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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笑着解释,“这里都是白鹅左翅最外侧的五根羽毛。”
“小姐要这些鹅毛来做什么?”
我神秘一笑,“你待会就知道了。”吩咐她下去找来炉子,盆,和沙子。
她一脸疑惑地去了。不一会儿东西就找齐了。我吩咐她将沙子放在盆里,将盆放在炉上烤。她脸上的疑惑更胜,“小姐,难不成你要炒沙子吃?”
飞过去一个暴栗,我哭笑不得,“沙子是能吃的吗?”摸着表层的沙子稍有点烤手,我把羽毛的下端插入沙子。然后将盆搬离炉子,等沙子慢慢冷却。
等沙子冷却后,拿出来的羽毛管已经从半透明状变成了纯白色。回到屋里,找来一把锋利的剪刀,以小于45度角将羽毛管剪下一小段。然后用雕刻刀进一步把笔尖削尖,在笔尖的中间位置用刻刀钻一个小孔,由小孔到笔尖的最尖端用刻刀划一条细细的刻痕,羽毛笔就做成了。由于有些羽毛在沙子中加热时烫坏了,有些在雕刻的过程刻坏了,最后完工的羽毛笔只有十一支,不过也够我用很久了。吩咐念巧找来一个紫檀木笔筒,将羽毛插进去,放在桌上,紫红色的笔筒映衬着洁白的羽毛,霎时好看。
念巧)恍)然(网)大悟地“哦”了一声,“原来小姐是放在桌上摆着好看的。”
又挨了一个暴栗,念巧捂着脑门委屈地撅着嘴。
“说话前先动动大脑!要是单纯为了插着好看,我费那么大劲干什么。还不磨墨!”我啼笑皆非地看着她。
念巧往砚台里加了点水,专心磨起墨来。我铺开纸,沾了点墨汁,在纸上刷刷疾书,“
When you are old and gray and full of sleep
And nodding by the fire; take down this book;
And slowly read; and dream of the soft look
Your eyes had once; and of their shadows deep;
How many loved your moments of glad grace;
And loved your beauty with love false or true;
But one man loved the pilgrim soul in you;
And loved the sorrows of your changing face;
And bending down besides the glowing bars;
Murmur little sadly; how love fled
And paced upon the mountains overhead;
And hid his face amid a crowd of stars。”
十分喜欢William Butler Yeats的这首When You Are Old,我停下笔,轻声诵读。
念巧当然听不懂,但她是个好听众,歪着头,仔细地听着我嘴唇开合发出的每一个音节。等我念完最后一个单词,她才开口问道,“小姐,您念的这是什么意思啊?”
“这是一首英文诗,题目叫《当你老去》。”我莞尔一笑,轻声翻译,“
当你老去,白发苍苍,睡意朦胧,
在炉前打盹,请取下这本诗篇,
慢慢吟诵,梦见你当年的双眼
那柔美的光芒与青幽的晕影;
多少人真情假意,
爱过你的美丽,
爱过你欢乐而迷人的青春,
唯独一人爱你朝圣者的心,
爱你日益凋谢的脸上的哀戚;
当你佝偻着,在灼热的炉栅边,
你将轻轻诉说,带着一丝伤感:
逝去的爱,如今已步上高山,
在密密星群里埋藏它的赧颜。”
杜拉斯的情人对着老迈的她深情地说,“比起年轻时的样貌;我更喜爱现在你备受摧残的容颜。”红颜易老,恩情易断。只有心心相印的爱情才能超越一切。
念巧笑道,“这洋人的诗意思倒是好的,就是不押韵,而且太直白,不像是诗,倒像是平日里说的话。”
我淡笑道,“这首诗也有不直白的译法,你肯定喜欢。要不要我翻译给你听?”
念巧点头。
我吟道,“至如暮年
至汝暮年,韶华暗损,双鬓清霜残雪,倦意缱绻而闲倚炉前。
何如取此诗篇,低吟浅诵,飘飘然晓梦迷情,恍恍似昔间顾盼流转,携入低眉。
佳人本娇娆,少年自风流,众皆爱美之怡,然未知情重。
奈一朝春尽,红颜暗与流年换;
今唯觉予独守尔寻梦之心,惜汝蒙尘风华。
伛偻独凭阑,伤离情,轻怅喃。
经年尘缘俱成空,独上高山。
凄凄举首望星遥,重重夜幕掩赫颜。
流年转,佳期如梦。”
“奈一朝春尽,红颜暗与流年换……”念巧轻声重复着诗句,拍手笑道,“这样一翻译果然意思就出来了。好诗!”
