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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妮见我沉默,马上换上笑颜道:“开玩笑的,我不答应来这里干吗?”
“晕死!你不要玩我啦!”
“呵呵‘‘‘‘‘‘”
我们开始商议举行婚礼的具体事仪。女妮道:“我们用金币摆一个心形图案,外面放一圈大红瓶就可以了。”
“这些都依你,不过有一样要听我的。”
“什么?”
“结婚时的服装,我们不要穿红色。”我很看重此点,珍重其事地提出建议。
“不要红色,那染什么颜色好?”
“你穿白裙子,我穿白衬衣黑裤子。”
“不好看啊!”
“怎么不好看?朴素是美,不要学他们没有个性。”
“唉!那就依你吧。”
“那我们现在就回城准备。”
“晕。还有最重要的一件事。”
“?????”
“结婚地点啊!”
“哦‘‘‘‘‘‘”我心头顿悟。细思一遍交战区的地形,道:“去骷髅兵区。那里有几座黄土坡,现在肯定没人,就在坡上举行婚礼。”我隐约记起天龙凤舞和无敌枚儿很早以前结婚时的情景。
“骷髅兵区?地形我不熟啊!怎么去?”
“我先到那里,然后再给你说坐标。”
“只有这样了。我们走。”
周萧萧一直在旁关注着事情的发展,得知我们商量好了一切,立刻跑前跑后地为我置办婚礼用品。其间却又要说些嘲讽的话:“你们真是屎壳郎以为自己香,还搞起异国恋了!”
我想到结婚不能不邀请几个好友参加,便密会长,密owyang,密勇敢的刀和亿毫等人,竟全都不在。我看时间还不到十点,大概他们都不习惯在早上出现。我只得放弃邀人的打算,心想:“这样也好。让他们看到我和一个阿国人结婚,不感到荒诞才怪。”
我带着满箱物品来到骷髅兵区,见这这里静悄悄得,果然无人在此狩猎。我登上一道大的黄土坡,消灭了两个骷髅兵,就在平坦的坡顶上摆放金钱、花篮等物品。
周萧萧闯过对于他来说还相当危险的区域,赶到我选定的地点帮起忙来。
“你到了么?我等会在去。”女妮突然发来密语道。
“怎么了?”
“等一个要来参加婚礼的朋友。”
“笨。你先过来,做好准备再等她。”
“好吧。”
女妮到达目的地。如我所想,穿着一件白色长裙,面嫩肤爽,浅紫色的头发垂在脑后,一副大家闺秀的风姿。她看到周萧萧,上前揖礼道:“你好。”
“呵呵。恭喜啊!”周萧萧傻笑道。
我换上白衬衣,黑裤子,模样实在不佳,像一个乡下农夫。
周萧萧道:“哈哈!你还不如脱光了好看。”
我不以为然,把一切布置妥当,问女妮道:“你的朋友怎么还没来?”
“快了。正往这儿赶。”
过了片刻,一个隐身人跑了过来。她停在山脚下,施出一记魔能冲击,杀死两个阻路的骷髅兵。我认出她是我曾经见过一面的茜茜灵子。
女妮喊道:“别杀怪了,快上来。”
茜茜灵子奔到女妮的身旁,道一声恭喜;又朝我微鞠一躬,也道一声恭喜。女妮道:“我们开始吧。”
我和女妮站在心形图案的中间。周萧萧和茜茜灵子各站我们两边。我看到周萧萧手里还拿着巨剑,赶紧道:“收起武器,头盔启下来。”周萧萧听我的语气甚为庄重,赶紧照办了。
我正式言道:“我自愿和女妮结为夫妻,永守诺言,不离不弃。”再等女妮发话,谁知她竟不开口。我只好说道:“该你说了。”
“说什么?”
