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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家情感热线-第7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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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里珍珠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狼狈过。

他掉下来的时候,鼻子和嘴里都进了不少的水,令他呛得几乎窒息,咳嗽不止。

他的头发和白袍已经尽湿,紧紧地裹在脸上和身上,如同一只落汤鸡般,形象空前的猥琐难看。

他有口不能言,一边用手遮着眼睛和脸,一边还要适当地抵御那女孩雷雨般的踢打和狠揍,两只手简直不够用。

他正在拼命地想从这个浴池里逃脱出去,可惜用理石铺就的池底和池壁实在很滑,他在慌乱之中连续跌倒好几次,才勉强接近浴池的边缘,艰难地爬了上去。

眼看就要逃出生天,百里珍珠不敢回头去看那个仍旧在不遗余力地揍他的女孩,只能把声音压低到不能再低,哑哑地说了一声:“姑娘,对不起。”

说罢,就慌不迭地左脚踏右脚。竭力调动浑身乱窜的真气,勉勉强强地腾空而起。

一只鸟如果被打湿了羽毛,就不可能飞得起来了。所幸百里珍珠并不是鸟。

他简直不敢再回头看那个地方一眼,那女孩的声音却清晰地传来:“小贼,竟敢偷看小娘洗澡,你——等——死——吧!”

那女孩的声音听起来格外清,格外脆。

她最后那四个字说得格外真,格外狠。

不知是不是被湿衣裹着的身子感受到了夜晚的寒意的缘故,百里珍珠竟然打了一个寒噤。

他已经很多年没有打过这样的寒噤了。

察看地形的计划被彻底打破,百里珍珠只能原路返回,回到他应该在的地方。

在回去之前,他没有忘记潜到厨房,靠着烟筒那点温度,将被打湿的衣衫一点一点烘干。

烘干衣服后,他回到那个漆黑的柴房,用匪夷所思的方式重新进去,再用匪夷所思的方式将自己捆绑起来。

然后,他拣了一个较为舒服的姿势,睁着眼睛,开始在黑暗中发愣。

他的衣服已经没有潮湿的气息,人也回到了最初的地方。事情好像本该就是这样,他躺在这里等着有人进来将他释放,什么事也没发生过。

他能忘记自己刚才偷酒吃肉的惬意,也能忘记掉进浴池后的狼狈,却偏偏忘不了那个女孩的脸。

他根本只匆匆地看了那女孩一眼。那时他在空中,而那女孩在水里。

那女孩面如雪水晕开的胭脂,粉白中透着恰如其分的嫣红。她眉眼清楚,唇色殷红。右脸颊上有一颗小小的水红色的痣。

美丽的女人,是百里珍珠日常生活中接触最为频繁的一种东西。与他朝夕相处的妹妹百里青黛便是艳绝人寰的尤物;他在皇宫中有过肌肤之亲的每一个女子都几乎是绝色;甚至连他本人稍稍改装一下,便是倾国倾城的人妖。

正因为他身边不停地萦绕着各种各样的美女,所以有时候,他会怀疑自己对这种所谓的美,产生了一种无力的疲态,虽然他仍不可抗拒地要和这些人亲近,温存,但是已经很久,很久,在他的心里再没有产生过刚才那样的悸动。

现在回想起来,那女孩最多只是面目姣好而已,并不算多么出众。

只是,百里珍珠仍清楚地记得她仰头看她的样子。当时他距她不过五尺的距离,连这女孩脸上纤细的汗毛都能看到。

那女孩的目光,却异常地镇定,不但镇定,而且清澈,纯粹。

如春日被细雨洗练过的一方天空,如丛林深处幽藏的一汪碧潭。

她简直就如同看一只大鸟般仰望着百里珍珠,小脸养成优美的弧度,用全然没有一丝杂质的目光打量着他。

他从来没有见过,有着这般摄人心魄眼睛的女子。

他已有很多年没有花这么长的时间去回想一个女孩。

在黑暗中,百里珍珠背靠着墙壁长长地呼出一口气,嘲弄地笑了。

他这是在做什么?她不过是一个个子小小的,没有发育好的小女孩罢了,他甚至连她姓什么叫什么都不知道,他们这一辈子可能只会见这一次面,竟然会对她有所遐想。

他当然坚决否认自己会对这样的女孩动心,只是惊心于那女孩清澈无端的眼神罢了。仅此而已。

然后,他觉得四肢沉重而酸痛,全身发软无力,额头和脸颊也开始发烫起来。

倒霉透了,他竟然在这个鬼地方发起烧来。

百里珍珠无力地咒骂了一句,就沉沉睡去。

正文 第七十七章:寨主(三)

