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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在思念旧时光-第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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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李时也说要去山上采风,拉着我一起出来,脚步却是走回停车场。
  他在后备箱掏出件黑乎乎的衣服,兜头盖脸扔给我,我闻了闻,一股汗酸味。
  他狠狠看了眼我的前胸,对我说:“这里不是法国,今天来得还有不少是画国画的保守派,你收敛点。”
  我不以为意:“我舒服就行。”
  “你……”
  “你不是H市人不知道,我妈小时候,村子里过了四十岁的女人都不穿上衣的。这里人没你想得那么传统。”
  他被我气得笑了:“这么说,你还有别的惊喜?”
  “我都没觉得不好意思,你别这么大惊小怪了。”
  他张了张嘴,骂人的话憋住没说出来,瞪了我一眼,转身就往上山的小路走去。
  我捧着那件臭衣服,扔也不是,穿也不是,一咬牙系在腰间,小跑着跟了过去。
  西山是座矮山,不过两百多米高,山上草木茂盛,景色秀丽。沿着山溪,修有一条石阶,顺山势蜿蜒而上。拾级而上,走上几十米,就能看到有游客在溪边戏水,不远处就有眼熟的人支个简易画架。在这里写生,被围观是免不了的,但大家早已习惯了。
  李时头也不抬地往前走,一直走到人烟稀少的地方才拿出相机拍照,全程不理睬我。
  这一顿疾走让我上气不接下气,一停下来就坐在溪边的石头喘粗气,用腰间系着的衣服扇风,再看李时,没事儿人似的,连大气都不出。
  喘了一会儿,气终于匀了,见头顶正好有树荫,山里温度比外面要低一些,正舒服,我干脆在石头上躺了下来,手当枕头垫在脑后,呆呆望着天空。
  透过茂密树冠中间的空隙,一片云露了出来,代替了整片天空。没有风,树和云都是静止的,我产生一种时间过得很慢的错觉。
  忽然我的鼻尖一凉,落了一滴水,我以为是李时下到小溪里了,抬起头却看见他在小溪对岸拍山景。
  又是一滴,两滴,三滴……
  “下雨啦!”我翻身坐起,朝李时喊道。
  李时还没发现,听见我的话望了望头顶,立即把相机镜头摘下,分别收到包里。
  雨势又猛又急,我们俩还没找到躲雨的地方就已经湿透了,最后跑到半山腰的一个亭子里,两个人都成了落汤鸡。
  亭子里挤满了躲雨的人,不得已,我只好把那件臭臭的衣服披上,里面沾了水的浅蓝色T恤又贴又透,变成了十八禁的风格。
  李时瞟了我一眼,表情似在说“早该听我的”。
作者有话要说:  宗伟,你是最棒的羽毛球运动员,没有之一。

☆、第二十六章

  这阵雨来得很急,雨点噼里啪啦地打在树叶上,汇聚成一条不断的线,直直从叶尖流到地面。亭子四面被白花花的雨帘包围,里面的人或焦急或耐心地等雨停。
  小亭子不大,就是平常公园里水塘边供人歇脚的那种,沿栏杆的一圈座位和中间石凳坐满了人,我挨着靠里的石柱站着,李时在另一边跟几个我不认识的画家说话,叫我过去我就假装看风景没听见。
  山风裹挟着小雨滴,吹在脸上凉丝丝的,酷热的暑意消散了不少。又一阵急风刮过,我左眼一蜇,不知什么东西掉了进去。我连忙用手背揉了两下,没揉出来,倒更加刺痛,只好招手叫李时。
  李时快步走过来,扒开我的眼皮,用力吹了几下,什么都没吹出来,倒吹得我直翻白眼。
  他抬高我的脸看了看,两手按住我的脑袋两侧,突然嘴一张,吐出半截鲜红的舌头。
  眼看着那红舌不由分说向我靠近,就要到鼻子跟前,我一惊,两手一挡在把他隔开,嫌弃道:“你这是哪学来的新毛病?”
