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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仙正道-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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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偏院唤周迅来,就说老夫有事问他。”

  仆人领命而去,到周迅常住的僻静小院里,见到周迅。

  自花朝节过后,周迅便一直住在这里,读书,练字,做题。

  县试过后就是府试,题目难度还要更上一层。

  县试大多考的是记忆,只需熟背经典、基础扎实,便十拿九稳。

  到了府试,则会增加作文,即根据经典之中摘出的一句或者一段话,作为题目,应考者以此题目立意,破题,阐述,作文。

  这就极其考验功底了,不是对于经典内容涵义熟悉之人,多半都会落榜。

  科考经典,有十三本必考之经,二十六种常考典籍,三百多本前人参考著作……

  要想过得县试,府试,院试,成为生员,取得秀才功名,这其中十三本本书必定都是要背诵下来的,而且都要能理解其中涵义……非如是,则不成生员,不得功名。

  秀才虽说只是科举的最低功名,也不是那么轻忽的,必定都有非凡的记忆力。

  周迅自老师手上获得了往年府试试题与前十考生答题集锦。

  这可不比外面的书店之中所售版本,每一篇都附有老师亲笔点评,这是只有亲传弟子才能有的待遇。

  周迅每天固定做一张试卷,破题十来次,反复琢磨,而今也有两个月了。

  “练笔如练剑,都要锻炼腕力,眼力,都讲究精准稳,难怪王子能成剑客。”

  此世读书人中有个流传的趣闻,前朝太师有个小儿子王明之,平时酷爱书法,在庭院中练字,用池塘洗墨,久而久之,那池塘尽为墨池,塘边梅花也被染成墨梅。

  其后,前朝国灭,天下蛇蟒四起,王明之并家人几死于乱军之中,遂提剑杀人,虽不通剑术,但运书法,深得快准稳三味,一时如同狂草,杀穿乱军,竟逃出旧京都。

  后来潜心练剑,三年大成,居然成为一代名剑客。

  这王明之本来是一书法大家,练字久了,腕力眼力都有了,拿着剑就当成笔,铁画银勾,三年就练成一身好剑术。

  虽然是趣谈,也足以说明练字与练剑的相通之处。

  “考官阅卷,首看有无涂改、脏污,有明显污染者落榜;其次看字迹,字迹不工整者不入。官场明文规定,必须是馆阁体答题。”

  馆阁体,四四方方,美观雅致,各地书店都有字帖销售,周迅此时就是在练习馆阁体。

  “每题都有劣,良,优三等分,劣等分超过两题则不录。”

  “文章立意不准,破题不深,都会失分,失分过多者也会落榜。”

  “县试还能录一半,府试过者不过十之一二。”

  “千军万马,挤过独木桥!实在是难,难,难!”

  一口白气呼出,绵绵不绝,竟喷出三尺远,如同剑气。

  周身骨骼鸣响,筋膜震动,隐隐有呼啸声,如同狂风。

  周迅地脸上,手背上,快速冒出一层虚汗,出了一层油污,身上都有些嗖味。

  持续了好一会儿,周迅一下掷出手中毛笔,正入笔架上,分毫不差。

  “九岁之龄,武道筑基,打熬筋骨,入圣之阶。”

  “我观想山君之意,震动骨骼,筋膜,肌肉,发出这雷鸣虎啸之音,可以排除杂志,调整身壳。久而久之,甚至能提高武道天赋,能走得更远。”

  “可惜不能常用,每月也就能洗炼一次,多而无功,徒伤元气。”

  这时闻到身上的味道,周迅也不吃惊,只是自顾自唤来下人,打满一水缸清水,跳进去,就在院中洗澡。

  洗去这一层污垢,整个人都感觉到轻松,身心清净,仿佛脱去了束缚,自在多了。

  周迅换了一身月白色长袍,头发用干毛巾擦干,披散在背后,远远看去,到有些雌雄莫辨。

  下人在院子门口等候着,见周迅出来,就上前见礼,道。

  “公子,老爷说请您到书房去,有事要问。”

  周迅随口应声,就去了荀或的书房。

  “老师。”

  荀或见了他,头发还未干透,笑问着。

  “又去洗澡了?”

