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两人在黑夜里摸索着走到天微微亮,也只走了大约三十里左右,见离得远了又在山里应是安全这才停下找一处地方休息。
直睡到中午这才起来继续赶路,途中执闲看到有药草就采集放到背后的框里,渐渐地框里药草多起来,让人一眼就看到他背后装满药草的框根本就不会去注意两人背着的包。由于是绕山路走况且两人还为了掩饰走走停停的采集药草,甚至有时遇到没路或极少人走的地方还会遇到野兽,在这一路中居然让两人遇到一只犬齿兽,两人倒没花多少时间就将它解决了。到第二天的中午还未走出乌贯镇范围,估算一下路程,只要再花一个下午就能走出乌贯镇的范围,那时就算是出了统恒门的势力范围,相对来说就安全多了。
山路走多了难免遇强盗,中午刚吃过干粮略作休息一下正要继续赶路,却从后面跟来一支十人左右的冒险队,只见这一队人衣甲鲜明,队伍中一人牵一匹骏马,前面的马上还插有一杆小旗,小旗上绣着一个四角星,四角星的每一个角尖处正对着一个圆圈。这一支十人的冒险队居然是统恒门的。两人远远见着这支冒险队就已认出来,赶紧将放了重要物品的包藏起来,为了不引人注意装作休息,执闲更是装作很宝贝那框药草似的将其抱在身前。统恒门的冒险队从两人身前经过,大都带着毫不在意的眼神端详了两人几眼就此经过,那知,却有一个略显得张狂高瘦汉子回过头来让真看了两人几眼,见两人所带的武器都是低档货,脸上略显轻蔑对着执闲道:“小子,将你的框拿来给爷看看。”
执闲道:“这位大哥,这是我们这两天采的药,可是我们自己辛苦采来的。”
花凌风道:“是呀,这位好汉,我们都只是采药糊口饭吃,像这样的货色你也看不上眼不是。”
“少费话!爷是那样的人吗?告诉你,我统恒门的人还会在乎你那点破药草吗?还怕我抢你的不成?拿来看看,可有好的,有的话爷我跟你买了。”
执闲依言将框递给了他。
那汉子将框里的药草全都倒在地上,随手翻了翻,从中拿了一棵叶子上带刺的药草道:“还以为有什么好货呢,就这棵‘两面针’还凑合,我看天色也不早了,趁早还是回镇上喝口小酒乐呵去吧,这棵‘两面针’我要了给,这金币收好了,难得你们能遇到我这么好的买家便宜你们了,连摊都不用摆了。”说完从兜里掏出两枚金币抛向执闲扬长而去。
两面针是一品灵药,市面上怎说都得卖到十五到二十个金币,这人居然就这么用两枚金币就买了去其实这是强要了,却还说得自己有多慷慨似的。执闲与花凌风为不生枝节,只得强忍心头怒火,默默收了金币收拢散在地上的药草。
待那群人走远了执闲才嘀咕道:“让你得瑟,早晚有一天收拾你。”
“不用等那么久,说不定明天就有机会,你还没杀过人吧?现在正好有机会试试手,开开张。”
“你杀过几个人?咱们怎样杀他们那么多人?”
