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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世千载-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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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葳蕤飞身下了树,卷起左明珠便离开了此地。
    空余下这薛斌对这等变故又惊又怕。
    。
    。
    抹了左明珠脸上的易容,又给她吃了“解药”,林葳蕤便见到左明珠扑进自己爹爹的怀中,一五一十的将她的谋划讲了出来。
    林朝英已经拿走了那盘鲈鱼脍,那一对父女的对话感情是全然不顾。
    “葳蕤,葳蕤,这鱼可好吃啦。你也来尝尝。”
    林朝英将那碟鲈鱼脍捧到林葳蕤的面前,如邀功般高高的举着。
    “唔,咱们走吧。”
    吃到了鲈鱼脍,又顺便解决了一起莫名其妙的事情,拆散了一对“情比金坚”的“真爱”,林葳蕤觉得自己还是干得挺不错的。
    。
    。
    出了松江府后,林葳蕤与那林朝英讲道:“接下去就快过冬了。”
    “是啊,又要过一年了。”
    “咱们去赏梅吧。”
    听得林葳蕤这么一说,林朝英眨了眨双眼,便问道:“去何处赏那梅花?”
    “赏梅,自然要去万梅山庄。”
    林葳蕤将这天下间世人皆知——却没什么敢去的地方,视作探亲访友之地一般轻松道来。
    “哦。”
    林朝英听到那万梅山庄的名字,自然以为这山庄里的梅花极多。
    她觉得,这定然是个赏梅的好地方。
    在青楼楚馆里待了这么些年,却一直错过了评书先生将那“江湖第一大神探”陆小凤的传奇故事的林朝英,自然是不晓得,这万梅山庄有名的不是那看着要千百顷的梅花林,而是那山庄的主人——西门吹雪。
    天南海北地方的人想要前往万梅山庄有许多条路,林葳蕤走的路与其他人的都不一样。
    她打小时候起,就和阿姑两个人在深山老林里行走,对她而言,在林子里走比在官道上走要容易的多。
    而林朝英……对于这个绝世大路痴而言,她自己没有方向感,所以无论什么地方——对她而讲这难度都是一样的。
    可这道却并不是捷径。
    林葳蕤特意绕了这道,去了深山老林的缘故,则是因为她要去取那猴儿酒。
    取了两葫芦的猴儿酒后,林葳蕤便拉着自己的师父一起将剩下的猴儿酒全入了菜。
    吃了一顿香飘数里的菜后,二人便继续向着万梅山庄而行。
    。
    。
    快到了万梅山庄的时候,林葳蕤与林朝英二人便遇上了一个极有趣的人。
    “陆小凤。”
    林葳蕤看见了那四条眉毛的男人,就念出了对方的名字。
    “林姑娘。”
    陆小凤对这位写了本关于验尸细则相关书籍的少女极为敬佩。
    “说起来,上次我遇见楚留香时,他还对我说,自己那位朋友胡铁花,对林姑娘是一见钟情。”
    “那家伙脑子有病。天生就有被虐的倾向,可惜我才不是虐待狂。”
    对于胡铁花这位“他对你死缠不休的理由是你对他向来不假辞色”的傻逼,林葳蕤是嫌他要多麻烦有多麻烦。
    陆小凤听了林葳蕤不留情面的评价,依然是笑眯眯的模样,只不过眼中多了一丝“可怜那胡铁花”的同情。
    “若是让人家听见,怕是心都要碎了一地。”
    “这关我家的葳蕤什么事情?”
    林朝英听到有痴汉对自己的宝贝徒弟死缠不休,出声冷冷的反问了陆小凤一句后,便驾马离开了。
    骑在马上的林葳蕤,对着陆小凤欠了欠身,算作为了林朝英的态度而道歉后,便策马追了上去。
    “那位便是林姑娘的师父吗?”
    陆小凤想到那带着斗笠遮帽的女子,忽然间特别的想知道,在那帽下,该是何等的绝世容貌。
    作者有话要说:嗯,林葳蕤在林朝英不知道的时候认识了很多人。

☆、第36章 综武侠(六)

常言道这“春有百花秋有月;夏有凉风冬有雪”;可这冬日赏雪;怎么能没有那让皑皑白雪输了一段香的梅花一同共赏?
