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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躲你?我干嘛躲你?”胭脂这话出口,自己也是心虚的很。她当真没有躲着他吗?
“那你是……为了那个小白脸……所以不见我?”秦天的脸庞突然突兀的靠近胭脂的脸颊,两人之间的距离好像一下子又回到了当日竹林中,近在咫尺。
周围气氛顿时升温,酝酿着无限暧昧。
此处,正好是街巷的拐角,空无一人,只有一个抵着墙面的身影,和一个抵着佳人的旖旎场景。
文文已修改!
筒子们,秦天和小白你们喜//。345wx。欢谁?????
留言留言!!!不说的,我就替胭脂做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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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接下来胭脂名字会时常用叶紫涵来写,因为问问交代过,胭脂是叶锦天和叶枫的专属称呼,秦天几人都是唤她本名,希望大家看文的时候不会被搞糊涂。
另外,小猫最近的更新可能不定时,希望大家体谅,最近真的好忙,谢谢那些依旧将我的文放在书架上的朋友,没有你们,我真的没信心写下去了!
第三十四章 悸动
第三十四章
“是又怎样?!”胭脂倔强的反驳道。
小白的伤,确实因她而起,这中间的缘由她怎么会想不明白。南宫瑾为何会去抓那条毒蛇,她何尝不知。他……会是……她日后的……夫君。
虽然这个问题,她如今并不想面对,于小白,似乎还少了些什么,或许是他性子太过孤冷,又或许是别的什么原因。
是以,情意不能亏欠太多。南宫瑾,她一定要救!即便是用自己身上流着的血。
只是……这不是逃避秦天的理由。
她看着身前的男子,刚才的话,是想借小白气他吗?
还是说……她确实在躲他,因为竹林中,那个带着戏谑的吻和他一双玩味的眸?!爱情游戏,她,玩不起。
“真的?”秦天本禁锢在胭脂两肩的双手一紧,两人之间吹息可闻。只是今日的他,没有戏谑,没有狡黠,更没有玩味。隐隐的,眼神中却是带着些许嘲讽,却不知笑的是他自己还是别人。
“嗯~”许是又因为这样近在咫尺的距离,胭脂回答秦天那句反问,竟然气若寒蝉,沙哑细碎。却更像是撒娇的微哼之声。伴着她脸颊的潮红,晕着浅浅绯色,秦天竟然又情不自禁的俯下身去,想要去索取她的味道。
于秦天,她,永远不是那个在洛阳城中,能够以一敌百,聪明绝顶的玄冥教妖女叶紫涵。更多时候,她于他,是笨笨的饭桶,傻傻的笨蛋。在他面前,她似乎从未掩饰自己的本性。
他爱与她抢吃食,她每每吃瘪,赌气扒饭,他大笑,然,又将自己碗里的吃食又夹到她的碟中。他爱与她斗轻功,他却总是在她快要抓到他之时,徒然借由内力提速,然后笑她,是爱吃不爱动的懒猫。他爱念她笨,因为嫌少下山,在她眼中一切的新鲜,反成了他眼中的无知。他似乎一直和她作对,她厌他,恼他,却习惯这样的他。
从小,似乎只有对叶枫,才能让她肆无忌惮的放纵。现在,于他,她也可以这般。
只是,这个男人真的当她是傻瓜吗?第一次是在竹林中被欺负,现在还要傻得被欺负第二次?!
“放开我!”她挣扎着身子,抬手想要推开秦天,手掌刚落到他的胸膛,就被他顺手抓住了手腕。
“嘶~”
胭脂柳眉紧蹙,似是十分痛苦的一声嘤咛,另一只手忙去扶那只被秦天抓住的手腕,冷汗瞬间从额间流下。
“怎么了?”他顺着她手腕看去,隔着袖口的棉帛,已是一片殷红。她受伤了?秦天皱眉,没有理睬她此时的挣扎,一臂强揽过她犹自扭动的腰身,又将两人的距离拉近了几分,小心的揭开袖布。
她动不得分毫,从来不知道,他也霸道如斯。
“要你管,放开我!”强忍着手腕上的伤口,想推开秦天桎梏。只是这次,还不待她用力,却是秦天松了手上的力气。
她慌乱的撂下衣袖,背过身,不想他细看。这伤是为救小白留下的,放了这么多血,好不容易用了上好的金疮药包扎,却还是被扯开了口子。
秦天没有再多说什么,只是很轻柔的扳过她的身子,让她正视着他,不许逃避。
“我不小心自己割伤的。”她想去解释,却又怕惹了事端出来,想了想还是淡淡的编了个很假很假的理由。她在他面前,总是笨笨的。连谎话,都讲得这么没有水平。
“嗯~”他应答了,很轻很轻,她确实听见了。这么可笑的理由,他竟是相信了吗?
