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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是告诉他,一定要先把遭遇告诉给大首领,我们才会有安全保障,但这么做的前提是我们必须分开,否则他会明显拖住我的速度。他认真想了想:“不行,他们还有雷鸟,你的速度强不了多少。”正常单机里,11速以上的兵力每天的行程是一样的,而兽人族在这种地形里明显有行军优势,我们没有这么快被跟上,应该说是这段时间魔克教官的训练起到了作用。
其实整个兽人族里才几只雷鸟,这次出来跟踪我们的绝不会是全部,否则不会看着两只雷鸟惨死在避难所里。不过即便已经没有雷鸟,单派恶狼骑士组队,以我们现在的距离差,几乎没有可能赶在他们之前回去:“要不然,我们想办法救出镇长,先守住镇,然后再和大首领说明清楚?”
“只怕他不会和我们合作,毕竟沙碍城的实力在那边摆着,我们也就是开荒、守避难所能管些用。”他有些心灰意冷:“我还是想回头,把镇先占下再说,以我们的实力,坚守到大首领过来不是问题。”经过这些波折,他应该是在心里定了一个思路:我们野战不利,要保证安全,就一定要有自己的避难所,而在这茫茫沙漠里,找到一个合适的基地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能怎么办?
“我们和兽人镇无仇有恩,这时候去占了议事厅,害死老镇长,肯定不是我们的好选择。从管理来说,各种行动都有利有弊,关键是我们要扬长避短,趋利避害,”其实我自己都不明白说的什么,但是只要和管理搭上边,总能让他有些兴趣听下去。“我们肯定要完成任务,如果都是要先建立在安全的前提下,那我们还不如留在那个什么沙碍,有大首领和魔克教官保护,我们肯定死不了。”
他嘿嘿笑了下,仍然在四下里查看情况,以我们的直觉,这个时间,没有人跟踪,但万事还是要小心一点好。
“刚才你已经布置了疑兵计,正常情况下,他们会认为我们的选择是相反,向东退回沙碍城,至多是向南北两个方向逃窜,这样足以有效分开他们的兵力,我统计的结果,这个沙漠目前都是下午的时候刮风,上午相对平静,脚印不容易消除,我们可以选择下午提前一点行动,其他的时间还是先埋伏起来观察有没有跟踪。英雄嘛,不把任务完成怎么能行呢?”
第七十二章 游牧生涯
仿佛是为印证我们的话,沙漠里悠悠地刮起了风,沙砾一点点地埋住了我们先前走过的足迹。
“希望镇前的脚印不会被吹掉,”聂锋喃喃一句,最后一咬牙,“好,我们走。”
很不幸,我精心布置的计划遭遇灭顶之灾。
不是被对手赶上了,也不是沙漠的风改了时间,更不是我们在沙漠里迷了路。甚至从常规来说,这应该算是一件大好事:
我们发现了木乃伊。
攻击:7防御:8杀伤:3-5生命:30速度:5。这样的不良生物我们居然就这么不经意间遇上了。这玩意在英雄无敌的中立兵种中可以算是一个性价比最差的存在,是无数开荒英雄的梦中情人,丧尸不受精神魔法的特技,在这个世界里几乎用不上,机率低到无耻的衰弱特技,对于玩家来说,也不是太难对付(退出战场就行了)。
就我们目前看到的,应该是有3个木乃伊,不过再远点有一个营帐,不知道还有几个。如果我们做的隐密,不让他们把消息传回来,以我们两人的实力,拼出一些血,留住命杀死他们应该不难。
聂锋满眼放光,一起身就要攻击。我忙拉住他,开玩笑,这时候如果能够完成任务,那我先前的努力那不都是白废了?
“我有一种预感,这不是真的木乃伊,是兽人假扮的,”一句话先把他镇住了:“这时候攻击,正中他们的圈套。”
他对我的预感并不是很感冒:“以我们的速度,他们还能赶在我们之前,到这里假扮木乃伊?”
