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狗狗书籍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明末求生记-第21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正文 第271章 大白(2)

    巴根孟根等人自然有些眼红,他们用套马索没能套住的野马,居然被志文用区区野草拿下,实在是让他们大失面子。

    可事情并未就此结束。

    某天傍晚,大白吃饱喝足,又玩够了之后跑了,志文他们没放在心上,都当它野性未改,出去撒欢去了。

    这家伙,虽说已经算得上是被收服了,可时不时的,也有夜不归宿的时候,反正早上它都会回来的,那苜蓿,它可舍不得漏掉一顿。

    第二天一大早,当班值夜的孟根还来不及唤醒众人,大伙儿就被隆隆的马蹄声给惊醒了,一开始都以为是大队骑兵,敌我不分的前提下,都想要跑路。

    多亏志文眼力不错,站在自己马背上看清了来犯的马群背上无人,领头的又是大白,再等它那熟悉的叫声传到耳中,大伙儿这才安下心来。

    铺天盖地的马群,在大白的带领下将志文他们淹没,这时大家才反应过来,一开始大白还真是和他们闹着玩儿的,要是那会儿大白就带着这么多的野马来找他们的麻烦,那真是跑都没地儿跑。

    几个人大致合计了一下,马匹怎么都上了一千,而且匹匹都是好马,可把大伙儿给乐坏了。

    而大白,则洋洋得意地在志文面前打着响鼻,似乎在昭告,它把所有的亲朋好友都带来吃志文的大户了。

    大白矫情,一天三顿,顿顿以苜蓿为主,偶而吃点杂粮,或是自己吃点野草换换口味。

    好在其他马不像这样,只要隔上三五天能吃上一顿苜蓿,它们就很满足了,其他时候,吃杂粮也行,或是自己去啃些野草亦可,比大白好打发多了。

    要是都像大白这样,志文的这点存货还真不够它们吃的。

    “公子,你哪里找的野草,居然能引来这么大一群野马,这便宜可占大了。”巴根骑在马上啧啧感慨。

    “怎么?你想学啊,我告诉你,这可是祖传的,而且传男不传女。”志文忽悠道,其实哪是什么野草,而是志文系统里的紫花苜蓿。

    巴根嘿嘿干笑两声,随即抱怨道,“大白实在是太生龙活虎了些,这两天可把我累坏了,公子。”

    大白精力充沛,每天天不亮就要开吃,吃完苜蓿,就要带着马群上路,要是不起来理会它,它有很多种方法折磨大家,最常见的就是围着营地疯跑,让大家不得安眠。

    自它带着马群归附以来,大伙儿不得不起得更早,睡眠都有些不足,巴根趁机抱怨,不过是想让志文出面,让大白安生些,大家也能多睡会儿觉。

    斜睨了巴根一眼,志文说道,“你也看见了,我拿它也没办法,要是不喂它,它能用舌头给我洗脸。”

    志文不是没想过让大白晚吃一会儿,也好多睡会儿,可在这方面,大白是寸步不让,非得把人折腾醒才罢休。

    面对这么个大宝贝,打骂不得,就只能顺着它的意了。

    “起得早是早了点,”志文接着说道,“不过,有了大白,你们连马都不用赶,省了不少力气,还有什么不满意的。”

    大白作为这群马的马王,地位毋庸置疑,只要它在,不用担心其他的马会走散走丢,一个个都乖乖地跟在它身后,老实得很,志文他们根本无需驱赶,只管埋头赶路便是。

    “公子说的是,”薛平接上话头,“要不是大白,这一千多匹马,就我们这些人,还真忙不过来,啧啧,大白是真不赖,就是还没长成,性子有些顽劣。”

    志文点头赞同,大白虽是马王,在马群中威信很高,但应该年岁不长,喜欢疯跑,喜欢玩闹,有时还会撒撒娇,像个顽童似的,大伙儿都十分喜爱。

    “嗯?”志文微微皱了皱眉。

    薛平以为他是担心跟着大白跑在前面的三个丫头,安慰道,“不用担心,公子,有大白在,三位小姐骑野马也没问题。”

    如果说其他人对大白是喜爱,那三个丫头对它就是宠溺了,每每都骑马跟着它在前面疯跑,要是坐骑累了就换马,反正现在马多的是,有大白在,野马们都乖乖地让丫头们骑,跑起来也是稳稳当当的,即使没有马鞍也不用担心她们的安全。

    “让她们骑骑没有鞍的马也好,还能练练骑术,这个我倒不担心。”志文摇头说道,“老薛,你。。。有没有听到什么声音?”

