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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宿舍,林梦林、王大仁、周星佑和叶小晨四个小家伙忍不住的议论了起来。
“今天的比赛真是精彩啊,对于我来说,可真正是大饱眼福,而且我也学到了很多的东西。你们呢?”在这个宿舍之中,第一个开口的,总是林梦林。
他总是那样的活泼,无忧无虑,虽然是出身于平民家庭,可在他的身上就是看不出他有任何烦恼来。
“是啊!”王大仁附和道,“尤其是第一组出场的那一对新人,那个水系的小姑娘可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她居然也达到了大魔法师的境界。什么时候开始,在我们天风学院的新人里,大魔法师境界这么不值钱了?”
叶小晨说道,“其实,在新人里,因为我们的起点都比较低,所以进步反而会使最快的。我们没有什么基础,就是从零开始,只要我们肯努力,进步的速度显而易见。不过魔法修炼,也像金字塔一样,也是往上,难度越高。能够真正站在塔尖上的人少之又少。”这一番话,却是犬魔兽对叶小晨曾经说过的,里面蕴含了犬魔兽对叶小晨的鼓励之意。
可是现在叶小晨说了出来,怎么听,怎么有那么一丝萧索的味道。
“放心好了,无论如何,我们四个兄弟都会是最坚强的,也永远是最棒的。我们会在魔法师修炼的道路上越走越远的。”周星佑却是自信满满的说道。
叶小晨道,“我也不是有什么灰心,而是想到了一些问题。我想,各位小伙伴,在温室里总是张不出什么好的花朵来,等这次学院大赛结束后,我们就各自和指导老师说,我们外出历练吧,我觉得外出历练的好处不言而喻。你们看,周星佑就是最好的例子。”说完,叶小晨用手指了指周星佑。
“是啊!”林梦林点头表示认可这一观点,“的确,你看他外出历练了之后,再回来,都赶上叶小晨的修炼速度了。”
周星佑也有些不好意思起来,“我的境界还很低,虽然和叶小晨现在都是魔导士的境界,可是我和他相差的可就远了。你们不要拿我们两个人相提并论。”
叶小晨拍了拍周星佑的肩膀说道,“看你说的,我就喜欢自己的朋友,亲人,兄弟强大起来。你们都强大了,比我自己一个人强大还要高兴,真的。”叶小晨诚恳的说道。
小伙伴们都沉默不语,叶小晨的话简单而又质朴,让这些仅仅十余岁的孩子内心都充满了向往起来,有对魔法境界的向往,更多的,确实对这份兄弟间情感的长久拥有向往。
平民家的孩子,内心也是孤独啊!
第二天,天风学院的学员们很多都是早早的来到了比赛的现场。虽然比赛还要过一段时间才能开始,可是心里的兴奋和期望,让他们迫不及待起来。
“叶小晨,今天该有你了吧?!”一个风系的似乎认识叶小晨的学员说道。
叶小晨点了点头,虽然对方认识他,可是叶小晨并不认识对方。
“你怎么知道我就是叶小晨呢?”叶小晨把心中的疑惑说了出来。
“哎,这个,我就不能和你说了。不过,一会带了比赛的时间你就知道了。不只是我认识你,恐怕所有的信任都认识你啊!忘了和你说,其实,你在新人中的战斗只有两场,你只要把这两场发挥好了,你在新人中,就是冠军的地位了,加油哦,我看好你!”
第七十二章 他的回忆
叶小晨心中依旧充满了疑惑,“看你的样子,好像什么都知道一样。和我说说,你怎么知道那么多?还有,你说的是不是真的?”知道自己的对手并不是很多,叶小晨心里也是比较开心,毕竟多一份战斗,就要多耗费一番体力。虽然实战却是能够提升自己的魔法运用能力,可现在的叶小晨已经今非昔比,他不仅需要实战,更是需要能够带来收获的实战。
“哈哈,你想知道啊,可我真的不能告诉你哦!啊,不过我可以告诉你一点,我说的话都是真的。”那名学员说道。
“凭什么这么肯定?”叶小晨问道。
“因为…”那名学员回答说,“因为,风华是我的老爸!”
