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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错过这次,以后就没机会了!你要想清楚哦!错过之后会不会后悔呢?青云公子出身乡野,没有大家公子的胸怀,是容不下你纳小的。不如,你就从了我吧!我也不想要什么名分,只要……呵呵!你让我的身体满意就好。咱们就算夜夜在一起,我保证他也不会知道的。怎么样?要不要留下来?”
耳畔,百里千耀说完话,不安分的舌尖缓慢游弋,那带着玫瑰香气的舌尖,一寸寸划在我敏感的脖颈,引得我连呼吸都软了下来。不知不觉间轻轻闭上眼睛,这种感觉真的很美妙,令我不知道应该怎样抗拒。
百里千耀看人一向是很准的,亦如他当初为什么要选择我,为什么要让我去找赫连天啸。他就像我另一个脑子,为我分析指导很多我看不到的情况,为我指清前路该如何走。他,就像一个军师,不需要经常见面,却是我离不了的人。
一个晃神,胸口的衣襟便被他不安分的手挑开,带着丝丝夜的清凉钻进我的里怀,不停的揉捏按压,带着蛊惑人的电流,引诱我与他堕入最原始的深渊。
“嗯~~~”我无力的靠在他的怀里,竟然这样就投降,哼出连自己听了都会脸红的声音。
百里千耀咬住我的耳垂,却是慢慢说道。“感觉怎么样?如果千耀做的好,老板娘是否可以休掉青云公子,纳了千耀?千耀不要求正夫之位,只要做个小侍就好。”
再次听到花青云的名字,将我濒临溃散的理智统统召回来。猛然推开百里千耀,将自己的衣服拉好。天呐!差一点就犯下不可原谅的大错,我真是该死!这样简单就被人迷惑。
“百里千耀,做好你的帐房,以后再对我施展美男计,小心本姑娘炒了你。”说完,气愤的转身离去。
我真是该死,为什么明明有备而来,还是被那野玫瑰轻易勾搭成功?这样简单就被人吃了豆腐,还是个天天都要看见离不开的人,如果今夜真的被他吃掉。我以后有什么脸见花青云?
比来时快上无数倍,我几乎是飞一般的冲出归林居,也顾不得沈逸仙是否在酒馆,就直接冲回自己的房间,衣服也不敢脱直接跳*,拿被子捂住脑子不停的后怕。
还好,还好!还好百里千耀那家伙啰嗦,如果不是在意乱情迷之时听到花青云的名字,只怕这个时候我们已经吃果相见,在进行某样激烈的运动吧?
本姑娘是很色不假,但也仅限于看看美男。说到激烈运动的对象,我还是很挑剔的。除了花青云,我绝对不允许自己到处留情,即便是再美的男子,也不能随便嘿咻嘿咻。否则的话,我与那些男尊世界的混账又有什么区别?
以后,我绝对要离那个晚上变身的野玫瑰更远,一定要。
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在懊恼中睡去,直到传来轻轻的敲门声,我才拉开被子,被晨曦刺的睁不开眼睛,反正这么早,除了花青云也不会有人来找我,干脆就闭着应声。“进来。”
门板轻轻被推开,来人见到我仍旧躺在*榻闭着眼睛,犹豫一下,最后还是选择进来,并回手将门带上。
感觉来人一直站在门口不肯进来,强忍着刺眼的晨曦纳闷的看去,却是被他吓到,磕磕巴巴的说。“沈、沈逸仙?你怎么跑我屋来了?”
沈逸仙仍旧是一身明黄色尊贵无比的锦袍,直到那日看到向赫连天啸求婚的王爷艳荷,我才知道。原来这个世界不是什么人都可以穿代表皇室的黄色,所以,他这身锦袍别说布料是否可以在市面买的到,普通百姓就连颜色都是绝对不可以使用的。
可是,身份如此尊贵的他,怎么突然跑到酒馆来住?向来疼他如明珠的沈傲霜和许世清离,怎么可能放他一个人独宿在外?
脑中一堆问题直接把我吓醒,猛然从*;上坐起,盯着一直都没说话的沈逸仙,继续问。“你来找我,是想要回你的牌子?那你派人来取就好,就凭咱俩的交情。我又怎会不还呢?”
先拉拉关系讨好一下吧!沈逸仙这个可怜的娃,连续被我害的不知道有多惨,人家救咱一次又一次,我却是害人一次又一次,想想都觉得自己亏心啊!
