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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歌-第23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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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后,做了一份报告出来。
大概的意思就是,在这里面认真搞发明创造的,其实是中国学子徐光启、李天经、周胤等人,甚至还培养出了马世奇这样的状元奇才。反观那些西洋人,明明就是厮混期间,鱼目混珠嘛!西学院理应改成东学院。
刚好徐光启对西学院倾注的心血很多,老徐在病榻上,对西学院的研究方向,进行了一次简单划分,大概分了那么几个科目,让这些学子们进行专研,这样一来‘科学’这个词汇也就正式出现了,小朱大笔一挥,写下如下字句:
“朕闻天下饱学之士,乃贤者,乃智者,乃师者也。今西学院中东西专研之学子众,理应称之为学者以示区别也。然院内分置诸科以精研,再以‘者’名之,自当不得相承也。今朕纳科道之本,而以‘科学’二字题名赐号。自今起,皇家西学院,更名为皇家科学院。院中诸子,当科学家以赞之。既取科学精研,百家争鸣之意,钦此!”
呵呵,经过妥协退让,达成一致的君臣,再次将眼光放在了国家四个方面的战场上。而其实四面楚歌的本质,却并没有发生根本性的转变。
注:
国家借贷的例子,还有一个:天启七年,时任辽东巡抚的毕自肃,为了平息欠饷哗变,就曾以官府的名义,向一个商人借过7万两左右的白银。
祖冲之段落中,中国古代的分数,确实是分母在上,分子在下,‘1/3’之所以被读成‘三分之一’就是这个原因。后来具体什么时间换过来的,我也不清楚了。但好像就是在明末这段时间。
科学院段落中,‘西学’和‘东学’在古代中国的口语中,并没褒贬区别,当初起名叫西学院,也确实没有崇洋媚外的念头!
至于‘科学’一词,还真就跟老徐有关系,后面会找机会说一说。
本章针对很多之前的设定进行了修正,在此感谢所有提供帮助的热心书友!名字记不住了,大家的名字都很有个性。呵呵!
第十三章:盛京血战(上)
如果有人想成为一名真正的职业军人,那么请记住,有一个本事必须具备,那就是――听力。
说到听力,有人也许会想到听风辨位,但那是江湖的说法,意思是闭着眼睛,也可以提前判断出暗器袭来的声音。
但是如果在真正的战场上,就会知道这根本就是扯蛋。因为,得到敌人暗伏方位的最有效方法,是观察战友中伏后躺倒在地上的尸体。
当一名前突的士兵,遭到袭击而没有立刻死去的时候,他最应该做的,是告诉战友‘一点钟方位’或者‘左前15度方向’。
遇到袭击时,报告敌人方位的重要性,远远超过了就地反击。因为遭受袭击的一队士兵,未必能有运气活下去,所以,为了大部队的整体利益,这个时候,幸存的,尚有余力的士兵们,应该迅速报告遭到袭击的情况,后续部队如果早一点获得军情,就有早一点为他们报仇的机会。
所以,真正的职业军人,听力非常重要。听前方兵马行进的声音是否杂乱,听身边前后左右各个方向,是否传来袍泽的嘶声呼喊。
这是行军中的听力。
战场上,数百人、数千人、数万人、数百万人的呐喊,其效果是令人吃惊的,就如同我们去饭馆吃饭,吆喝、点菜、报菜、劝酒,最多,也不过就是一两百人的规模,然而噪音的强度呢?呵呵,大家对这点一定深有体会。
但这还只是在饭馆中的规模,在战场上,无数男儿,抛头颅、洒热血、拼死争斗,不论是壮胆气的呐喊,还是临死前的呻吟,都是气竭力尽的呼喊,在这个还没算上枪炮火药爆响的环境里,听的清上峰传来的军令,就成为最最基本的,基本素质。
火铳声、火炮声、兵刃撞击声、战马嘶鸣声,交织在一起,形成巨大的声浪,一波、一波的震荡开来,直震得沈阳城墙上的箭楼,簌簌的抖动着,楼顶上的琉璃瓦片、画栋上的彩色绘纸,都逐渐开裂、掉落、甚至直接就碎裂成碎片,纷纷落下了城墙,落在尸体上,落在厮杀的士兵头上,落进正疯癫厮杀的吴三桂的眼睛中。
“少将军,小心!”
一名随行小校眼见公子眼睛被灰尘所迷,立时合身冲了上去,生生的,用自己的身子,替吴三桂遮挡下一把长枪的袭击。
噗!……
镔铁长枪,轻易地突破甲胄间的缝隙,自小校左肋穿入,再自右后腰部穿出,余势强劲,顶刺在吴三桂的右肋处。紧接着‘砰’的一声,是小校奋起余力,用一把三眼铳打中了敌将的胸口。
“杀了他!”