“晕——把我刚才的话重复一遍啊。”
“呵呵。”茜茜灵子一边施赞颂之光,一边发笑。
“你们真麻烦,鞠个躬就是了。”周萧萧嚷道。
可我不怕麻烦!结婚时的心情谁能说得清呢?我觉得脑袋里有什么东西在飘呀飘的,令我不能自已,非要把事情办得无比庄重肃穆。我从来不视真情实感为玩笑,自然有较常人更为强烈的要求了。何况这是两个敌对国家的人在结婚,我们身上背负的不仅仅是个人的恋爱,还有国家的荣誉,工会的名声,都在更大范围地影响着我们的心灵。
我和女妮相互鞠躬,赞颂之光在我们头顶上嘭嘭作响,幻化出七采花朵。我对女妮道:“老婆,我爱你。”如此说使我心里禁不住砰砰直跳。
“我更爱你。”女妮接口道。这令我心花怒放。
“恭喜你们新婚大吉。”
“祝你们白头偕老。”
周萧萧和茜茜灵子道贺不停。
事情圆满结束,我们甚至没有受到怪物骚扰,不能不说这是美好的一天。虽然我花光了所有积蓄,却得到了情感上的满足,我倒愿意承负以后生活的重担了。
正文 第十七章 兴奋的第一天
建筑在爱情之上的婚姻是最幸福的。这似乎是大多数人的共识。然而,还有一句名言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这不能不叫那些心存浪漫的恋人三思而行。
在我看来,婚姻是考验人的意志力和精神力的战场。他消磨男人的心胸,损耗女人的青春,把人们的生活带如永不醒的睡梦之中,可怕有如无形杀手。如此说仿佛我已领略似的,而在现实中我还未曾亲身实践,此上所说便流于浅薄了。
我和女妮约定,每个星期的第六七两天的上午在一起相聚。这多半是依据她的时间安排所定下的。
俗话说“小别胜新婚”,而我们从新婚初始便处于小别的状态中,不知能否获得更加强烈的情感享受。但如果依照正常的角度来看这个问题,这其实是一件很无奈的事情。
我能够在黑不列颠大陆上活动的时间也不甚充裕,往往隔天才能挤出几个小时。经常做的是和人组队在交战区狩猎。
杀狼杀烦了。最近便改换了狩猎目标,去对付史塔克了。
界河两岸一直是交战区最为危险的地段。
这里经常出没着独眼巨人、狼人、山顶洞人甚或双头巨人和山丘巨人。而最常见的却是此地的特产,喜欢生活在潮湿低洼地带的史塔克。它们的血量不高,防御也不太强,却有着极为惊人的攻击力。危险程度似乎更胜于双头巨人。它们死后有可能掉一种奇特的武器黄金斧。
我曾经有幸亲眼见过这件特殊物品。
那是在很早以前,我在国内听见有人叫卖黄金斧,心存一观,便赶到仓库会见卖主。
这卖主显然是个战士,当时光着身子站在仓库门口吆喝,手里拿着一件黄澄澄的东西,圆而有棱,不像是攻击武器。
我那时很感奇怪。听说黄金斧是一件稀有的特殊物品,别人求之尚不得,为何这人却要卖它。如果需要钱,那只是花点时间便能挣到的,特殊物品却不是经常能够打到。
在极易浪费的金钱和可以升值的实物之间,我是更看中后者的。我想大概是因为他觉得这件东西作为武器不是很实用,才会急着出卖。
我走过去,要求看一看那武器。卖主依言将它呈现在我的眼前。我看到那却是黄金斧,斧首形似页数密集的螺旋桨,不禁甚感惊异。这个样子的武器显然不是用来攻击人的,那它到底有什么大用处呢?既是特殊物品总该有特殊的用途才对。
“多少钱?”我问卖主。
“50W。”在我的记忆中卖主是这样报价的。那时的五十万对大多数人来说绝对是个天文数字。
我吐吐舌头,没敢再与卖主攀谈下去。
时至今日,我在去狩猎史塔克的时候,不自主地希望自己也能打到一把黄金斧。这就要全凭运气了。
我在交战区右口组到一个看不出等级的女法师。她既没有戴法师帽,也没有穿法师袍,手里甚至没有魔法杖。这让我对她的能力甚感怀疑。
我们先在河中心的孤岛转一圈,再沿河而行,每走几步便能遇到一只史塔克。狩猎它的方式与杀狼一样。法师用缚妖术麻痹住怪物,我跑到它的身后攻击。法师再给我施加狂暴。这样的配合轻松自如,我几乎是在不耗血的情况下便消灭了怪物。
史塔克死后掉的金币多在八百上下。我基本上是一次也不拣的,统统留给法师。
我在默守一项成规。那就是组队打怪所获得的金钱全归法师,战士只要装备。照此分析,战士似乎并不吃亏。如果打到好装备,甚至可能因此发一笔财。但对于我来说,就不那么实在了。我的等级不高,杀怪较慢,有时狩猎半天也未必打出一两件装备。再说即便打出几件装备,也未必都是好的。若是卖不掉,自己又不能用,那就亏本无疑。
我在狼人区或地狱塔一层和法师组队狩猎经常是毫无所获。现在已经穷兮兮了,却还在硬挺。
今天的运气总算好一些。我和法师顺着界