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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哥-第126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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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要我啊——我当时脑袋被石头砸了一下,哎我操,差点直接把我砸到佛祖座下,恍恍惚惚的,我就看见我们家小鹿儿,她弯下腰,问我说‘你吃饱了撑的啊,跑这穷乡僻壤来挨石头砸,疼不疼啊?’我跟她说‘我求仁得仁,疼什么?大不了你把我领回去,咱两口子那边团聚去。’”
  老熊的话音轻而显得有些含糊,起如游丝般地一触即断。
  
  “她把我拉起来,跟我说‘你个大傻逼,死都不让我安生,我早在那边找好小白脸了,谁等着跟你这个丑八怪老男人团聚,还不快滚!’然后就一把把我推出去了,那如来神掌,功力依旧啊……”
  至此,老熊的话音渐渐低下去了,他嘴角兀自含着说不清道不明的释然笑容,头一歪,就此晕过去了。
  
  生者与死者,总会殊途同归。
  能求仁得仁,是大幸。
  
  后来,老熊的光头上留了个疤,还因此上了电视新闻,神神叨叨地胡扯白咧一通,竟然还有好多粉丝真拿他当高僧追捧。
  经此一役,魏谦算是明白了,给予那货的任何一点同情,全都是浪费感情。
  
  同时开始在银屏上活跃的,还有宋小宝同学。
  她在魏谦一路拿钱给她开绿灯保驾护航的情况下,几年混下来依然不红不紫,好像也就是个玩票,谁也没指望她能弄出什么名堂来,谁知误打误撞的,她偶然间接了一部小成本电影里的主要女配角,突然之间,就这么红了。
  
  此后一发不可收拾,宋小宝居然还接连拿了好几个奖,很像那么回事了。
  
  这天,宋小宝咋咋呼呼地给家里打电话:“哥,我要回家!我们这次新片宣发的首映就在咱家对面那电影院里,你必须来,你们俩砸锅卖铁也得挤出时间来!”
  “行,”魏谦一口答应,随后问:“对了,你演了个什么角色来着?”   
  宋小宝:“一个女神经病。”
  “……”魏谦顿了顿,搜肠刮肚地挑出了一句表扬的话说,“是啊?那还真是本色出演。”
  
  “呸!”宋小宝说,“我去化妆了,晚上你跟二哥早点过来。”
  “哎,小宝,等等。”魏谦突然叫住她,他犹豫了一下,问,“你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
  
  “什么日子?”宋小宝想了想,“今天十四号,每月十四号都是个什么颜色的情人节,这月是……”
  
  魏谦:“……”
  他无奈地笑了一下:“算了,你还是化妆去吧。”
  
  这天是他妈的忌日。
  
  这一次,魏谦难得没在电影院里睡着,全程看完了宋小宝倾情诠释的神经病,认真地认为她确实演得挺是那么回事,年轻轻的小姑娘,能这么歇斯底里地在镜头前不顾形象,她还挺敬业,大概红得有点道理。
  
  首映散场已经很晚了,小宝被剧组的人拉去庆功,魏谦却悄无声息地离开了,他去了城郊的墓园,找到了他妈的墓——当年埋死人还很便宜,要是换了眼下这么寸土寸金,把她那几个小姐妹论斤卖了也买不起。
  
  这块墓地旁边,是其他几个人的墓碑,一个满脸麻子的少年孙树志,一个看着就不像好东西的老太婆,还有一个眉目里就带着点畏缩的中年女人——宋老太和麻子妈的墓都是衣冠冢,人已经找不到了。
  
  但是他们仍然相信,她们总会回来,跟亲人们比邻而居。
  
  魏谦挨个和他们打了招呼,最后坐在了他妈面前:“我奶奶下去以后没少收拾你吧?该,我把她弄到这来就是这个意思。”
  
  没有人回答他。
  
  魏谦自顾自地说:“你闺女我好好地给带大了,那丫头现在也人模狗样的,不过怪她爸模样不好,多少有点耽误人,反正她现在靠化妆也比不上你当年漂亮,但那又怎么样?人家会演电影,还是有出息,不知道多少观众喜欢,你?八辈子也赶不上。”
  
  魏谦不尊不重地伸手弹弹墓碑,站了起来:“没别的意思,就是来跟你显摆一下。”
  
  他掸了掸身上的土,想转身离开,却似乎又想起了什么,侧过身来,伸手在冰冷的石碑上按了一下。
  过了一会,魏谦轻声说:“咱俩的恩怨就这么算了吧,我不想再恨你了,都恨了三十多年了,快累死我了。”
  
  说完,他往外走去,魏之远还在墓园门口等着他。
  
  魏谦坐上车,合上车门,在魏之远缓缓地把车开出去的时候,突然说:“我不想干了。”
  
  魏之远:“嗯?”
  
