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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嚣尘上-第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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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旁边有一个高壮的大叔和他打招呼,“怎么样,感觉不错吧?”
  这人问的和李波一样的话,严欢本不想理睬,但也不愿惹麻烦,只能回道:“还行,不过我并不喜欢死亡金属的风格。”他这完全是现学现卖。
  “哈哈哈!小鬼口气倒不小!”壮大叔大笑道:“你还知道死亡金属?不错不错,不过夜鹰的摇滚可不是死亡金属,而是旋律金属,班门弄斧也要掂掂自己有几两!”
  严欢顿时羞恼地双耳通红,他心里痛骂JOHN,过时的情报真是害人不浅。老鬼这时候倒潜进他意识中一言不发了。
  看出严欢的窘迫,那大叔又笑起来。“年轻人不要害臊!毕竟旋律金属也是从死亡里分离出来的,很多人都分不清它们。你还算不错!”
  旋律金属,死亡金属,还搞个分支?
  不都是摇滚,分那么多种类别干什么?简直和老鬼JOHN一样麻烦。
  严欢心里低咒几句,同时也想摆脱这个缠人的大叔,便谎称自己要去厕所。现在台上已经又换了一支乐队在表演,众人的情绪正高,没有几个人离场。
  严欢从拥挤的人群中挣脱出来。他看了眼身后人声鼎沸的舞台,决定还是去厕所透一口气。
  人少的地方,空气清新不少,严欢深呼吸一下,准备进厕所去洗把脸。然而他刚推开厕所的门,就僵在那动弹不得。
  男厕,洗脸池旁,一个女人正低声□□着,她埋头在另一个男人的跨下,张大嘴吞吐着什么。而被她讨好的男人,只是背靠着墙,嘴里叼着根烟,面无表情地吞云吐雾。
  女人的低吟声回旋在室内。
  “唔……恩,阿声……唔恩。”
  我擦擦擦擦擦擦擦!
  严欢大退一步,啪的一声关上厕所大门,摔的震天响!
  热血上涌,他一边恼火一边恨不得戳瞎自己的眼,不对!应该是戳瞎那对光天化日之下宣淫的狗男女的眼睛!公共场合,知不知道什么是公共场合,他们究竟在搞什么?
  严欢飞快地走了两步,怒火冲天。他又突然想起来,厕所里那对厮混的男女中的那个男人似乎有点眼熟。
  等等,那冰冷看人的态度,那斜四十五度角俯视人的目光,不正是刚才台上夜鹰的吉他手?
  “JOHN!你们摇滚乐手都是这么没节操吗?”
  “男欢女爱,难道不是人之常情?”JOHN用新学的成语反驳他,“你要知道,摇滚乐手是很受欢迎的,有很多女人为了和乐手们睡一晚千里迢迢的跑过来,我们那时候俗称她们为‘骨肉皮’。”
  “恰当!果真只有一副骨肉和皮囊。”
  “你生什么气?放心,等你成了知名乐手后,也会有很多女孩来找你玩乐。”
  “我才——不需要!”严欢怒吼他,气势汹汹地跑到外面,一走近舞台,冲天的乐声就响彻耳膜。但严欢现在心情极差,只觉得这些声音烦人。他在人群中找了半天,逮着李波,就勒着他的后衣领把他拽了出去。
  “你干什么?我还没玩够呢!”李波挣扎。
  严欢回头看他一眼,李波立马就不敢说话了。他看得出来,自己这个朋友现在心情不佳,还是少招惹为好。
  两人离开演艺吧没多久,厕所门推开,一脸面无表情的青年整了整衣服,神色淡然地离开。
  “付声!”身后的女人哀怨地看着他,却没有换来吉他手丝毫的怜悯。
  他走进光影纷杂的灯火。他的世界,是摇滚和吉他。
  第二天,严欢对着镜子扑了好几次冷水,才确定不会被人看出自己睡眠不足。他和李波昨晚凌晨两三点才回来,而严欢更由于脑中一直摆脱不了那些音乐,直到天亮都没睡着。
  他有些浑浑噩噩地走在去上课的路上。
  路边落下的梧桐叶,铺成厚厚的一层。而那些循规蹈矩的学生们,也都一个个从他身边经过。看着这一如往常的画面,严欢心里突然涌上一股烦躁。
  他看着自己脚下的影子,和那些学生们的影子毫无二样。背着苛重的书包,走在没有分叉的这一条路上。
  有那么一刻,他真想撕破这束缚人的牢笼!
  像昨晚那样,无拘无束。                    
  作者有话要说:  小科普:
  今天潜聊一下摇滚的种类,有耐心地朋友请继续往下看吧。
  给摇滚分类,很多人认为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情,因为摇滚乐的种类每时每刻都在更新发展,要一一数尽各个流派的不同,还真是一个头疼的事情啊。
  那我们就只说一说两大最常见的类型,金属与朋克。
  金属:从名字上来看,就有一种沉重和硬朗,仿佛都能嗅到那股铁锈味。坚硬与强烈,就是金属乐的代名词。当然金属也细分成很多种,本章节提到的死亡与旋律就是其中之一。
  朋克:PUNK;这个词在最开始的时候,是形容小流氓混混街头妓女那种类型的人,后来朋克被延伸为一种精神,随意,邋遢。它往往不太讲究技巧,而是一种思想的释放和宣泄。
  金属和朋克,就像一个高富帅和屌丝,彼此也有间隙。说一件有趣的事情,国内有一家朋克摇滚酒吧,门口挂着的招牌,上面写着:金属党和XXX不准入内!哈哈。
  其实我觉得这两个算是腹黑攻和别扭健气受。
  ………………………………………………………………
  金属:技巧性的,厚重的,有力度。
  朋克:不重视技巧,狂放,非主流的。
  (非资深见解,有高手有建议请尽管提出)