    赏梅当去万梅山庄。
    这几年来,林朝英就窝在青楼后院里头教一个妓|女生的父不详的小鬼习武念书顺便还收了他做土地;林葳蕤送那有野心有抱负还更是有才华的师弟进了军中。
    那军中的白将军与林葳蕤算是熟人。
    两人即能一同饮酒作乐、又在明日搏命相向。
    ——当然,两人过的这等惊心动魄潇洒惬意的日子,可都是白将军还没决定去投身军营以前的旧事了。
    “交友遍天下”这个标签是戳在陆小凤或者是楚留香……身上的;林葳蕤认识的人不少;但是真正算得上朋友的;这万梅山庄的庄主就算一个。
    “阿伯;是我。”
    林葳蕤冲着万梅山庄的门房笑了笑,对方正眼认出了林葳蕤的身份后,便伸手接过了林葳蕤递上来的拜帖,笑呵呵的去将拜帖拿进去给他们的那位庄主去了。
    万梅山庄的庄主叫做西门吹雪,江湖人送一个“剑神”的称号。
    那“剑仙”却远在南海的白云城里,白云城主——叶孤城。
    正如李白、杜甫这二位——一位是“诗仙”一位是“诗圣”,定然应当见上一面,同样的,这剑神与剑仙,也该有那一场决战。
    可惜二人没有任何一方有人送上约战的帖子,自然也没有一场能让江湖沸腾的比试可看。
    但——
    林葳蕤这一世写过的寥寥两张拜帖,可全都是给了西门吹雪。
    这待遇,就连西门庄主的友人陆小凤都没能挨上。
    林朝英虽然知道这世上有“拜帖”这样东西,但是她却浑然不知这玩儿意到底该什么时候用在什么地方。
    如今,林朝英瞧见了自己徒弟从衣袖中取出的那东西,再听她与自己解释了一二,这才便知道了刚才那东西就是拜帖。
    “何必,还用这个……”
    林朝英觉得拜帖这玩儿意真的就是多此一举。
    “没办法,西门大官人就是特别中意这种形象工程。”
    林葳蕤摆出一副面瘫脸,林朝英看着那张脸说出如评书里头的那种词汇,忍不住笑完了眉。
    她抬起双手,揉了揉大徒弟那张脸。
    林朝英那如玉的十根手指抚上林葳蕤的面颊,就算是再怎么面瘫的表情都能给她轻柔的动作给揉化了。
    “我又不是小孩子了!”
    面对完全永远处在“我不在状态内”的林朝英,林葳蕤永远都会被被戳破那淡定从容的态度。
    林朝英隔着面纱,朝着林葳蕤一笑,正准备和她在人家山庄的大门口培养一下师徒之情,人家门房的阿伯便请这二位姑娘进了门。
    林朝英年已过二十,却依然貌若二八年华的少女,脾气和性格也全都是一副与世无争的世外仙子的模样。
    用林葳蕤她的腹诽来讲,这就是不用操心诸多事情的天然呆,无愁无忧当然年轻漂亮青春正好。
    可林葳蕤当年十二岁为了追回来自己那位离家出走的师父,提着一柄剑带着点盘缠就下了山,若不是摆出一本正经的面瘫样,再加上武艺高超又并非完全不懂那世俗人情,怕是谁都能欺负了去。
    虽有丐帮帮主洪七公在后头与她撑腰,但是这九指神丐也不是次次都能帮得上忙。
    当林葳蕤验了尸,明了那冤案,抖了个惨绝人寰耸人听闻的“与奸夫合谋杀死亲夫”的案子后,顿时所有人都对这个不怕尸体,甚至能铁口直断受害者死法的小姑娘投去的眼光就不一样了。
    ——天晓得她到底见过多少死人,这才能一眼就看出这人的死法不是自然而亡。
    也正因这个想法,世间百姓与江湖中的愚昧之人,都道:这林葳蕤身上的死气几乎与自己的活人气味一样多。
    不怕她的人极少,能与她谈得上话的人就更少了。若是说那能算是她朋友的人物,可就是十根手指头也算得清楚。
    有那一手做菜好手艺的左轻侯左庄主算一个,几次三番遇上的陆小凤算一个,自己凑到跟前来、怎么也甩不掉的胡铁花算一个,而这位西门庄主——也算一个。
    “上次喝了你的茶,这次就用这酒赔你的茶。”
    林葳蕤从腰侧取下那个装着猴儿酒的葫芦,伸手便递给了面前的西门吹雪。
    她见着西门吹雪的第一句话便是这么说,后者却也伸出手,将那葫芦接了过去。
    “这是家师,她姓林。”
    林葳蕤向来没有将自己全名报出来的习惯,这也是她与在这江湖中行走的女侠们所不同的地方之一。
    即便是再熟悉的人,知道她叫什么,也只是喊一句“林姑娘”,如“九指神丐”洪七公这样一位与她的恩师林朝英平辈论交的长辈,也喊她一句“小林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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