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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安晴气愤地想敢情是把自己当成了一个人肉沙发了?
齐远的确把沈安晴当成了沙发或者床之类的东西。
而且他欣喜地发现,躺在上面不仅舒服,竟然还闻到了曾经让他久久无法释怀,遥远却又熟悉的味道。
这味道犹如雨后空山的清灵,犹如晨曦初现的晴暖,犹如薰衣草味道的松软。
他在梦里紧紧抱着沙发贪婪的呼吸。
灼热的气息深深浅浅地拂过沈安晴的脖子,就像小时候她睡着后有人拿着狗尾巴草恶作剧般一下一下刷在她的脖子上,细细痒痒的。
还有什么柔软湿润的东西似有似无的擦过。
那是什么东西?
她梗着脖子别扭的向下看去,无尾熊因为背着光又低着头。虽然所以面容有点模糊。
但沈安晴依旧可以辨认出那柔然湿润的东西是什么。
居然是那家伙的嘴唇!
沈安晴的脸色一下子由黑转红。
几分羞涩几分愤怒,沈安晴觉得出气都变得厚重,真想一脚将这人踹得远远的。
胸口剧烈起伏反复几次才勉强将这股怒意压下。
她在心里不停的默念:“公共场合,我是文明人我是文明人…”
忍不住了,沈安晴大声在那人耳边吼道:“先生,上班迟到啦。”
怎么?还没睡死?终于有动静了吗?
那人缓缓抬起头,双目朦胧,没有焦距。
看了一眼沈安晴,然后阴阳怪气的“咦”了一声。
好像这一声咦耗光了所有力气似的,说完之后又趴回到沈安晴的肩膀上。
今天到底是个什么破日子?沈安晴无语望天,这才几更天啊,天也不干物也不燥的,偏偏她怎么就惹了火烛了?
那人刚抬起头来的时候,沈安晴终于看清楚了他的模样。
齐远,楚天集团的总裁特助,所有女员工的花痴对象。
公司里关于他的传言铺天盖地。
就算沈安晴在公司里,再怎么不问窗外事。如果同一句话,同一个名字在耳边不停地被重复提起,她想忽略都不行。
齐远比沈安晴早一年进公司,也是从小职员开始做起。
不过人家和自己压根不是同类人。
齐特助是有志向有追求又上进的大好青年,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三年之内,从底层一跃而上,坐到今天总裁特助的位置。
公司关于齐远的传言大部分都是褒扬居多,最一致的一点就是他如何英俊潇洒,如何意气风发,如何运筹帷幄。
当然,对于女生而言,她们最关心异性的除了外貌就只有对方情感生活了。
有人揣测齐远的身份不简单,毕竟这几年他升得太快,有人怀疑齐远是个GAY,因为三年来他的身边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女性伴侣。
也曾有胆大的优质美人对他明示暗示,可是人家一张不解风情的包公脸就给你挡了回去。
当然也有人为他开脱说那是因为他一心扑在工作上哪有时间找情人。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齐远在集团少女的眼中就是谪仙层次的男神,除了颜值高,连精神世界都纤尘不染,浑身闪着佛光。
你只消看见他一个身影,哪怕他不说话不微笑什么都不干,你就能为之神魂颠倒的类型。
原本像她这种连公司年会都不参加的小职员一辈子都不想与这个金字塔顶端的人碰面的。
但是两个月前,公司竟然突发奇想组织了一次经理助理培训。
让从每个部门抽调一个人,美其名曰部门精英。
接着把精英们集中在某个会议室里集训。
重点来了,为什么每个参加集训的女生都跟发了第二春般疯狂?
