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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政之王-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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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叫人失望无比。但是失望归失望,既然来了,陈可羽也只能强打精神,接着看下去。
第九章 人民对面6
最经常与争议相连的也不是法律而是事实。
——本杰明。卡多佐
在询问本案的警察和法医之后,庭审进入了询问证人的阶段,第一个出庭的证人当然就是那个网吧的老板,王长春。
半个月没有看见王长春,陈可羽觉得他似乎要比上一次见到他时更加的胖了,难道发生了这件事让他的网吧的生意更加的好了?这可真是一个奇怪的逻辑。
王长春和自觉的站到了证人席上,首先是检察官发问。距离讯问卢青已经有大约一个小时过去了,这一段时间的庭审比价平稳,没有什么波澜,所以那个检察官的脸色看起来似乎好了一点。
“王长春,你是星空网吧的老板,是吗?”
“是的,星空网吧是我开的。”
“本案案发当天,是你在你的店铺里工作是吗?”
“是的,案发的那天,我在我的店铺的前台负责收银。”
“也就是说你目睹了被告卢青和本案的被害人于强在星空网吧门口的争执,对吗?”
“嗯,因为比较忙,所以我没有看到他们争执的全部过程,等到我注意他们的时候,他们好像已经开始争吵了。”
听到他的回到,检察官的心中似乎放心了一点,至少他到现在为止,回答的和卷宗上的是一模一样的。
“那你向法庭陈述一下当天说你看到之后的情况。”
“好的。那天我在网吧的收银台上班的时候,突然听到外面有卢青的声音。哦,我以前就和卢青比较熟,所以能听出他的声音。卢青背对着我,听他话的意思,好像是面朝我的那个男生撞倒了他。我听见那个男生好像喊了一句,‘你想怎么样?’然后就看到他们两个拉扯起来。”
“因为小孩子吵架这种事情在我那里经常都要发生,再说我在工作,也就没管,只是看着。后来我看他们两拉扯了半天,卢青就被另外一个孩子给推dao了,那孩子把他推在地上了之后,就进来网吧了。”
“后来卢青来找他,我怕出事,就问他找他想干什么,还让他不要在我的网吧里面闹事。卢青说他没准备闹事,只是想找那个小子说清楚。后来他们两个就出去了。后面发生的事情,我也不知道了。”
相比卢青的整容,王长春的话似乎只能算的上化妆了,看上去只有非常微小的一点点不一样。不过字里话里还是透着“卢青还是比较规矩”的意思。不过这样的化妆破绽显然就更小了,以至检察官都没有找到什么可以强烈置疑的地方。
下面一个是吴随心,不过到此为止,检察官至少已经认清了一个事实,那就是自己掉进了一个精心设计的陷阱之中。本案的被告,和两个(虽然现在只问过了一个)证人不约而同的翻供或者改变证词。而这个吴随心,例外的可能性似乎已经几乎没有了。
果然,吴随心的证词如下。
“那天刚好轮到我值班,我一个人在街上巡逻。走着走着,刚好看到前面一个孩子看上去非常的眼熟,走过去一看,果然是卢青。然后我就发现这个孩子好像有点不对。他的眼神好像很惊惶的样子。往下一看,还看到他的衣服上有血。”
“我就问他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我问的时候,卢青好像还没从惊惶中恢复过来,说话有点语无伦次。不过我反复的盘问,总算还是把事情弄清楚了。他好像砸了人。我听他的意思,不过他好像不知道那个人死了没有。吓的我马上就把他带到了他爸那里。因为那里离他父亲工作的地方比较近,而且他父亲也是一个警察。”
“卢青没有说什么就跟我去了卢汉的单位。然后在卢汉的面前把事情说清楚了。一边说还一边哭。卢汉听了非常的着急,就马上带了他们单位的人和我到案发的现场去了,到那里的时候,于强已经死了。我们采取了保护现场的措施。然后就和卢汉送卢青去自首了。”
由于吴随心在之前的卷宗中的答话始终保持着一种语焉不详的艺术,所以在庭审上,法官对比看来,吴随心的话只是比卷宗中的话具体化了而已。