  “是,今日练武,出了一身油污,弟子不耐其味。”

  荀或点点头。

  “你这时就是要扎稳基础,不宜急于求成,趁现在骨骼经络都未定型,还有许多余裕发挥,这时多挖掘几分潜力,日后功力进境可以快上两成。”

  荀或虽然不精通武道,但是眼力还是有的,周迅自然不会驳逆。

  接着,荀或又道。

  “林家人回金陵去了,听闻林如海不久将升迁,巡盐政布道使,是以林家女儿也去了金陵祖宅。”

  荀或顿了顿,望望周迅,有些遗憾,

  “老夫本是有意结亲,可林如海婉拒了!”

  “说什么不忍父女分离,愿承欢膝下……才八岁的丫头谁会现在要她过门不成?”

  “这是看不上你小子!也是我荀某面子不够大!”

  “还不都是因为你小子是个白身!”

  “哼!这次考试你小子要给我争口气,这府试院试都要过!还要拿个好名次!”

  “府学之中,以南山书院为最,非前三名不得入学。那山长杜如懿,是老夫当年同窗……”

  周迅闻弦歌而知雅意,回道。

  “弟子必定考入南山书院,不给老师丢人。”

  “嗯……”

  荀或点点头。

  “老夫知晓那林家女儿是个美人坯子,少年人慕少艾,喜好颜色,看上了她也属常事……”

  周迅有些脸上发烧。

  当时见了那三光真水,竟失去了往日定力,做出种种失态之举。

  这时听见老师提起,自然觉得种种不妥。

  “幸好我此身年幼,童言无忌,尚可缓颊……不至于给当成登徒子,毁了名声。”

  周迅暗暗反省着。

  “……只是日后不可如此,女子颜色再好,不如品德,无盐丑女,正是王业之基。成大事者,不可为美色所动……”

  这是借着古楚王娶丑女无盐氏,不爱美色爱品德的旧事,来劝告自己了。

  大意就是,莫愁前路无良妻,勤向窗前读诗书……

  还有就是隐隐地不满,你是我弟子,怎么就见了个小丫头就被迷得举止失措?很丢人的。

  周迅当即躬身拜下。

  “弟子谨记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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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心思

  小船在昏暗的天空中行驶,下方就是星星点点漂浮着的灯火,俯瞰下去好似一颗颗星辰。

  又行驶了一会儿,这样的灯火逐渐增多,上方、四周渐渐地也多了起来。

  不时有这种灯火挡在小船的路线上,小船径直穿了过去,好似穿过一层泡影。

  “这种白灯笼,只会落在真正属于它的主人手里,那时才会由虚到实,显化出来。”

  “因为这种特殊的缘故,这种灯火,又叫做认主灯。”

  “人间的生魂落入冥土,要是能有几盏这样的灯,就说明阳世还有人在挂念它,多少也算个慰藉·····”

  说完这些,周迅就沉默下来。

  古月居士走出舱门,站在甲板上,伸手一招,竟然从边上捞起一盏灯笼。

  这是一盏破旧的灯笼,不知在空中飘了多少年月,灯面已经染成了灰白色,漏洞之处还能瞧见灯笼内一点幽幽的苍白色小火苗。

  他有些伤感地摩挲着灯面,久久没有言语。

  “你还没死,怎么会有属于你的灯?”

  今天穿着水蓝色留仙裙的雪落颇有种神秘的气质。

  “我不知道·······”

  古月居士有些迷惘。

  “这种事情并不寻常。”

  周迅走过来,盯着他手上的那盏灯研究了会儿,也没发现什么。

  “不管怎样,灯是不会弄错主人的。这灯看起来也飘了有年头了,你自己想想,以前是不是死过一次。”

  古月摇头失笑,正想说没有,突兀地顿了顿。

  眼前闪过一些画面,头痛欲裂,他倒退了几步,呻吟着,扶住额头,微微气喘。

  手中抓着的灯笼不觉松开,掉落到甲板上。

  好在这剧痛来的快去的也快,他很快就恢复了过来。

  “……”

  “……”

  雪落惊讶出声,原来掉落到地上的灯笼冒出一阵幽幽的火苗,苍白色冷火舔舐着,灯笼整个燃烧起来,化作飞灰,带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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