第七十七章:寨主(三)

唐小凌今天醒得格外早。一个鲤鱼打听从床上翻身起来之后,她决定扛上弓箭去山中试试手艺。

这时夏意正盛,山林里应该到处都是闲逛的野兔和花鹿子。她虽然没有吃肉的嗜好,却对打猎这项活动情有独钟。

她简单地收拾了一番,换上浅绿色的猎服,挎上牛皮做的箭袋,穿上轻便舒适的鹿皮靴子,这些事情他做起来非常娴熟。

对于一个以山为家的人来说,打猎几乎是家常便饭,就跟每天必须要吃的三餐一样,并不是什么值得期待的事情。唐小凌之所以对这件事一直保持着高昂的兴趣,不仅仅是因为她拥有一只比猎狗还要灵敏的鼻子,更因为满载而归之后,能换得许多人的赞美和称赏。

眼下,她立刻就能见到这“许多人”。唐小凌走出去,就能一如既往地看见这些人恭恭敬敬地,规规矩矩地站在她的房门前,小心谨慎地等待着和她在新的一天的第一次会晤。

他们真的很多,足足有十个。虽然高矮略有不同,但模样都还可算做像样。只是这些人的着装很奇怪,统一穿着一种接近于蓝色。但是又不似蓝色的衣服,腰间系着褐色的衣带,胸前袒露着大块的肌肤。

这样的设计本来是为了表现肌肉,凸显穿衣者的男性魅力,只是眼前的这十个人,个个都比较清瘦,既没有大块的胸肌,肤色也相当白皙,因此这样的服装穿在他们身上,除了暴露出他们缺乏锻炼的身体之外,还给人一种不太好的感觉,这样的感觉,人们一般称之为“猥琐”、“病态”。

但是唐小凌显然不觉得这样的打扮都什么不妥,因为这套服装本就是她为这些人亲自设计的。

由此可见,唐小凌虽然是个成功的山大王,却不是一个成功的服装设计师。

唐小凌挺起胸膛,翘起唇角,给了这些人一个俏皮的笑容,依次热情地和这些一脸听话状的男人们打着招呼:

“早上好,阿一!”

“早上好,阿二!”

“早上好,阿三!”

“……”

“早上好,阿十!”

这些人也很有秩序地回应道:“早上好,寨主!”

行完这每天必须的见面礼后,唐小凌高兴地给他们展示自己的一身装扮:“我今天又要出去打猎了,回来给你们带好吃的!”

阿一他们都不约而同地换上欢欣雀跃的笑容:“太好了,中午有肉吃了。辛苦寨主!”

于是唐小凌便带着心满意足的笑容,告别了从阿一他们,精神抖擞地踏上自己的猎途。

她的身影消失后,那些听话的男人们一哄而散,脸上的表情立刻携带下来,回到居所,睡觉,闲逛,发呆,或者遛鸟,斗蛐蛐,找人打架。

他们就是唐小凌从山下拐来的“男色”。因为唐小凌记忆不太好,为了方便起见,很聪明地把这些人的名字变成了数字。

山寨中很多人早就看不惯这些终日无所事事,只等着吃闲饭的“阿字辈”的男人们,暗地里憋足了劲想痛殴他们一番,但是唐小凌为了彰显“阿字辈”们的特殊身份,将他们圈养在一所高高的院墙围成的住所里,除了“阿字辈”和唐小凌本人以外,谁也进去不得。

山寨派们其实也比“阿字辈”忙碌不到哪儿去,大家每天轮流下山抢劫。剩下的人留在山寨里舞弄舞弄刀枪棍棒,再沿着山寨跑上几圈,一天之中,大部分的时间也是无事可干。山寨上除了唐小凌和烧饭的两个中年大妈以外,连只母猪都找不到,而私自下山又是要被驱逐出寨的,这些男人旺盛的精力无处发泄,偏偏阿字辈这帮只会消耗他们宝贵粮食的废物们还整天在眼前晃来晃去……

唐小凌形成了习惯,每天早上都要出去,或打猎,或散步。所以,每天等到唐小凌出去之后,山寨里的骂声就开始震天响。

山寨派们拿出了女人们的手段,挽起了袖子,叉起了腰,站在阿字辈们的高墙派高声叫骂:“×××,一帮只知道造粪的废物,有种就出来和爷干一架!”

阿字辈们仗着有高墙保护,毫不客气地跳起脚来回骂道:“××××!造粪总比喷粪强,有种就进来,看爷揍得你满地找牙!”

山寨派们气的没处发泄,随手捡起地上石头和大土块。

阿字辈们则在墙边搭起高架站在上面,端起水来就往外泼,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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