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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RFECT!”陈可羽忍不住在心里赞了一声。胡凯的表现简直是唱作具佳。他的这番感人肺腑的表演实在让人叹服。看的出来,要不是在法*,那些记者都有鼓掌的冲动了。无疑,他的辩护词明天将全文出现在报纸的头条上。
看了胡凯的表演,再看台上法官的表情,胡旋明白,胜利的天平已经在向对方倾斜。他的表情又变得难看起来。
随着胡凯的话音落下,审判长也宣布了法庭辩论的终结和下一道程序,被告人最后陈述的开始。
杨丽珍的声音如同在梦幻中,似乎深情,又似乎不带任何的感情。
“我和赵阳结婚二十年了,再过一个月,就是我们的二十周年纪念日。二十年来,他一直对我很好。我们几乎没有吵过架。可是有一天,他突然病了,而且一病就是绝症胃癌。除了照顾他,我什么也做不了。我不能赚到足够的钱去给他用那些昂贵的药,更没有办法替他去忍受那些痛苦。”
“直到有一天,我听说他求王大夫给他安乐死。那时候我才刚刚知道什么叫安乐死。医生不答应他,他就来求我,可是我又怎么能看着他去死啊!我不能答应的!他哭着求我,他甚至要从床上爬起来给我跪下,到最后,我也哭着答应他了。我不能再看着他活着受罪了。”
“答应他之前,我就知道做这样的事很可能要被警察抓的,但是为了他,我也做了。我不知道我做的事情有罪没罪,但是今天之后,我就该知道了吧。”
与听完胡凯的发言不同的是,杨丽珍的话说完,法庭内一度处于沉静之下,无疑,大家都已经能够确信她和赵阳之间的深厚感情。杨丽珍的发言中并没有流泪,但是却有着一种催人泪下的力量。
评议时间,审判长宣布休庭二十分钟之后便带领二位审判员离开了,此时法庭了顿时热闹起来。记者们都开始交流。甚至有记者跃跃欲试的想要去采访胡旋和胡凯,但是顾及现在还是在法*,而且那两个人都还坐在自己的位置上,和对方“斗鸡”。想了想,还是放弃了这个抢头条的诱人想法。
(案子马上要结束,这一卷也马上要结束了.)
第二十五章 死生之间19
结果马上就要出来,不止记者议论纷纷,叶小蔓和钱玲也处于紧张之中。钱玲最后还是忍不住问陈可羽,“阿羽,杨丽珍会赢吗?”
陈可羽做了个鬼脸,“这个你应该去问法官吧?”
叶小蔓也在旁边帮腔了,“阿羽,别闹了,说说你的分析吧,我也很替她担心。”
听到叶小蔓也着急了,陈可羽收起玩笑的表情,正色说:“我估计她赢的机会很大。”
听他这么说,两女高兴起来。“快说说为什么?”
“第一,我在家里已经说过了,现在舆论几乎是一面倒的支持杨丽珍,这无疑会对判决产生影响。不知道这个案子有没请示过,但是这种影响应该是从上往下的,”
“第二,这两次庭审中,胡凯和杨丽珍的表现都很不错,而胡旋的表现却不算非常好,这也会给他们添加不少砝码。”
“第三,我研究过吴徽法官之前的一些论文,他具有留学背景,是一个思想比较开放的人,他也往往强调一种人文关怀精神,这也是今天胡凯在辩护词中有那番表演的原因。所以我想,相比那些比较保守的法官,他判决无罪的可能性要大一些。”
两女听陈可羽分析的头头是道,心下稍定了一些,但结果毕竟尚未出来,且陈可羽也不敢说是必胜,担忧还是不免,只是现在能作的只有紧紧盯着法庭的门口了。
二十分钟之后,三位法官鱼贯而入,从他们严肃的表情上,我们得不到任何信息。全体起立,吴徽拿起判决书开始宣读。
东城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被告人杨丽珍,女,2960年8月2日生,原为北京公交公司职工,现已辞职。家住北京东城区永安里15号302室。3005年8月20日因故意杀人被东城区公安局刑事拘留。3005年9月5日取保候审。
辩护人胡凯,男,北京天则律师事务所律师。
东城区检察院于3005年9月2日以被告杨丽珍犯故意杀人罪,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查员胡旋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杨丽珍及其辩护人胡凯,证人于美珊,王xx等到庭参加诉讼。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杨丽珍于3005年8月20日上午11点30分许,拔去被害人赵阳得营养液,致使处于胃癌晚期,依靠营养液维持生命得赵阳死亡。杨丽珍得行为由病例、针头、及王大夫、于护士等的证言予以证明。并得到被告人的亲口供认。公诉人认为,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32条故意杀人罪,判处杨丽珍有期徒刑三到十年。