至此,在本案的质证阶段,所有的证人证言和犯罪嫌疑人自己的供诉,已经由原来的“挑起冲突、目的报复、将人击倒之后又补上几砖头致起死亡,最后逃逸”全面的变成了“碰到冲突,意图解决、被动将人击倒,为自救再次击打,未知死亡与否的情况下,碰到熟人,主动自首”。
在检察官没精打采的照本宣科朗读完公诉词之后,是胡凯的辩护词。其中有一段是这样的。
我认为,公诉方起诉我的当事人故意杀人罪是不合理的。在前面的庭审中,在对被告人的讯问和对证人的询问中我们都可以知道,被告卢青,他当时的心理状态是在被迫的情况下将于强击倒,而不是将其杀死。所以,我认为判定被告是故意杀人罪显然是不妥的。准确来说,被告的罪行应该是故意伤害,当然,我不否认被告的故意伤害,还有致人死亡的情节
此外,我还要提请法庭注意,在本案中,被告之前存在与被害人于强的冲突,而且法庭调查查明,在冲突中,于强表现的较为无礼。此外,作为年轻人,在与人发生冲突之后,存在不冷静也是比较正常的,王长春的证词就可以告诉我们,在他的网吧中就经常发生学生之间的各种冲突。而本案,在一开始只是一个冲突,只是这个冲突朝着一个比较恶劣的方向发展了而已
还有,本案中,被告人卢青的自首情节显然是可以认定的,这一点,检察官已经在起诉书和公诉词中表示了赞同。但是公诉方却又在提出自首情节之后依然认为这不能成为卢青获得从轻处罚的依据,他们的理由是卢青的犯罪情节和行为极其恶劣,而且造成了极其严重的社会危害性,这我就不明白了,卢青和于强是临时起冲突,而且是在打斗中不小心将起打死,还有,在将于强打死之后,卢青又有自首情节。这样一个案子,公诉人为什么会认为“情节极其恶劣,后果极其严重”呢?
判决还没有下来,在陈可羽的眼里,似乎就已经失去了悬念。从此时法*双方的表情上,就可以知道一二,此时胡凯的满面春风和检察官的一脸死灰又形成了鲜明的对比。
不出所料,法官的判决书几乎让人怀疑是不是由胡凯执笔的。卢青被判犯有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处死刑缓期执行两年。
听到这样的判决,法*有两个人同时哭了出来。一是卢汉,他似乎是放下心中大石,在判决书念完之后就流下了眼泪。
而另一个于强的母亲,她不懂什么法律,可是还是会观察的,在庭审中,检察官和胡凯的表情变化,还有那些似懂非懂的词就让她害怕。法官说到死刑缓期执行的时候,她还以为卢青被判的是死刑,而长出了一口气。可是当检察官无奈的对她解释什么叫做缓期执行的时候,她忍不住在法*就号啕大哭起来。
此时胡凯,陈可羽,还有卢汉都已经走到了法庭的门口,听到她的哭声,胡凯顿了一下,还是走了。陈可羽也没有回头。
才走到法院的门口,他们就听到了从后面传来的凌乱的脚步声。回头一看,于强的母亲正在向他们跑去。只是一顿的时间,她已经跑到了三人的面前,女人揪住了胡凯的领带,撕心裂肺的哭喊着,“你这个混蛋啊,他杀了我儿子,他杀了我儿子,你还让他不要死,你不是人啊”
胡凯没有挣扎,站在那里,任由女人拉着他的领带。甚至将他勒的脸色通红。女人后面的两个人,一个检察官,一个她的丈夫跑了过来,赶忙拉住了她,拼命的让她放手。
同时她的丈夫还不停的对胡凯说着抱歉的话,而胡凯还是没有任何的举动。卢汉尴尬的看着,更是不敢上来说话。陈可羽看到已经有两个人在拉她,也没有什么表示。过了一会,女人总于放手。
“对不起!”胡凯说了一句很简单的话,并且鞠了一个躬后,脸色难看的离开了。留下那个女人趴在自己的丈夫怀里痛哭。
事情就这样结束了吗?似乎还远没有!或者甚至可以说,正好相反!
一场巨大的风暴正从初审的判决之后开始酝酿。庭审的当天,这个普通的案子,并没有引起哪怕一家媒体的注意。可是从第二天开始,不知道是谁先嗅出了本案判决中的一些不同寻常的味道。于是,万能的记者马上挖出了他们想要的所有相关的资料。
而这些资料之中,最让嗅觉灵敏的他们感到不同寻常的就是,被告的父亲是一个公安局长。于是,一场有关卢青是否应该被判处死刑的论战无可避免的开始了。
在开始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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