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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园志-第11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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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月十六的会议内容很多——甚至于很多的东西只是说了一句话,比如说以前的那些企业,比如说仝大明自己策划的那个无主企业监督管理联合会等等。
凤凰涅槃,浴火重生。
仝大明不知道别人的感觉怎么样,但是他自己却感觉到了那种生机勃勃的生命力,村里的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包括他自己,也都变得和以前不一样了。这个就是过年的意义,每一年,都是一个新的开始。
钢铁厂很快的就出了仝大明需要的东西:
武士刀,匕首。
仝大明拿着那长度足足有一米左右的武士刀,狠狠的在一卷席子上试了一下,刷刷刷,席子应声而断,果然好刀。
仝大明不会刀法。
所以在仝大明带着大家开始练刀的时候,就只有劈,砍,撩,刺四招,劈却分成了正的劈,斜的劈,横的斩,砍自然和劈差不多,撩,那是自下而上的,刺,就是扎,反正仝大明想来,这样也就可以了。
所以现在你可以听到大清早有人练习刀法的声音:
“一!”
“二!”
“……”
随着那四个数字,四招最为基本的刀招频出,每一刀都倾注了力量,速度。这种刀法是那么的简单,但是简单中却叠加了无法形容的一种杀气。
童家村的人都憋着一股劲儿。
自从那股土匪出现过一次以后,童家村的人心里头都是有一种怨气的,而现在的刀,正式故我所愿也,刀法完了,是匕首,在匕首的训练上,仝大明很干脆的采用了木头匕首的实战操练。
只是对象,却是木头桩子。
对着自己人你不能真的用匕首去潜行,抹脖子,所以只能用木桩来代替。仝大明不知道这其中的力度应该如何把握,但是他的要求,却是一匕首下去,匕首的刀刃露出来的部分必须要小于刀刃长的二分之一!
不如此,恐怕杀不了人。
而至于心口,腹部这些地方,则是真正的实战。
这些地方,用木头匕首,做好防护,那是可以扎的,而且仝大明甚至于想到了要带着自己的兄弟出山,去外面好好的实战一下,管他无辜不无辜,先杀几个人练练胆儿再说。
欧阳若水对这样完全和自己的武术理念相违背的行为也说不出什么来,就是感觉到招式太简略,但是杀气却太重了。
仝大明说,简单就简单,实用就成!
也许是古大大的魅力太深。
仝大明始终相信这四招简单的刀法才是最实用,最好的刀法,村民只需要一次次重复千万次的练习,每天坚持这四招,以后纵然是遇到了高手,也亦应付的过来——简单的东西,未必不好。
就好像古龙小说中的大侠一样。
够了……
诚于纽约,刀诚于人,故我无敌。
这十二个字是仝大明说的,他本来以为只是装逼的一句话,却被村民奉为经典,甚至于说,想要刀法大成,就必须要铭记这十二个字。这是一种乡民的归属,这里,是他们的,他们要守卫这里。
所以,他们应该忠诚于这一片土地。
当他们忠诚于这一片土地的时候,他们的刀就会爆发出无与伦比的力量,这个力量,是一种精神力量和肉体力量的结合,是无敌的。
所有的人,都相信!
所以,仝大明自己也必须要相信。
练武所带来的后果,自然是众人的食量大增,但是仝大明却并不担心今年会缺粮——没有粮了,咱们可以抢,原始积累本来就是充满了血腥和残忍的,仝大明站在大场上,村民列队,练刀。
刀光如电。
直接,很辣,一往无前。
“我们是一群狼!”
“我们是狼群。”
“所以,山中是我们的地盘儿,我们每一头狼都要活的好好的,而离开了大山,就是我们猎食的时候了,你们有没有信心?”
“有。”




第一百五十八章 最好的选择
眼看的就要春耕,将泥土中的营养好好发酵一下了,仝大明也终于经过自己的深思熟虑,决定要出山,去好好的干上一票!
刀法已经练了一个月。
刀招已经纯熟,但是,他们却还是少了那种从血中杀出来的杀气。
刀不磨,会生锈。
仝大明的这一支人马如果不见血,也会生锈。当土匪再次来袭的时候,他们会很悲哀的发现自己的手在颤抖。那时候,刀有屁用!