被告人对于公诉人指控的行为供认不讳。被告辩护人辩称,杨丽珍虽然实施了剥夺其丈夫赵阳生命的行为,但此行为是基于赵阳病危下的苦苦哀求,以及安乐死法律的缺位,且杨丽珍的行为不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所以辩护人认为杨丽珍的行为应当属于刑法第十三条规定的“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应当被判无罪。
经审理查明,被告杨丽珍,在其丈夫赵阳的哀求之下,于3005年8月19日晚答应为其拔去营养液,并于次日实施了此行为。该行为直接导致赵阳死亡。对杨丽珍的行为,有证人证言、物证及被告人供诉予以证明。且原被告双方对此并无异议。
本院认为,杨丽珍虽然属于违法剥夺他人生命权利的行为,但如同被告律师在法庭辩论中所说,赵阳已身患绝症并处于高度痛苦之下,此时杨丽珍面对赵阳的苦苦哀求和法律的空白,除了拔出他的营养液,并没有更好的选择。因此,我们认为公诉人所指的杨丽珍对法律和生命的尊严的漠视并不能成立。
此外对于公诉人所说,被告人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本院认为,尽管杨丽珍的行为大致与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相符,但由于其行为并没有构成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情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判决如下:
被告杨丽珍无罪。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第二日起10日之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1份,副本3份。
听到“被告杨丽珍无罪”七个字,杨丽珍的眼泪又流了下来,已然身在天堂的赵阳,想必会因为这样的判决而感到欣慰吧。
吴徽退庭的法槌一落下,记者们都放下手中的各式工具,一齐鼓起掌来。
胡凯微笑的走向脸色铁青的胡旋,将手伸向他以展示自己的礼貌。但以为他是来嘲笑落败对手的胡旋显然不准备领情。林影赶紧伸出手去,握住了还在空中的胡凯的手,而这一幕,刚好被一位记者拍了下来。
胡旋和林影离开了,陈可羽、叶小蔓和钱玲也离开了。春风得意的胡凯在法院门口说了一句:“感谢吴徽法官公正的判决,”之后也离开了。只剩下可怜的杨丽珍被记者团团围住,这次为什么没有人提醒她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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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记:不知道为什么,检察院表示了不再对此案进行抗诉,而杨丽珍的无罪判决也就此成为终审判决。
与此同时,媒体上对于安乐死的讨论并没有因为案件的终结而结束,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已经有数名人大代表及法学家表示,将在明年的人大会议上联合提出安乐死合法话的法律议案。
而在陈可羽为报纸上的“神秘男子法庭旁听,判决之前断言必胜”的标题头痛的时候,杨丽珍和她的女儿赵红已经坐上飞往上海的飞机……
(第二卷终)
(为我消失的精华哭泣)
……(本卷结束) ……
第三卷 周游列国
第一章 李思设宴
9月17日,杨丽珍案刚刚结束,争论还未散去。对于所有法律人来说,最重要的一关到来了。那就是全国司法统一考试。
陈可羽没有准备搞特殊化,他和所有有志于从事法律职业的人一起,经历了两天的痛苦煎熬。第二天下午,最后一场三个半小时的考试之后,走出考场的陈可羽看见了人流中迎接他的那辆显眼的跑车和两个女人。
今天晚上李思请客,好久没有看见他了,而李思也知道陈可羽这两天要考试,所以把饭局安排在了今天晚上。还美其名曰为陈可羽祝捷。
看到陈可羽带着两个女人,李思笑道:“羽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