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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蒸之世-第5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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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鼠忌器,诚哉斯言。

    司城直甩甩头把对这件事情先抛之脑后,开始思考起高富帅门客临走之前的提议了。

    嗯,这个提议并没有太大问题就是要花些钱,不过鸱夷复说他们家可以先垫上这笔款子,事后算账不迟。所以不妨姑且一试……

    打定了主意的司城直打了一个哈欠,抬头看了看漆黑的夜色。他决定还是要乘着天亮前小睡一下,不然可没有精力应付明天的公务。

    公子起是睡不着,司城直是不能睡,而少司徒聪可是被人从熟睡中硬生生地惊醒。

    他正抱着侍妾睡得正香,鼻中就闻到了一股臭味,耳边又听到婴儿的哭泣之声……

    别看少司徒聪在他父亲唯唯诺诺的样子,他也是八洞明尊之中的尚火游侠,此类明尊最擅长的便是白兵格斗,上了战场也许只能当当侦察兵和弓箭手,但是在狭路相逢的情况下,绝对不弱于同等级的其他明尊。

    心知不妙的他也不管自己宠爱的枕边人便一跃而起,随手拔出床边的宝剑。他有剑在手胆气壮了几分,这才定下心神游目四顾,发现自己屋里的侍女们全都口吐白沫地晕了过去。

    而造成这一切的元凶是一只长着婴儿头颅的大怪虫。

    “蝼婴!”

    看到这样的邪僻之物,饶是成聪是尚火游侠这头皮也有些发麻。他正要高声呼救,却看见蝼婴一点也没有要攻击的意思,反而收回了口中的颚牙,“咕噜”一声从嘴里面吐出了一枚竹简。

    “呜呜……”

    蝼婴的脸上很人性化地做出了一个天真的笑容,然后把竹简往少司徒聪的方向推了一推,自己反而退开了几步,缩在了阴暗的墙角,表示自己并无敌意。

    别看少司徒是养尊处优的成氏嫡子,他也是上过战场杀过人的前指挥官,这点子胆量还是有的。他倒持宝剑,上前几步,借着屋内的烛光,看到竹简上面有四个清晰可变的文字。

    欲入卜庙。

    果然如此,这些南蛮子还是贼心不死。

    成聪当然知道楚国黄氏秘密派来的门客并非是来刺杀公子起的,他们是重金贿赂成氏要求得到宋国的一件宝物,白龟之甲。

    他看中了这些南蛮子当中的两位高手,于是提出了刺杀宋国王子的要求。少司徒聪表示只要公子起一死,一文钱都不要,拱手奉上白龟之甲。

    不过现在公子起没死,成氏自然不用交出宝物,不杀这些人灭口已经是宽宏大量了。可是如今这些楚国人又厚着脸皮求上门来。

    果然是不知礼仪的蛮夷!

    少司徒聪心中暗骂一声,却又犯了踌躇,不知道是否要拒绝对方。

    真是……彼其娘之!这分明就是要挟!

    如今正是成氏发动的紧要当口,万一这些南蛮给戴氏公室通风报信,岂不是又多生了一番枝节?

    他也是拿得起放得下的人物,转念一想就打定了主意。

    少司徒聪走到几案之前,拿起一把刻刀在竹简上“唰唰”地刻写了几个字,然后转身就扔在了蝼婴面前。

    后者叼起那枚竹简吞了下去,然后对着少司徒点点头,攀着柱子爬上了屋顶,硬生生地挤开了芦席和瓦片飞了出去……

    一位长相还算标致身材有些丰腴的锦衣少妇从蝼婴口中接过竹简,她一边宠溺地拍着怪虫的小脑袋,一边用古怪的口音轻声读了出来

    “三日之后……”

 第十六章 天邑大商

    “三日之后正是仲秋之日。”

    锦衣少妇咯咯一笑,随手把竹简抛在了一旁。此女脸上倒是一直带着几分笑意,看着分外可亲。如果不是她从手腕和脖根上隐约可见的狰狞刺青,那真的和一般贵妇毫无区别。

    “成家郎君选的好日子。”

    她抱起蝼婴亲了亲它的小脸,然后旁若无人地解开衣襟,露出了自己那一对人头大小的豪ru……

    可惜接下来的场面却不怎么香艳,只听那虫子发出一声欢鸣,几下子就窜进蝼姑的怀中,把脑袋凑上去开始吸吮起其中的奶水。

    不大的屋中本来还坐着一位年轻女子,她皱了皱眉头,毫不掩饰地露出了厌恶之色,站起身来向外走去。

    此女看上去二十四五岁,身上穿着本白色的麻衣,腰间配着一尺多长的短剑,头上像男子一般扎着发髻,挽髻的玉簪是她身上唯一的饰品。这位麻衣女子的身形矫捷健美,哪怕是简陋的衣着也不能掩盖身上那股子咄咄逼人的锋锐之气。

    她其实长得不错,不过一脸冷漠的表情和左眼上带着的黑色眼罩给女子平添了几分阴冷诡异。

    “阿光,这么晚了还去何处?”锦衣少妇拍着怀中的蝼婴,貌似不经意地问道。

    阿光冷哼一声道:“屋里臭的很,出去透透气!”

