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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长官!”众人齐声喊道。
能不分开当然是最好的,管他什么任务,只要大家一起努力,这世界想必还没有什么能难的倒我们的。
这是所有人的心声。也是明浩的心声!
貌似没有合适的分卷名诶 第七十二章 营救(上)
喜马拉雅山,冰雪的世界。
飞机缓缓停在一个没有雪的空地上,显然这块空地经常被人打扫,否则在这个冰天雪地里,早已经被穿上厚厚的雪衣了。
飞机停下来后,上面的人迅速的下来了,早在飞机上的时候,广播里就要求所有人换上棉衣,以防止恶劣的天气。
厚重的棉衣并没有对众人产生什么阻碍,当然也没有影响众人的速度。
集合速度还是不到十秒!
“我的神啊,这是什么部队啊,集合速度怎么这么快?我在这里待了五年了,集合速度在五秒左右的还没有看过呢,这从飞机上到集合地怎么也有三十米啊。”飞机不远处,那排后勤房子里,一个戴帽子的年轻人惊讶的说道。
“立正,向右看齐,向前看,稍息!”又是一个大校级别的,天啊,现在大校都不值钱了吗?怎么一下子冒出这么多个。
明浩站在队伍中间,一脸严肃。
“好,很好,现在你们一定很奇怪我们为什么把你们运到这里来,对吧?”大校笑咪咪的说道,“因为今天下午,你们就将出发去一个执行任务,这个任务的难度非常大,我们已经在这个任务上损失了很多精英,所以没有办法不得不出动你们。”
这话刚说出来,二十个人脸上就涌出一股自豪,是的,自豪,训练这么辛苦,为了什么,就是为了能够得到肯定,为了证明自己。
“任务的地点在中东,从这里出发,我不管你们用什么办法,必须在两天之内到达任务执行地,这是命令,明白吗?”大校的声音徒然高了起来。
“明白。”二十人的吼声盖过了轰鸣声。
“好,所有装备,生活用品,我们都已经准备好了,你们取了后就直接出发!任务完成后,自然会有人来联系你们的。”
…………
越过了喜马拉雅山脉,经过尼泊尔,到了巴基斯坦,没有丝毫的停顿,二十人继续向目的地阿富汗进发。
…………
两天一夜的急行军,二十人用了各种办法,劫车,徒步等,终于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了阿富汗首都喀布尔。
喀布尔(Kabul)是阿富汗的首都,喀布尔省省会和阿富汗的最大城市。它是一座有三千多年历史的名城,一七七三年以后成为阿富汗首都。“喀布尔”在信德语中是“贸易中枢”的意思。
喀布尔位于阿富汗东部,兴都库什山南麓、海拔一千八百米的谷地上,地势险要,周围群山峻岭呈U字形环抱。
喀布尔河从市中心流过,将喀布尔市一分为二,南岸为旧城,北岸为新城。新城比较繁华,商业区、皇宫、官邸及高级住宅大多集中在此,市内多宫殿,较为著名的有古尔罕纳宫、迪尔库沙宫、萨拉达特宫、蔷薇宫以及达尔阿曼宫等。达尔阿曼宫是议会场所与政府部门所在地。
喀布尔市中心的梅旺德大街矗立着绿色的梅旺德纪念碑,纪念碑四周有四尊大炮。城市周围的山坡上,石山上、古塔、古墓、古堡以及伊斯兰教堂、寺庙比比皆是。著名的有沙希杜沙姆施拉寺、巴卑尔陵墓、国王穆罕默德…迪纳尔…沙阿陵墓、国家博物馆、考古博物馆等。
城南的“扎赫”祠是伊斯兰顶式建筑物,是伊斯兰教什叶派创始人阿里的住处。离祠约三十到四十米处有一巨石,中央裂开一条长约两米、宽约一米的大缝,传说是阿里剑劈巨石留下的圣迹。
喀布尔交通便利,有公路连接喀布尔省各地和全国大部分省份。市内有食品供应、毛纺、家具制造、铸造及大理石加工业等。
明浩等人在到达喀布尔的时候,终于明白了世界上有两个字叫做差距,阿富汗地区与地区之间的贫富差距已经超过了人们的想象。
张鹤看着众人感叹的样子,不得不咳嗽了一声,同时说道,“好了,我们不要再感叹了,赶快联络指挥部吧,抓紧时间。要知道,这个任务,我们只许成功,不许失败!而且这可能是我们的毕业考试!都明白了吗?”