“并不是没有可能,比如克劳斯,他比我们更早半天出来做任务,如果和一些兽人组队,在沙漠里比我们更早到达这里并不是没有可能,我们这几天一直是有小半天休息呢。”这话总算是让他冷静了一些,看来克劳斯和他已经从朋友关系转为竞争对手了,“对了,克劳斯的转职任务是什么,我那天没听到。”
“杀死或带回一个邪神王,”聂锋心不在焉地回了一句,果然好简单的任务,看来他真不知道自己也是个邪神王啊,“应该不会往这个方向上来的。”
“那你知道原来的那片大陆是在这里哪个方向么?”我提了一句,果然得到了想要的答案:不知道,想想看,我都不知道,那天进入巢穴前被打昏的地方,包括之前的路,我从出巢穴起就一直在辩认,一点头绪都没有,很可能巢穴的开放也同时带动了周围地貌的改变。
他这时候才回过神来:“为什么要杀死一个邪神王?”
“因为你们现在都是单兵,真的要想转职,就必须招一个待从,只能是本兵种,”我很客观地给他指出来,虽然独眼巨人作为英雄无敌中最便宜的六级兵种,拥有比精神元素更低、与飞龙相媲美的HP值,只需要70,但如果要靠单兵升到这个数,基本那级别连转职比蒙都够了。
“但是我得到的转职任务却和这无关?”聂锋终于明白了:“就算他成功了,我们中间也有一个人没法转职。”
“我们应该绕过他们,继续往前走,这有两个好处,另一个是,如果追兵也看到了这些木乃伊,就会判断我们肯定不是往西走的。”我不再纠缠这个问题,但聂锋细想一下就能明白,克劳斯一则不可能找到回家的路,一则面临竞争侍从的风险,无论如何,会把第一选择放在聂锋身上。
前途渺茫啊。西去路漫漫,沙漠到底哪里是头,哪里还能找到木乃伊?以我的探路经验,一周之内,这个沙漠肯定会发现通往外界的路,这才是我继续前行的动力,否则都打了这么久,其他种族还有立锥之地么?
很快,我的预言就有一部分得到了证实,在沙漠里果然种族是很丰富的。我们在休息时,居然和一群游牧民不期而遇。
好兵种啊,各方面能力都很出色,值得招募。而且队伍中只要有了他,英雄在沙漠中能增加不少移动力呢!我的口水立刻下来了。他们看到我们的样子也是吃惊不小,不过可能是在沙漠里彼此见多了,没有立刻动武,反而是很诚恳地询问我们是否需要雇佣两个游牧民,作为沙漠里最古老的种族,他们对这里所有一切都了解深刻,一定会物超所值的。
口水把周围的沙漠都快变成绿洲了,幸好是聂锋把持的住,和他们问起价钱,结果让他吓一跳:基本佣金,召募每个是200个金币,雇佣每个是2个金币,当然是每周啦。
我的口水啊……这肯定是游戏公司偷懒,忘了修正佣金,按这世界的规则,应该是近三百个金币才是,当初我就不明白,游牧民各方面实力都在木乃伊之上,却比木乃伊便宜100块钱???这样的设定其他人不知道怎么看,我是绝不会舍弃游牧民而去招募木乃伊的。雇佣,这是必须的,一次雇佣两个。聂锋赶紧掏钱,结果却完全掏不出——他的消耗余额仍在,但是不允许给兽人族之外的战士。
我忙咽下了某些液体:“在我这儿呢!”四枚金灿灿的金币让这些人对我这个丑陋的食人魔完全改观了,不过我还在往外掏银币:“我的要求很高的,必须是达到35HP的才能参加我们这个任务,要不然会拖了我们的后腿。”
聂锋眼里不可见地闪过一丝邪恶的光芒:“好了,雇佣不是问题,不过你们要先回答我一个跟任务相关的问题:哪里有木乃伊?”
聪明啊。他们认真想了一会,指着我们后背说:“往东走上三天,就有一个木乃伊营地。”按这么说,难道那个是真的……
聂锋恶狠狠盯我一眼:“”
“不过他们的丧尸气味我们很熟悉,包你们能够在三天内找到。”
“那好啊,找到了,我们雇佣就算结束,你们可以走了。钱照付。”聂锋补的这一句真是多余,游牧民一阵商量,出了两个36HP的士兵,要求是每人算两个半金币,合起来五个金币。
我白掏了这么多银币,早知道再加一枚金币不就行了?(实际上,雇佣完成,我的腰包里就剩下几个银子了,好久没享受过这种穷日子了,后来聂锋问起来历时,我语重心长地告诉他守家敛财的重要性:当初那些不被他看上眼的小银币可都是我不辞辛劳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