    锦衣少妇抿嘴一笑道:“喔唷,这倒是蝼姑我的不是了。不过……你不是害羞了吧。”

    她也不管对方的反应,自顾自地继续说了下去:“我们女子呢,就该好好地侍奉男人。阿光你为主上叛出墨门,连令尊陈巨子都下了追杀令,那就应该呆在他的身边,何必来商丘冒险呢?”

    麻衣女子俏脸抽搐了一下,冷声道:“我孟姚光的事情还轮不到你这个虫姥来管。”

    和益阳夫人叔赢慈一样,孟不是此女的姓氏,而是长女的意思。她姓姚名光,而她的父亲则氏陈。

    蝼姑摆出一副语重心长的架势说道:“蝼姑我也是好心。你们北人都说奔则为妾。阿光你连名分都不要了,这点子脸面又有什么放不下的?”

    她这哪里是好心,分明就是直指女子的痛处。

    “要拴住主上的心靠的是你的身子,不是你的……”

    “玱啷。”

    孟姚光拔出了腰间的短剑,残余的右眼狠狠地盯着锦衣少妇。

    “哎,尔等北人女子就是这样,脸皮子薄放不下身段。”蝼姑摇摇头叹了一口气,根本无视对方的威胁,低下头对着怀中的蝼婴温柔地说道,“还是我的外孙女最乖了……”

    日将近午,睡了将近一天一夜的公子起终于觉得脑袋没那么晕了,虽然身子仍然绵软无力,总算是有了点行动能力。

    于是他一声令下,一大帮子侍者就围在身边为他洗漱穿衣,自己连一个小指头都不用动一下。

    公子起一边微闭双眼享受着侍者的服务,一边心里想人真是一种容易堕落的生物啊,所以自己……

    自己一定先要把内裤给发明出来!

    虽说他曾经是一只地精,现在是一位王子,但是身为王子居然没有内裤可以穿。所以已经习惯穿裤子的公子起总觉得下面凉飕飕的,某样物事安置得不太妥帖。

    他现在所穿的“裤子”又叫做胫衣,直译的话就是穿在小腿上的衣服,所以不包括大腿和裆部,难怪公子起有点不习惯来着。

    连裆裤此时当然也有,不过那是“胡服”。堂堂宋国王子怎么能穿胡服呢,也只有赵国这种北狄林胡才能干出来的事情。

    其实不骑马的话,连裆裤倒真的不是一种必需品。在布料稀缺的古代,形容一个人很穷,说他连裤子都穿不起,并不是说此人完全光板,一件能蔽体的长衣总归还是有的。而能在这种奢侈品上花心思,穿上用细绢做的裤子,那么也就是公子起这种“纨绔之徒”了。

    洗完脸,漱完口,梳完头,穿完了不包括内裤的行头,公子起又吃了一顿迟到的早餐。

    早餐的主食是热气腾腾的大米粥。所谓“食夫稻,衣夫锦”,这个时代能吃上大米和穿上锦缎绝对是妥妥的贵族,不过对宋国公子来说,这种待遇就不算什么了。

    而且因为气候的关系,此时中原地区和山东都是稻米产区,他喝的大米粥是宋国本地产的。

    下饭的主菜是鲜肉鲜鱼酿出来的大酱和鱼露,颇为美味。其实这两种食物被称为“醢(音海)”,就是肉酱的意思。肉做的就是“肉醢”,鱼做的就是“鱼醢”,更高级的还有田螺做的“赢醢”和鹅做的“雁醢”。

    不要小看这些下饭菜,《周礼》里面居然还设了一个专门负责做大酱的官职,醢人。

    配菜是菜菹(音租)和菜齑(音基),前者就是咸菜,后者是焯过水或者干脆就是生的蔬菜,拌上各种醢酱和调料做成的蔬菜沙拉。

    饭后则是公子起爱吃的蜜渍果脯。这个时代没有蔗糖,但是蜂蜜和饴糖还是有的。所以有这样的甜品并不出奇。

    吃完饭之后,就到了学习时间。

    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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