时间太快,还不及吴三桂做出反应,对面骑将已经双手弃长枪,栽落马下,但即便在人马交相践踏的环境中,依然可以听到敌将的嘶吼声,
“杀了他,他被土粉迷了双眼了!杀了。。。”
还不能敌将喊完,立刻闻警抢出的六名后金骑将,就已经踩踏过他的身子,直奔吴三桂而来。
“公子!”
“少爷!”
吴三桂马前马后的一群亲随,玩命扑上,有的直接扑向对方的兵刃,有的直接扑向对方的马腿,拖住兵刃和马腿,就拖住了敌将的步伐。望着这些自幼与自己玩耍训练的弟兄,这些为了救护自己,而奋勇拼死的兄弟们,一个个就这么的轻易放弃了生命,为的只是救护自己,吴三桂迷离的双眼涌出大颗大颗的眼泪,眼泪冲洗了眼脸,使得吴三桂重又睁大双眼,他抱着身前的尸体,不断声的喊着:
“大鹏!大鹏!你别死啊!”
随即,吴三桂被兵卒拖着,退到了护城河外沿,南城门颤悠悠的重新关上。这是这座城门,在今天里第六次的争夺战。依然以明军的失败告终。
“少爷,城门已呈破败之象,此时切不可操之过急,咱们还是先稳稳吧。”
等吴三桂回过神来,一旁的亲兵,低低的跟吴三桂说着。
“杜明呢,他的炮呢?”
吴三桂怀里还抱着大鹏的尸体,只不过那杆长枪已经被拔了去。
“禀将军,杜总兵弹药告罄,已传话过来,要等明天辎重到来,方可再行施射!”
“混账!把大鹏安顿好,等我去见过杜明再说!”
说完,吴三桂将大鹏的尸体交给手下看管,自己打马去找杜明,他身上的伤口很多,但没有一处是认真处理过的,鲜血随着战马的驰骋,不断的飞溅出去。
“杜明,我问你,刚刚南门已破,你为什么不开炮支援!”
厉声说完问罪之辞,吴三桂终因失血过多,一脑袋栽落马下。
“将军,小将军失血过多,昏厥了!”
说着,几名小校连忙抬起吴三桂,边喊医官,边向一边跑去。望着吴三桂被抬走,杜明粗豪的脸上,忽然现出一丝冷峻的神色。
“领兵打仗,赌一时,赌不得一世!小小年纪,偏偏阵阵都抛胜负手。偏偏又是二代翘楚!嘿!辽东军的未来,难道就掌握在你这样人的手中吗?”
杜明喃喃自语的声音,除了他自己,没有任何人能听到,自言自语之后,杜明长叹一声,高举右手:
“传我军令,大军后撤500步,鸣金收兵!”
随着杜明撤军令下,沈阳城下的战斗,再次告一段落。
“这是第75次了!”
不论是攻城的明军,还是守城的后金人马,大家心中都默默计算着数字。有的明军,会往自己腰间的皮囊中放入第75块石子。城上的某个后金兵卒,则用一把缴获的匕首,在墙上刻划上一道。随后,用左手的手指,轻轻抚摸着刚刚成型的,第十五个‘正’字,双眼仍紧紧盯着城下的明军阵营,脸上没有一点表情。
十几天来,每天都是六、七次的争夺战,每次都会夺走无数健儿的性命,这样强度的猛攻,早已经创造了一个纪录。
猛烈攻城,原本是需要这样的效果,但之前,却没有任何一场阵仗是这般的惨烈,以致于,整个沈阳城内外,都弥漫着浓重的血腥气味,吸引的野狼乌鸦,群聚于此地。到了夜晚,一声声的狼嚎,惊起一群群的寒鸦,配合这狼嚎,鸦群哇哇的叫着,盘旋在天际中,甚至把月光都遮挡住了。只是在振翅的间隙中,才透下来点点星光。
“三桂,你知道那颗星星的名字吗?”
杜明仰面躺在草地上,双手枕在脑下,用脚踢了踢身边同样躺在地上的吴三桂。
“哪一颗?”
吴三桂的伤不算什么,伤口包扎止住失血后,也就没大碍了。他不明白杜明怎么有闲情看星星,于是睁开眼睛往天上找寻,却被漫天的乌鸦吓了一跳,不由得吸一口冷气坐了起来。
“呵呵!”杜明没动,看着飞舞的群鸦,呵呵笑了一声,随后说道:“三桂,我曾听讲书的先生说起过,诸葛亮可以呼风唤雨,只要灵符一烧,就可以撒豆成兵哩!”
“是啊,武侯之威名,即便千载之下,也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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