沈逸仙透着灵气的大眼睛一直深深看着我,在听到我一顿废话后,只是轻轻眨了眨,橘红色如漫画一般的唇瓣儿张了几次,最后才费力的吐出这么一段话。“我…我…是来告诉你,上次你…你…那个后,我只昏迷一个时辰,而且没有起疹子。”
“啊?”他一大清早跑到我房间,就是为了告诉我这件,我根本当时就知道的事?
“然后呢?这就是你偷偷溜出侯府的原因?”好吧!他不说我也知道,沈逸仙绝对是偷偷溜出来的。
他抿了抿唇瓣儿,露出和笑起来一样的两点酒窝,虽然没有官十四的大,但也绝对是甜美无比的可口样子。
额滴神呐!我这个时候才想起来,如天使一般的沈逸仙和小恶魔官十四不仅有这一处相像。虽然,这俩人长的完全不一样,但那双水汪汪的大眼睛和两点酒窝,却是非常想象的。难道……当年沈逸仙和许世清离一起生了两个儿子,却因为某种原因将官十四弄丢了?
可是,这有可能吗?在郡城,沈傲霜就是土皇上,她有个屁大点事都会传的人尽皆知,所以她才那么注重面子,处处伪装到令人作呕。沈逸仙和官十四最少差两岁,肯定不会是双胞胎。可是,全郡城人都知道,沈傲霜只怀过一次孕,只有沈逸仙这一个儿子。所以,他们绝对不会是兄弟,官十四的身世,还是个未解之谜。
沈逸仙回答我一遍,在看到我晃神根本没听到他的话之时,只好声音变大一些,重复道。“你可不可以再那个我一下?”
“那个?”好令人YY的词汇!可是,我不能再YY沈逸仙,他是我的亲弟弟啊!所以,我只好重复重点词,想不通他为什么吃饱了撑的,不在侯府过他的神仙日子,怎么会跑到我这里来尝尝犯病的滋味。
沈逸仙尴尬的低下头,正太般的纷嫩小脸此时宛若一个可口的苹果。“就当你帮我一次好不好?我很想知道,为什么你…咬我,我却没有起疹子,这是不是证明,我的恐女症还有救?施姑娘,你帮帮我好不好?”
长这么大什么稀奇古怪的事儿,我都在网上见过。可是,求人咬自己一口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
纠结的看着沈逸仙,觉得老天爷真是耍我。为什么要在我下决心做个好女人,不再*之后。马上就有百里千耀献身,勾的我三魂少了一对半,差点就栽在野玫瑰的手中失信。现在倒好,大白天的又给我送来一个求咬的小正太,偏偏这小正太又是我嫡亲的弟弟。
这到底叫什么事啊?我是不是应该一把拉住他的手,然后两眼泛着泪花花,用沉痛无比的声音对他说:弟弟啊!你来晚了。姐姐我昨晚从良,以后痛改前非,坚决做到对自己老公忠贞不移,此志不渝的把身心都交给了他。所以,今天就算你说出龙叫,我也不能咬你。请原谅姐姐的忠贞,谁叫你丫的来晚了?
一顿神游,再看向沈逸仙的时候,发现他还是窘迫的站在哪里。从小教养良好的公子哥,却被逼得不得不偷偷溜出府,还要一大清早潜进一个女子的房间,若不是真的被逼无奈,他又怎么可能做出这种事呢?
于是,我就更加纠结到底要怎么办。咬与不咬,坚持与背叛,成了猫爪不停的挠着我本就闹到不行的心。
沈逸仙见我久久不说话,鼓足勇气抬起通红的小脸,继续游说。“你不用担心,我是做了万全准备才来找你的。你看,这里是我所有抗过敏药,我都带来了。如果我真的晕了,你拿这些救我,我一定会没事的。就算我真的有事,你也不用担心。没有人知道我来这里,我是趁夜偷偷溜来的,你就把我的尸体随便丢到哪里,即便没有马革裹尸,我也不怪你,真的不怪你。”
堂堂小侯爷,居然说他死了,我连马革这等最下级的殡葬规格都不用,就可以将他丢弃。这叫我怎么忍心再拒绝他?唉!好吧。本来也是我想太多了,他是我弟弟,就算闹着玩咬他一口,这与背叛又有什么关系?
想通了,微笑着向他招手,他先是怔愣,随即分不清是高兴还是紧张的走到我*前,僵直着脖子安静的立在那里。
“呵呵!我又不是僵尸,不会这样咬住你的。你放松点,我的话还没问完呢!”看到他这个样子,就是想忍都忍不住笑出了声。
他紧张的对着自己的手指,一派天真可爱的样子,像极了漫画里无忧无虑的天使。
我也不忍折磨他,赶紧问。“既然你只昏迷一个时辰,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