“什么好诗?”珂玥总是人未到声先到,抢上前一步夺过我手里的纸笑道,“我来瞧瞧,珂玥写了什么好诗?”
“不是我写的,是一个英国人的诗。”我解释道。
她自然看不懂英文,目光落到我放在桌上的羽毛笔,就把诗扔到了一边。她把羽毛笔抢到手里,仔细端详,“这是什么?你就是用这个写字的?”
说着蘸了墨在纸上写了几个字试了试,笑道,“这个倒是比毛笔写字快。你怎么想出来的?”眼睛骨碌一转,看到旁边笔筒里插着十来支,从中间拔了一把就要往怀里塞,“反正你这儿也多,给我几支使使。”
我忙上前抢,“我好不容易才制出来的,不能给你那么多。再说你要了干什么用?”
珂玥左躲右躲,还是被我抢回了好几支,护住最后两根急道,“我怎么就不能用,我管着这么大的家,也是有账要记的。账本的小字用毛笔写着太累,我看这个写小字正合适。你个小气鬼,不能一毛不拔啊!不就几根破毛嘛!值当你那么宝贝!”见我不再抢,才满意地收起来。
“今天你还出不出门?”珂玥笑靥如花地凑过来。
“出去。”我淡淡地瞥她一眼,“不过我有正事,不能陪着你逛街。”
“你又要去食为天啊?”
“嗯。”我点头,“还要顺便去拜访一个人。”
“谁啊?”
教堂之行
本来只想带着念巧一人,好便宜行事。结果架不住珂玥软磨硬泡,只好带她一起。福晋出门,岂能没有丫鬟伺候,便又带上了意琴和咏诗。这下本来打算的两人行便又成了五人行。再加上车夫,侍卫,又拉拉杂杂一大堆人好不麻烦。
去食为天转了一圈,叮嘱了掌柜几句,我们一行人便坐上马车往王府井行去。一路上珂玥不住地好奇,“你在京城还有熟识的人?什么时候认识的啊?我怎么不知道?”鸡婆精神被她充分发扬。
我被她问得心烦,悔不当初,就不该带她出来,“这人你也见过,一会儿到了你就知道是谁了。”
没多久,马车停下,珂玥扶着咏诗的手下了马车,“这不是圣若瑟教堂吗?怎么来了这里?”
我从另一侧跳下马车,打量着眼前典型的哥特风格的教堂,教堂整体瘦瘦高高,外表有许多像竹笋一样瘦长型的装饰物,|书|网】象|书|网】征着摆脱束缚,奔向天国。拱顶也随之有了橄榄型的小尖。在建筑细部的处理上,却融入了许多中国传统建筑的元素。
这是前日孔方给我的地址,昨晚我分析了一下西餐厅去人不多的原因,觉得还是因为京城内大部分传教士并不知道这个消息,宣传单仅发到了有限的几个传教士手上,孔方他们几人当初会去,就是因为在街上偶然拿到了宣传单。今天到这里的原因,就是想借探友之名扩大一下宣传面。
我们一行人步入教堂内,只见两侧墙上挂着耶酥受难等多幅油画,高高的穹顶,彩色玻璃绘着圣经上的情景,使整个教堂形成一种恍惚的神的幻境。
一个金发碧眼身着教袍的传教士微笑着迎了上来,中文十分流畅,“尊敬的夫人,小姐,欢迎来到圣约瑟教堂!主保佑你们!”
这个时候来清的传教士并不像清末时那样怀着别样的目的,当“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马前卒”,横行乡里,欺凌百姓。他们背井离乡,不远万里,在航海业并不发达的情况下,冒着生命危 3ǔ。cōm险 3ǔ。cōm漂洋过海来到大清,就是为了宣传教义。而他们的到来带来了西方先进的科学,促进了中国的文化、教育、科技、医药等的进步。
我佩服他们为教义献身的崇高精神,迎上前与他打了招呼,“请问孔方在吗?我是他的朋友。”
“在,请稍等,我前去叫他过来。”
不一会儿,孔方就走了出来。略带疑惑的表情再看见我的一瞬间就瞬间消失,惊喜地迎了上来,“苏小姐,……这位是……”他探究地看向旁边的珂玥。
开业那日珂玥和众人都在雅间,食为天的雅间的设置很巧妙,从里面可以看清大堂发生的事,但是从外面却看不见里面。所以孔方一出来,珂玥就认出他来,但他不认得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