“杀过四个人,以前历练时杀过两个,上次他们要灭我们花家我又杀了两个。怎么杀他们?很简单,他们总要在天黑时扎营,就看他们要在山里深入多深,等到了目的地我们也就大概摸清了他们扎营时轮值方式,一般来说他们都会留下两个较弱的留守,其余的人去做任务,这就是我们的机会,我们就是掏他们的营地,杀了留守的人咱就溜,在这荒山野领的他们哪去找我们?何况我们还化了装,刚才那个家伙我以前见过,咱家族的事他有份参加,这回让他受一下罪也好。”
“好!就这么干。”
第三十七章:初次杀人
这支冒险队哪里知道居然让两个他们毫不以为意的人就这样惦记上了。花凌风与执闲就这样远远的跟着这支冒险队,他们人多又带着马匹实在是太容易跟踪,而他们却根本就不知有人敢打他们的主意。
第一天,冒险队宿营后到了早上就拔营而去前进了一天,第二天只前进了半天就停下宿营,然后在营地周围布置了一些简单的围栏,还在围栏外面设置了一些陷阱。看样子是要打算在这宿营一段时间,此地离镇上有两天的路程,估计这班人自知实力弱未敢太深入山里。而这一切都被花凌风与执闲看在眼里。
第三天,那支冒险队分出八人一大早就往更深的山岭里去做任务,只留下两人看守营地。花凌风与执闲没行动,只是躲在隐秘处观察,一天下来大致摸清了这两人一天的行为,无非是一人喂马,另一人准备食物,空闲时间则一人休息一人值守,晚上做任务的人回来这两人准备好晚餐后,则分一人轮值,一人休息,半夜后再轮换。相信第二天也是相同的安排,只不过因晚上值夜,白天可能除了轮值换人时间外,其余时间都只能是一个人。于是两人敲定了计划。
第四天待冒险队做任务的人出发后,花凌风与执闲偷偷摸近营地,两人都在冒险队呆过,知道每一个冒险队员身上都会带有一支箭哨,只要发现危险将箭哨向空中甩去,装在箭头的哨子会发出一声尖锐的啸声,将数里外的同伴引来。
花凌风潜到离营地不远的小溪边,半个身子浸在水下,胸口以上的地方掩藏在溪边茂密的水草里。这个地方是前一天值守人员洗米洗菜取水的位置,人一旦定下在那处取水,通常不会去更换地方。执闲则潜到营地旁的围栏外离休息的留守人员的帐蓬门口不远处隐匿起来,防止花凌风一击未能得手让另一个正在休息的留守冲出来放出箭哨引来同伴,只要其一冲出帐蓬的门,执闲就射箭将其射死,最起码要用弓箭压制他不让他有机会发出箭哨引来同伴。
大半天过去,其间轮值的那一个在营地围栏内像征性的绕着营地巡了几圈,他根本就不在意,在这荒山野岭里,会有人袭击营地。通常在这山脉的外围袭击营地的只有低阶的灵兽,而低阶的灵兽威胁并不大,而人吗,袭击营地的不是没有,只不过被袭击的都只是些小冒险队,而这附近三个镇都是统恒门的地盘,谁会冒着得罪一个当地最大的势力的危险去袭击这个势力的冒险队,何况这还是在山脉的外围,冒险队在这里所获的物品价值都不高,没必要去冒这个险,固所以让留守的人很是安心也变得大意起来。
眼看正午将至,留守的人取了米与菜用一个篮子装了走到小溪边去清洗。将到溪边,他却很小心的取也腰间的配刀在溪边的草丛里拔打,竟然是怕溪边的草丛里藏有毒蛇。他这一个行为让花凌风的心都提了起来,怕被其提前发现那就打乱了计划。一旦被其发现,想一击击杀此人恐怕未必能成,惊动了另一人,那执闲就得单独面对另一人,让毫无对敌经验的执闲单独面对一个经验阅历胜过他的人这不是花凌风所愿意看到的。还好,这个家伙也只是略在溪边取水处一两米的范围拔打一番起到打草惊蛇的作用就作罢并未拍到花凌风藏身处。
见没有问题那人靠近溪边蹲下来开始洗菜。花凌风见他洗了一会,警惕性已降低了下来,轻轻踩动早就暗藏在水中的树枝。树枝有三米长,暗埋在取水处的水底,花凌风一踩树枝,树枝的另一头就在取水处的上游露出一小截并发出“哗”的一声。那人一惊,猛的将头转向右边水响处望去,就在他刚转头的那一瞬一抹刀光从他左边的脖子处一闪而过。“咚”的一声一颗头颅掉进水里,紧跟着一股血水喷出将小溪染红,一具无头尸身载落进小溪,脖子的断口处还在往外冒着血,鲜血与尸身沿着溪水缓缓向下游漂去。
花凌风将身上的血水用溪水冲干净从水里跃起往营地走去。见花凌风走过来,知其已得手,执闲也从藏身处走了出来,两人避过陷阱进入营地里。
“执闲,待会你进去,不要一下弄死那个家伙,我们有的是时间,你先将他的脚刺伤让他不能逃,然后与其缠斗,这目的就是增加你与人交手的对敌经验,这与在家里与人过招是有很大不同的。我要求你在与其相斗的过程中将其杀死,让你习惯这种杀人的方式,习惯面对血腥,让你面对你的敌人时心狠起来,让你面对敌人时变得果断与毫不手软,免得以后因不够狠辣对敌时吃亏。你若怕下不了手,不妨在对敌时想想我们死去的族人,当初我们的族人并不比他们差多少,之所以那么容易就让他们得了手,是因为大部份族人都没有对敌与杀人的经验所以面对比自己狠的人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