  魏谦望着前方明灭的路灯光,轻声说:“我想辞了董事长的职位,每年给我分红就行了,剩下的留给你们去折腾吧——我打算回母校继续念生命科学,念个硕士再念博士,以后就在学校里混日子了……”
  
  他原来的理想,是要当一个科学家,穿着白大褂在实验室里转,记录各种数据,写写论文,打打材料,研究点什么,每天吃饭也研究,睡觉也研究,除了研究的东西,什么也不往心里去,衣食不愁。
  
  魏谦说着说着,就这样在温度适宜的车里睡着了。
  
  魏之远轻缓地把车停在路边,放下了靠椅,拉过后座上的毯子,盖在他身上,替他掖了掖,然后拨开他的头发,俯身在他额头上亲吻了一下,在他已经听不见的情况下,心满意足地微微笑了一下,回复说:“好啊。”
  
  你喜欢怎样就怎样。
  
  从今以后,我们只有死别,不再生离——钱钟书。
  
作者有话要说:正文完。
谢谢诸位捧场。
番外大概两篇,一礼拜写一个吧,会直接更新在本章下面,记得回来看^_^



番外一

谈明那个小丫头,她就是个投错了人胎的活猴子,刚生出来骨头就比别的崽子硬朗,十个月多一点就完成了猴子到人的进化——直立行走,一两岁的时候已经满地乱跑,成为家里一害了。

星期六中午,三胖一家三口来到了魏谦家。
三胖用一条胳膊夹着他的祸害闺女,谈明就像个没尾巴的大胖耗子,四爪并用地抱着他一条胳膊,随着走路一晃一晃的,把她爹当成了秋千荡。

林清拎着东西追着这爷俩一路小跑:就是个碎嘴的大丫鬟,一惊一乍地说:“胖子你看着点,别摔了她!”
三胖举起谈明,轻轻地往上一抛,完事又在孩儿她妈的大呼小叫中双手接住,晃了晃乐得前仰后合的小丫头:“爸能摔了你吗?”

谈明高兴得直吐泡泡。

三胖腾出一只手,递给林清:“媳妇,东西拿不了给我。”
林清抬脚在他屁股上踹了一脚:“把你的崽子拿好了就行了,别臭美了!”

“我有闺女他没有啊,我不臭美谁臭美?”三胖吹着口哨按了门铃,气沉丹田,“你三哥大驾……”

他一嗓子没叫唤完,屋门就从里面打开了。
魏之远一边接过林清手里的东西,一边伸出手指“嘘”了一下,小声说:“还没起呢。”

三胖一愣一愣地:“这都快十一点半了,还没起?他这是要从此君王不早朝了?”
林清听见自己这败家老爷们儿嘴里又开始跑拖拉机,连忙抡起拳头在他后背上砸了一下,闷闷的一声,还挺响。谈明爬到三胖的后背,好奇地低头看了一眼声音来源,咧开牙没长齐的小嘴,拍着巴掌乐,意思是:这响动好听,再给大爷来一声!

三胖弯腰放下了他的不孝女,让她满屋子撒欢,然后走到魏之远旁边,看了一眼魏谦紧闭的卧室,压低声音问:“我叫他去——哎,屋里没儿童不宜的东西吧?”

魏之远脸都没红一下,似笑非笑地看了一眼三胖,反而弄得三胖颇为尴尬。

看他尴尬够了,魏小爷才慢条斯理地说:“哪能啊,昨天晚上他批考卷批到三点,正好今天没事,睡呗。”

魏谦辞职以后就回了学校,一边念研究生,一边当着助教。

想当年他们的魏董事长是什么派头?衬衫从来烫得平平整整,西装革履,皮鞋绝不会两天不擦,往那一站,整一个衣冠禽兽的标准范本。
现在可好,他多年兜兜转转,倒是返璞归真了,一天到晚套个大背心大裤衩就出门,脚下一双人字拖,倒省得洗袜子,走路踢踢踏踏,都不带抬脚的。

同一个人身上能产生这么大的变化么?
三胖思考多日未果,最后得出一个结论——学校是个毁人不倦的地方。

听了魏之远的话,三胖讶异地说:“能忙成这样,图什么呀?就那两块钱助教工资?他不至于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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