的活动范围,已是难中之难。
  自己老大虽然是贵为爱托斯城第二大帮——“求爱敢死组”的帮主。但以本帮目前的实力,要得到情侣戒无疑难比登天。也只有自己帮主,才真的为了求爱而“敢死”前来打情侣戒。
  此次顷尽全帮500余人之力,终于平安的将帮主及包括自己在内的灭情十六卫送到野鸳鸯的栖息地——爱河。但己方还未来得及看清出野鸳鸯长什么样,便有四卫化作白光回城而去,剩余的十二卫拼出十一道白光后,终于将帮主送回安全地带。如今却听到帮主在……
  问世间情未何物?直叫人生死想许……不过回想一下,噬魂花确实很正点,所以几乎所有求爱敢死组的成员都是自愿陪老大来送死的。毕竟有那么一个爱托斯城第一美女做自己的大嫂,不仅帮派的声望也剧增,自己也能多些机会养养眼。只因为求爱敢死组的第一条组训(帮规)便是——美无过,爱无错,见美爱望无过错。
  此地离爱托斯城尚有一百多公里,想必那些早已挂掉而此刻正骑马赶来救助老大的兄弟们,现在也差不多赶到这里了……还是早来得好啊。虽然自己老大长得不丑,但自己和这样一个大男人这样“勾搭”在一起,被外人见了,还以为我们有断袖分桃之癖呢……(大忌,大忌……)
  得得得,得得得……
  得得得,得得得……
  俩人只听见急促的马蹄声从远处传来,弓箭手欣喜的对魔法师说道:“一定是他们赶来了。”
  不过随之而来的却是一脸失望之情,
  只因马蹄声传来的方向,正好与从爱托斯城来的方向相反。最让人感到奇怪的是,怎么会有人骑马从别城过来呢?虽然说官道上属于安全区,但一般情况下也没人会从官道走向其他城啊。要知道太平大陆中的108座城市(36主城,72副城),城于城之间相隔甚远,最近的也相距千多公里。怎会有人舍弃传送点不用,而骑马在官道上行走呢?莫非发生了什么特别的事情?
  弓箭手对此百思不得其解。此时虽已临夜幕,但能见度尚佳的路上仍能见到远处的路上掀起的阵阵泥尘。两骑马一前一后的向这边冲来。
  虽然无法看清骑马之人的相貌,但从装束上清楚的看出,为首之人与自己老大职业相同,是一名魔法师。紧随其后的,从那飘逸的绿色衣装上可以知道,那是一名弓箭手,而且还是一名女弓箭手。朦胧中无法看清其长相,但以自己阅美无数的经验判断,能拥有如此婀娜身段的MM,那是美女的可能性高达80%。
  弓箭手心想,不管怎么说,即便老大腿上没伤,自己也不能错过赏美的机会。何况自己老大伤了,可以在向他们请求救助的时候,借机偷窥偷窥。否则实在对不起自己“灭情十六卫”的饺头。
  但见此名注重头饺的弓箭手立马撇开还在“偎依”着自己的魔法师,任由其如斜塔般倒卧路间。随后冲到路上,高举双手朝骑马之人挥舞的呼喊道:“两位大侠请留步,我的朋友如今重伤倒地,我们缺乏药物,请帮帮我们,我们愿意出资购买。”
  幸好骑马之人的骑术还算不错,若好色的弓箭手遇到的乃是骑术等级较低之人,此刻若不化为白光飞逝的话,便是和魔法师落得横卧路间的下场。
  但见为首的魔法师,完全将自己包裹在黑色的魔法袍里,即便在骑马之时也未将帽子放落。随之这名弓箭手便将目光落在另一骑的女弓箭手身上……
  “……!”却见弓箭手立马倒在路间。路面溅起的灰尘染白了他那头绿色的头发。
  “迷路哥哥,看他们那狼狈的样子,好像刚刚被魔物追杀过,似乎受伤不轻,还没等到救兵,就倒横在地了。不如我们帮帮他们吧。”女弓箭手向魔法师说道。
  但听那魔法师口中冷酷的吐出一个字:“走。”随后手拍座下之马,纵身跃过前面卧地的弓箭手,继续朝爱托斯城方向。
  那女弓箭手听罢,没再作声,只见玉手轻轻的在空中一扬,便策马朝前面的魔法师追去。
  俩骑继续卷起滚滚泥尘,消失在迷朦的夜色之中。不过那倒地的魔法师和弓箭手身前,却多了两瓶药水……
  那骑马领头的魔法师,便是化名为迷路的我。而身后的女弓箭手,自然便是“回归”十大美女中排名第三的飞舞。
  却说我们两人自离开了幽灵古堡后,便把目的地定在爱托斯城。无他,只因飞舞这丫头兴奋的告诉我:“阿刃哥哥,我听说南方爱托斯城那有种魔物叫野鸳鸯。并且听说打了野鸳鸯后,可以爆出情侣戒呢。”说罢,可爱的小脸含羞的低了下来。
  汗……那要我打多少恩爱的野鸳鸯才可以?这番煞风景事我坚决不能破例。(我才十个手指头,若每个MM要我戴一个的话……不够用耶……所以坚决不出现第一次)
  “傻妹妹,为了一对情侣戒,你忍心将人家好好的鸳鸯给拆散么?”要打消这个小美女欲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应是很奏效的方法。
  飞舞听罢,眨了眨可爱的大眼楮,思考了片刻对我说道:“阿刃哥哥你说得对,不应该拆撒鸳鸯的。情侣戒我不要了。不过你能不能带我去爱河亲眼看看这些恩爱的鸳鸯啊?”