  “反正比手干净。我刚和他们下棋了,你自己选 。”
  想到石桌上那副黑得发亮的不知在这里多少年的象棋,我只好撇撇嘴说:“……那你麻利点。”
  我睁大眼睛,死死盯着他的下巴,如果明知有东西向你的眼睛靠近,闭眼保护是一种本能反应。就当他的舌尖快碰到我的眼睫毛,我脖子一缩,没忍住。
  “你没有什么传染病吧?我的眼睛对我非常重要。沙眼啊白内障——”
  不等我说完,他低喝着打断我:“我的舌头没有白内障!”他一手固定我的后脑勺,一手扒开我的眼皮,话音刚落,嘴唇就到了我眼前。
  舌头接触眼球的感觉非常诡异,很难用语言形容。出乎我意料的,一点都不疼,因为舌头非常软,比想象中还要软,带着一点温度,但感觉还是很诡异。我背靠在柱子上,手还保持推挡他胸膛的姿势,全身僵硬,一动也不敢动。
  好在他的舌头很灵活,我感觉那小小的舌尖在我眼球上扫了两圈,之前的异物感就消失了。
  我用力眨了两下,上下左右转动眼珠,确认是不是真的弄干净了。
  这时我发现,两边的坐着站着的人都看着我,眼神暧昧。我心说,这果然不是正常人类处理问题的方法。
  李时漱口回来,问我好了没。
  他一问,我习惯性地抬手去揉。
  他眼疾手快地抓住我的手,说:“别揉,你的眼睛不是对你很重要的吗?”
  这人还真是爱用我的话噎我!
  我刚要回嘴,他看着我手上的戒指咦了一声:“你什么时候开始戴首饰了?”
  “那你又是什么时候开始留短发了?”我指了指他的头发反问道。
  自我认识李时开始,他就是一头艺术家式的飘飘长发。当年我穷得买不起画材,听说头发可以卖钱,就让李时带我去收头发的理发店,一头及腰的长发卖了八十欧元,我很满意,也很无奈,因为那时我辛苦画一星期的画都卖不了这价钱。那理发店的老板问李时卖不卖,被他一口回绝,其实他的经济状况不比我好多少。自那时起,我一直留着短发,而李时则把他的长发当成标志似护着,别人说什么都没剪。
  但是上周,他不知受了什么刺激,一声不吭把多年的成果全剪了,理了个干净利落的短发,让我一时很不习惯。
  此时,外面的雨势渐渐收住,临近中午,不少人纷纷离开。我站得腿酸,见有座位空出来,就坐下来休息。
  李时也坐了下来,翘起二郎腿望着我:“最近和你那个初恋干柴烈火进展神速?”
  一会儿功夫人已经走完了,亭子里只剩我们两个,他说话本色很多。
  我淡淡地回答:“我们分手了。”
  他惊诧地问:“为什么?还是因为他妈?”
  我想了想,简短答道:“历史遗留问题,属于不可调和的矛盾,”我用下巴点了点石桌上的棋盘,下了个结论,“死局,无解。”
  “你看上去倒不是太在意,不像你啊……碰到他的事,你一向很放在心上……”
  “这个局面,我们一开始都是有准备的。即使回避不谈,心里也很清楚,所以,不算意外。”
  听完,他用更疑惑的眼神看着我:“那你在跟谁同居?”
  同居?既然他这么认为,就让他继续这么当是同居吧。
  我抓了抓头发,说出一个名字。
  他先是瞪大眼睛,随后皱起了眉头,川字的,很深。
  “你怎么还是和他勾搭上了?我不是告诉过你,他的女朋友比你画过的模特还多!”
  “我也不是什么情窦初开的小女孩,放心。倒是你,”我话锋一转,斜眼看他,“有点不正常。”
  他随意地甩了甩头,手插进头发里揉了两下,有细密的小水珠从头发里溅出,嘴里说道:“没什么不正常,听说这样的发型更能给人成熟和安全的感觉。”
  “哦——”我长长地哦了一声,给了他一个“我明白你发春了”的眼神。
  他直接无视,站起来说:“把衣服穿好,我们也该下去吃饭了。”
  不提这个还好,一提这个我简直想把肩上披着的衣服扔到他脸上,不知是不是水气蒸腾的关系,汗酸味浓烈得我快无法呼吸了。
  我扯下来,递到他面前:“你自己闻闻,这是嗅觉正常的人穿的衣服吗?”
  他单手接过,放到鼻子下一嗅,说:“我没闻出什么特别臭的味道啊,男人身上不都有点汗味吗?”
  我简直哭笑不得,看在他主动脱下身上的短袖衬衣给我,换上那件黑色长袖衬衣的份上,就不计较了。
  李时的衬衣基本已经烘干了,我的T恤是纯棉的,干得比较慢,还湿湿得裹在身上,不由庆幸自己今天没穿内衣,不然更难受。穿湿衣服的滋味,谁穿谁知道,幸好我体质不错,换别人有可能是一场不大不小的病。
  我把长长的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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