因为给他们培训的人就是这位,男女看见都双眼冒星星,垂涎欲滴的传奇人物——齐特助。
沈安晴记得那天会议室里精英们围桌而坐,所有人都面色红润,春风得意的交头接耳。
感谢上帝佛祖赐予他们这次机会和无限光荣。
她戴着耳机在笔记本上写写画画。
旁人一见沈安晴生人勿近的模样都知趣的不找她说话,她当然求之不得。
笔记本上的蝴蝶还没画完,会议室里倏忽之间鸦雀无声,耳机里的音乐猛然变得大声,震得她耳膜一疼。她摘下耳机,揉揉耳朵。
旁边传来细细碎碎的捧心赞叹声:“好帅。”
“是啊是啊,本人比传说中的更帅。”
沈安晴好奇的抬起头。就见一个身穿深灰色西装的男人正走进来,高档西装得宜的剪裁衬得他身材更加修长挺拔,清秀英俊。
剑眉如墨,鼻梁高挺,肤色如玉,眼睛犀利有神,鼻下精雕细琢的唇和棱角分明的下巴。活脱脱一个文质彬彬的书生,还像一个傲气凌然的少爷。
简而言之,就是这年代天生适合坐办公司的贵公子。
半分钟后,沈安晴支着头继续画她未完成的蝴蝶。
从高中开始她就养成了边听边记的学习方法。
就像速记一样,只需要听。
然后用她独特的方式凌乱的记录在本子上,用自己的思维把这些别人看不懂的东西整合起来。
那时候,沈安晴几乎不怎么认识给她上过课的老师,为此还闹过几次笑话。
老师自然都是喜欢成绩好的优等生,高二时,有个刚到他们班上不久的老师在路上碰到沈安晴,特别热情的叫她的名字。
沈安晴虽然对她有熟悉感却想不起来她的名字,随便回了一句“胡老师好。”
沈安晴走后,那位老师尴尬一笑,自言自语道:“我是陈老师。”
到大学后,这种现象有了个特别专业的名字叫“脸盲症。”
沈安晴懒得解释。多好呢,我有脸盲症,你就别跟我打交道了。
后面的时间她和齐远再没有照过面,当然这只是沈安晴单方面的认为。
因为只要她愿意抬头,就能看见一盏渴望的灯塔一直站在原地为她守候,等着被她发现。
沈安晴其实并不讨厌这个集训。
齐远的声音很好听,温润柔和,富有磁性,能够熨帖和治愈人得心灵,是沈安晴最喜欢的一类。
只要不让她说话,听着这样的声音是一种享受。
挂在身上的人还在呼呼睡着,人不醒,没有他的住址,更不可能把他扔到大街上。
沈安晴叹了口气,把耳机放进包里,然后侧身将右手穿过齐远的后背,放在他的肋骨旁稳住他的身体。
齐远几乎整个人负重在沈安晴的右半身。瘦死的骆驼比马大,这一米八几的男人再怎么瘦相较于她一个165个头的女人来说,都算千斤之重。?
☆、命中注定
? 沈安晴一边在心里问候齐远,一边架着他左摇右晃地走向自己的公寓。
六七月的天气,在S市,即使是晚上,也闷热得像个大火炉。
等沈安晴到家,将人扔在沙发上的时候。
上衣已经湿地像刚洗过一样,浑身累得好像暂时失去了所有意识,全身麻木。
她无力地瘫坐在垫子上大口大口喘着粗气。
好不容易恢复了知觉,沈安晴给自己倒了一杯凉水先灌下喉,拿起茶几上的遥控将空调打开,接着走进自己的房间拿出换洗衣服舒服地洗了个澡。
吹完头发,她走到沙发旁边。居高临下看着沙发上躺着的人。
齐远皱着眉头,有点难受的样子。
沈安晴兑了杯温水端过来,推了推他,“喂,你喝点水再睡吧。”
又没反应?
算了,送佛送到西,沈安晴一咬牙,扶起齐远的上半身,把茶杯送到他唇边冷冰冰地说道:“张嘴。”
齐远迷迷糊糊喝了几口,双眸合着,掩盖了锐利的光芒,纤长的睫毛在下眼脸处投下大片阴影。
沈安晴忽然有种错觉,或许这一切不过都是一场幻想,这个存活在别人完美想象中的人怎么会像个温顺无害的孩子般蜷在自家的沙发上?
而且以自己的性格是绝对不可能带任何人回家的。
她伸出手戳了一下齐远,指尖传来温热的触感,这一切都是真的,简直是欲哭无泪啊!
睡着了的齐远正沉迷在自己的梦境里。五年了吗?五年没有做过的梦今天竟然又出现了。
他梦见他又看到了坐在咖啡厅一角那个清华又孤立的佳人。
她正静静的入神望着窗外的落雨。
婉约的侧脸,迷离的双眼。
如同一片翠绿的叶子被无声的吹落在寂寞的湖面。
从此细腻的水纹欣喜着牢牢记住了叶子的模样,可是叶子却随着流水不知道漂向了何方。
与此同时,躺在床上的沈安晴隐正在懊恼。
她和齐远非亲非故,把他丢给合欢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