  呼……还好飞舞是个环保型MM,否则若是她硬要的话,恐怕我也很难找到拒绝的理由。
  “好啊,野鸳鸯在哪里?我们一起去看看那些沐浴在爱河里的情侣们。”说罢忍不住托起飞舞的红唇来个奖赏。
  小美女立即热情的回应。在空闲时不忘说道:“们在离爱托斯城一百公里外的树林里。”
  于是我便带上飞舞前来我们冒险的第一站——爱托斯城。
  为什么不用传送点?飞舞说在“回归”里若非紧急的话,最好不要用传送点,因为那样会错过许多美丽的景色。同样爱好游历的我对此自是赞同。买了两匹马后,便顺着官道一路过来。
  里贝城离爱托斯城两千多公里,加上沿途不住的观赏湖光山色,我们花了整整十天的时间,才从里贝城赶来目的地。这时我想飞舞定是和我一样用了维生仓,因为这十天里我还没见她下过线。
  此时天色已晚,已不是观赏鸳鸯的好事机,所以我们打算在天黑之前赶到爱托斯城,以吃上一顿丰盛的晚宴。
  比较痛苦的是,我的采集术被封了,而飞舞又没有此类辅助技能,这样实在是浪费。否则沿途已有不少的山珍和飞禽能够有幸的成为我们身体一部分。结果我们在有情喝水饱的同时,只能靠简单的干粮维持。
  刚刚我用神鉴术看了看挡道的那个弓箭手,想不到在他的数据上显示他是什么求爱敢死组的“灭情十六卫”,名叫“偷情”,是个八十三级的弓兵,身上没有任何受伤的痕迹。
  而被他抛下倒地不起的魔法师,则是求爱敢死组的帮主——“深爱无痕”,是一名85级的魔法士,只是腿部受了轻伤而已。
  看这俩人的名字我就讨厌,特别是那个偷情,双眼望了飞舞后便装死倒下。还以为我不知道他在找机会多些接近飞舞,这下三滥的伎俩也配“灭情十六卫”的称号?看来这什么求爱敢死组,也只不过是一群低级色狼的联盟罢了。对没好感的人,我一向不怎么理睬,所以才叫飞舞马上离开。
  在离开那俩骗子不久,我们便遇上了十数个骑马的人,虽然他们没有亮出帮派名,但从那架势上看应该是“深爱无痕”的小弟。很简单,因为他们看清飞舞后,立刻决定集体堕马,以此吸引飞舞的注意。令他们遗憾的是,飞舞并非如外表那么单纯好奇,在看到我没有丝毫停下的迹象后,她便毫不犹豫的继续赶路。只是好心肠的她趁我不在意的时候又扔下了些药物。她不知道,我一路上都用感应力密切的关心着她,这些小动作又怎能逃过我的法眼呢?
  谁会相信,如此爱心泛滥的飞舞,在打起怪来便犹如杀将般勇猛?有时候又会莫名其妙的多愁善感起来,不过一瞬间又能恢复原样。让我不禁想弄明白,究竟哪一个才是真正的她呢?或许这也是我愿意和她到处游历冒险的其中一个原因吧。(其实我想自己此时也开始泛了一个低级的错误,女人是不可能弄明白的)
  为了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我让飞舞换了一套二转弓兵服。毕竟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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