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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书中眼神复杂,叹了一口气。
牛二瞪着迷茫的一双大牛眼,挠着头道:
“不行,坏了,村花钱若曦还没出来?我得给齐天小圣报信去。”
吓得父亲牛大和母亲牛氏死死抱住牛二的大粗腿不放。
狗蛋更直接,扯着嗓子喊道:
“老大,齐天小圣,王恒,快钻后院的狗洞,快……,唔……唔,……。”
狗蛋他娘吓得一把拉下墙头的狗蛋。
为了堵住儿子嘴,狗蛋他爹急的把多日未洗的袜子塞到了儿子嘴里。
立即有两名官兵赶往钱府的后面。
钱府的下人们也在猜测着,有的女仆吓得都哭了出来。
牛边,杨伟,岳经三个掏粪工,见势不妙,简单收拾了一下行李。
来到后院的狗窝,钻进了狗洞……。
李月华,钱若曦刚出房间就遇到了王恒,王参像个跟屁虫似的紧随其后。
王恒一皱眉:
“怎么了?什么动静这么大?”
毕竟是一个姑娘家。
因为昨晚的事,李月华略显尴尬。
倒是钱若曦,见了王恒,笑的像一朵花,好似只要能看到表弟,天塌下来也不重要,柔声道:
“我们也不知道,是听到动静才刚起来的?”
李月华白了王恒一眼,没好气道:
“穷山恶水出刁民,谁人这么大胆?竟敢打扰本宫清休,看本宫不撕烂他的嘴?”
四人走向大门。
再说钱演,几步一个跟头的来到门口。
颤抖着双手打开了大门。
看到门再次打开。
马背上一位身穿龙袍,外罩黄色披风的威严中年男子,满脸疑惑:
这人怎么不穿衣服?
翻身下马。
几步来到钱演跟前,一拱手,笑容可掬道:
“老丈,敢问这里可是钱府?”
一句老丈?把钱演弄蒙了,自己才四十多岁五十不到,我特么有那么老吗?
不过,非常的亲民。
亲眼见到此人,久居上位者的气势差点让钱演窒息。
也忘了答话。
钱演倒头便拜,惶恐道:
“草,草,草民钱演,拜见吾皇,万岁,万,万岁,万万岁!”
钱府的门口的地面俱都是上等的花岗岩,结实的要命,钱演就感觉膝盖痛入骨髓。
低头一看,误认为是地震,没穿裤子就出来了。
羞愤难当,惊了圣驾可是死罪啊?
猛然间,钱演就感觉自己身上暖和了不少,细一瞅,身上多了一件黄色披风。
钱演激动了,死死抓住披风,现在穿在我身上,以后这就是我的了?
以后出门逛街穿这个,拿东西都不用付银子,多拉风啊?
此人正是当朝天子李民治。
李民治搀扶起了钱演,平和的又问了一遍。
钱演点头如小鸡啄米。
正说着呢。
远处传来一声哭喊:
“呜呜,呜呜,父皇,父皇,我以为今生再也见不到你了?呜呜,呜呜……。”
李月华终于见到了日思夜想的亲人,哭着扑向了李民治的怀中。
两人抱头痛哭。
聚集到门口的钱府众人一看赶紧跪倒叩头。
只有一个人例外:王恒。
看着电线杆子似的杵在原地的王恒,不少王公大臣门都皱起了眉头。
看到父女相认,钱若曦也跟着掉起了眼泪。
王氏也知道了李月华的真实身份,大惊之下,也为义女感到由衷高兴。
父皇?
钱演的脑袋终于开窍了。
尼玛?这个被自己骂作怡红院头牌的刁蛮女子竟然是个公主?
怪不得经常称本宫,动不动喊自己狗奴才,毛病多的如牛毛。
这样的败家女也只有皇帝老子养的起。
原来如此!
幸亏这些天自己伺候的还算周到,把这个刁蛮公主当祖宗一样供着。
幸亏皇帝老子来的及时,否则自己真有可能把公主卖到怡红院去?
想到这里,钱演惊得一身冷汗。
这时,一位身穿甲胄的年轻武将来到近前,心疼道:
“公主,你受苦了,这些天你去哪了?你知不知道陛下有多担心,我有多担心?”