仝大明的一群兄弟倒是不太害怕。
他们毕竟已经见过了一次血了。
没有华丽的誓师大会,这一次,仝大明要带村里的一半人出去,这一半的人,有一半的男人,一半的女人。童家村不需要不会杀人的女人,心狠,手辣,这个是必须的,否则,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她们如何生存?
“我们现在还没有布置,但是出了大山,你们知道你们要做什么?”
“杀!抢!”
“不错,我们就是要杀,要抢!”
大场中,一片安静。
仝大明一脸的狰狞:“我们不是土匪,我们是山中的良民,但是纽约却需要我们成为魔鬼,山外的世界不属于我们,我们需要大量的奴隶,我们需要大量的粮食,所以,我们必须要去抢,去杀!”
“吼——”
这一声大吼,虽然只有一百人左右,却声势浩大。
实际上,有些东西仝大明却没有说,那就是他要在南朝和大山中间拉出一片真空来,一片由恐怖形成的真空,只有这样,山中的发展才是安全的。将战火引到山外,先发制人,这个就是仝大明想要的。
为了这个,冒险也值得。
一群人吼完了一嗓子,就开始起拔了……剧场施工的那些正在接受劳动改造的土匪心里头一叹,真他娘的土匪白当了,人家这个才是土匪呢。有杀气,有霸气,朝那里一站,多么的有派头?
“小猫咪……”
仝大明回头,原来是婠婠跑了过来。
“婠婠,我不在的时候,听妈的话,还有啊,别忘了孩子们!”
“嗯。”
“做实验的时候注意安全。”
“你好啰嗦!”
“去吧。”
“小猫咪,不要走好不好?”
仝大明摸摸婠婠的脸,说道:“一个月左右,我们就会回来,那时候我们就春耕了。一个月,很短的,婠婠,一定要记得想我啊,我也会天天想你的……”
仝大明终于还是硬下心肠走了。
这一次,他没有选择。
他们的行军速度非常快,仝大明也很贴切的给这支队伍起了一命好,叫做闪电。闪电的行军路线是山林,一路走,一路吃,他们吃的是生肉,他们喝的是血,一路到了大山的出口的时候,他们已经养了一身的杀气。
行军途中,不生火,不做饭,不点火把。
这个原则早在他们游戏的时候,就已经明白了!
生肉虽然难以下咽,但却毕竟还是肉,开头两天都拉肚子了,可是现在不也是习惯了吗?现在那些野兽见了这些人的时候,都绕道走。
以直线的方式急行军。
仝大明的这个做法当真将这支队伍的速度发挥到了如同闪电一般的程度,直到现在,他们的干粮袋也依旧是鼓鼓的,干粮,那是救命的,现在不能动。虽然干粮比生肉好吃,但是他们也不是没有吃过苦。
山口狭窄,仝大明他们就在山口处停了下来。
“蒙脸,出山,山外吃饭,只能晚上,不生火,不点火把,记住我们队伍的原则。我们绝对不能暴露自己,我们是闪电,我们是幽灵!”
仝大明用一只口罩蒙脸,外面戴上了那个仅仅露出巴掌大小脸的帽子。此时此刻,他们只有一双眼睛还在外面。但是仝大明他们却还有装备,那是眼睛,染色了以后的眼镜,白天,这个眼镜都要戴上。
有的人记忆力特别好,记住了你的眼镜,就记住了你的人。
所以仝大明很小心很小心。
将危险,扼杀于萌芽——战争的法则,就是活着。
山口狭窄,只能容两人并行,小路上也已经荒草遍地,显然是少有人行走。出山以后,仝大明他们就停了下来,找了一个隐蔽的地方休息——他们是幽灵,只属于夜间,白天,是他们休整的时候。
当夜晚来临,火光点点时!
仝大明他们很轻易的就找到了赤阳县城的方向,然后还找到了几个小型的村落,仝大明他们开始碰头在一起,规划任务细则——首先,分出十人一队的小股人马,乘着夜色劫掠那些就近的村落。
第二,仝大明自己带着三十多人进县城!
之所以这么布置,是因为仝大明知道那个县城里是有官军的,但是就因为这样,所以他才必须要进城,和城里人玩儿一次。他主要的目的是练兵,但是在乡野之中,能练出来个鸟!和官军交锋,是必然的。
而城外驻扎的官军善于野战,又有些太强了,这样的磨刀石会把刀磨断。
仝大明不想自己的人出现生命危险。
所以县城,才是最好的选择。
县城里有官军,但是这些官军一般都是看守城门的,其他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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