胭脂还是有点心虚的抬头,正巧对上秦天凝望她的眼神,竟让她微微一怔。
在她印象中,秦天,一直是随意洒脱,玩世不恭的。
他率性妄为,桀骜不驯;他放荡不羁,飞扬洒脱。他是无赖,是坏蛋,或许勉强还是个帅哥,但是,刚才那个,绝不是他。
他的眼中有阴霾,有刺痛,还有隐隐的失落。他在乎她的伤。也在意她的谎?从未见他在乎过什么,更未见过这般眼神,胭脂一时间竟然望得有点出神。
“啪~”当头一个爆栗。秦天毫不手软的拍了下胭脂的脑袋。
“你疯了啊,干嘛打我!”胭脂本来还有点沉醉于秦天偶尔呈现出来“忧郁男”的形象,可是刚才那一下,又把他打回了原形,许是她眼花了吧,这人,还没有什么事物,可以牵绊他的心神。这个,才是他的原形!
“打你还需要理由?好吧,因为你笨!”他讪讪的说道,只是双手不停,却是开始撕自己衣角的布帛。
“滚!”
“不要乱动,你这个笨蛋!”粗鲁的抓过她那只受伤的手腕,用刚刚从衣角上扯下的布帛帮她包扎。
“喂,你衣服洗过没有?干不干净啊?”露出有点嫌弃的表情,手却依然乖乖未动。
“闭嘴,以后准你给我洗衣服。”他一边笨手笨脚的做着这些有点细致的活计,一边还不忘说些让胭脂暴走的话,他爱看她生气,只与他生气。
……
有一家客栈,暮云厢房。
“启禀小王爷。已经查到当年替秦贵妃接生奶娘的下落。”黑衣男子躬身立于暮云面前。
“留活口。”
“是。”
转瞬间,屋内仅于暮云一人。
过几日,许是要回一趟暮王府,若是能够逼奶娘说出当年的真相,或许这个朝堂的局势,又会有天翻地覆的变化。
他出来数月,倒是把正事一直搁置一边。傻笑一声,大概是何秦天这家伙混的久了,竟也生了丝闲散之意。
也不知这家伙现在和叶紫涵怎么样了,是早已抱得美人归?亦或吃瘪碰壁一鼻子灰?念及此处,又暗咒一声:秦天这小子,可是欠了他一个大大的人情。
只是可惜了叶紫涵,这般性情的委实吸引男子,莫说秦天会动心,就算是见过宫闱诸多女眷和大家闺秀的他,都有些微微悸动。只不过,却只能止于欣赏。
叶紫涵的气场,的确辐射甚广。
谢谢筒子们看文,今天只能赶出这么多了,过几天又要考试了。我的性子又是那种考前一定要看书的人,哎,可能又要耽搁更文了,希望大家体谅。
另外文文开了新的调查,大家有兴趣可以去投票,我想看看哪个男主比较深得人心。
不求票了,有你们的收藏,我已经很开心了,还是那句话,那些把我的文放在书架上的朋友,你们是我写文的动力!
第三十五章 大懒猫
第三十五章
凤阳县,虽以县城归之,实则规模已如一个城镇般完善。可谓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单看它的街道、房屋、楼阁建筑水平便已能与魏武王朝的其他郡县相媲美。经济、文化的建设,在这个小小的县城中也是发展的蒸蒸日上。
另一原因便是因为这凤阳县临近魏武都城——长安。
是以,胭脂也并不奇//。345wx。怪,在这县城中可以找到珍贵药材“紫府散”。只是,她运气也太好了点吧,这县城中,竟正好有一家药材铺于今日开张,为了招揽这县城中的百姓,特地举办了一场声势浩大的“赠药”大会。更巧的是,在这些赠送的名贵药材中,就有一味胭脂现今最急需的药材。
紫府散,味甘,主五藏百病,柔筋强骨,安魂魄,长肌肉,化瘀活络。正是南宫瑾现在最需要的药材。若得之,再配以辅药,便可解他身上的不良症状。
南宫瑾昏迷的几日,胭脂虽有心躲避秦天,不过未曾怠慢过对小白的照料。
不过,在解毒的过程中,却让胭脂发现一事,小白似乎患有先天的哮证,是以,他对于药汁的味道极为敏感,每每喂药之时,都会排斥性的咳出,喝不进半分。
起初,胭脂还以为是蛇毒的原因,可是后来她用了极烈的“海棠红”,以毒攻毒之后,蛇毒已解,可是这咳药的毛病,却丝毫未变。想必,这哮证平日里被他克制的极好,应当是在机体受了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