李月华擦了擦眼角,不屑道:
“秦枫,想娶我?可以,不过我要你驾着七彩祥云来娶我?否则,呵呵……。”
“华儿,不得无理,秦枫乃名门之后,文武双全,是我朝的栋梁之材,把你许配给他,也是你的福气,为何要难为于他?”
李月华气的转过身去。
秦枫好一顿劝慰。
李民治又道:
“哪位是王恒王壮士?”
正文 125 锋芒初露
“我是王恒!”
其实。
李民治早就注意到了王恒。
一个见了皇上都不拜的人。
想不引起注意都难?
虽不是相师,但李民治看人极准。
一叶而知秋,一眼知命途。
李民治就发现王恒面相奇特,五官微微朝天,有一飞冲天之势。
眉宇间煞气隐现,乃大祸之趋。
鼻梁骨架偏大,是祸兮福所倚。
眉心正中有片红色印记,乃福兮祸所伏。
李民治从没见过面相如此复杂之人。
只一眼李志民就可认定:王恒必定不凡。
秦枫大怒:
“大胆刁民,见了陛下为何不跪?”
王恒一声冷笑:
“男儿膝下有黄金,跪天跪地跪父母,吾岂能给一个凡人下跪?”
“狂妄之徒,不知天高地厚,那我就打到你跪?”
说着,秦枫跨雄躯迈虎步,走向王恒。
李民治没有阻拦秦枫,因为他也想看看这个王恒到底有何本事?
竟然能单枪匹马从妖兽界救回自己的女儿?
到了李民治这个地位,还是知道一些不为普通人所知道的秘闻的。
早在天妖城练兵场之时,胡天凌助王恒一臂之力开了天眼,过后王恒又向胡天凌请教了开合之法。
胡天凌把王恒带到了天圣峰山巅的那间石室内,那间石室通体由聚灵石所建,无时无刻不在汇聚天地灵气。
胡天凌不知哪根神经范了抽,竟然用不可估量的天地灵气帮王恒淬炼身体。
把王恒折磨的死去活来,同时还有一条大黑狗做伴,一人一狗差点被折腾死。
出门后。
妖王山的一切尽收眼底。
白云脚下游,伸手触苍穹。
大黑狗仰天长啸:
“嗷呜,嗷呜,太爽了,哮天犬,有本事下来和刁爷大战三百回合,一决雌雄,如果你是雌的,刁爷就把你收了,如果你是雄的,刁爷就把你给炖了。”
王恒也是豪情万丈:
“大哥,三弟,我一定会超越你们的,表姐,总有一天,我会带你遨游这无尽虚空。”
一人一狗竟然惺惺相惜起来。
正好。
今天拿秦枫练练眼。
就见王恒双目一瞪,眉心一紧,意念一动,眉心那颗三眼神目又显露了出来。
登时,一道金光射向秦枫。
秦枫双目正好迎上那道金光。
顿时动弹不得,大惊。
随后,秦枫就感觉那道金光深邃如万丈深渊,自己脑中一片空白,像一叶扁舟,飘荡在大海中,大海偏偏又涌起滔天巨浪。
随时有覆舟的危险。
人在面对自然法则时的无助与渺小,充斥在了秦枫的脑海中。
王恒倒背双手,神情冷峻,一袭白衣无风自动,
此时,犹如神明附体。
此刻,王恒就是绝对的主场。
看着神棍似的王恒,王参撇撇嘴:
“装逼?小心遭雷劈?”
看得李月华满目的憧憬,竟像花痴般,嘴角流下了一丝晶莹。
钱若曦更是感到惊奇,自从妖王山回来后,她就发现了王恒跟之前判若两人。
“噗通”一声,秦枫跪倒在地,汗如雨下,浑身都湿透了,就如打了一场硬仗。
立刻有两名官兵上前把秦枫搀扶下去。
李月华看向秦枫的眼中充满了不屑。
李民治也吃惊非小:秦枫乃当朝第一猛将,竟然毫无还手之力?
这个王恒到底是何许人也?
若能为我所用,何愁不成大事?
李民治一笑:
“哈哈,李某今天算长了见识,果然,高手在民间,王壮士,是否想换个舞台施展自己的才华?成就一番千秋伟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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