☆、上路

  这是严欢第三次放下吉他,忍耐着脑中某老鬼涛涛不绝的啰嗦。

  终于实在忍无可忍,他一把将吉他抛到床上,大声道:“够了,JOHN!你还要再说多少遍?”

  “直到你学会这首曲子为止。”JOHN回答。

  “那你能不能用更温和、宽容的态度和易于理解的方式教我?而不是一直在耳边咕哝我有多笨!”

  “你的确很笨。”

  “……”

  “好吧,和一般人比起来你是有那么点天分。但是在我接触的人里面,你的确是学吉他天赋最差的一个。你要放弃吗?”

  “白痴才会放弃!”严欢重新拿回吉他,抱进怀里。“我学吉他只是为了自己开心,又不是为了去和别的什么人较劲。”

  “难道你不想弹得更好?”

  “失之我命,得之我幸。能练得可以听就行。”

  “真是没追求。”

  严欢忍了忍头上的青筋。“JOHN,我跟你说,像你上回表扬的那个很厉害的吉他手,我可是一点都不喜欢!技术好有什么用,弹自己喜欢的音乐才是快乐的事情吧!”

  JOHN沉默了,“你这句话,很久以前我也这么想。”

  “是吧,我就说。”严欢忍不住得意。

  “但是后来发现,只顾自娱自乐的音乐,用你们的成语来说就是闭门造车,一点意义都没有。摇滚就是要让许多人一起听才有趣,而为了让其他人乐意听你的音乐,就必须练好技术。”

  “我又不要去当什么摇滚歌星,只是自己练一练琴而已。”严欢抱着吉他,轻轻抚了一把。

  “是吗?那你以后准备做什么?”

  “混到毕业,然后随便找个工作呗,反正我这个成绩也考不上什么大学。”

  “找到工作以后呢?”

  “遇到个顺心的就结婚。”

  “然后呢?”

  “生孩……”严欢说到这里,兀地止住了,有些羞恼道:“你不要下套让我钻!”

  “这不是我给你下套,是你自己说的,欢。”JOHN正色道:“像这样过日复一日被安排好的生活,你觉得活得和牲畜没有两样。难道你现在就打算认命了吗?”

  “我可没这么说。”严欢咕哝着。

  “但你也和其他人一样,在这条路上一直走着。”

  “够了!”

  严欢突然大喝一声,“不然还能有什么办法!去街头当小混混?或者现在洗心革面当个好学生?我没那天分!我除了照他们规定的路走下去,浑浑噩噩不清不楚地过一辈子,还能干什么?”

  意识里,JOHN寂静了好久。发了一通大火的严欢这才回过神来,自己好像不知不觉把JOHN当成出气筒,来发泄平日里的压抑和不满了。

  “抱歉,JOHN,我……”

  “组个乐队吧。”

  “啊?”

  “组个乐队,欢。然后找出自己心里最想要的究竟是什么。”

  在JOHN说出那番话的几天后,严欢虽然当时没当一回事,其实脑海里一直忘不掉那个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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