“是,队长!”
迅速的联络了指挥部,“你好,我是这次任务执行队的队长,请问现在可以说明我们的任务是什么了吗?”
“恩,你们的任务是救人质!因为我国驻阿富汗大使馆的官员被抓去当人质了,而那劫匪不是一般人,而是一群拥有先进装备,训练精良的人,所以,你们必须有一个完全的计划才能行动,而且,现在我们也不知道他们在什么地方,他们经常变更地点,扰别人的视线,而且,在劫持了人质后,这群劫匪到现在还没有提出要求交换人质的条件!”指挥部的声音从公用电话那边传了过来。
二十人早已经分散开来了,要不这二十个人聚集在一起,还不被人怀疑啊,暴露了行踪可就麻烦了。
但是虽然分开了,不过你仔细看的话,就会发现他们站的很有规律,只要他们其中一人出问题,那么其他人就能通过最短最佳的路线来援。
挂了电话,张鹤拿出对讲机,这对讲机看起来更象一个手机,“好了,我们找家酒店先住下来,晚上集合到我房间,我们详细计划。”
阿富汗喀布尔最大的酒店,张鹤的房间里。
“我们现在要先进行侦察,因为连指挥部也不知道他们在哪里,这群劫匪非常狡猾,经常不规律的更换地点……
…………
“洞一,洞一,我是洞十,我已经找到劫匪的窝点,现在正在监视。”这对讲机是同频率的,所以洞十呼叫洞一的时候,其他十八人也可以同时收到,而洞十就是明浩。
“好,洞十,你现在在哪里?”
“报告洞一,我现在在城南的“扎赫”祠,这里行人很多,建筑也非常复杂。需要你们到了做出分析后才能行动,我现在继续监视。”明浩报告了下后分析道。
十分钟后,除明浩外的十九人以各种各样的打扮出现在“扎赫”祠。
“队长,他们就在里面某一处,具体叫什么名字我也不清楚,只能知道他们的方位。”明浩不认识阿富汗语,所以也不知道他们在的地方叫什么名字。
“好,你们家伙都带了吧?”看见众人点头后,张鹤继续说道,“按照昨天晚上的计划,不过,按照目前的情况来看,我们的速度必须绝对快,迟则生变。”说着环视了一眼扎赫祠的来往人群,希望能找到最佳切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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貌似没有合适的分卷名诶 第七十三章 营救(中)
明浩听着张鹤的话,不自觉的点了点头,必须要找到一个契机,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给劫匪来个雷霆重击。
可是他们想的到这个问题,难道以前来营救的人就想不到这个问题吗?
“队长,你看,那个家伙。”明浩突然看到了一个身材很高大的人,黝黑色的皮肤很难让人不注意,而更加特别的是那家伙竟然还穿着军装,也就是特种部队用的那种迷彩服。
在这种地方穿上迷彩服那绝对是属于招摇过市的那种。要知道,在阿富汗这个战火纷飞的国家里,随时都有可能出现流弹之类的,如果你穿成平民的样子,那样,被人偷袭的机会将会大大降低,但是,如果你穿着军装,那么,死的几率将会达到百分之九十九。
而眼前的人竟然这么穿着,走路还这么大摇大摆,除了有恃无恐,就是对自己有绝对信心,还有就是傻到家了!
显然,综合目前的情况,这人属于第一种。
“恩?呵呵,这可是个好机会啊,东子,你去解决他,你的身材和他最象,记住,速度一定要快,注意安全!”张鹤嘴角微微翘了起来。
“好的,队长,二十秒的时间,绝对搞定。”说着,东子就如猎豹般的冲了出去。
明浩看着东子自信的神情,不由的轻轻一笑。
东子进队三年,比明浩早了两年,算是在明浩来以前最晚的。当然,因为两人都是比较晚的,所以关系也是比较好的。平时训练的时候,两人相互之间都是很照顾对方的,而东子也只是比明浩大三岁。
“嘿,兄弟,我是第一次来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