    “什么声音?”薛平愕然,他的耳力远不如志文,是真没听到。

    “像是。。。狼叫声。”志文也不太确定,他之前听过家狗叫,听过野狗叫,就是还没听过狼叫。

    薛平脸色微变,经过几个月的相处,志文在听声辨形上的本事,几乎没有不准的时候,让大家都很佩服,他说听见了狼叫,那就基本上错不了。

    “在那儿?”薛平有些急切地问道,要是孤狼,或者就那么几只狼,一千多匹马倒是不怕,就怕遇上规模大点的狼群,就算狼群数量不如马群,但先天上的克制,也会让马群大乱。

    “就在前面。”志文心里也有些不安,一夹马肚子,冲了出去。

    就在志文隐隐看到大白和三个丫头身影的时候,又是一声狼嚎响起,这一次,距离更近了些,其他人也清清楚楚地听到了。

    大白听到狼叫,仿佛受了什么刺激一般,更加兴奋,不但没有减速,反而身形向前一晃,速度更快了,将原本就落在它身后的囡囡她们又拉开了一段距离,“呼啦啦”一下,紧随其后的马群跟上去,将空隙填补上了。

    志文奇怪地问身边的薛平,“这马不是应该怕狼么,怎么我看大白它们这么兴奋呢?”

    “公子,这。。。我也看不懂了。”薛平也是满脸疑惑,大白的表现,再一次颠覆了他对马的认知。

    对于狼群,他反倒没有刚才那么忧心了,毕竟有一千多匹马,而狼群则很少上百,数量对比悬殊,踩也能踩死,再加上这么一个不可理喻的大白,到底谁该怕谁,还真说不清。

    这时囡囡她们的马体力已经透支,速度渐缓,终于被志文他们撵上了。

    46

正文 第272章 狼群VS马群(1)

    那头雪白的狼王,已经站了起来,迈着优雅的步伐慢慢向汤和志他们走来,而火苗,已经微弱得快要看不见了。

    “唉,”莫日根忽然叹气,“我要是还有箭,怎容得这畜牲如此嚣张!”

    他们的箭支,在那场追杀中已经消耗殆尽,此刻的武器,就只有手中的弯刀。

    “要不是唐吉思这奸贼,我们怎么会死那么多弟兄,也不会落到这般田地!”有人恨恨骂道。

    这人口中的唐吉思,正是之前薛平给志文介绍的,蒙古苏尼特部左旗台吉之子。

    汤和志摇摇头,“都怪我,要是在路上就把粮食都换成羊毛,或许就不会有这场杀身之祸了。”

    “汤大哥,你就不要自责了,那唐吉思不安好心,一开始就没想好好交易,咱们的粮食,他早就视为囊中之物了。”一直沉默的林巧突然开口安慰道,“咱们这些人的性命,他怕是早就想要了。”

    “巧儿说的对。”莫日根也很赞同,“汤大人,现在不是说这些的时候,你和巧儿要紧跟着我们。”

    “就是,汤大人,你和巧儿一定要活着逃出去,有郑公子帮忙,有林远头领和你们用心,咱们达林台部早晚能壮大起来,到时候不要忘了找唐吉思,给兄弟们报仇。”另一条大汉说道,将手中弯刀举了起来。

    “嘘。。。”,汤和志一扫刚才的垂头丧气,突然示意大家噤声,“什么声音?”

    众人全都住了嘴,隐约间,有轰隆隆的声音从北边传来,汤和志顾不得大敌当前的狼群,又趴到地上贴耳细听。

    稍顷,他站了起来,有些兴奋地说道,“马队,有大队马队正向这儿来,马的数量不太清楚,不过肯定比这群狼要多不少。”

    到了这个时候,其实不用他说,其他人也都听出来了,都是在马背上长大的,这声音再熟悉不过,必然是大量马匹奔跑起来才能有的动静。

    “难道是唐吉思派来的骑兵?”莫日根说道,“这厮非要亲眼见到我们的尸首才安心?”

    “应该不是,”汤和志摇头道,“如果是唐吉思的人马,应该从南边来才对,而这声音是从北边传来的。”

    “莫非是。。。”莫日根有些犹豫,“大漠以北的喀尔喀人?”

    喀尔喀,是蒙古草原上大漠以北的大部落,除了少部分南下东迁投靠后金之外,大部分仍然留在漠北,名�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1) 踩(0)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