我不想让别人看到我的痛处,也不想让别人知道我过的不好,让人家觉得自己非常的孤单,我宁愿把这些所有的苦和累都藏在心里面,也不要告诉其他的人。我是一只狼,脱离的狼群的狼,这里没有其他人,有的只是我自己。
看他们这个小队在一起生活的这么的愉快,我也是非常的羡慕他们,可是自己真的做不到他们这个样子,在这五年的时间里面,只是和老师在一起,也没有什么交流,自己除了看书,就是练习阵法,每天都在这样的日子里度过了,现在忽然间见到了别人,也不会跟别人沟通了。
紧了紧自己的衣服把寒风给赶到身体的外面去,我自己又独自上路了,师父这一次也没有给自己安排什么任务,只是让自己出来历练一下,说是能交给我的都已经全部交给我了,剩下的东西就全靠自己去领悟了。师父也不知道是怎么想的,都是阵师那么的难练成,难道说短短的五年就可以达到一个很高的水平吗,我可不这么想。
不过我的阵法水平确实是比以前要强多了,不是那种一瓶不满,半瓶响的样子了,至少现在对于四级的魔兽,我还是可以应付得了的,除非来了五级巅峰的魔兽,自己打不过他们,需要逃跑这外,可是就算是五级巅峰的魔兽自己也是可以轻松的逃走的啊。嗯,看来自己真的是强大了很多啊。
不过要是来了一只六级的魔兽的话,自己就没有什么希望了,跑也跑不掉的,肯定就会成了魔兽嘴里的食物了。这点自知之明,我还是有的。
离开了他们这些人,我也没有地方去,虽然说离开师父的时候,师父给了不少的金币,但是有钱也得省着花不是。还是找间酒店住下吧,以前的时候,在遗民区里,哪里会有什么酒馆啥的啊,现在过的日子已经比起以前的日子要好多了。
随便找了一家看上去还是十分干净的旅馆住了下来,也不知道什么原因,这里的楼下还开着一间酒馆,虽然说在外面看不到什么东西,也没有听到什么声音,但是进入到了一楼之的一,就听到了人声鼎沸的声音了,喝酒的声音,打骂的声音,什么样的声音都有,直接都快把一楼的房顶给顶破了。
我轻轻的皱了皱眉,在森林里面生活了这么长的时间还是对这种环境不是很喜欢,五年前,就已经看透了人间的冷暖了,为了一块黑馒头,就给草菅人命,没有人会问发生了什么事情,也没有人去管这些事情,那些高层的人还巴不得这时遗民区的人早一点的死光呢,正好也不用再去发那几块馒头了。
进到了一楼,找了一个没有人的地方坐了下来,也没有人会注意到我,虽然说我现在已经到了十八岁了,但是生活在那种森林里面,就像是一个野人一样,和这里的乞丐也好不哪里去,不过这里的服务员还是不错的,可能是这里是处在最底层的一间小酒馆吧,也没有把我给赶出去。
“客官,您看您需要点什么?”这里的服务员还是比较的客气的,来到了我的身边问我需要点什么,没有看到我身上穿的破破烂烂的就不招呼我。
“嗯,来一瓶酒,再随便来上两个小菜,快一点。”我一边说着,就掏出来了一枚金币交给了这个服务员。
服务员看到金币的时候,眼睛都亮了,直直的看着我手里的金币。“剩下的钱都给你了,你让后面的菜快一点,完了之后,还有事要问你。”我把手里的金币抛给了服务员,服务员赶紧地接了过去,在这个过程当中,酒馆里有那么几个人的眼睛不时地朝着我这里看着,好像是没安什么好心,看来财不外露不管在什么地方都是正确的,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唉,算了,看着这里的这些人,真的不知道说什么好,他们不来惹自己,我也不会把他们怎么样的,如果真的把我给惹急了,我也不会对他们放手的。
有钱的日子果然是好过啊,一会的时间,那个服务员就过来了,端着两盘小菜,嗯,还不错,一荤一素,荤的不知道是哪种魔兽的肉,吃起来还真的是十分的爽嫩,酒也不错,味道十分的厚道,有劲。
坐在那里也没有人来打扰我,我就自斟自饮了起来,而且还一边竖起耳朵在那里听听这里的人到底在说些什么事情。
到了一个新环境里面,最先要把握好的就是这里的信息了,如果不把当地的信息给把握好的话,说不定要得罪什么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